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舜徽(華中師範大學歷史文獻研究所)
編者按:著名學者張舜徽先生,1992年去世前曾撰《有關經子與傳統文化答問》遺稿,今予發表,以饗讀者。
近來在報紙雜誌上,看到不少關於傳統文化的討論文字,各抒所見,議論紛起,因之引起人們的注意。和我比較接近的老友、舊徒以及外來見訪的學者,也常常同我談到這方面的問題。於是循其所問,一一答之;並舉例說明,聊以表達我個人對有些問題的看法。因事立題,分述如下:
一、所謂弘揚傳統文化的問題
問:近來弘揚傳統文化的呼聲很高,這一提法是否恰當?果何術足以達到這一目的?
答:文化一詞,包涵甚廣。它是一種歷史現象,在不同的社會中,都有與之相適應的文化,並隨着社會的前進而發展。一般所提文化,大半是指意識形態而言。在階級社會中,它具有階級性。既言傳統文化,自然也包括從階級社會中沿襲而來的文化,其中有精華,有糟粕;有真的,有假的。我們今天如果想要繼承它和發揚它,便必去粗取精,去偽存真,加入新的內容,更好地為今天的政治服務。過去有不少老學究,不分青紅皂白,盲目地認為凡是自古傳下來的習俗、禮制、思想、議論,都是好的,頌之為“國粹”,不願意拋棄它或改造它。這分明有一種頑固保守思想在支配他們。有了這一成見在心,便形成一種潛在勢力,可以阻礙新政的推行,可以停滯社會的前進,影響是很不好的。舉例來講:我國幾千年悠久文化中,有一種“男尊女卑”的傳統思想,因之婦女受壓迫淩辱極其嚴重,使那些占人口半數的婦女沒有社會地位,抬不起頭來,這難道不是傳統文化中的腐朽部分!又如古代有一種“內諸夏而外夷狄”的傳統思想,因之少數民族在歷史上被歧視欺侮,使那些分居邊陲的人民,與漢族離心離德,不容易統一起來,這難道不是傳統文化中的落後部分!經過本世紀資產階級革命和無產階級革命大力剷除舊的惡劣習俗和陳腐法規,到了今日,男女真正得到平等,同樣能發揮其才能智慧;少數民族和漢族打成一片,共同建設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他們以今比昔,自然熱愛新社會,熱愛祖國大家庭,同心協力,滿腔熱情地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而國家得以日進於富強。在這裏,只是舉歷史上犖犖大者二事為例,說明有些傳統文化,必須加以改革,去其糟粕而後可用。至於幾千年間的舊俗遺規,不適時宜、亟待取締革除者尚多,在這裏不能盡舉。可知今天提到弘揚傳統文化,有必要擇其善者而存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斷不可籠統來談,漫無區辨。
二、傳統的重民思想
問:古人常云:“民為邦本,本固邦寧”。又云:“民猶水也,君猶舟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孟軻則直截肯定指出:“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此類言論,在古代文獻中保存的太多了,似乎是一種很好的重民思想,今天是否可以繼承它並加以發揚?
答:在階級社會中,統治階級但從事於剝削壓迫人民,為階級屬性所限,不可能如其所言,去重民愛民。他們所以說出這一類的話來,只是暴露其畏怯人民之心而已。有如《逸周書·芮良夫篇》所云:“民至億兆,后(指君)一而已。寡不敵眾,后其危哉!”其畏民之心,昭然若揭。他們所畏怯的,是害怕人民起來造反,以傾覆其政權。因此他們好話說盡,用以粉飾太平,欺蒙天下。我們只看歷代所下詔令,至稱窮苦老百姓為“元元”(至善之意),用這一類憐愛人民的語言,藉以緩和階級矛盾。所以存在於階級社會中的重民思想言論,完全是虛偽的、不足依賴的。自從近世紀歷史唯物主義出現以後,這一新的科學理論真正肯定了人民是歷史的主人,只有人民能創造一切用来豐富社會的文化。有了這一新的觀點,於是人民世紀的今天,所倡導的重民愛民思想,和過去階級社會的“重民愛民”,便有本質上的不同了。人民從生產糧食以至百工技藝,歷盡千辛萬苦,才能創造出豐盈的物質財富。即以生產糧食而論,當廣大農民“面朝黃土背朝天”的時候,他们是怎樣熬過酷暑高溫的,是怎樣揮汗如雨的。古人詩句有云:“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偶誦此句,自然會感到應該以愛惜民力為愛民重民之始。近年來,許多人在參觀農村工廠以後,愛重人民之心勃然而興,然而這不過是一時感情衝動,有所激發而已。如果沒有實際行動去支持人民,愛惜民力,也仍然是無濟於事的。下面我想舉一小例,說明這一問題。
在今日全中國範圍內,從上到下,從城市到鄉村,浪費糧食的情況至為嚴重。特別是一般年輕小夥子“不知稼穡之艱難”,浪費尤為突出。我因長期家住大學校園內,親眼看到學生食堂的洗碗池中充滿了米飯、饅頭,乃至廁所水溝內也積聚不少,心中實在難過。青年人隨意傾棄的,乃是潔白米飯、小麥饅頭,盡屬細糧,棄同糞土,把勤勞農民的勞動成果,看成狗屎不如。此可忍,孰不可忍!中國人口眾多,已超過了十一億六千萬。近據報載全國範圍之內,學校、團體、機關、部隊、賓館、飯店,凡是群居場所,浪費糧食的統計,每日達一億多斤。一年算來,數量大得驚人!這一漏洞不塞,對國家損失太大了。最好由人民政府,由中央到地方,於最近開展一次全國性的愛糧運動,對全國人民大力進行愛惜民力的教育,來遏制此一浪費之風。以後定為常制,派專人負責掌管,並長期訂出檢查、獎懲制度,雷厲風行。另一方面,從幼兒園、小學起,教育孩子們從小養成愛惜民力的習慣,讓“粒粒皆辛苦”的概念,深入人心。既加強了勞動觀點,也就是重民愛民的具體體現。所謂愛國主義行動,莫大乎是。方今國家正感耕地不足,千方百計努力開墾。如果能夠塞住這一大漏洞,每年可收回幾百億斤糧食,無異於新墾荒地千萬畝,這對國家的經濟效益還算小嗎?茲因談到愛惜民力而附論及此,仍然和今天所要發揚的真正重民思想息息相關。
三、傳統的崇儒思想
問:從漢武罷黜百家,表章六經以後,儒家學說思想,定於一尊,兩千多年來,相承不改。究竟在這漫長的歲月裏,儒生在中國文化界起了哪些大的作用?又出現了哪些弊病?
