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人二
[作者簡介] 黃人二(1970— ),男,臺灣屏東人。現為華東師範大學中文系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出土文獻學、先秦兩漢史、敦煌學、青銅器銘文。著作有《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研究》、《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研究》、《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研究》、《出土文獻論文集》、《敦煌懸泉置詔書四時月令五十條試析》,並已發表論文數十篇。
《莊子·外物》云:“莊周家貧,故往貸粟於監河侯。監河侯曰:‘諾。我將得邑金,將貸子三百金,可乎?’莊周忿然作色曰:‘周昨來,有中道而呼者。周顧視車轍,中有鮒魚焉。周問之曰:“鮒魚來!子何為者邪?”對曰:“我,東海之波臣也。君豈有升斗之水,而活我哉?”周曰:“諾。我且南游吳越之王,激西江之水,而迎子,可乎?”鮒魚忿然作色曰:“吾失我常與,我无(無)所處。吾得斗升之水,然活耳,君乃言此,曾不如早索我於枯魚之肆。”’”[①]這段故事,大家耳熟能詳,亦見於《說苑·善說》,其云:“莊周貧者,往貸粟於魏文侯。文侯曰:‘待吾邑粟之來而獻之。’周曰:‘乃今者周之來,見道傍(旁)牛蹄中[②],有鮒魚焉,大(太)息謂周曰:“我尚可活也。”周曰:“須我為汝南見楚王,決江、淮以溉汝。”鮒魚曰:“今吾命在盆甕之中耳,乃為我見楚王,決江、淮以溉我,汝即求我枯魚之肆矣。”今周以貧故,來貸粟,而曰‘須我邑粟來也而賜臣’,即來,亦求臣傭肆矣。文侯於是乃發粟百鍾,送之莊周之室。”
在訓詁上備受質疑的,非“索”字莫屬,其中最著名的應是裘錫圭《說“索我於枯魚之肆”》文所云:“用繩索把魚穿起來、掛起來,也可以叫做‘索’。”[③]這一訓解,是其文章的主調,並認為《說苑》的文字也有問題,云:“其中相當於這一句的話是‘汝即求我枯魚之肆矣’。看來寫《說苑》這一段文字的人也把《莊子》的‘索’理解為‘求’。但是他由於用了‘求’字,就不得不把‘曾不如早’這幾個字丟掉不管了。這正好說明《莊子》‘索’字不能當‘求’講。”之所以會有此種質疑,主要是由出土文獻反思傳世文獻的結果,即湖南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遣冊簡第五零號“右方索魚七聒”一詞,其中的“索魚”,明顯地是指“乾魚”、“魚乾”[④],其之釋“索魚”,說甚可從。不過,類似的說解在傳統古注中已見,《經典釋文》引晉李頤《莊子集解》釋“枯魚”為“乾魚”[⑤],李注是解“枯魚”為“乾魚”,裘注是解“索魚”(馬王堆遣冊)為“乾魚”,“索”(《莊子》)為“穿在繩索上掛起來”。
細審兩段文意,從《莊子》“吾失我常與”和《說苑》“我尚可活也”兩句,知“枯魚”並非“乾魚”或“魚乾”,而只是暫時與“水”分離的“魚”罷了,魚失其“常與”之水,但只要給它極少量的水,它仍然是“尚可活”的。前提是,必須儘快供應少量的“斗升之水”或“盆甕之中”水,使“鮒魚”能夠“尚可活也”。是以魚之“常與”者,“水”也。方勇云:“常與,常相與者,謂水(王敔說)。陳碧虛云:‘與,猶親也。謂魚水常相親也。’(《南華真經章句音義》。)按,宣穎《南華經解》、郭慶藩《莊子集釋》等以‘與’字屬下句讀,非是。”[⑥]其釋“常與”,甚是,而晉李頤釋“枯魚”為“乾魚”的說法則有誤,這時候的魚,還不是魚乾或乾魚。若是,則何需等待援救,亦不會說出“尚可活也”這樣子的話。細心體會,《說苑》的文字解釋,還是較為符合《莊子》原意的。
至於《韓詩外傳》卷一“枯魚銜索,幾何不蠹”一條,裘錫圭也說:“枯魚就是乾魚。”《韓詩外傳》的文字,亦見於《說苑·建本》[⑦],兩處文獻的意思應是:“以繩索貫穿起來的肥魚,久經日曬,哪能不腐蠹,變成乾魚的呢?”“枯魚”同樣不能訓詁為“乾魚”,因為“枯魚”只是此魚暫時脫離了水,尚甚肥美,尚能活跳,不是魚乾。但馬王堆遣冊的“索魚”則為“乾魚”,倒是正確無誤的。《莊子》中的“索”字,則不能解為以繩索貫穿、掛起之義,當以一般的“求也”之義解之。
