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子学”命题的提出,对阐发、开新、活化中国传统多元文化极具价值意义。一是可以激发诸子之学的活性因素,使之在新的时代语境之下,能够转换新的文化生存形式,形成新的文化存在形态,增生新的文化发展能量;二是可以弘扬诸子之学的文化精神,从文化本根上促成中国人的文化自觉、自信与自尊,以振兴中华民族,实现美好的“中国梦”;三是可以传承诸子之学的思维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消减“五四”以来传统文化断层的负面影响,并凭借诸子之学的良性思维促进中华民族文化生产力的提高,维系全球性的文化生态平衡。
“新子学”何以昌盛?我认为,其中一个关键之处就是要在新的时代语境下,推动诸子之学与当代人现实生活的有机契合,使之能够从文化深层有效地导引当代人的幸福生活。所谓生活幸福,一般来说,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感受到的一种舒适、愉悦、和谐而又稳定的情感状态。在当今社会的现实语境下,人们的生活幸福在物质基础、精神载体、话语系统、价值取向、表达符号、艺术形态、文化元素、生态环境等内容与形式的诸多方面,都较过去时代的人们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无论人们的生活幸福在内容与形式上如何变化,都不可能抽离出主体灵肉相合的人本之“身”而孤立地存在。这就充分显示,生活幸福所依所托的人本之“身”,作为生活幸福的必然要素,具有不可替代的本体意义。正因如此,先秦诸子百家都特别注重立足于人本之“身”的生命本位来探讨幸福。如杨朱就从人本之“身”出发寻求在世的幸福,强调贵“身”,认为对于自己的身体,哪怕是一根毫毛,都要悉心呵护,不可损伤,以至于不拔一毛而利天下。这些基于人本之“身”的幸福思想,都有益于丰富当代人生活幸福的致思路向,增添当代人生活幸福的文化元素。
那么,《老子》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深根,其中又有哪些关于生活幸福的思想意蕴?实际上,《老子》的生活幸福思想极其丰富,这可以通过其多个原点得以敞亮,尤其是在《老子》关于人本之“身”的话语系统中,寄予了诸多生活幸福的寓意,体现出生命本位的鲜明特色。《老子》之“道”本就必然地内隐着生活幸福之道,生活幸福之道则通过人本之“身”而映现《老子》之“道”。不过,对于《老子》人本之“身”的生活幸福意蕴,自来少有人专门探究。本文力图从《老子》之“身”的四个主要方面,即终“身”说、退“身”说、观“身”说、无“身”说出发,推究、揭示其对于当代人生活幸福的价值意义,以期有利于探索当代人生活幸福的常道、法式、体验与境界。
一、《老子》终“身”说与当代人契合 宇宙天地的生活幸福之道
意象幽深高远的《老子》可谓烛照无限,它通观宇宙天地万物,极力透亮“大道”枢机,引导人们“致虚极,守静笃”,矢志不移地追寻“大道”,不断超升于“虚无妙境”,诚心诚意地守静,努力趋向于智慧的极点。它启示人们:只有在心灵虚静之下,在高远清明之境,才能获得大智大慧,体察到万物孕育、生长、死亡这样生生不息、周而复始的奥秘与妙窍。萋萋而生天地之间的芸芸众生,其个体的人本之“身”,即是一个融合于宇宙天地的生命结点,一个可以呈现意义世界的神秘符号,一个灵魂与肉体相互依凭的实体存在,因而其何以幸福存世,必定也蕴涵着无限的本原奥秘与妙窍。《老子》为人们开示了诸多人生的至理常道,而其终“身”说,更是直接意指世人如何得以“殁身不殆”、“没身不殆”、终“身”不勤、“无遗身殃”等,推究的正是一条人本之“身”长久于宇宙天地之间的生活幸福之“道”。其隐含着这样的意义:只有与宇宙天地相契相合,遵循这种终“身”说的至理常道,才能获得存世的生活幸福。《老子》此说可具体地理解为:
第一,“复命”“知常”而“殁身不殆”。老子曰:“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老子》十六章)纷纭变化的万物,最终都要回归于生命的根源。万物回归到自己的生命根源,就可归于纯静,回复到真我的自然本性。而只有回复到真我的自然本性,才能“知常”而明智,体悟到宇宙的永恒法则,明辨“真我”与“假我”,从而顺应常道,获得长久的生活幸福,做到“殁身不殆”而终其“身”。又曰:“不知常,妄作,凶。”(同上)当今一些人不能解悟宇宙真正的永恒法则,也就是“不知常”,往往容易轻举妄动,任意行事,结果就极有可能给自己带来凶险,招来祸殃。而如此无知“妄作”,又何谈生活幸福呢?