答:談到這一問題,牽涉的面太廣了。首先,我們應該弄清“儒”字的本義。大約在漢代以前,凡是有一才一藝之長可用以教人的,皆可謂之“儒”。所以秦之坑儒,《史記·儒林傳》稱為“坑術士”;許慎《說文》:“儒,柔也,術士之稱”。是古代的所謂儒,包括術士在內,範圍是很廣的。有的人認為孔子是儒家創始人,這一提法,尚可商榷。《論語》記載孔子對子夏說過:“女(汝)為君子儒,無為小人儒”。可知當孔子之時,早已有儒的存在。而《禮記·儒行篇》記載孔子對答魯哀公問儒行,提出所謂“愛其死以有待,養其身以有為”;“見利不虧其義,見死不更其守”;“可親而不可劫,可殺而不可辱”;“身可危也,而志不可奪也”等行為準則。當日孔子心目中的儒,是多麼剛毅而有作為的人!難怪魯哀公受了這次深刻教育以後,終其身“不敢以儒為戲”。可知儒在春秋之時,有一種強矯果勇之氣,是很受人敬畏的。那緣何後世儒生柔懦不振、畏首畏尾呢?這種由剛而柔、由強而懦的轉變,在戰國時便已形成了。《荀子·修身篇》:“偷儒轉脫”。楊倞注云:“儒謂懦弱畏事。”是古人直以懦釋儒了。《說文》以柔訓儒,亦同此旨。儒既由剛強變為柔懦,到了漢代,便只以誦習六藝,尊師仲尼為事。《淮南子》高誘注云:“儒,孔子道也。”反映了當時的實際情況。自漢以後之所謂儒,都沒有超越這一圈子。
由於儒生的行動迂緩,連走路說話,都是慢吞吞的,不足以赴事功之急,便為世人所輕蔑。像劉邦那樣的人,沒有什麼文化知識,由鄉村流浪漢一躍而為天子之後,居然敢罵酈生為豎儒,謂隨何為腐儒。陸賈前說稱《詩》、《書》,劉邦便大聲斥之:“乃公居馬上得之,安事《詩》、《書》!”客有著儒冠而來進謁的,馬上取下他的帽子,用來下尿。漢高帝的侮辱儒生,成為中國歷史上的典型事例。推之歷代帝王,外標崇儒之名,內懷輕儒之實,大半都把儒生看成無可作為的廢品。漢武帝雖表面上罷黜百家,表章儒學,但是統治階級內部,卻是重法輕儒。對那些誦法孔子的術生,是十分鄙視的。像漢元帝柔仁好儒,看到他的父親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繩下,曾從容進諫:“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聽了很生氣地說道:“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制乎?”又曾教導他說:“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何足委任。”從這一系列宮廷內父子對話的內容中可以知道他們祖傳家法的秘密了。此後二千年間的專制政體,皆操是術以治天下。所以我國二千餘年的封建政治,實以儒術為外衣,以法家為本幹。專制統治者心目中的儒生,不過是用來裝潢門面、粉飾太平的工具而已。當十三世紀初期,蒙古貴族入主中原以後,分民為十等。擺在前面的,是統治者認為有益於國的人;擺在後面的,是他們認為無益於國的人。最末的幾等,便是七匠、八娼、九儒、十丐。有意識地侮辱儒生,列入第九等,擺在娼妓之下,乞丐之上。這種輕蔑儒生的思想,可算是到了極點。清高宗(乾隆)晚年怠荒,巡遊無度,國力大傷。當時著名學者、侍讀學士紀昀主修《四庫全書》,在其左右,因從容進諫:“東南財力已竭,當思有以救濟之。”高宗大怒,叱駡他道:“朕以汝文學為優,故使領四庫書館,實不過以倡優蓄之。汝何敢妄談國事!”歷代帝王,何嘗把儒生放在眼裏?
