# | 部類 | 書名 | 提要 (*) 參閱:四庫全書總目彙訂、四庫大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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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卷10 經部十 易類存目四 | 讀易自識 無卷數 | 讀易自識 無卷數 江蘇巡撫採進本 國朝金綖撰。綖字絲五。吳縣人。是書隨筆記錄。未分卷帙。首爲總論。次爲繫辭序卦。次乃爲六十四卦。次序與諸本迥異。又序卦論中。乃多解說卦。標目亦不相應。蓋未成之稾。後人以意鈔合。遂倒亂無緒也。其說易好爲新解。如謂南華取象率本於易。如逍遙遊曰鯤。陰物類也。猶坤卦之象馬也。曰鵬。陽物類也。猶乾卦之象龍也。鯤化爲鵬。陰變爲陽。自北溟而徙南溟。蓋自一陽之動於至陰。而歷六位以時成。故曰六月息也。曰九萬里。曰六月息。卽卦之用九用六以言變也。言鯤化而不言鵬變。蓋復可喜。而變不可言。亦易之扶陽抑陰也云云。持論之異。大抵如是。亦可謂之好奇矣。 |
2 | 卷10 經部十 易類存目四 | 易觀 十二卷 | 易觀 十二卷 江西巡撫採進本 國朝淩去盈撰。去盈號旭齋。爵里未詳。書中引毛奇齡說。則近時人也。是書主於卽象以明理。大旨謂象有三例。有定象。有化象。有互象。一卦之定象。如乾爲天坤爲地是也。其化象。如剥皆言牀。漸皆言鴻是也。一爻之定象。如陽必爲九。陰必爲六是也。其化象。如陽動化陰。陰動化陽是也。又有中爻之互象。如二四互。三五互是也。所引多來知德毛奇齡之說。而所重尤在化象互象二義。謂王弼崇卦變。來氏置錯卦。毛氏主推易。以求一得之偶當。凡以不知有化象故也。其解乾之九四。或躍在淵。謂四化巽互兌。有淵象。乾化巽風。虚薄天表。躍所自起。解屯之初九磐桓。謂大石曰磐。大柱曰桓。石者土之核。震九以乾陽而爲坤。初索而爲坎。屯鬱而互處坤下。二四互坤。有若核然。磐之象也。柱者木之豎。震九以坤索而爲天三。化天三生木而爲坎。屯鬱而倔強初下。有若豎然。桓之象也。是皆半附古義。半參臆說。因互體變爻而穿鑿之。不足爲說易之準也。 |
3 | 卷10 經部十 易類存目四 | 周易小疏 十四卷 | 周易小疏 十四卷 兩江總督採進本 國朝虞楷撰。楷字孝思。號蓼園。里籍未詳。書無序跋。亦不知作於何時。中述周易折中。稱聖祖仁皇帝廟號。則近人也。其次序用古本。大旨亦主圖書。而以爲先天寓理於數。後天因數以闡理。文王之易。卽伏羲之易。其說彌縫調停。變而愈巧。至於掊擊左傳諸占。尤似是而非。夫左氏周人。所述者卽周之占法。周之占法。所用卽太卜之三易。謂其占驗之詞。多所附會則可。謂古易占法不如是。則不可。居百世之下。而生疑竇於百世之上。將周人之法。周人不知之。今人反知之乎。 |
4 | 卷10 經部十 易類存目四 | 易經貫一 二十二卷 | 易經貫一 二十二卷 兩江總督採進本 國朝金誠撰。誠字閑存。華亭人。是書分元亨利貞四部。元部載略言六則。談餘雜錄四卷。易學問經說。程子易傳序。周子太極圖說。張子西銘。及河洛卦象諸圖。與會講之語。亨利兩部。解上下經。而亨部之首。冠以經文定本四卷。及程子篇義。貞部解繫辭說卦序卦雜卦。以用注疏本。故止此四傳也。其大旨以程傳朱義爲歸。 |
5 | 卷10 經部十 易類存目四 | 易觀 四卷 | 易觀 四卷 大理寺卿陸錫熊家藏本 國朝胡淳撰。淳字厚菴。慶雲人。乾隆丙辰進士。授蒙自縣知縣。未上而卒。是編惟解上下經。大旨謂聖人作易。使學者研究卦爻。推吉凶悔吝之由。以知進退存亡之道。故孔子稱假年學易。可無大過。至於求諸卜筮。以決從違。乃爲常人設。非爲君子設也。故其說掃除圖學。惟玩六爻。然皆隨文生義。未能融會貫通。其謂繫辭傳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句。爲漢儒言讖緯者所竄入。更主持太過矣。 |