第二,“复守其母”而“没身不殆”。老子曰:“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老子》五十二章)天地万物都有作为“开始”的本源,这就是“道”。“道”创生了天地万物,因而它就是天地万物之母。而如果知道了天地万物是“道”之所生,就应该知道“道”为母而万物为子,“道”为体而万物为用,懂得契合宇宙天地之“道”,秉守而不失去它。一个人若能做到“复守其母”,那么,即使他陷入危险之境,也不会感到不安和恐惧,而能够悠然、安详地享受到终“身”的生活幸福,因为他已复归于大“道”怀中了。然而当今一些人往往只知作为其“子”的物、我,总以自我为中心对待一切,对作为其“母”的“道”不能正确地去认知、去体悟,因此常常背“道”而驰,使自身陷入存世的各种困扰与烦忧之中,这样又怎能获得生活幸福呢?
第三,塞“兑”闭“门”而终“身”不勤。老子曰:“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老子》五十二章)这真可谓《老子》寓意生活幸福的警世箴言。人都有“欲望之口”、“六贼之门”,即眼、耳、鼻、舌、身、意,一个人要使自身契合于宇宙天地之“道”,使“精、气、神”与其所依托的自然肉“身”和谐平衡而不外驰,获得生活幸福以至终“身”,就必须注意闭塞住自身的“欲望之口”、“六贼之门”。若能做到这样,他就会终其一生受用不尽,不必通过劳心费力的勤苦,就可以契合宇宙天地之“道”,获得无限的生活幸福了。反之,如果他不知道闭塞住这声色货利之门,而争名逐利于滚滚红尘之中,那么,就如老子所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老子》十二章)他也就终生不可救药,更不用说因循宇宙天地之“道”,获得长久的生活幸福了。
第四,“复归”“习常”而“无遗身殃”。如果说“复命”“知常”突出的是从本根上回归到大“道”之母怀抱的话,那么“复归”“习常”强调的则是在动态中向大“道”之母的怀抱趋赴的过程。老子曰:“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为习常。”(《老子》五十二章)那些能够洞察精小细微事物的人,必定是心地明静的人;那些能够通透和恪守柔弱法则的人,必定是真正强胜的人。因此,当今人们生存于世间,不仅要重视“知常”,善于通过自身光明的心性去体悟宇宙与人生的真谛,去反思和寻求生活幸福之“道”,更重要的是还要懂得习“常”,善于契合宇宙天地之“道”,将生活幸福的常道贯穿到现实生活之中,做到终“身”按照宇宙自然的法则行事,这样才能避免世间的人为祸患,获得生活幸福,而趋于长生久视。
二、《老子》退“身”说与当代人 实现存世价值的生活幸福法式
从《老子》来看,世人契合宇宙天地之“道”,不仅要做到知“常”、“习常”,还要善于“用常”。老子所谓“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老子》二十八章)即是说那些持守着永恒的美好德性的人,因为善于“知其雄,守其雌”,一如穿绕于崇山峻岭下的溪流,自处其下,反而能为众流所归。这样的人,就好像回归到了婴儿状态,“身”本天然,纯真无邪;老子所谓“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同上),即是说那些真正心地光明的人,因为善于“知其白,守其黑”,反而看起来就像昏昧无知的傻子。这样的人,具有包容广大的内在涵养,又能和众人打成一片,丝毫没有自傲自大的表现,完全回复到了无计无识、浑然忘我的本原状态;老子所谓“常德乃足,复归于朴”(同上),即是说,那些真正荣光的人,因为善于“知其荣,守其辱”,反而能够守持“低下贱卑之道”,这样的人,就好比幽深的山谷可以虚受一切,其德性充盈自在,又如山中尚未雕琢的木材,呈现出真实与敦朴。由此体察老子所论及的这些“用常”之法,即可感受到,老子存世理念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强调“退”而复归。其退“身”说正是这样,告诫世人,应善于“用常”,“退”而复归,在创造生活幸福的路途,在自身系统的内外境域,寻求各种宜时适机、合乎“常道”的生存法式,以充分实现自身的存世价值,获得无限的生活幸福。《老子》退“身”说所及生活幸福的法式,主要包括:不可“以身轻天下”,要退而重其“身”根;不可“富贵而骄”,要功遂“身”退;不可先“身”而居,要后身以身先等。