在封建社會中,儒生的被人輕蔑,大半咎由自取。除迂緩不能任事外,還有泥古的積習,談到理民治國,必“則古昔,稱先王”,安於襲故守舊,二千餘年沉疴莫起。有如西漢經師,欲舉大義微言,施諸行事,標榜所謂“以《禹貢》治河,以《洪範》察變,以《春秋》決獄,以《三百五篇》當諫書。”宋代士大夫甚至謂“半部《論語》可以定天下,半部《論語》可以致太平。”後來迂腐儒生,便拿這一類的理論作口頭禪。惟尚虛言,不理實事。浮議多而成功少,儒學乃愈不中用。我們只看歷代儒學之紛爭,便可知道儒效之隱,非一朝一夕之故。漢代治經學的,有今文古文之爭;宋世談義理的,有道學偽學之辨。爭辯不休,儒術益裂。降至元明,情況愈下。宋末元初的周密,在所著《癸辛雜識續集》中,描寫當時士大夫迂腐不知世務的風氣道:“凡治財賦者,則目為聚斂;開閫捍邊者,則目為麄材;讀書作文者,則目為玩物喪志;留心政事者,則目為俗吏。其所讀者,止《四書》、《近思錄》、《通書》、《太極圖》、《東西銘》、《語類》之類。自詭其學爲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故為之說曰“為生民立极,為天地立心,為萬世開太平,為前聖繼絕學”云云。那種種臭腐之氣,真可上逼雲霄,不可嚮邇。後來明末清初的黃宗羲,為《吳弁玉墓誌銘》時,也曾發出同樣的慨歎。可知宋明儒學,不足以言經世致用,便直接影響到國家的盛衰安危。這就當時文化界的普遍現象而言,已是非常的不景氣。至於宋明也有豪傑之士,如王安石、張居正一流人物,勇於以天下為己任,能為國家辦大事。這樣的人,卻不是純用儒術而能有所作為的,且畢竟也是極少數。
四、傳統的慕古思想
問:傳統文化中有一種追慕遠古的思想,集中表現在儒家議論中。這一思想在中國歷史上起了哪些不良作用?
答:儒家宣揚慕古思想,以孔孟最為典型。孔子“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周遊列國,到處碰壁。孟軻步孔子之後,也不得志於時。《史記·孟子列傳》云:“游事齊宣王,宣王不能用;適梁,梁惠王不果所言,則見以為迂遠而闊於事情。當是之時,秦用商君,富國強兵;楚、魏用吳起,戰勝弱敵;齊威王、宣王用孫子、田忌之徒,而諸侯東面朝齊。天下方務於合縱連衡,以攻伐為賢。而孟軻乃述唐虞三代之德,是以所如者不合。”這段文字,雖專敘孟軻迂闊不合時宜、為世所棄的情狀,其實可以上包孔子。孔子的追慕遠古,不減於孟。他們談到政治,都是“言必稱先王”的。例如《詩·大雅·假樂篇》有云:“不愆不忘,率由舊章。”是教導後人保守舊規切勿改變的意思。孟軻曾引用此詩而加以發揮道:“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見《孟子·離婁上》)。這句斷語,不知敗壞多少世事!到了漢代,董仲舒乃謂“天不變道亦不變”。於是儒者安於蹈故襲舊,更加奄奄無生氣。這都是慕古之風盛行而引起的不良影響。由於儒生追慕遠古的積習不除,遇事只向後看,不向前看,從慕古發展到非今,這是必然的。平日安於守舊,不樂更新。每值國家有大變革,必百計阻難,最為時君所忌。當秦始皇統一天下以後,實行思想言論方面的嚴密控制,當日禁令所頒,只有“以古非今者族”,科罰最酷。以為不如此,不足以掃除障礙,推行新政。秦始皇為了促進社會的變革,保護新政的實行,不得已而有此一措施。這對當時慕古的腐儒,可算是當頭一棒。
秦始皇和李斯,都是中國歷史上有眼光有作為的大政治家。他們繼承周末法家的思想理論,用來治理國家。春秋時的管仲,首先提出“不慕古,不留今,與時變,與俗化”(見《管子·正世篇》)的創立法度的原則。“不慕古”,便消除了向後看的積弊,不再懷念過去;“不留今”,便滋長了向前看的風尚,不停留在現階段。商鞅繼起,明白指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見《商君書·更法篇》)其後韓非,至將迂儒所倡導的那一套,比之塵飯塗羹,可戲而不可食。又謂:“今有美堯舜湯武禹之道於當今之世者,必為新聖笑矣。”(見《韓非子·五蠹篇》)到了李斯,便直截說:“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見《史記·秦始皇本紀》)。可見周秦法家所提出的政治理論,都是積極的、前進的,主張革新,反對慕古。對於當時迂儒所宣揚的空話,商君目為“六虱”,韓非看成“五蠹”,不是沒有原因的。當明代晚期,內憂外患,國勢阽危的時候,張居正以振興天下為己任,大刀闊斧地實行政治改革,表現了法家不畏強暴的精神。在“摘奸剔弊”的過程中,把那些不達時變的頑固派言論斥為“臭腐之迂談”,不加理睬。經過積極革新,朝野出現了新局面。史稱“萬曆初政,委任張居正,綜核名實,幾於富強”(見《明史·李太后傳》)。這難道不是學習法家政治理論,切實施行,而能取得這樣大的成功嗎?從中國封建社會兩千年的歷史來看,凡是有大抱負想在政治上有所作為的人,大半都是從法家理論中取得營養,而後能成就其事業。一個純粹的書生,徒抱《五經》、《四書》,充滿慕古思想,是很難辦天下事的。
五、傳統的貶法思想
問:自古以來儒家詆斥法家刻薄寡恩,甚至辱駡商鞅、李斯,都以嚴刑峻法,致蒙車裂之刑,不得好死。究竟法家在中國傳統文化中起了一些什麼作用?幾千年悠久歷史中有無他們的重要地位?