6 | 卷10 經部十 易類存目四 | 易象約言 無卷數 | 易象約言 無卷數 兩江總督採進本 國朝吳鼐撰。鼐字大年。無錫人。乾隆丙辰進士。官工部主事。是書詮釋文句。頗爲簡明。惟自序言考究先儒。更定諸本。而從其是者。然以文言分上下。而彖辭象辭反不分上下。又毎卦彖辭。以卦名割繫卦畫之下。毎爻又於句中截斷。體例似皆未允。至於參同契稱日月爲易。虞翻注雖亦引之。然核以說文易字。實不從日月。今其末冊。既以懸象著明。畫〓爲圖。而又以此字大書於卷首。據爲宗旨。亦泥古太甚也。 |
7 | 卷10 經部十 易類存目四 | 易經提要錄 六卷 | 易經提要錄 六卷 兩江總督採進本 國朝徐鐸撰。鐸字令民。鹽城人。乾隆丙辰進士。官至山東布政使。此書不載經文。第摭古今論易之語。前有總義一卷。又圖象一卷。皆不載其圖。惟存其說。餘各分卦分章。第取總括大意而止。故以提要爲名焉。 |
8 | 卷10 經部十 易類存目四 | 易讀 無卷數 | 易讀 無卷數 江蘇巡撫採進本 國朝宋邦綏撰。邦綏字逸才。號況梅。長洲人。乾隆丁巳進士。官至兵部左侍郎。是編用注疏之本。其凡例云專爲課子而成。故以行文之體爲講書。使孺子易於記誦。又云是書專奉朱注。自序又稱取之。方氏時論者十之二三。不敢隱其所自。其大旨盡是數言矣。 |
9 | 卷10 經部十 易類存目四 | 大易理數觀察 二卷 | 大易理數觀察 二卷 江西巡撫採進本 國朝朱如日撰。如日字洞彝。號荷軒。蓮花廳人。是編成於乾隆丁已。大抵掇拾圖書之陳言。 |
10 | 卷10 經部十 易類存目四 | 來易增刪 八卷 | 來易增刪 八卷 陝西巡撫採進本 國朝張祖武撰。祖武長安人。乾隆戊午舉人。是編卽明來知德易注原本。去其煩宂。閒補以易傳本義諸說。其錯綜變爻大象卦情卦畫卦占之類。則一仍其舊焉。 |
11 | 卷10 經部十 易類存目四 | 周易輯要 五卷 | 周易輯要 五卷 安徽巡撫採進本 國朝朱瓚集。瓚字䅻霑。全椒人。是書成於乾隆庚申。不言河洛。亦不取朱子變卦之說。頗能芟除枝蔓。惟逐句詮釋。辭義雖潔淨而未精微。 |
12 | 卷10 經部十 易類存目四 | 周易讀翼揆方 十卷 | 周易讀翼揆方 十卷 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孫夢逵撰。夢逵字中伯。常熟人。乾隆壬戌進士。官至宗人府主事。是編不取陳摶先天諸圖。深有考證。惟謂孔子作彖傳以釋彖辭。作爻傳以釋爻辭。世所稱小象傳。乃爻傳非象傳。當附彖傳之後。而大象則另歸繫辭之後。用吳仁傑本而變之。於歷來諸本之外。自爲一例。謂經文經孔子作傳。後人豈能加毫末。故但釋傳而不釋經。於諸家易解之外。亦自爲一例。其論揲蓍左扐。得一得三爲奇。得四得二爲偶。亦不同於舊解。皆自我古之說也。 |
13 | 卷10 經部十 易類存目四 | 易深 八卷 | 易深 八卷 湖南巡撫採進本 國朝許伯政撰。伯政字惠棠。巴陵人。乾隆壬戌進士。官山東道監察御史。是書以爲圖書皆出太昊之世。卦數生於河圖。蓍數生於洛書。又兼取漢人卦氣納甲。及京房易傳火珠林之法。而不用卦變及變占之法。其論卦變曰重卦自具兩體。凡傳稱上下者。如乾下乾上震下坎上之類。凡稱進退往來內外者。如乾九四上下无常。進退无恆。及否泰反其類也。泰之小往大來。傳曰內陽外陰。否之大往小來。傳曰內陰外陽之類。皆易例之顯而易見者。又剛柔之稱。有以爻言者。有以卦言者。以義求之。皆象明理顯。無取於卦變之穿鑿。其論變占曰。啓蒙所論。依傍左國。參以己意。其實卜筮以衍忒。宜各隨其人其地其事其時而推衍之。乃能旁通其變。曲暢其情。未可先爲例以拘之。左氏卜筮之法。如奏伯伐晉。卦遇蠱。是六爻不變之卦。而其占全不用彖辭。孔成子筮立君。卦遇屯之比。史朝以靈公名元。卽以元亨屬之。孟縶弱行。卽以利居貞屬之。皆非繫辭之本旨云云。其言甚辨。然所論有合有離。不能一一精確也。 |