第一,退“身”守本而正处尊位。老子曰:“重为轻根,静为躁君。”(《老子》二十六章)这就是说,稳重原为轻浮的根基,清静本是躁动的主宰,“是以君子终日行,不离辎重。虽有荣观,燕处超然”。(同上)“君子”在终日的行藏之间,应保持自心的稳重清静,而不可有轻浮之心;不管其身份何等荣贵,生活何等华美,都要安然柔和,超然处世,而不可有纷扰之心。由此,也就能够安稳、宁静地感验到基于自“身”本根的无限的生活幸福。老子由此告诫人们:“奈何万乘之主,而以身轻天下?轻则失根,躁则失君。”(同上)一些拥有万辆兵车的大国君王,为什么不为人们所拥戴,而失去自“身”的本有尊位,为天下所轻呢?其中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由于他们不知以自身的修持为重,而轻浮妄动于声色货利之间,失去“身”之本根,其身份自然就轻了,其自取灭亡也就由此而开始了,丧失本有的尊位也就是必然的了。而本有的尊位既已丧失,他们长久的生活幸福又从何而来?人生苦短,而当今许多人追名逐利,轻浮躁动,失去了“身”之本根,忽略了“人”是目的,因而在世一途,却未能细细地咀嚼、玩味、品尝到真正的生活幸福。可见,因顺与借用宇宙天地之“道”,去掉一切轻浮躁动之气,退“身”守本而正处尊位,理当是当今人们实现自身存世价值,获得长久生活幸福的退“身”法式。
第二,功遂“身”退而应合天道。老子还从如何因应“天之道”来引导人们实现自身的存世价值,获得生活幸福:“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常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老子》九章)这就是说,做人应该懂得进退的分寸,知道凡事不可自夸自大,而要适可而止。那些过于自信自满的人,往往就如元精满盈,自溢而出,得不偿失。因此自视其高,还不如居下自制来得安谧恬适。自恃才智聪明而且锋芒毕露的人,不可能受人爱戴与拥护,反而会招人嫉妒与排斥;金玉虽然珍贵,却是身外之物,那些富有之人,即使金玉堆积满堂,一旦生命临终,也不可能将其带走。所以世人应懂得调适身心、修炼性命,珍惜自我身中金玉,蓄养“性命之真常”,这样才能与天道相契相合。富贵之人如果能破除骄傲自满的心态,他人也就必定会以谦恭之心予以礼敬。倘若贪恋富贵,又骄傲自得,势必会使人嫉妒反目,这就是自取祸殃的开始。“知止可以不殆”(《老子》三十二章),做人做事只有知道适可而止,懂得功遂“身”退,才能契合天道,消除种种危险与祸患,从而获得终身的幸福吉祥。可见,功遂“身”退而应合天道,也应该是当今人们实现自身存世价值,获得长久生活幸福的退“身”法式。
第三,后“身”外“身”而退重其“身”。老子曰:“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老子》七章)“天地”为什么能够这么长久?这是由于“天地”不自己生长自己,而生长万物。正是因为它不为自己,而为万物,所以它能长生久远。“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同上)圣人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善于效法天地的处事方式。他虽将自身置之于人后,但他的灵性反而在人之上;他虽将自身置之于度外,但他的真元却长久存在;他没有私心,也不以自己的私心行事,但反而成就了自身的伟大,受人敬仰,能够达到自己的意愿。老子在这里可谓进行了一种基于宇宙天地与人生至理的宏阔、深刻而又辩证的理性反思。由此可以推论,当今的人们行为处事,就是要懂得除去私心,将他人他事置于自身自事之前,这样反能成人成事,实现自身的存世价值,获得更多的生活幸福。