答:在傳統文化中輕蔑法家,這是歷代腐儒之迂見,必須批判。我們如果能夠平心靜氣細讀周秦法家之書,便可感到歷代大政治家的建功立業,都是從法家理論中培養出來的。周秦法家,即周秦政治家,或政治理論家,他們總的精神,不外敢於變古,勇於任事,獎勵耕戰,抨擊空談,反對德治,實行法治諸大端。魏世劉邵《人物志》中品第人物有云:“建國立制,富國強人,是謂法家。管仲、商鞅是也。”法家職志,以富強國家為己任,管仲、商鞅是其中卓有成就的人物,所以古人舉以為例。近世章炳麟在《訄書·商鞅篇》中指出:“故法家者流,則猶西方所謂政治家也。非膠於刑律而已。”這話是很通達的。世俗腐儒,但知舞文亂法的刀筆吏為可厭惡,便一概看成法家而深加屏斥,這種狹隘的一孔之見,何值一駁?曠觀歷代大政治家,如漢代的霍光,三國時期的曹操、諸葛亮,東晉時的王猛,北周時的蘇綽,唐代的魏徴、李德裕,宋代的王安石、李綱,明代的張居正,都莫不具有法家精神。他們有膽有識,敢作敢為,能以天下事為己任,都是從周秦法家書中取得了指導性的理論,作為自己治國理民的重要依據。所以他們的一言一行,都充滿了濃厚的法家色彩,何嘗純是儒術?這就說明了周秦法家的言論,行事,對後世政治的影響,至為深遠,成為傳統文化中的重要部分。
政治思想和法權思想,是隨着階級和國家的出現而出現的。法的作用,是政權建立以後,採取一定的形式,將人們的行為固定在共同遵守的範圍內,以鞏固、發展對其有利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所以法的內容,實包括國家制定的法律、法令、條例、決議、指示等規定性文件和國家認可的判例、習慣等。制度必靠法律來保障,法律必靠刑罰來維持。法律和刑罰,只是法的內容之一,而不足以概其全。在中國歷史上,把法的作用提得很高,有議論,有行事,從而取得很大成功的,首推周秦法家。他們強調法制的作用,主張革新前進,在政治理論上,建立了一套以法治國的完整體系;或者在政治實踐中,確有顯著的建樹,引導當時政權走上富國強兵的道路。也只有周秦法家才能做到這一步。我們今天研究他們的言論、行事,可以肯定他們是一種具有先進思想的政治家,是一種敢於革新不畏阻力的政治家。他們的事業規模是弘遠的,後世卻把所謂“律家”、“法官”、“刑幕”當法家,那就相差太遠了。歷代大政治家,既都是從周秦法家的言論行事得到啟示而發展起來的傑出人物,所以他們任天下事,都有一種勇往直前無所畏怯的精神。遠且勿論,只拿王安石、張居正來說,便是很高的典範。像王安石“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思想,和張居正“利於公者,必不利於私。怨讟之興,理所必有”的言論,是何等氣魄,何等毅力!儘管他們幼小時也和群眾一樣,從誦習儒家經傳開始,以至應科場考試,攫取祿位,是由儒學起家的。但他們不拘泥於儒家的說教,卻能跳出狹隘的圈子,能取法家之長以補本身的不足,這自然是他們高明之處。由此可見,周秦法家在中國封建社會,曾經有過大的建樹,促進了社會的更新。我們今天應該重新估計他們在歷史上的業績,肯定他們在傳統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
六、傳統的黜道思想
問:司馬談在《論六家要指》中,推論陰陽、儒、墨、名、法五家各有短長,而獨反復讚歎道家之術,采各家之長而無其短。“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於是引起後世的爭論,儒家相率不以司馬氏的見解為然,並鄙棄道家。究竟道家學說,在傳統文化中起了哪些作用?我們今天應該怎樣評價?
