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誘的群經之學 ——從《淮南子注》、《吕氏春秋注》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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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17日

李秀華

[作者簡介] 李秀華(1976— ),男,江西新余人。文學博士,現爲台州學院講師,主要從事先秦兩漢諸子學研究,已發表學術論文10多篇。

高誘是繼鄭玄之後又一經學名家。但由於材料稀缺,有關高誘的經學,歷代學者鮮有論及。高誘曾正《孟子章句》,作《孝經解》,這是他治經的直接體現,可惜很早就散佚,不能得見其面目。如今,要討論高誘的經學,只能從現存的《淮南子注》和《呂氏春秋注》中尋找依據了。此二書一個共同的特徵便是,存在明顯的以“經”注“子”的傾向。大量引用儒家經傳之言,則是這種傾向的主要表現[①]。因此,通過考察高注引書和高誘說解《五經》的言論,應該可以勾勒出高氏群經之學的大致輪廓。

一、高氏《詩經》學

《淮南子》高注十三篇引《詩》55條,約占全部引書的28.4%,居於首位。《呂氏春秋》高注引《詩》78條,約占全部引書的19.8%,僅次於《左傳》。依此可知,《詩經》學應是高誘經學的主要組成部分。

在漢代,傳《詩》者分爲魯、齊、韓、毛四家。根據《漢書·藝文志》及《漢書·儒林傳》,前三家皆列於學官,《毛詩》在漢平帝和王莽的時候亦曾得立,但勢力稍弱。到東漢末年,《毛詩》最終壓倒了魯、齊、韓三家。依《後漢書·儒林傳》所說,馬融曾爲《毛詩》作《傳》,鄭玄爲之作《箋》。可知高誘的師祖、師伯都是傳習《毛詩》的。不過,鄭玄以前從東郡張恭祖受《韓詩》,他注解《毛詩》亦有融合諸家的趨勢。高誘之師盧植上書漢靈帝,自稱“從通儒故南郡太守馬融受古學”,同時言及《毛詩》,表明盧氏所受也應是《毛詩》。

在這樣的學術承傳中,高誘習《詩》肯定也是以《毛詩》爲主,深明《毛傳》之義的。此在《淮南子》、《呂氏春秋》高注中多有體現。

先看高誘論《詩》。《淮南·說山訓注》:“五音正樂。正得失,理情性,動天地,感鬼神,莫近於《詩》。樂風者,上以風化下,下以風刺上,故謂之風也。”這一論述明顯取自《毛詩》。《毛詩大序》云:“故正得失,動天地,感鬼神,莫近於《詩》。”[②]又云:“上以風化下,下以風刺上,主文而譎諫,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故曰風。”[③]兩者大同小異。

再看高誘解《詩》。如《淮南·俶真訓》:“故《詩》云‘采采卷耳,不盈傾筐。嗟我懷人,寘彼周行’,以言慕遠世也。”高誘注:

《詩·周南·卷耳》也。言采采易得之菜,不滿易盈之器,以言君子爲國,執心不精,不能以成其道。采易得之菜,不能盈易滿之器也。“嗟我懷人,寘彼周行”,言我思古君子官賢人,置之列位也。誠古之賢人各得其行列,故曰慕遠也。

《毛詩》“不盈傾筐”作“不盈頃筐”。《毛傳》說:“憂者之興也。……頃筐,畚屬,易盈之器也。”又釋“嗟我懷人”句:“寘,置。行,列也。思君子官賢人,置周之列位。”[④]相較之下,高誘的解釋雖與《毛傳》不盡相同,但取自《毛傳》的痕跡非常突出。又如《淮南·本經訓》:“晚世學者,不知道之所一體……《詩》云:‘不敢暴虎,不敢馮河。人知其一,莫知其他。’此之謂也。”高誘注爲:

無兵博虎曰暴虎,無舟楫而渡曰馮河。言小人而爲政,不可不敬,不敬則危,猶暴虎馮河之必死。人皆知暴虎馮河立至害也,故曰知其一,而不知當畏慎小人危亡也,故曰莫知其他。此不免於惑,故曰此之謂也。[⑤]

引詩出自《詩·小雅·小旻》篇。《毛傳》云:“徒涉曰馮河,徒博曰暴虎。一,非也。他,不敬小人之危殆也。”《鄭箋》又云:“人皆知暴虎、馮河立至之害,而無知當畏慎小人能危亡也。”[⑥]很明顯,高誘接受了《毛傳》和鄭玄的說法,當然,以“小人爲政,不可不敬”的觀點來解釋《淮南子》引《詩》之意,並不太適合。《淮南·修務訓》引《詩》“我馬唯騏,六轡如絲”,高誘以爲“六轡四馬如絲,言調勻也”,亦是取自《毛傳》“言調忍也”[⑦]之義。這種用《毛傳》解釋原書引《詩》的現象同樣在《呂氏春秋注》中出現多次[⑧]。由此言之,高誘說《詩》明顯是以《毛傳》爲宗,這也是他《詩經》學的一個主要特徵。

然而,清代學者陳喬樅、陳祺壽父子則認定高誘是魯詩派。他們指出:“高誘注《呂氏春秋》云甯戚歌《碩鼠》之詩,與《後漢書·馬融傳》注引《說苑》合。又以《鹿鳴》爲刺上之作,與蔡邕《琴操》合,是其用魯詩說之證。”[⑨]陳氏父子以劉向傳習魯詩,因《呂氏·離俗覽·舉難》高注與《說苑》“甯戚飯牛康衢,擊車輻而歌《碩鼠》”[⑩]暗合,所以認爲高誘也是魯詩派。關於劉向《詩經》學的派別屬性,至今沒有定論[11]。故陳氏此證,難以服人。陳氏父子又引《淮南·詮言訓注》爲證,但該篇實際上是許慎所注,故不能作爲憑據。陳喬樅父子似乎對高注用《毛傳》的情況視而不見,也不考察高誘受學淵源,就匆忙認定高氏爲魯詩派,顯得比較武斷。