“索”字在古訓之中,常見的是“求也”的意思[⑧],即《莊子》此處一般性的解釋;另外,確實也可以有如裘錫圭認為的以繩索貫穿、掛起物品的意思,《楚辭·離騷》“索胡繩之纚纚”,“索”字之義,同“貫薜荔之落蘂”之“貫”。宋洪興祖《楚辭補注》有云:“紉索胡繩,令之澤好,以善自約束,終無懈倦。……草有莖葉,可作繩索。”[⑨]但《莊子》這裏的訓詁,以“求也”訓之即可;所謂“枯魚”,指身上肥美、肉尚健在之魚,只是暫時地與水分離,和馬王堆遣策“索魚”的“魚”不同(此“魚”當指“乾魚”,“索”則為“以繩索貫穿”之義),此時若以繩索貫穿、掛起眾魚,於情理而言,並不通暢,因為眾魚的重量太過,非繩索所能貫穿而掛起,需等到日曬一段時間,使之脫水,去除大半以上魚的身體重量之後,再將之以繩索貫穿、掛起,方合事理。退一步想,即便不合事理,“枯魚”能用繩索貫起、掛起,也沒有“乾魚”的意思。所以,就“曾不如早索我於枯魚之肆”一句的訓詁而言,重點不在“索”字,而在“枯”字。“枯”在先秦兩漢典籍之中,是“沒有水”的意思,與有水的“潤”對舉。《荀子·勸學》云:“玉在山而草木潤,淵生珠而崖不枯。”[⑩]此書證即是,族繁不列載。
中國古代文學典籍之中,常有以魚水主題為象徵、比興者,其內容性質大概可分兩類。以魚水之離合,與其出入,喻人之立身行事,必須謹慎,此其一。以魚水之離合,喻夫妻之歡、男女之淫媾,此其二。後者的例子,在《詩經》中多次出現,聞一多論之頗詳,讀者可自行參看其《詩經的性欲觀》、《說魚》等相關論文[11],不再贅述;後世的漢魏樂府詩中,亦有出現,若晉、宋、齊辭《子夜歌》四十二首之第十八首,有句云:“枯魚就濁水,長與清流乖。”[12]“枯魚”指有二心之已婚男子,“濁水”指新婦,“清流”指舊婦(即自己)。前者的比擬,《莊子》、《說苑》皆是,而樂府詩中有所謂《枯魚過河泣》,其云:“枯魚過河泣,何時悔復及,作書與魴鱮,相教慎出入。”[13]性質亦是,指的是此魚出入不慎,為漁人所捕獲,在竹筏上被攜渡河,突然湧上一種追悔莫及的心情,故欲作書同伴,教以行動出入謹慎之義。而這“魴”與“鱮”,不就是《詩》“敝笱在梁,其魚魴鱮,齊子歸止,其從如雨”、“九罭之魚鱒魴,我覯之子,袞衣繡裳”之“魴鱮”、“鱒魴”嗎?[14]可知同樣的字詞,意思上可以分屬不同之兩類。另外,現藏遼寧省博物館的青銅器《魚鼎匕》銘文亦是,其云:“曰:誕有昏人[15],述(墜)王魚鼎,曰:欽哉!出游水虫。下民無智(知),參(耽)蚩尤命,帛(輔)命入羹,滑入滑出,毋處其所。”[16]大概是指這“出游水虫”之“魚”,輔佐蚩尤,所遇非人。“王”可能指蚩尤;“滑入滑出”是偏義詞,指的就是滑入而為其幕佐,地處險境,故誡之以“毋處其所”。
總結以上文字,《莊子·外物》的“索”字,應作“求”講;古書上之眾“枯魚”,指剛網及而尚未死去的鮮魚,非已加工之鹹乾魚或魚乾,甚明。所以,“枯魚之肆”,指鮮魚市場,而非乾魚市場。至若《魚鼎匕》的性質,亦可略加判斷。古人於日常生活中,將一些名言箴語,習慣書刻於各種器物或身體佩件之上,隨時警醒以端正立身,尤其是“君人者”,更不可不慎,此點可以從《大戴禮記·武王踐阼》[17]和竹簡本《武王踐阼》[18]看出,另有帶鉤銘文,李零《戰國鳥書箴銘帶鉤考釋》一文論之較詳[19],一併可參。《魚鼎匕》之內容性質疑為《漢書·藝文志》之《諸子略·道家類》的“《黃帝銘》(六篇)”或《雜家類》的“《孔甲盤盂》(二十六篇,漢應劭以為二十九篇)”,尤其《魚鼎匕》銘文談及“蚩尤”(神話傳說中有一說是以其為炎帝之佐),相傳其與“黃帝”戰於涿鹿之野(一般常見說法)或阪泉之野(見《列子·黃帝》),終為“黃帝”所敗。《山海經·大荒北經》云:“蚩尤作兵伐黃帝,黃帝乃令應龍攻之冀州之野。應龍畜水,蚩尤請風伯雨師,從(縱)大風雨,黃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殺蚩尤。”[20]故在《魚鼎匕》銘文中,“蚩尤”應為反面人物。“孔甲”則為“黃帝”時之史官,《黃帝銘》與《孔甲盤盂》兩書或許稍有相關,漢人有喜習“《盤盂》”之書的現象,值得注意,《漢書·田蚡傳》云:“學《盤盂》諸書。”[21]其書乃“書盤盂中為誡法,或於鼎,名曰銘”者[22]。不過,夏王亦有名“孔甲”者,其為“不降”之子,“啟”之九世孫,《史記·夏本紀》、《呂氏春秋·音初》皆有載,以非本文主題,亦不再說明。故似乎視《魚鼎匕》銘文為《黃帝銘》之疇,或許較為貼切。
【附記】
文成後觀看吳小如《皓首學術隨筆:吳小如卷》有《釋枯魚過河泣》文[23],談及《莊子·外物》文字,亦舉《子夜歌》以釋《枯魚過河泣》,解之甚精,而有以下結論,云:“以《莊子》與諸書互證,‘枯魚’殆指失水之生魚,非謂已乾死者。”又云:“以晉詩證漢詩,足見‘枯魚’非已死之乾魚,而為初失水之生魚矣。”[24]已先我說出,故吾文僅能更加證明其確而已,特此說明。
“枯魚”一詞,在一些古書上或許可以解釋成“乾魚”或“魚乾”,王先慎《韓非子集解》於《韓非子·外儲說左下》之“經”下“故仲尼論管仲與叔孫敖[25]”句云:“仲有三歸,以其太奢。敖有糲餅,以其太儉。”[26]在“經說”是這樣解釋的,其云“孫叔敖相楚,棧車牝馬,糲飯菜羹,枯魚之膳,冬羔裘,夏葛衣,面有飢色,則良大夫也。”[27]“叔孫敖”是《韓非子》文字論“儉”的部份,想必“枯魚”應指“鹹魚乾”沒錯。但是這應該算是《韓非子》作者或編者對“枯魚”一詞的看法,材料雖屬反證,不能就此推翻《莊子·外物》“枯魚”之“暫時脫離水之鮮魚”的解釋。大凡文字之訓解,有其約定俗成的一面,某一字或詞彙在古代漢語中有其精準的含義,後來有了一些轉變,極為正常,但屬積非成是,《荀子·正名》也大談這個道理。若“良藥毒口”一詞,《韓非子·外儲說左上》作“良藥苦口”[28],與原來精準的成語意義,有了偏失。此種例證極多,不再列舉。