答:司馬氏《論六家要指》,是一篇圍繞人君南面術來談問題的政治論文,而不是純粹的學術論文。後人卻把它看成單純的論學文字,那就錯了。他所提出的“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是專就道家的議論主張,用之於君道,可以取得成效來說的。他又指斥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說六藝經傳中所談為君之道所營多端,而沒有“執本秉要”的方法,不足以主持綱維。所以他着重指出:“儒者則不然,以為人主,天下之儀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隨。如此,則主勞而臣逸。至於大道之要,去健羨,絀聰明,釋此而任術。”我們只看這幾句總結性的話,不是在談南面術又是談什麼?後面他又說:“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虛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綱也;君臣並至,使各自明也。”這又在宣揚道家無為之旨在南面術上的妙用,非諸家所能及。司馬氏的這一理論,在西漢學者中多“能知之”。到了東漢,懂的人便漸少了。有如班彪、班固父子指責司馬氏“論大道則先黃老而後六經,是非頗繆於聖人。”這一批評,是很不恰當的,我們只看司馬遷敍述孔子言行,列為《世家》,而結論是:“自天子王侯中國言六藝者,折中於夫子,可謂至聖矣!”這是怎樣地推崇孔子,豈有貶抑之意。他發抒在《論六家要指》中的言論,只是就君道一端而言,認為在人君南面術方面,道家所提供的辦法最工,而儒家所提供的辦法最拙。後人不察及此,輕率地認為司馬遷父子反對儒學,豈非大謬。所以《論六家要指》一文,實是探究道家無為之旨的一把鑰匙,必須弄懂它,才能對道家學說有悟入處。
我國古代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統治者,都有“南面”之稱,“南面術”便是他們用以駕馭臣下、統治國家的一套手法和權術。這種術,周秦諸子中,名之為“道”;古代有人把這種術的體和用,總結出了一套成系統的理論,稱為“道論”;宣揚這種理論的,便是“道家”。周秦兩漢時期,社會上還有一些精通這方面理論的老專家,開門授徒,有盛名於當世。司馬遷在《太史公自序》中曾稱及他的父親司馬談,早年“習道論於黃子”,正如《史記·李斯傳》中所言“從荀卿學帝王之術”一樣,學習的內容是相同的。可知司馬談在《論六家要指》中所談的那一套,不過是張其師說而已。這種理論,雖淵源於道家,但為諸子百家所採用了,都有發揮這一理論的專篇,不過標題各有不同而已。用“君道”二字作篇名的,見《荀子》;有稱“主道”的,見《韓非子》;或稱“君守”,見《呂氏春秋》;或稱“主術”,見《淮南子》。此外,尚有不用“君”和“主”標題而別立篇名的,如《管子》中的《心術》、《白心》、《內業》,《韓非子》中的《大體》、《揚權》,《莊子》中的《天道》,《呂氏春秋》中的《圜道》,都是談的這個道理。乃至儒家孔子,也曾稱“為政以德”(古注:“德者無為”);又讚歎過虞舜“無為而治”。《墨子》也說:“善為君者,勞於論人而佚於治官”。可知道論之精要,是諸子百家所共同尊尚的,在古代文化中,曾起過大的作用。其所以不見重於後世,則始於東漢道教興起,奉老子為教祖,於是世俗將道教和道家混而為一,這是極端錯誤的。道家是中國古代哲學史上影響最大的一派,與後起宗教中的道教,完全不是一回事,這是必須辨明的。如果把遠古闡揚南面術理論的道家,下降到和後世以消災、驅鬼、祈年、成仙為目的的道教合而為一,便成為傳統文化的污點,有必要加以澄清,庶使人們不因此而輕蔑周秦時的道家。各還其本來面目,才能不為俗說所惑。
七、傳統的尊聖思想
問:從漢代以來二千年間,孔子被尊為“至聖先師”,形成了他在封建社會中的特殊歷史地位,推重為中國學術史上人格最高之標準。凡是談到傳統文化,無不牽涉到他。而近世新文化運動勃起時,有人提出“打倒孔家店”的口號,好像孔家開設的商店,已專利兩千多年,店中陳貨不少,腐爛的東西太多,不能適應客觀需要,必徹底摧毀而後可。究竟我們今天,應該怎樣對待這一問題?
答:談到孔子,也當一分為二。完全如同封建社會那樣吹捧他,當然是不恰當的;又像近人操之過激,必打倒之而後快,也是不對的。我們應該“好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實事求是地剖析他,評價他,而不為任何偏見所囿,庶幾可以看出他的作用和影響。春秋末年,是我國社會由奴隸制向封建制過渡的醞釀孕育時期。孔子的思想,代表奴隸主階級利益,積極主張“憲章文武”,恢復西周時期的禮制,基本上是保守的。他雖出遊列國,有用世之志,但誠如《史記·孔子世家》所說:“斥乎齊,逐乎宋衛,困於陳蔡之間,於是反魯。”他在長途施行中,幾乎為人所殺或餓死在外。其所以不受各國歡迎,無非是在政治上主張開倒車,不適合於各國統治者的需要而已。當時除統治者之外,一般群眾,對他也沒有好感。如勞動人民中,有荷蓧丈人譏笑他;士大夫中,有孫叔武叔譭謗他。即在一群弟子中,也常有人和他爭辯,不是個個都服從他。