考高注引《詩》,確實與今本《毛詩》存在不少異文。這其中不排除因流傳過程出現訛誤、擅改而造成的可能。王先謙卻完全認同陳氏父子的看法,有失精審。在《詩三家義集疏》中,他把高注引《詩》異文多數徑直視作魯詩一派:

1、《淮南·原道訓注》引《詩》“月麗于畢,俾滂沱矣”,今本《毛詩》作“月離于畢,俾滂沱矣”(《小雅·漸漸之石》),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以下簡稱《集疏》)注:“魯‘離’作‘麗’,‘俾’作‘比’。”(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817頁)

2、《淮南·時則訓注》引《詩》“螮蝀在東”,今本《毛詩》作“蝃蝀在東”(《鄘風·蝃蝀》),《集疏》注:“魯‘蝃’作‘螮’。”(第245頁)

3、《淮南·時則訓注》引《詩》“顏如蕣華”,今本《毛詩》作“顏如舜華”(《鄭風·有女同車》),《集疏》注:“魯‘舜’作‘蕣’。”(第353頁)

4、《淮南·時則訓注》引《詩》“鼉鼓洋洋[12]”,今本《毛詩》作“鼉鼓逢逢”(《大雅·靈臺》),《集疏》注:“魯‘逢’作‘韸’。”(第865頁)

5、《淮南·主術訓注》引《詩》“四騵彭彭”,今本《毛詩》作“駟騵彭彭”(《大雅·大明》),《集疏》注:“齊‘駟’亦作‘四’。”(第833頁)

6、《淮南·氾論訓注》引《詩》“言采其莔”,今本《毛詩》作“言采其蝱”(《鄘風·載弛》),《集疏》注:“魯‘蝱’作‘莔’。”(第261頁)

7、《淮南·說山訓注》引《詩》“耿耿不寐,如有殷憂”,今本《毛詩》作“耿耿不寐,如有隱憂”(《邶風·柏舟》),《集疏》注:“魯‘耿’作‘炯’,‘隱’亦作‘殷’,齊、韓作‘殷’。”(第128頁)

8、《淮南·說山訓注》引《詩》“惴惴其栗”,今本《毛詩》作“惴惴其慄”(《秦風·黃鳥》),《集疏》注:“魯‘慄’作‘栗’。”(第454頁)

9、《淮南·說山訓注》引《詩》“施罟濊濊,鱣鮪潑潑[13]”,今本《毛詩》作“施罛濊濊,鱣鮪發發”(《衛風·碩人》),《集疏》注:“魯‘罛’亦作‘罟’,‘濊濊’一作‘泧泧’;魯‘發發’一作‘潑潑’。”(第287頁)

10、《淮南·修務訓注》引《詩》“聽我邈邈”,今本《毛詩》作“聽我藐藐”(《大雅·抑》),《集疏》注:“魯、韓‘藐’作‘邈’。”(第940頁)

11、《呂氏·孟春紀·本生注》引《詩》“不遠伊爾”,今本《毛詩》作“不遠伊邇”(《邶風·谷風》),《集疏》注:“魯‘邇’作‘爾’。”(第172頁)

12、《呂氏·仲春紀注》引《詩》“四之日其早”,今本《毛詩》作“四之日其蚤”(《豳風·七月》),《集疏》注:“魯、齊‘蚤’作‘早’。”(第523頁)

13、《呂氏·季春紀注》引《詩》“寢廟奕奕”,今本《毛詩》作“新廟奕奕”(《魯頌·閟宮》),《集疏》注:“魯、齊‘新’作‘寢’,‘奕’作‘繹’。”(第1087頁)

14、《呂氏·季春紀·盡數注》引《詩》“于嗟夐兮”,今本《毛詩》作“于嗟洵兮”(《邶風·擊鼓》),《集疏》注:“魯、韓‘洵’作‘夐’。”(第154頁)

15、《呂氏·仲冬紀·當務注》引《詩》“娶妻如之何”,今本《毛詩》作“取妻如之何”(《齊風·南山》),《集疏》注:“韓詩作‘娶妻如之何’。”(第385頁)

16、《呂氏·離俗覽·用民注》引《詩》“密人不共”,今本《毛詩》作“密人不恭”(《大雅·皇矣》),《集疏》注:“魯‘恭’作‘共’。”(第856頁)

17、《呂氏·慎行論·壹行注》引《詩》“鶉之賁賁”,今本《毛詩》作“鶉之奔奔”(《鄘风·鶉之奔奔》),《集疏》注:“魯、齊‘奔奔’作‘賁賁’。”(第234頁)

18、《呂氏·似順論·有度注》引《詩》“靜恭爾位”,今本《毛詩》作“靖共爾位”(《小雅·小明》),《集疏》注:“魯‘共’一作‘恭’,齊‘共’作‘恭’,韓詩‘靖共’作‘靜恭’。”(第744頁)

19、《呂氏·士容論·上農注》引《詩》“冠弁如星”,今本《毛詩》作“會弁如星”(《衛風·湛奧》),《集疏》注:“魯‘會’作‘冠’,韓作‘■’。”(第270頁)

據王氏《集疏》可知,高注引《詩》異文有的混同於毛、魯、齊、韓四家,如《淮南·說山訓注》所引“耿耿不寐,如有殷憂”、《呂氏·似順論注》所引“靜恭爾位”,皆雜用四家本;有的分別與齊詩、韓詩用字完全相合,如《淮南·主術訓注》所引“四騵彭彭”即同於齊詩,《呂氏·仲冬紀注》所引“娶妻如之何”即同於韓詩。故而,又有學者主張高誘的《詩經》學是韓詩而非魯詩[14]。筆者認爲,僅憑幾條異文就判定其爲某家某派,未免太過草率。對於高誘的《詩經》學,應該考慮到他所受的經學教育及其用《詩》情況。比較合乎客觀實際的觀點是,高誘研習《詩經》,以《毛詩》爲本,同時兼用魯、韓、齊三家。這也符合漢末學術趨向會通的大勢。