否则,为人处事一味从自身出发,以自我为中心,就会适得其反。老子又曰:“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老子》六十六章)江河湖海之所以能成为百川众流之王,就是因为它们善于处在低下之地,能够广纳百川众流。在老子看来,德行高尚的圣人具备江河湖海般的胸怀,因而对民众言语谦下,而能高居万民之上;将自身置于民众之后,而能统领万民。他的地位虽然在民众之上,但是人民并不感到他的压迫;他处理天下大事,民众也不感到个人的私利受到妨害。所以天下的人都乐于推举他、拥戴他。正是由于圣人从不与人相争,因此天下没有人能够胜过他。老子鲜活的辩证妙论,使人感悟到:要实现自身的存世价值,获得长久生活幸福,就要善于处下而不争,把握退而重其“身”这一智慧的生存法式。
三、《老子》观“身”说与当代人 保持德福一致的生活幸福体验
生活幸福作为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一种自我情感体验,总是与人们的德性修养紧密关联的。康德基于人的自由意志,强调德福一致,突出了超脱于人本之“身”的感性束缚的幸福。他说:“一个摆脱了感性束缚的自由意志总是可以对自己的道德行为所配得的幸福抱有合理的希望的。”邓晓芒、赵林《西方哲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225页。在他看来,超脱于人本之“身”的感性束缚,就可以获得具有自由意志的德性幸福。而新托马斯主义者、宗教哲学家雅克•马利坦则基于其宗教信仰,强调德福一致,重视精神幸福对于物质幸福的决定意义,突出了归顺神性的“人神融合”的幸福。他说:“人作为个体的物质幸福是以精神幸福为前提的。离开了精神的东西,离开了对神的归顺,个人的物质幸福就只是坏东西。” [法] 雅克•马利坦《个人与公益》,载《现代美国哲学》,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西方哲学史组编,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10页。在他看来,未来理想的社会所追求的是个人精神的幸福而不是物质财富的普遍满足,“这个社会引导人们趋赴的不是创立尘世的幸福”,“而是一个超自然的目标:进入上帝的生命”。[法]雅克•马利坦《个人与公益》,载《现代美国哲学》,第404页。他把“人神融合”的社会称为“纯人的社会”,只有在这里,每个人的灵魂才能享受到“真福”,由此他召唤人们以在世的容忍换取超世的幸福。然而,与他们不同的是,老子基于人本之“身”的生命本位,强调德福一致,重视以“物”观“身”,以“身”观“身”,即以他物观照自我之“身”,以自我之“身”观照他人之“身”的幸福体验,突出了自我身心修持的德性幸福。具体地,《老子》观“身”说可理解为:
第一,以“物”观“身”而不辱不殆。老子从人本之“身”出发,追问说:“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老子》四十四章)声名与人“身”比较起来,哪一样更值得亲近呢?人“身”与货利比较起来,哪一样更值得重视呢?得到身外的声名,与失去真我永恒的生命,哪一样为害更大呢?这样,老子通过对声名、货利等身外之“物”与人本之“身”的得失存亡进行比较,自我反照,十分明确地突出了一种对于自我德性修持的幸福体验与价值偏好。其告诫说:“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同上)那些贪爱物质名利,过分地要求满足欲望的人,必定要劳心费力,付出沉重的代价;那些贪财癖物,喜好藏珍积宝的人,必定是藏积得越多,越有可能招人嫉妒怨恨而身遭横祸。老子由此以人本之“身”的生命为本位,进一步推论说:“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同上)知足而不贪求的人,其身心自然会无忧无虑,这样就能远离羞耻、侮辱;知道适可而止的人,其生命就不会面临各种凶险危害,这样就能做到长生久安,获得无限的生活幸福。当今许多人,正是过于争名夺利,不知适可而止,巧取豪夺,贪得无厌,因而常常自取其辱,招惹祸殃。比如,有的庸医缺乏医德,不能救死扶伤,只知敛财癖物,甚至失去人性,逾越道德底线,为了钱财把病人开肠剖肚,晾在手术台上,结果遭到了世人的唾弃,这样他也就永难体验到真正的生活幸福了。可见,《老子》以“物”观“身”启示了世人:只有超越一切物性贪念的束缚,以自我身心的德性修持为基础,在知足、知止的良好生存心态下,才能充分体验到那种长久的生活幸福。