可知當他有生之年,很少有大的得意之時而舒適過。他的受人尊仰,全在死後,經過歷代的吹捧而提高起來的。由於孔子平日強調“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會秩序,大有利於最高統治者的政權鞏固,於是利用他的話作護身符,把他的地位提到無比的高度。歷代對他加封進爵,而又大修廟宇,隆其祭典。自漢高祖以太牢祀孔,下至袁世凱做皇帝,都以尊聖祭孔為先,可以看出他們的用意。當清太宗未入關時,俘得明將何可綱,欲其降,可綱不從。太宗親問其故,可綱答道:“為諸生時,讀孔子書,知君臣大義,故今日但求速死。”太宗歎息道:“孔子之教,其美至此!”即命立學宮於盛京,親致祭奠。從這件事,也可證明帝王所以尊孔,完全是為了維護他自己的權位。“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於是在封建社會中,普天之下,都在奉祀“大成至聖先師”的神位了。
但是,孔子畢竟是世界文化名人,是中國歷史上的一位大教育家,大思想家,是應該受到後人尊重的。如果能夠去掉被後世統治者所渲染和附加的許多東西,還他自己的本來面目,可取之處,仍然很多。如他平日教導學生的話:“過則勿憚改”;“敏於事而慎於言”;“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敏而好學,不恥下問”;“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君子病無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這一類的嘉言明訓,雖在今天,仍可古為今用。他之所以能成為古代大教育家,是有其重大原因的。他的教學,只是根據舊有的《詩》、《書》、《禮》、《樂》等古代文化典籍加以講授而已。所以他平日自我鑒定,歸結為“述而不作”,只肯定自己在傳述舊有文獻方面做了一點工夫,而沒有什麼創作。他的這一自白,是比較真實的。清代學者、著名進步思想家龔自珍說的很好:“仲尼未生,先有六經;仲尼既生,自明不作。仲尼曷嘗率弟子使筆其言以自制一經哉”(見《六經正名》)!這一名言,足成定論。舊說相傳硬要說他曾經贊《易》,修《春秋》,刪《詩》、《書》,訂《禮》、《樂》,好像所謂“六經”,都經過了他的手。如果真有其事,為什麼《論語》二十篇中無一語道及?《論語》是記載孔子言論行事和日常生活最詳盡的書,凡孔子平日穿什麼衣,吃什麼飯,坐什麼車,和哪些人來往過,說過什麼話,都記得很清楚,假若孔子在傳統文化方面費了不少精力,成功了許多創作,他的門弟子,不會一字不提。況且學者開門講學,貴在言傳身教,不以著述為重。後人言“六經”,必及孔子,這和迂儒托古之習是分不開的。我們今天不必在這方面去糾纏,但從他一生從事教學的方式方法,去探討,去總結,可以找出他的偉大之處何在。值得後人學習的地方很多,擇其要者,約可歸納為四點:第一,強調主觀努力,在求知的道路上,鍥而不捨。第二,強調學習與思考應該並重,不可偏廢。第三,提倡不知則問,不能則學,勤向群眾請教的精神。第四。提倡少說多做,刻苦自立,不急於以求人知的風尚。以上四點,是孔子所倡導的樸實學風,都可古為今用。這是值得我們學習的優良傳統,必須發揚光大。
八、傳統的師法思想
問:舊時學者,喜言師承師法,常用來衡量一個人學術成就的大小高低。假若沒有師承師法,便為世俗所輕。此一傳統,起於何時?近日尚存在否?影響如何?
答:學之重視師承師法,源於漢世。其時承秦火之後,書缺簡脫。當時政府搜求亡書,紛立博士。利祿之途既開,因以造偽欺世者不少。經籍初出,口耳相傳,假若不查問其授受淵源,那就會使造偽以欺世盜名的人一天天多起來。漢代所以重視師承師法,是出於不得已。《漢書·孟喜傳》說:“上聞喜改師法,遂不用喜。”可知其時經師家法之嚴。但其流弊也不小,以致經有數家,家有數說,各守專門,不相通假。到了後來,至於各尊師說,不合不公。有如劉歆《移太常博士書》所云:“信口說而背傳記,是末師而非往古”。王充《論衡·正說篇》所云:“前儒不見本末,空生虛說;後儒信前師之言,隨趣述故,滑習辭語。”後果是很不好的。到了東漢,學術界出現了博通的風氣。如許慎、鄭玄起於漢季,兼治群經,不主一家。許氏作《五經異義》,凡古今文諸家異同,都備列而折中之,鄭氏遍注群經,也從不拘守一家之義。漢代經學,自推許、鄭集其成;而家法之敗壞,也實從此時開其端。其後歷魏晉以至隋唐,經生薈萃眾說以成義疏,而所謂一家之學,早已不存在了。後世治經之士,還在斤斤於師法之爭,可說是極其狹隘的人。識見如此淺陋,如何推廓得開。一直到了近代,學術界還存在強調師承師法的餘風。當我十八九歲旅居北京時,曾親見一位年事很高的國學大師,要求於他的弟子很苛,儘管他的弟子白髮滿頭了,見到老師時,還要下拜磕頭,久而後起,便無異於在舉行宗教禮儀。他要求於自己的弟子,也是這樣。好像不如此,便得不到老師的真傳似的。學術是天下公器,有什麼秘密可言。難道天地間的廣博知識,能為少數人乃至個別人所壟斷嗎!本來,我國傳統文化中的所謂“五倫”,原無師弟。師弟一倫,自當附於朋友。師弟之間的關係,只得以朋友相待,處於平等地位。凡為師者,何可居高臨下,用知識來淩駕一切!