作爲博通的學者,高誘不可能只滿足於襲用某家某義,他也能利用上下文語境,對《淮南子》和《呂氏春秋》引《詩》作出自己的理解。例如,《淮南·修務訓》:“知人無務,不若愚而好學,……《詩》云:‘日就月將,學有緝煕於光明。’此之謂也。”高誘注爲:“《詩·頌·敬之》。言爲善者,日有所成就,月有所奉行,當學之是明,此勉學之謂也。”此與毛、韓二家之說均不同[15]。又如,《修務訓》引《詩》“載馳載驅,周爰諮謨”,高誘注稱:“諮難曰謨。言當馳驅以忠信往謨難,事之不自專己,慎之至,乃聖人之務也。”此與毛、魯二家之說又不同[16]。可見,高誘說《詩》也能有自己獨到的見解。

二、高氏《春秋》學

《淮南子》高注十三篇引《春秋》及《三傳》之文共37條,約占全部引書的19.1%,僅次於《詩經》。《呂氏春秋》高注引《春秋》及《三傳》之文共97條,約占全部引書的24.6%,居於首位。這表明,《春秋》學應是高誘經學構架中的另一主要組成部分。

漢代傳《春秋》者原有五派,後來鄒氏、夾氏兩家失傳,只剩下公羊氏、谷梁氏、左氏三家。據《漢書》,《公羊傳》和《谷梁傳》皆立於學官,《左氏春秋》曾被河間獻王劉德置立博士,平帝的時候也列入學官,但勢力不及前兩家。直到東漢古文經學盛行後,《左氏》才壓倒《公羊》和《谷梁》兩家。馬融能通《春秋》,著《春秋三傳異同說》,尤精於《左氏春秋》。鄭玄先從張恭祖受《左氏春秋》,後又得到馬融的真傳,與公羊派何休分庭抗禮。馬融嫡傳弟子盧植,上書漢靈帝時亦言涉《左傳》,可知他所受當爲《左氏春秋》。

那麼,高誘師從盧植,受《春秋》學,也應該是基於《左氏春秋》的。這可以從高注大量引用《左傳》之言中體現出來。《淮南子》高注十三篇引用《春秋傳》文幾乎全部出自《左傳》,約有35條;《呂氏春秋》高注所引也基本來自《左傳》,約有87條。由此說明,高誘對《左氏春秋》十分熟悉,頻繁引用表明了他對左氏傳義的認同。當時《經》、《傳》分立,在漢代士人看來,《春秋》由孔子撰著,飽含微言大義,理應獲得至高的地位。所以,他們直言《春秋經》,或直言《經》。高誘也不例外,不僅稱其爲《經》[17],而且還表達了他對於《春秋》政治作用的思考。《淮南·氾論》篇指出“周室廢,禮義壞,而《春秋》作”,高誘因之推導,認爲《春秋》的根本目的在於貶斥不遵循禮義的行爲,即“所以貶絕不由禮義也”。在他看來,《春秋》是通過褒貶史事以維繫“禮義”這條基本的社會倫理。其實,司馬遷很早就提出了類似的觀點,他說:“夫不通禮義之旨,至於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則犯,臣不臣則誅,父不父則無道,子不子則不孝。……故《春秋》者,禮義之大宗也。”[18]正因爲《春秋》這種“采善貶惡”的傾向,漢代統治者才在政治上大加利用,廣開利祿之路,使《春秋》學極盛一時。自武帝起,《公羊》和《谷梁》兩派即牢牢佔據正統地位,《左氏》被邊緣化,經過劉歆、賈逵、鄭眾、馬融等名師的提倡,才大興起來。與《公羊傳》、《谷梁傳》相比,《左傳》更具史學性質。高誘引述其文,常常用來佐證史事,甚至據以駁正原書說法。如《呂氏·孝行覽·必己》篇:“宋桓司馬有寶珠,抵罪出亡。王使人問珠之所在,曰:‘投之池中。’”高注:“《春秋》‘魯哀十四年’,《傳》曰:‘宋桓魋之有寵,欲害公。公知之,攻桓魋。魋岀奔衛。’公則宋景公也。春秋時宋未僭稱王也,此云‘王使人問珠’,復妄言者也。”顯然,高誘是依憑《左傳》來駁斥《呂氏》將“宋景公”喚作“宋王”的錯誤。從這一點說,高誘研習左氏之學,看重的是《左傳》據史事以闡述《春秋》大義的一面,服膺其“實錄”、“良史”的治學精神。

除《左氏春秋》外,高誘又習讀《公羊》、《谷梁》二傳,兼通古今文。這在高注中也有體現。《淮南·原道訓注》:“故《春秋傳》曰‘鴝鵒來巢’,言非中國之禽,所以爲魯昭公仁異也。”即採用了《公羊傳·昭公二十五年》的說法。又《淮南·氾論訓注》:“周者,王城也,《公羊傳》曰‘王城者何?西周也’,今河南縣也。”直接引用了《公羊傳·昭公二十二年》的觀點。而《淮南·原道訓注》:“常事曰視,非常曰觀,《春秋》‘魯隱公觀漁於棠’是也。”[19]則應用了《谷梁傳·隱公五年》的傳義。由此可知,儘管高誘的《春秋》學立足於《左氏春秋》,但也不排斥其他兩家,能夠有效地吸納諸家之長。

三、高氏《禮》學

《淮南子》高注十三篇引《三禮》之文共20條,約占全部引書的10.3%。《呂氏春秋注》引《三禮》之文共54條,約占全部引書的13.7%。這也可說明,禮學在高誘的經學架構中同樣居於不能忽視的地位。