[①] 郭象注《莊子》,臺北藝文印書館1983年版,第486~487頁。
[②] 北京中華書局的標點斷讀者,以“見”字屬上而讀,非是。見向宗魯《說苑校證》,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286頁。
[③] 裘錫圭《裘錫圭自選集》,河南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189~190頁。亦《古代文史研究新探》之《讀書札記(九則)》部份內容,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48~150頁。
[④] 朱德熙、裘錫圭《馬王堆一號漢墓遣冊考釋補正》,載《文史》第九輯,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
[⑤] “枯魚”,李云:“猶乾魚也。”陸德明《經典釋文》,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396頁。
[⑥] 方勇、陸永品《莊子詮評》(增訂新版),巴蜀書社2007年版,下冊,第879頁。
[⑦] 向宗魯《說苑校證》,第59頁。
[⑧] 鍾泰《莊子發微》,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631頁。
[⑨] 洪興祖《楚辭補注》,臺北藝文印書館1986年版,第29頁。
[⑩] 王先謙《荀子集解》,臺北藝文印書館1988年版,第117~118頁。
[11] 《聞一多全集》,第三冊《神話編·詩經編上》、第四冊《詩經編下》,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12] 郭茂倩《樂府詩集》,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642頁。
[13] 郭茂倩《樂府詩集》,第1044頁。
[14] 吳闓生《詩義會通》,臺北洪氏出版社1977年版,第81頁、第122頁。
[15] “昏”字,原從左右並列的兩虫之形,今逕讀為此。“人”字,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第一冊,隸作“匕”,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版。
[16]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第一冊,第761~762頁。
[17] 王聘珍《大戴禮記解詁》,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103~107頁。
[18]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149~165頁。
[19] 李零《李零自選集》,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273~277頁。
[20] 袁珂《山海經校注》(增補修訂本),巴蜀書社1993年版,第491~492頁。
[21] 王先謙《漢書補注》,書目文獻出版社1995年版,下冊,第1096頁。
[22] 陳國慶《漢書藝文志注釋彙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149頁。
[23] 吳小如《皓首學術隨筆:吳小如卷》,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版,第243~244頁。
[24] 吳小如《莎齋筆記》,東方出版中心1999年版,第45頁。
[25] 點校者作“叔孫敖”,非是,從《外儲說左下》“經說”看來,應作“孫叔敖”。
[26] 王先慎《韓非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版,第291頁。
[27] 王先謙《韓非子集解》,第305頁。
[28] 同上,第26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