清代學者戴震說過:“大國手門下,不出大國手;二國手、三國手門下,教得出大國手”(見段玉裁所撰《戴東原先生年譜》)。這話很有道理。所謂“大國手”,是指名重一時的大師。既是大師,便有他的一套圈子,用來範圍他的學生。學生只得亦步亦趨,篤信謹守,不敢超越那個圈子,甚至跟隨幾十年,還是那老一套。在這種人門下學習,很難取得新的成就,蔚為大器。至於二國手、三國手,沒有那麼多規格束縛門下,門下通過主觀努力,往往智過其師,反而可以大成,這是近世學術界常有的事。可知有志治學的人,斷不可守一先生之言,用來束縛自己。必須放寬眼界,開拓門路,做到古人所謂“學無常師”,才能奮發興起。儒家尊師仲尼,這是漢武帝以後的事。在漢以前,治國以管、商為師,用兵以孫、吳為師,巫醫、樂師、百工,種樹之業,各有其師,豈孔子一人所能專擅。韓愈作《師說》,提出所謂“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這話是對的。至於專以傳道、授業、解惑為師,則又嫌其太狹隘了。既言“道之所存,師之所存”,那麼存於天地萬物之間的,莫不有道,善學者便當以天地萬物為師。舉一小例來說:人生健身強體之術很多,而鍛煉的方式方法,有些是從動物身上學來的。所謂“熊經”、“鳥伸”、“猿攀”、“鴟顧”,都是我們祖先從學習動物的過程中,總結出來的有效經驗。漢末名醫華佗提出所謂“五禽之戲”,號召人們學習虎、鹿、熊、猿、鳥的動作姿態,進行肢體活動,以增強體質,防治疾病,這難道不是以動物為師嗎?再擴而大之,那麼自然界的許多現象,值得我們師法的,就更多了。如古人所謂“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照”,便可培養人的大公思想。又如萬物之中,石的堅,水的平,竹的虛心直立,松的耐寒後凋,何一不可取以為法?所以古人有以“師石”、“師竹”等詞名其書室的。可知道之所存,本不單在書本上。人世間還有大量的“無字書”要讀,天地萬物,可資取法者甚多,本不限於以人為師。
九、傳統的賤近貴遠思想
問:人們品論事物的好壞,特別是評騭學術的高下,總是對那些沒有接觸到的人的寫作,仰望如恐不及,相與讚歎歆慕不已。而對於同事的或經常見面的人的寫作,則很輕視、忽略,甚至鄙棄,不加理睬。長期如此,這對中國文化的發展,是否有很大不良影響?
答:這種情況,起源很早。當韓非所著《孤憤》、《五蠹》最初傳到秦國的時候,秦王讀了以後,看成古人的作品,敬慕之心油然而生,長歎一聲道:“寡人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漢武帝讀了司馬相如所作《子虛賦》後,也讚不絕口,慨歎地說:“朕獨不得與此人同時哉!”經過李斯、楊得意分別介紹以後,君主知道是當時韓非和司馬相如的作品,便降低了對他們的傾慕之情。雖然韓非和司馬相如在不同的年代裏,被當時政府弄到了秦國和長安,等到統治者親眼看到這兩位作者的五官百體,和常人沒有什麼不同;吃飯拉屎,和常人也是一樣。看久了,看慣了,便不感覺有什麼稀奇,很自然地對他們輕蔑起來。結果,韓非囚死於秦,司馬相如也潦倒一生。從這些事例,充分說明“賤近貴遠”的積習由來已很久了。西漢末年的大學者揚雄,學問很博,著述很多,不為當時社會所重視。揚雄剛死,便有人問桓譚:“子常稱揚雄書,豈能傳於後世乎?”譚回答道:“必傳。顧君與譚不及見也。凡人賤近而貴遠,親見揚子雲祿位容貌,不能動人,故輕其書。”桓譚所提出的“賤近而貴遠”,一語道破了中國封建社會中文化界的偏蔽。如果進一步加以分析,“賤近而貴遠”這幾個字,可又分兩方面來看問題。所謂“遠”和“近”,本包括時間距離和空間距離兩方面。從時間距離來說,一般人對於時代愈早的作品,愈感興趣;對於同時人的作品,容易輕忽,這便是“尊古卑今”。從空間距離來說,一般人對於但聞其名未見其人的著述,十分尊仰;對於天天見面的人的寫作,不甚留意,這便是“重耳輕目”。此二者是“賤近貴遠”的兩大內容,經常盤踞在人的思想中,為害甚大,影響很壞。
由於在長期封建社會中,一般人的心理,都是崇拜古人而鄙視同時人的。人們偶有寫作,深恐不能取重於當時,以致湮沒了他的好內容,不得已托古人之名以傳其書。這在中國古代寫作中極其普遍。例如《易卦》託名於伏羲,《本草》必託名於神農,《醫經》必託名於黃帝,《禮典》必託名於周公,《六經》必託名於孔子,都是這個道理。《淮南子·修務篇》曾經指出:“世俗之人,多尊古而賤近。故為道者必託之於神農、黃帝而後能入說。亂世暗主,高遠其所從來,因而貴之。”這幾句話,道破了世俗喜歡託古的根源。有了托古,偽書日出,給中國傳統文化造成了大混亂,也是學術史上的大不幸。這種偏蔽,在周末便已有了。《莊子·外物篇》云:“夫尊古而卑今,學者之流也。”其後《淮南子·齊俗篇》云:“世多稱古之人而高其行,並世有與同者而弗知貴也。非才下也,時弗宜也。”《論衡·超奇篇》云:“俗好高古而稱所聞。前人之業,菜果甘甜;後人新造,蜜酪辛苦。”其見於《齊世》、《案書》諸篇者,所言尤為詳盡。下逮《抱朴子·廣譬篇》、《文心雕龍·知音篇》,也都談到這一偏蔽,極為慨歎。由於學術思想有了這種不公正的看法,積習很深,於是品評人物,總說古人好,今人壞;鑒別寫作,總說古人的書好,今人的書壞;論及政治,總說古代的政治好,當代的政治壞。一切都向後看,必然走上是古非今的道路,成為阻礙時代前進的絆腳石。這一壞的影響,還不嚴重嗎?在傳統文化中,必須去掉這一偏弊之見而後可。杜甫詩句有云:“不薄今人愛古人”,真不失為有識名言!
十、傳統的不良學風和文風
問:二千年間,研究中國文化的人很多。其學風文風,有些是繼承前人優良傳統而發展的;有些是沿襲不良傳統而滋長的。其中因受不良風氣影響而引起的流弊很大,宜如何匡救其失?