漢代禮學授受約有三派:一爲傳《禮經》者;二爲傳《禮記》者;三爲傳《周官經》者。陸德明認爲,《禮經》是魯人高堂生所傳的《士禮》十七篇,即如今的《儀禮》[20]。《禮經》傳至後蒼乃大盛,後蒼傳之戴德、戴聖、慶普。據《漢書·儒林傳》,三家皆立爲博士。按《隋書·經籍志》所說,《禮記》起於河間獻王,初無傳者,後經劉向校理,得二百十四篇,戴德刪其繁重,爲八十五篇,謂之《大戴禮記》,戴聖又刪戴德之書,爲四十六篇,謂之《小戴禮記》,馬融再補定《月令》、《明堂位》、《樂記》三篇,合四十九篇,傳於鄭玄,鄭玄爲之作注。依《經典釋文·序錄》,《周官》也是起於河間獻王,由李氏上五篇,失《事官》一篇,不得已取《考工記》補之。王莽時,劉歆爲《周官經》置立博士。《後漢書·儒林傳》稱,東漢鄭眾傳《周官經》,後馬融作《周官傳》,傳之鄭玄,鄭玄作《周官注》。《後漢書》本傳又稱,馬融注《三禮》,盧植撰《三禮解詁》。而鄭玄更是集兩漢禮學之大成。由此觀之,馬融一系稱得上是漢代研究《三禮》的重鎮。

作爲馬融的再傳弟子,高誘自然會隨盧植研習《三禮》。儒家非常看重禮樂的教化功能,《三禮》則是他們鼓吹禮樂文化的主要載體。對於崇信儒術的高誘來說,禮樂在他心目中自有其崇高地位。高氏認爲,區別尊卑貴賤是“禮”的根本屬性,所謂“禮以別也”[21]。只有維持這些倫理秩序,才能保證國家的正常運轉,故他又將“禮”視爲國家的根基,即“禮,國之本”[22]。當然,高誘也充分認識到了禮樂的社會教化功能,他說:“修治禮樂,所以安上治民,移風易俗。”[23]又說:“禮,所以經國家,定社稷,利人民。樂,所以移風易俗,蕩人之邪,存人之正性。”[24]甚至相信“禮”還能節制人欲,如《淮南·精神訓》“(儒者)非能使人勿樂也,樂而能禁之”,高誘注爲:“言不能使人無樂富貴,能以禮自禁制之。”即是以爲“禮”可節制人們貪戀富貴的欲望。儘管高誘對禮樂的認識並未有多少新鮮見解,但這從思想意識上促進了他重視和研究《三禮》的力度。

從高注引用《三禮》的情況看,高誘最善長《周禮》和《禮記》。《淮南》高注引《周禮》文8條,《呂氏》高注引用更是多達48條。對於《周禮》,高誘可謂精通。不但熟悉其內容,記誦時甚至能細緻到某章某節,《呂氏》高注就提及了《司服章》、《內司服章》、《內子章》、《大胥司樂章》和《籥章》等篇目[25],而且能夠自如地運用《周禮》的觀點來比照、裁量原書說法,如《淮南·本經訓注》:“門闕高崇,巍巍然,故曰魏闕也。……《周禮》所謂‘象魏’也。”至於《禮記》,高誘不僅大量化用,形如己出[26],還形成了一定的研究成果。《禮記·月令》的內容與《呂氏·十二紀》、《淮南·時則訓》基本相同,而高氏皆爲之注解。清代學者即據此認定高誘著有《禮記注》,當然不符合實際情況[27]

考《呂氏·十二紀》、《淮南·時則訓》高注與盧植的《禮記注》[28],兩者存在非常明顯的傳承關係。例如,《後漢書》劉昭注引盧植注《禮記》曰:“天子耕藉,一發九推耒。《周禮》,二耜爲耦,一耜之伐,廣尺深尺。伐,發也。天子及三公,坐而論道,參五職事,故三公以五爲數。卿、諸侯當究成天子之職事,故以九爲數。伐皆三者,禮以三爲文。”[29]而高誘注《呂氏·孟春紀》:“禮以三爲文,故天子三推,謂一發也。”顯然是承用盧說[30]。又《氾論訓》高注引《禮記》曰:“猩猩能言,不離走獸。”今本《禮記》“走獸”作“禽獸”,元人吳澄說:“不離走獸,俗本作‘禽’,今從盧本作‘走’。”[31]可知高氏所據乃盧植本。依此說來,高誘治《禮記》,多傳盧氏之學。同時,高誘身爲一代經師,也能轉相發明,自出新意。如《後漢書·禮儀志》“仲春之月,立高禖於城南,祀以特性”,劉昭注引盧植注《禮記》:“玄鳥至時,陰陽中,萬物生,故於是以三牲請子於高禖之神。居明顯之處,故謂之高。因其求子,故謂之禖。”[32]然高誘注“高禖”則云:“因祭其神於郊,謂之‘郊禖’。音與‘高’相近,故或言‘高禖’。”[33]即不取師說。清人王引之力主高誘的說法,以高注爲是而盧注爲非[34]

四、高氏其他經傳之學

(一)高氏《尚書》學

《淮南子》高注十三篇引《尚書》文凡5條,《呂氏春秋》高注則引有16條。漢代傳《尚書》者分爲今文和古文兩派。今文派始於伏生,再傳之歐陽生、大小夏侯,後三家均立博士。古文派源自孔安國,東漢杜林又得西州漆書古文一卷,賈逵爲之作訓,馬融作傳,鄭玄注解,由是《古文尚書》遂顯於世。盧植從馬融受古文,作《尚書章句》。可知高誘的《尚書》學也屬於馬融一系。此在高注中有所表露。《後漢書》劉昭注引《虞書》:“肆類於上帝,禋於六宗,望於山川。”又引伏生、馬融注曰:“萬物非天不覆,非地不載,非春不生,非夏不長,非秋不收,非冬不藏。禋於六宗,此之謂也。”[35]《呂氏·孟冬紀》高注亦言:“萬物非天不生,非地不載,非春不動,非夏不長,非秋不成,非冬不藏。《書》曰‘禋於六宗’,此之謂也。”取用馬融的觀點比較明顯。又《尚書正義》引馬融注“塚宰”一詞云:“塚,大也。宰,治也。大治者,兼萬事之名也。”[36]而《淮南·時則訓注》曰:“塚,大也,宰,治也,卿官也。”[37]亦與馬融之說相合。