14 | 卷10 經部十 易類存目四 | 易經講義 八卷 | 易經講義 八卷 河南巡撫採進本 國朝萇仕周撰。仕周字穆亭。汜水人。乾隆壬戌進士。官宜君縣知縣。是書以程傳及本義爲宗。不用象數之說。於卦變辨之尤力。大旨謂凡卦有二體。卽有內外上下。有內外上下。卽有上下往來。凡彖傳言上下往來者。皆虚象耳。大概在內卦曰來。在外卦則曰往也云云。其說與魏樞東易問同。今按賁言柔來而文剛。分剛上而文柔。噬嗑渙倶言剛柔分。分者是合而分也。不用卦變自泰否之說。亦當用掛本乾坤之說。方於分字之解有合。以泰否卽乾坤也。今但云柔在下爲來。剛在上爲往。三陰三陽爲平分。恐可以解上下往來。而不可解分合也。 |
15 | 卷10 經部十 易類存目四 | 周易析義 十五卷 | 周易析義 十五卷 江蘇巡撫採進本 國朝張蘭皐撰。蘭皐原名一是。字天隨。武進人。是書初刻於乾隆甲子。至己巳又改訂八十頁而重刻之。是爲今本。大旨以程子易傳朱子本義爲宗。而佐證以宋元諸說。其謂卦必先分而後序。不用古文十二篇之說。蓋從蕭漢中讀易考原。其繫辭以下。略不置解。則用王弼例也。 |
16 | 卷10 經部十 易類存目四 | 易說存悔 二卷 | 易說存悔 二卷 編修邵晉涵家藏本 國朝汪憲撰。憲字千波。錢塘人。乾隆乙丑進士。官刑部陝西司員外郎。是書大旨。謂學易期於寡過。欲過之寡。唯在知悔。悔存而凶吝漸消。可日趨於吉。故以存悔顏其齋。因以名其易說。蓋卽耿南仲周易新講義。以无咎爲主之意。所說唯上下經。而不及十翼。前有擬議數條。譏自漢以來。儒者說易之病。在調停經傳。文王作彖辭。今不求諸彖。而執彖傳以解彖。是有孔子之易。無文王之易矣。周公作爻辭。今不求諸爻。而執爻傳以解爻。是有孔子之易。無周公之易矣。孔子作傳。多取言外之意。當別爲孔了之易。雖述而實作云云。亦朱子不可便以孔子之易爲文王之易之舊說也。夫傳以翼經。必依經以立義。故釋名曰傳傳也。(案上傳字去聲。下傳字平聲。)以傳示後人也。朱子作詩集傳。不能不依詩立義。卽分大學爲一經十傳。亦不能曰此曾子所傳孔子之大學。此門人所傳曾子之大學也。何至於易。乃曰孔子之傳。必異於文王之經乎。 |
17 | 卷10 經部十 易類存目四 | 易義便覽 三卷 | 易義便覽 三卷 侍講劉亨地家藏本 國朝向德星撰。德星字雲路。漵浦人。是書前有乾隆丙寅德星自序。大旨以朱子本義爲主。附採大全蒙引存疑諸說。取初學易於循省。故以便覽爲名。其卷首六十七圖。則德星因舊說而推衍者也。 |
18 | 卷10 經部十 易類存目四 | 周易集解增釋 八十卷 | 周易集解增釋 八十卷 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張仁浹撰。仁浹秀水人。是書前有乾隆戊辰自序。首八卷載諸儒傳授。及王氏略例。朱子啓蒙九卷以後。始釋經文。其說惟以朱子本義爲主。故本義與經文一例大書。而雜取前儒諸說合於本義者。著於下。如程傳之類。與朱子異義者。偶附一二。不以爲例。蓋名爲釋經。實則釋本義也。其首列引用姓氏。特升朱子於漢儒之前。題曰先賢。以示尊崇之義。然所列先賢三人。一曰卜子。實則張弧之易。一曰左氏。考丘明於易。未有成書。亦不知其何以特列。至周程張邵五子。則雜於先儒之中。以時代爲序。考邵子爲易外別傳。張子於二程亦尚爲友教。至於朱學本程。程學本周。源流燦然。抑周程而獨尊朱。似非朱子所樂受。又謂張弧優於周程。恐亦非周程所甘矣。 |
19 | 卷10 經部十 易類存目四 | 周易曉義 九卷 | 周易曉義 九卷 江蘇巡撫採進本 國朝唐一麟撰。一麟宜興人。由貢生官江寧府學訓導。是書成於乾隆戊辰。大旨主於義理。與本義不甚異同。惟不取朱子卦變之說。 |
20 | 卷10 經部十 易類存目四 | 易例舉要 二卷 | 易例舉要 二卷 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吳鼎撰。鼎字尊彝。號易堂。金匱人。乾隆辛未薦舉經學。授國子監司業。官至翰林院侍講學士。後降補侍講。易有義例。繫辭傳。說卦傳。已括其要。是書仿御纂周易折中卷首義例。而益加推衍。上卷多輯先儒之說。下卷多出己意。凡一百四十八條。書中惟不及互卦卦變二義。其自序云。已詳中爻考。卦變考中。今書中不載中爻卦變二考。或別有成書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