答:就社會科學領域來說,特別是研究本國文史,今日亟宜糾正的風氣,便在於隘陋。從歷史上看,自西漢起,學術界即已形成“博士之學”與“通人之學”兩大軌轍。當時承秦火之後,經籍復出,經有數家,家有數說,國家紛紛置立各自名家的專業為“五經博士”。於是專家之學,為時所重,而學風已流於隘陋,此經不通於彼經,此說不同於彼說。不合不公,莫之能一。有如《漢書·藝文志》所云:“說五字之文,至於二三萬言。”《儒林傳》云:“一經說至百余萬言,大師眾至千餘人。”可知當時博士之學,既病專固,復傷繁冗,西漢博士之學,特別是今文經說,不久即無傳於後,不是沒有原因的。至於博洽群經,不死守章句訓詁,在學術思想上,言其大者遠者,發凡起例,能解決一些大的問題。西漢學者如司馬遷、揚雄、桓譚、劉向之所為,便是通人之學。從東漢以後,通才輩出,治學風氣,走上博贍的道路,一矯過去的隘陋之風,取得的成績也較大。過去許多大學者,在文化研究工作方面,主張由博返約,是很有道理的。所謂由博返約,便是將人所共識的學術常識,我要知道;人所讀的重要書籍,我要涉覽。把一般性知識都掌握以後,再從事於專門性的研究,自然基礎堅實,容易着手多了。但是有不少的人,知識面很窄,一開始便從專門研究入手,或專治一經,或但精一史,結果成績不大。甚至在寫作中留下許多常識性的笑話,見哂時人,遺譏後世。這是由於讀書太少,基礎沒有打好的緣故。即在清代乾嘉學者中,除三數通儒外,有這種毛病的人還不少。近百年來,自從高等學校實行分科分系以後,此科不通於彼科,此系不通於彼系,疆界分明,各不相涉。於是學文學的,不必過問歷史;學歷史的,不必留心文學、哲學。在文史哲領域內,又各劃分時代,各人專攻一段,研究近代史的,不必瞭解古代史;研究元明清文學的,不必追溯唐宋以上。本來,學術研究工作上的細密分工,是一種進步現象,無可非議。但在社會科學領域內,門類至繁,相互聯繫,所謂“牽一髮而動全身”,不是一開始便可單科獨進所能取得成功的。所以就今日研究中國文化來說,有必要糾正過去隘陋之風。先必廣營基礎,博觀約取,然後歸納到一個專業,做窄而深的研究,比較容易收效。切不可淺嘗浮慕,急於求成。在學術研究工作上,是沒有捷徑可走的。只有腳踏實地、不畏艱險的人,才能登上高峰,
一般人認為有了寫作,便成了自己的“著作”。其實“著作”二字,談何容易!當司馬遷寫《史記》時,有人拿來和《春秋》並論。他卻自言:“余所謂述故事,整齊其世傳,非所謂作也。”(見《太史公自序》)王充《論衡》始成,有人稱之為大著作,他卻表白道:“非作也,亦非述也,論也。論者,述之次也。”(見《論衡·對作篇》)大抵前人對於寫作,從其內容加以分析,不外三類:一是著作,將一切從感性認識所取得的經驗教訓,提高到理性認識以後,抽出最基本最精要的結論,寫出一種富於創造性的理論,這才是“著作”。二是編述,將過去已有的資料,用新的體例,重新加以改造、組織,編定為適應客觀需要的本子,這叫做“編述”。三是鈔纂,將過去繁多複雜的材料,加以排比、撮錄,分門別類地用一種的體式出現,這便是“鈔纂”。三者雖同是寫作,但從內容實質來看,卻有高下難易的不同。前人重視這三者的區別,不轻易以“著作”自居,這是一種優良傳統,我們今天還應該繼承它,不輕於以著作自許。在長期的封建社會中,文化界既以寫作為立名垂後之具,有的統治者感到自己不能寫書,無以傳之後世,於是憑藉自己的權位,調集大批人力,替他寫書。如呂不韋的《呂氏春秋》,淮南王劉安的《淮南子》,都是組織許多智略之士,通過集體創作,各獻所長,而後寫成的。這便開中國文化史上假手著書的先風。自唐初設館修史,例以宰相、顯宦為監修,即標其姓字為作者之名。如重修《晉書》,標房玄齡名(舊本題唐太宗禦撰);修《隋書》,標魏徴;《周書》,標令狐德棻;《舊唐書》,標劉昫;《舊五代史》,標薛居正;宋、遼、金《三史》,皆標脫脫;《元史》,標宋濂;《明史》,標張廷玉;《清史稿》,標趙爾巽。歷代相沿,如出一轍,都是修史時以宰相為監修,或以官高位顯者居其名。這些達官貴人,何嘗懂得修史?而當時費力勞動、埋頭寫作的人,卻湮沒無聞,莫由知其姓字。認真分析起來,這在當時是一種嚴重的剝削行動。曠觀二千年間的文化界,除呂不韋、劉安一流人以及歷代監修國史的宰相們外,還有不少顯宦乃至帝王,網羅人士,替他們寫書,直接剝削他人才智和勞動,以為自己立名的資本。這在階級社會裏是一種常有的事,是一種不好的惡劣文風,我們必須批判它,引以為戒。韓愈嘗云:“惟古於辭必己作,降而不能乃剽賊。”那些假手著書的行為,其不良影響,過於剽賊遠甚。在今天我們必須防微杜漸,制止這種文風的復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