(二)高氏《易》學

《淮南子》高注十三篇引《易》凡3條,《呂氏春秋》高注引有5條。漢代傳《易》者主要有施孟梁丘、京房、費直、高相四家。前兩家皆立在學官,後兩家僅傳於民間。據《後漢書·儒林傳》,馬融傳《費氏易》,授鄭玄,鄭玄作《易注》。《費氏易》屬古文派,高誘說《易》亦當同出此派。《呂氏春秋注》保存了兩處高氏說《易》的材料,可見其一斑:

《有始覽》引《易》曰:“復自道,何其咎?吉。”高注:“乾下巽上,《小畜》,‘初九,復自道,何其咎?吉。’乾爲天,天道轉運,爲乾初得其位。既天行周匝復始,故曰復自道也。復自進退,又何咎乎?動而無咎,故吉也。”

《慎大覽》引《易》曰:“愬愬,履虎尾,終吉。”高注:“愬愬,懼也。居之以禮,行之以恭,恐懼戒慎,如履虎尾,終必吉也。”

由此論之,高誘解《易》,章句、義理並備,無絲毫牽強附會之嫌,頗有古樸簡潔之風,是古文《易》學的典範。

(三)高氏《論語》學

《淮南子》高注十三篇引《論語》21條,約占全部引書的10.8%。《呂氏春秋》高注引《論語》38條[38],約占全部引書的9.5%。這能夠反映出高誘對《論語》的重視程度。漢代傳《論語》者有《魯論語》、《齊論語》、《古論語》三派。《魯論》由魯人所傳,陸德明說:“即今所行篇次是也。”[39]《齊論》爲齊人所傳,比之《魯論》多出《問王》、《知道》二篇。安昌侯張禹合齊、魯兩派,擇善而從,餘家遂至寢微。《古論》則出於孔安國,有兩《子張》篇,篇數次序都和齊、魯兩派相異,《經典釋文·序錄》稱馬融爲之訓說。而鄭玄就《魯論》篇章,考之《齊》、《古》兩派,爲之注解[40]。與今本《論語》相較,高注所引略有異文:

1、《呂氏·有始覽注》引《論語》“眾星拱之”,而今本《論語》作“眾星共之”(《爲政》)。筆者按,據陸德明《經典釋文》卷二十四,鄭玄本“共”作“拱”。

2、《淮南·主術訓注》引《論語》“國君樹塞門”,而今本《論語》作“邦君樹塞門”(《八佾》)。筆者按,據馮登府《論語異文考證》卷二,漢石經“邦”作“國”,爲避漢高帝諱而改。

3、《淮南·地形訓注》引《論語》“智者樂水”,而今本《論語》作“知者樂水”(《雍也》)。筆者按,據《論語異文考證》卷四,皇本(指南朝皇侃本)亦並作“智”。

4、《淮南·覽冥訓注》引《論語》“國無道,危行言遜”,而今本《論語》作“邦無道,危行言孫”(《憲問》)。筆者按,據《論語異文考證》卷七,古本“孫”作“遜”。

5、《呂氏·先職覽注》引《論語》“賢者避世,其次避地,其次避色,其次避言”,而今本《論語》作“賢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其次辟言”(《憲問》)。筆者按,據《論語異文考證》卷七,漢石經“辟”作“避”,《金滕》“我之弗辟”,馬融作“避”,爲正字。

6、《呂氏·審應覽注》引《論語》“高宗諒暗”,而今本《論語》作“高宗諒陰”(《憲問》)。筆者按,據《論語異文考證》卷七,董鼎《書傳輯錄纂注》稱:“鄭曰諒闇”。

依筆者的案語而言,高誘據本當是漢靈帝熹平四年(175)蔡邕正定《六經》文字之後的版本,接近馬融的《古論語》本和鄭玄的三家合流本[41]。由是言之,高誘研習《論語》應該源自馬融一派。

(四)高氏《孟子》學

《淮南子》高注十三篇引《孟子》文11條,《呂氏春秋》高注引有13條。在漢代,《孟子》並未尊爲經書,研習者也不多。高誘喜愛《孟子》一書,曾針對趙岐的《孟子章句》做過校正。考高注引文,多是概括性的引述,不拘於原文,這可能跟他因精通《孟子》而全部依靠記誦的方式引用有關。清人俞樾在《孟子高氏學》中說:“趙注於此等處全不詳其事實,高氏所以於趙氏之後,又正其《章句》乎?”[42]可見,高誘正《孟子章句》,是因爲不滿意趙氏注。由此推知,高誘引《孟子》當別有所本,其注釋也能自成一家。此在高注中有所反映。今本《孟子》“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爲也”(《盡心上》),而高誘引作“拔骭一毛而利天下,弗爲也”(《淮南·俶真訓注》);今本“嫂溺不援”(《離婁上》),而高誘引作“嫂溺而不拯”(《淮南·氾論訓注》);今本“以齊王,由反手也”(《公孫丑上》),而高誘引作“以齊王,猶反手也”(《呂氏·慎行論注》)。這說明,高誘據本的確與趙岐本不同。在注釋方面,高誘也多不取趙岐的說法[43]。例如,《孟子·萬章上》“帝使其子九男二女”,趙岐注爲:“獨丹朱以胤嗣之子,臣下以距堯求禪,其餘八庶無事,故不見於《堯典》。”[44]高誘則謂:“《孟子》曰‘堯使九男二女事舜’,此曰十子,殆丹朱爲胤子,不在數中。”[45]趙氏以丹朱在“九男”之中,而高氏以爲不在其中,意見相左。