第二,以“身”观“身”而体知真德。如果说以“物”观“身”是以身外之“物”为参照,体验人本之“身”的德性幸福的话,那么以“身”观“身”则是以他者之“身”为参照,体验自我之“身”的德性幸福。老子透过宇宙天地而反思说:“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缀。”(《老子》五十四章)天地之间,有形的东西最终总是要消失,而“道德”则是能长久地存在,不容动摇的。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无形地内化于众人心中,众心如手挽手一样联合起来,就能使这种“道德”抱成一团,而不会离散松脱。这样的“道德”,可以说,没有什么力量能够肢解消散它了。因此,那些高德的圣人去世后,仍有社稷宗庙为子孙万代祭祀,其德行可谓相传不绝。而“道德”起于人心,化于人心,“修之于身,其德乃真”(《老子》五十四章),圣人正是注重自身的修养,所以他的德行才如此完善,他的心中也就充盈着真正永恒的幸福。老子由此引导人们,以“身”观“身”,即以人为镜,反观自照,以自我的身心体验,去观照别人的一切作为,就可以复归于自心自性,体知世间真正的德行,感受到永恒的生活幸福。当今许多人正是由于不能做到以“身”观“身”,通过自我的身心去体验真正的德行,因而总是执著于那些俗世的癖欲而不能放牧其心、“大其心”,这样必定很难有效调适自身的幸福心念,体验到永恒的生活幸福。可见,《老子》以“身”观“身”,就是以他者之“身”反照自“身”,它启示世人:只有使自我的身心体知到真正的德行,自觉地调适自我的幸福心念,才能充分体验到长久的生活幸福。
四、《老子》无“身”说与当代人 超脱自我困扰的生活幸福境界
生活幸福作为人们生存于世所趋向的一种理想状态,在人类思想史上往往以人本之“身”为主轴,构成了各种不同的意义境界。德谟克利特从人本之“身”出发,肯定的是一种基于民主与自由的生活幸福境界,他说:“在一种民主制度中受贫穷,也比在专制统治下享受所谓幸福好,正如自由比受奴役好一样。” 《古希腊罗马哲学》,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20页。亚里士多德从人本之“身”出发,憧憬的是一种理性的生活幸福境界,他说:“对于人,符合于理性的生活就是最好的和最愉快的,因为理性比任何其他的东西更加是人。因此这种生活也是最幸福的。”《古希腊罗马哲学》,第321页。叔本华从人本之“身”出发,勾勒出的则是一种悲情主调下极乐安宁而无以企及的幸福之境。他认为,人生即苦难,幸福难得,而解脱苦难在于否定生存意志,实现“意志转向”:“自愿完全禁欲,是苦行的第一步,也就是否定生存意志的第一步。它以这种方式否定了那种超出个人生命对意志的肯定,同时也以此宣告了:随着这个身体的生命的结束,身体所显露的意志即行消亡。”《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4页。而只有实现“意志转向”,通过从事哲学,洗涤消除生存意志;通过从事艺术,达到主体与客体的交融,自我与对象的合一;通过禁欲、绝欲,达到“寂灭中的极乐”、“不可动摇的安宁”,才有可能趋于这种幸福之境。然而,与他们不同的是,老子则更多地侧重于从人本之“身”出发,以生命为本位,创构一种“无身”的生活幸福境界。具体而言,《老子》无“身”说可作如下理解:
第一,“无身”忘我而宠辱不惊。老子从人本之“身”出发,探究人们为何常常会有“宠辱若惊”的不良得失情态:“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老子》十三章)因为世人过于注重“宠爱”与“羞辱”的差别,所以一旦遇到外来的宠爱或者羞辱,就会感到惊慌失措,得到它也惊慌,失掉它也惊慌,这就叫做“宠辱若惊”。这种“宠辱若惊”的不良得失情态,常常会使人们陷入自我困扰之中而难以超脱,造成了其自我心理的杂乱烦忧,自我情感的庸俗卑下,自我人格的低级卑微,而其生活幸福境界更是显得虚无缥缈。如何消除这种“宠辱若惊”的不良得失情态,做到宠辱不惊,从而臻于美好的生活幸福之境呢?《老子》寓示,那就要做到“无身”而忘我。高尚的圣人对于宠辱得失之所以能采取超然的态度,就是因为他明了“宠辱若惊”的本质根因就在于:人们太过看重自我之“身”以致使自我之“身”成为了一种精神的负累。因此,他追求“无身”而忘我,能够在精神上忘却自我之“身”,做到宠辱不惊,从而消除了由自我之“身”招致的种种祸患,进入了与“道”契合、无限美好的生活幸福之境。可见,当今的人们要实现存世的价值,获得长久的生活幸福,也需要效法圣人,“无身”而忘我。而一个人倘若能够如此,那么他在现实生活中,也就不会为了自我那些渺小卑微的荣辱得失,而过分地执著于学历、权力、职位、业绩、薪金之类,也可以做到宠辱不惊了。
第二,“无身”无累而无忧无患。人们生存于世,对于生活幸福的美好感受很大程度上都是被现实生活中这样那样的祸患意念所消解的。尤其在现代商业社会中,人们总是处于不断趋于冷淡的陌生人生活状态之中,各种祸患意念随时都可能轻而易举地摧毁掉其生活幸福。这正如黄集伟在《没有朋友》中引述的美国法学家弗里德曼对此所描述的那样:“当我们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或威胁我们,如罪犯。陌生人扑灭我们的火灾,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建设我们的房子,用我们的钱投资。陌生人在收音机、电视或报纸上告诉我们世界上的新闻。当我们乘坐公共汽车、火车或飞机旅行,我们的生命便掌握在陌生人手中。如果我们得病进医院,陌生人切开我们的身体,清洗我们,护理我们、杀死我们或者治愈我们。如果我们死了,陌生人将我们埋葬。我们燃烧着想要寻找一块坚固的地基与一个持久的最后据点,以期在这上面建立一座能上升到无穷的高塔。可是我们整个的基础破裂了,大地裂为深渊。”黄集伟《没有朋友》,《经济观察报》2002年11月25日。那么,人们的生活幸福为何常常会受到这样那样的祸患意念所消解呢?对此可能有多种答案,而老子则以生命为本位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为其根因就在于人们对于自我人本之“身”的过重担忧。换句话说,人本之“身”实际上就是成就种种祸患的本原根由。“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老子》十三章)人本之“身”为什么会成为祸患呢?因为人活在世上,便有生老病死。一个人倘若能在精神上忘记自我的存在,那他还有什么生老病死可以困扰的呢?既然能够“无身”进而在精神上避免了生老病死的困扰,那他也就不会有担忧祸患的种种苦恼了。有高尚德行的圣人与众不同之处,就在于他总是能够进入“无身”之境,所以他不会有由于自我之“身”所带来的任何物质与精神的负累,那些祸患得失对于他来说丝毫不起作用了。“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老子》十三章)正是由于“无身”无累,所以他能够达到无忧无患的幸福之境。虽然得到尊贵荣耀,但是他并不把这当作自身所有。而认为自身的尊贵是天下人的尊贵,自身的荣耀是天下人的荣耀。他普爱天下,因而也就能托起天下。可见,当今的人们要实现存世的价值,获得长久的生活幸福,也需要效法圣人,努力趋于“无身”无累,这样也就可做到再烦也能想通,有理也能让人,有权也能低调,不富也能知足,以至无忧无患,而不断趋于长久的幸福之境了。
(作者单位: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