(五)高氏《孝經》學

《淮南子》高注十三篇引《孝經》文僅1條,《呂氏春秋》高注引有9條。漢代傳《孝經》者亦分今文和古文兩派。漢文帝置《孝經》博士,即是用今文派,長孫氏、江翁、後倉、翼奉、張禹皆屬名家。《古文孝經》出自孔安國,經文句讀與今文派略有不同,篇章、字數也不同[46]。陸德明說:“後漢馬融亦作《古文孝經傳》,而世不傳,世所行鄭注,相承以爲鄭玄。”[47]可知馬融注《古文孝經》,鄭玄可能注今文《孝經》。至漢末,古、今文合流,兩者在文本方面的差異甚微。高注引文幾乎全同於今本《孝經》,他作《孝經解》應是取今文爲底本,而用古文派的方法。《呂氏·孝行覽注》:“孝於親,故能忠於君。《孝經》曰‘以孝事君則忠’,此之謂也。”又《呂氏·審分覽·任數注》:“《孝經》云‘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此不爭持位,非忠臣也。”此兩處或能見出高誘《孝經解》的行文風貌。

五、總論

從上面的論述看,高誘對《詩經》、《春秋》、《三禮》、《尚書》、《周易》、《論語》、《孟子》、《孝經》等群經皆研治深切,形成了一套富有特色的經學體系。就總體而言,高誘的經學明顯具有以下兩個基本特徵:

一是授受淵深,師法相承。師法最爲兩漢學者所重,儘管東漢漸有緩和,但因私學教育大盛,拜師入門的現象有增無減,師法觀念依然濃厚。鄭玄學成辭歸,馬融歎言:“鄭生今去,吾道東矣。”[48]就明顯流露了這種觀念。高誘師盧植,盧植師馬融,馬融師摯恂。應該說,高誘的經學淵源出自這三人,治經方法也是自這三人相承而來。摯恂雖不能號稱通儒,但與一般的俗儒還是大有區別。據稱,摯恂“明《禮》、《易》,遂治《五經》,博通百家之言,又喜屬文,詞論清美”[49]。可知摯氏治學以《詩》、《書》、《禮》、《易》、《春秋》五經爲主,尤明《禮》、《易》兩經,同時旁通諸子百家。摯恂這種明“經”與通“子”並重的治學方法深深浸染了馬融。《後漢書》本傳:“融才高博洽,爲世通儒,教養諸生,常有千數。……嘗欲訓《左氏春秋》,及見賈逵、鄭眾注,乃曰:‘賈君精而不博,鄭君博而不精。既精既博,吾何加焉!’但著《三傳異同說》。注《孝經》、《論語》、《詩》、《易》、《三禮》、《尚書》、《列女傳》、《老子》、《淮南子》、《離騷》。”[50]與其師摯恂相似,馬融治學亦以《五經》爲中心,延及《論語》、《孝經》,並且加大了對諸子百家的研究力度。在盧植身上,馬融治學的特點同樣得到了體現。盧植“少與鄭玄俱事馬融,能通古今學,好研精而不守章句。融外戚豪家,多列女倡歌舞於前。植侍講積年,未嘗轉眄,融以是敬之。……作《尚書章句》、《三禮解詁》”[51]。他跟隨馬融多年,重點研習古文經學,尤其通悉《五經》[52]。盧植又能博曉今文經學,深悟“通經致用”之精神,與章句小儒劃然有別。高誘入盧門大約有七、八年的時間,其注《淮南子》、《呂氏春秋》常常透露出很強的師法觀念。高氏自稱注《淮南子》“深思先師之訓”[53],注《呂氏春秋》“復依先師舊訓”[54]。在釋文中,有時還直接稱引師說。如《淮南·覽冥訓》“於是女媧煉五色石以補蒼天”,高注曰:“女媧,陰帝,佐虙戲治者也。三皇時,天不足西北,故補之。師說如此。”[55]由前面的論述可知,高誘引述儒家經傳的據本往往來自馬融一系,向《淮南子》、《呂氏春秋》滲透的經義也往往與馬融一系相合。很明顯,馬融研治經傳存在師法相承的自覺意識。這種意識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在治經對象上,以《五經》爲核心,同時向儒家其他經傳延展。高誘注《淮南子》、《呂氏春秋》,引《詩》約133例,引《書》約21例,引《三禮》約74例,引《易》約8例,引《春秋》約134例,足見他對《五經》的熟悉程度。同時,高誘還大量引述《論語》、《孟子》、《孝經》,又正《孟子章句》,作《孝經解》,說明他同樣精通儒家的其他典籍。這與馬融、盧植二人一脈相承。(二)在治經方法上,走古文經學的路子,以訓詁明義爲主。察高注《淮南子》、《呂氏春秋》兩書,重在解字釋詞,引經據典,樸質實在,不爲浮辭。這些特點也與馬、盧二人並無不同。(三)在治學精神上,不固守一經,而是數經兼通,顯示出通博的學術氣派。高誘能夠融合眾經,學以古文,輔以今文,實是受馬、盧二人薰染所致。

二是,諸子輔經,子學經化。所謂諸子輔經,是說在經學的發展過程中,諸子思想並非它的阻力而是它的推力,兩者並非排斥而是相融。所謂子學經化,是指用儒家的經義或觀點去解釋諸子言論,使之染上經學色彩。作爲一位具有憂患意識的經師,高誘投身子書的研治,不僅是出於他的興趣和傳承馬融家學的需要,更是出於挽救末世經學的需要。漢末經學雖由鄭玄推向極致,但轉而陷入僵化、說教、浮誇的泥潭,對士人的吸引力大大削弱。高誘不愧爲聰明的學者,把經義滲入到人們日益關注的子書之中,欲使經學換掉陳舊的面罩而重獲生機。在他看來,《淮南子》、《呂氏春秋》皆是儒家經傳的輔翼。高誘自言:“學者不論《淮南》,則不知大道之深也,是以先賢通儒述作之士莫不援采以驗經傳。”又說《呂氏春秋》“以道德爲標的,以無爲爲綱紀,以忠義爲品式,以公方爲檢格,與孟軻、孫卿、淮南、楊雄相表裏”。這些都明確表達了他有關諸子輔經的主張。高誘將這種主張貫徹到《淮南子》、《呂氏春秋》的注釋中,從而流露出濃厚的宗經、崇儒意識,甚至於疏解字詞文意也多以儒家經傳爲准的,如《淮南·時則訓》“季夏之月,……涼風始至,蟋蟀居奧”,高注:“《詩》云‘七月在野’,此日居奧不與經合。”原書是說蟋蟀季夏六月開始居留在室中西南角[56],而他認爲這不符合《詩經》“七月在野”的說法。在宗經、崇儒意識的驅動下,高誘注解《淮南子》、《呂氏春秋》進一步朝經學化的方向發展,常常有意無意化用儒家的經義或觀點來曲解原書思想。這一點,於《淮南子注》中最爲顯著。例如,《淮南·俶真訓》:“夫聖人用心,杖性依神,相扶而得終始,是故其寐不夢,其覺不憂。”這裏的“聖人”乃是深知養神、養形的道家真人。《莊子·大宗師》說:“古之真人,其寢不夢,其覺無憂,其食不甘,其息深深。”[57]《在宥》篇又說:“無視無聽,抱神以靜,形將自正。必靜必清,無勞女形,無搖女精,乃可以長生。”[58]此皆爲《淮南》道家所本。而高誘注“其覺無憂”則言“志存仁義,患不得至,故不憂也”,把修心養性的真人說成了內修仁義而不憂的聖人。高氏此注發揮的是孔子“仁者不憂”的觀點[59],與原書思想卻相距甚大[60]。高誘這種子學經化的做法,對於探求原書本義來說無疑是不可取的,但對於經學以及儒、道思想的融合無疑又是一種貢獻。雖然諸子輔經、子學經化的現象很早就出現了,如荀子傳述諸經融入慎子、申子、莊子等人的言論,董仲舒治《春秋經》揉合老子、鄒子等人的言論,但縱觀兩漢注書,高注所展現的諸子輔經、子學經化之意識無疑是最突出的。反過來,這恰好爲我們瞭解高誘的群經之學提供了切入點。清代俞樾、陳喬樅、陳祺壽諸學者都注意到了這個問題。陳祺壽爲呂傳元《淮南子斠補》作序,歎言:“諸子者,群經之輔也。生以通經爲幟志,讀諸子尤當究心與經關通者。即以《淮南》高注論之,其經學淵深,蓋亦未易窺測矣。必如吾家朴園先生輯《三家詩遺說考》,使承學之士知高氏所引之《詩》爲魯詩學;必如吾師俞曲園先生輯《孟子高氏學》,使承學之士知高氏所據之《孟子》非趙岐本。庶幾創通大義,有裨經學。生志通經,能臚高注所引群經,益之以《國策》、《呂覽》二注,探索鉤致,分別部居,勒爲成書,題曰《群經高氏學》,則諸子輔經之說,豈不信而有征哉!”[61]陳君期望呂生能夠臚列高注所引經傳,勒成《群經高氏學》一書。可惜,至今未有這類著述問世。筆者以《淮南子》、《呂氏春秋》高注引述和說解諸經的言論,勾勒其經學輪廓,考見其經學端倪,望能略補陳君之願。


[①] 據統計,《淮南子》高注引用儒家六藝類文獻18種,計163條,分別占全部引書的62%和84%,若算上《孟子》,則分別爲65.5%和89.7%;《呂氏春秋》高注引用十三經284條,占全部引書的72.1%。高誘還著有《戰國策注》一書,今存十卷,且釋文疏略。本文論述高誘經學,暫不涉及此書。
[②] 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270頁。
[③] 《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第271頁。
[④] 《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第277頁。
[⑤] 《吕氏·孟冬紀》同引《詩經》此句,高誘注爲:“《詩·小雅·小旻》之卒章也。無兵搏虎曰暴,無舟渡河曰馮。喻小人而爲政,不可以不敬,不敬之則危,猶暴虎馮河之必死也。人知其一,莫知其他。一,非也。人皆知小人之爲非,不知不敬小人之危死,故曰不知鄰類也。”釋文基本相同。
[⑥] 《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第449頁。
[⑦] 《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第407頁。
[⑧] 如《呂氏·有始覽·務本》引《詩》云:“有暗淒淒,興云祁祁。雨我公田,遂及我私。”高注:“陰陽和,時雨祁祁,然不暴疾也。古者井田十一而稅,公田在中,私田在外。民有禮讓之心,故願先公田而及私也。”而《鄭箋》:“古者陰陽和,風雨時,其來祈祈然而不暴疾。其民之心,先公後私,令天主雨於公田,因及私田爾。此言民怙君德,蒙其餘惠。”又如《呂氏·慎行論·求人》引《詩》云:“無競惟人”,高注爲:“《詩·大雅·抑》之二章也,‘無競惟人,四方其訓之’。無競,競也。國之強惟在得人,故曰鄭國免其難也。”而《毛傳》:“無競,競也。”《鄭箋》:“人君爲政,無強於得賢人,得賢人則天下教化,於其俗有大德行,則天下順從其政。”從這兩例皆可以看出,高誘解《詩》與《毛傳》及《鄭箋》存在明顯關聯。
[⑨] 陳祺壽《三家詩遺說考·魯詩遺說考》卷一,清刻左海續集本。《續修四庫全書》第76冊有影印本。
[⑩] 趙善詒《說苑疏證》,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85年版,第309頁。“碩鼠”,《四部叢刊》本作“顧見”。
[11] 吳正嵐先生認爲,劉向《詩》說與四家詩分別有同有異,劉向對四家詩說確實是兼收並蓄的。見《論劉向詩經學之家法》,《福州大學學報》(社科版)2000年第2期,第116~120頁。
[12] 王先謙認爲,“洋”蓋“韸”之訛。見《集疏》第866頁。王說是,《呂氏·季夏紀注》引正作“韸”。
[13] 《呂氏·有始覽·諭大注》又引作“鱣鮪發發”。
[14] 見金前文《趙岐、高誘〈詩經〉學淵源再考》,《天中學刊》2007年第4期,第77頁。
[15] 《毛傳》以爲“《敬之》,群臣進戒嗣王也”,鄭玄也說是“群臣戒成王”之詞。韓嬰引用此句以說明“尊師尚道”的重要(見《韓詩外傳》卷三)。王先謙將高誘之說視作魯詩說(見《集疏》第1042頁)。
[16] 《毛傳》以爲此篇“言臣出使,能揚君之美,延其譽於四方,則爲不辱命也”。劉向引用此句以說明“仁人之德教也,誠惻隱於中,悃愊於內,不能已於其心”之義。(《說苑·貴德》)
[17] 《淮南子注》稱《經》名1次,《呂氏春秋注》稱《春秋經》名1次,稱《經》名2次。
[18] 司馬遷《史記》,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3298頁。
[19] 另外,《呂氏春秋注》明引《公羊傳》5次,《谷梁傳》1次。
[20] 陸德明《經典釋文》,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41頁。
[21] 《淮南·本經訓注》。
[22] 《呂氏·慎大覽注》。
[23] 《淮南·時則訓注》。
[24] 《呂氏·孟夏紀注》。
[25] 今本《周禮》已無此類分法。
[26] 高注引用《禮記》11條,《呂氏春秋注》引6條,多不照搬原文,如《淮南·說山訓注》:“禮,食必祭,示有所先。”取於《禮記·曲禮》:“主人延客祭,祭食,祭所先進。”又如《呂氏·孟春紀注》:“禮,喪不飲酒食肉。”取於《禮記·喪大記》:“期終喪,不食肉,不飲酒,父在,爲母,爲妻。”所以稱之爲形如己出。
[27] 請參閱拙文《高誘著述考辨》,《河北北方學院學報》2009年第3期,第1~3頁。
[28] 清人馬國翰輯有《禮記盧氏注》一卷,收入在《玉函山房輯佚書》卷二十四《經編禮記類》。
[29] 范曄《後漢書》,中華書局1965年版,第3107頁。
[30] 本章第一節已經列出《時則訓》、《本經訓》兩篇高注使用盧說之例。除此之外,《魏書·劉芳傳》引用盧植“東郊,八裏之郊”、“南郊,七裏之郊”、“西郊,九裏郊”、“北郊,六裏郊”的說法,高誘在《淮南·時則訓》和《呂氏·十二紀》注中皆見襲用。
[31] 吳澄《禮記纂言》卷一,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32] 《後漢書》,第3108頁。
[33] 《呂氏·仲春紀注》。
[34] 王引之《經義述聞》,江蘇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336~337頁。
[35]《後漢書》,第3184~3185頁。
[36] 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235頁。
[37] 又《呂氏·季秋紀》高注:“塚宰,於《周禮》爲‘天官’。塚,太。宰,治也。”
[38] 其中以“論語”名引28條,以“語”名引5條,以“孔子曰”引5條。
[39] 陸德明《經典釋文》,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60頁。
[40] 見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論語注疏·何晏集解序》,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2455頁。
[41] 清人馬國翰輯有《齊論語》一卷,把“眾星拱之”、“高宗諒闇”等異文歸爲《齊論語》,證據不足。
[42] 俞樾《俞樓雜纂》卷十七,清光緒二十五年刻《春在堂全書》本。
[43] 對於相同的文句,高誘注釋幾乎一致。這可以從《淮南子注》和《呂氏春秋注》中明顯看出。儘管《正孟子章句》全部亡佚,但由前兩書涉及與《孟子》相同文字的注文能夠窺其大概面貌。俞樾輯《孟子高氏學》正是依據這一特點。
[44] 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孟子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2733頁。
[45] 《呂氏·孟春紀注》。
[46] 《漢書·藝文志》:“唯孔氏壁中古文爲異,‘父母生之,續莫大焉’,‘故親生之膝下’,諸家說不安處,古文字讀皆異。”此是句讀的不同。孔傳《古文》分爲22章,多出《閨門》一章。又桓譚《新論·正經》:“《古孝經》一卷二十章,千八百七十二字,今異者四百餘字。”此是篇章、字數的不同。
[47] 《經典釋文》,第58頁。
[48] 《後漢書》,第1207頁。
[49] 皇甫謐《高士傳》,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5年版,《叢書集成新編》第101冊,第574頁。
[50] 《後漢書》,第1972頁。
[51] 《後漢書》,第2113~2116頁。《三禮解詁》,《三國志·魏書·盧毓傳》裴松之注引《續漢書》作《禮記解詁》。據《始立太學石經上書》所載:“臣前以《周禮》諸經,發起秕謬,敢率愚淺,爲之解詁,而家乏,無力供繕寫上。”應是《三禮解詁》,但可能沒有全部完成。
[52] 盧植《始立太學石經上書》云:“臣少從通儒故南郡太守馬融受古學。”由此知其所授乃古文經學。盧植此書及《獻書規竇武》、《日食上封事》,還有平時的奏章,均不時地引論《詩》及《毛傳》、《春秋》及《左傳》、《尚書》、《禮記》、《周禮》,可知他經學功底深厚。
[53] 《淮南鴻烈解敘》。
[54] 《呂氏春秋序》。
[55] 此外,《淮南·天文訓注》稱“先師說然也”,《淮南·氾論訓注》稱“先師說云也”。
[56] 《儀禮》卷三十七《士喪禮》、卷四十七《少牢饋食禮》鄭玄注云:“室中西南隅謂之奧。”
[57] 郭慶藩《莊子集釋》,中華書局1961年版,第228頁。
[58] 《莊子集釋》,第381頁。
[59] 子曰:“知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論語·子罕》)子曰:“君子道者三,我無能焉: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論語·憲問》)
[60] 《淮南·俶真訓》又言:“是故聖人內修道術,而不外飾仁義,不知耳目之宣,而遊於精神之和。”明確排斥“仁義”之說。
[61] 何寧《淮南子集釋》,中華書局1998年版,第154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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