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生
[作者簡介] 李桂生(1967- ),男,江西寧都人。浙江大學文學博士,華中師範大學歷史學博士後。現任黃岡師範學院文學院副院長、副教授,湖北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鄂東教育與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方向為中國文化史、中國管理哲學。代表性著作有《諸子文化與先秦兵家》等。
管理是一個動態的、以實現目標為主綫的、多種職能相互依賴與滲透的過程。兵家管理在職能結構與管理環節上與西方管理學所區分的管理職能既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在理論與實踐上具有獨特的職能體系與職能活動。兵家管理職能大致分為計劃、決策、組織、領導、指揮、協調、控制七種職能,它們既相獨立,又相聯繫,形成一個既具連續性、又具包含性的整體。
一、兵家管理的計劃職能
計劃就是關於確定目標與如何實現目標的方案。先有計劃,後有行動;先有目標,後有方案。《管子·參患》說:“計必先定而兵出於境,計未定而兵出於境,則戰之自敗,攻之自毀者也。”
(一)確定目標
《孫子·謀攻》云:“不戰而屈人之兵。”一個“屈”字就包含了“消滅”、“控制”、“防禦”等多層目標含義。故兵家管理的目標主要有消滅、控制與防禦。這三種不同類型的目標,不管在戰略層次還是戰術層次,都是存在並適用的。
(二)獲取情報
兵家認為,目標確定之後,就要盡可能全面地獲取情報,知彼知己,知天知地。獲取情報有觀察法,如《孫子·行軍》云:“處軍相敵。”有用間法,如《孫子·用間》云:“用間有五:有因間,有內間,有反間,有死間,有生間。”有計算法,如《孫子·始計》云:“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有比較法,如《孫子·始計》云:“故校之以計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
(三)選擇手段
兵家認為,達成目標的手段主要有六種:一是道勝,二是德勝,三是謀勝,四是交勝,五是威勝,六是力勝。《孫子·謀攻》說:“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尉繚子·戰威》說:“凡兵,有以道勝,有以威勝,有以力勝。”《太白陰經·主有道德篇》說:“以道勝者帝,以德勝者王,以謀勝者伯,以力勝者強。”
二、兵家管理的決策職能
兵家非常重視決策環節,並常常使這個環節獨立出來,形成成熟而高明的決策理論。兵家管理的決策理論具有完整性和系統性。
(一)決策依據——政治原則。《孫子》提出“五事七計”的決策方略,認為在“道”、“天”、“地”、“將”、“法”五事之中,“道”為首要依據。《孫子·始計》說:“道者,令民與上同意也。”道,就是政治上得人心,就是行正義、走正道。兵家主張兵出有道,師出有名,須得天下人之心。
(二)決策動機——獲利原則。兵家認為,決策的出發點是為了獲利。興師動眾,不可無功而返,必有斬獲。《孫子·始計》說:“計利以聽。”《孫子·軍爭》說:“兵以詐立,以利動。”《孫子·火攻》說:“非利不動,非得不用。”
(三)決策醞釀——多算原則。兵家認為,決策是一個長時間醞釀與籌畫的過程,必須多方籌算,周密計劃,才能取勝。《孫子·始計》說:“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
(四)決策方案——擇優原則。兵家認為解決問題的方案雖有多種,但是有高下、優劣之分,應該制定和選取最優方案。《孫子·謀攻》說:“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五)決策目標——全勝原則。兵家認為,兵家最高、最理想的目標是不戰而勝、全勝,是雙贏。《孫子·謀攻》說:“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孫子·軍形》說:“自保而全勝。”
(六)決策過程——比較原則。兵家認為,決策的過程是一個不斷比較、篩選,然後得出結論的過程。沒有比較,就難以知曉孰優孰劣。《孫子·始計》說:“校之以計,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
(七)決策前提——情報原則。兵家認為,決策必須以全面而準確的情報為前提,要盡可能獲取決策所需信息。《孫子·地形》說:“知彼知己,勝乃不殆;知天知地,勝乃可全。”
(八)決策主體——自主原則。兵家認為,國君既然把軍隊交給將帥,將帥就擁有相對自主的決策權,不受宮闈牽制。《孫子·謀攻》說:“將能而君不禦者勝。”《孫子·九變》說:“君命有所不受。”
(九)決策成本——效益原則。兵家主張深入敵境,速戰速決;反對勞民傷財,持久作戰。《孫子·作戰》說:“兵貴勝,不貴久。”又說:“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
(十)決策思維——辯證原則。兵家主張以辯證的思維來決策,既要看到利的一面,也要看到害的一面。要正反兼顧,不要顧此失彼,要盡量化害為利,避害就利。《孫子·九變》說:“智者之慮,必雜於利害。”《孫子·作戰》說:“不盡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吳子·圖國》說:“謀者,所以違害就利。”
(十一)決策心理——唯物原則。兵家主張決策者要破除迷信思想,不可相信鬼神、星象、占卦等,必須以人為本,實事求是,堅持唯物原則。《孫子·用間》說:“不可取於鬼神,不可象於事,不可驗於度,必取於人,知敵之情者也。”
(十二)決策執行——權變原則。兵家認為,執行決策既要堅持原則,又要根據實際靈活變通,具有創造性。《吳子·論將》說:“因形用權,則不勞而功舉。”《六韜·王翼》說:“凡舉兵帥師,以將為命,命在通達,不守一術。”
(十三)決策調控——反饋原則。兵家認為,在執行決策的過程中,必須反饋決策的執行效果與情況,以便修訂與完善決策。《孫子·虛實》說:“因敵變化而取勝。”《孫子·九地》說:“踐墨隨敵,以決戰事。”
(十四)決策主導——詭道原則。兵家認為,不管作出什麼決策,都是詭詐之道。這是兵家決策的靈魂。《孫子·計》說:“兵者,詭道也。”
(十五)決策環境——競爭原則。兵家認為,戰爭是人類智慧的最高層次,是最大極限的博弈和競爭,各種決策都在你死我活的競爭環境下作出。《孫子·軍爭》說:“軍爭為利,衆爭為危。”
(十六)決策方式——個人原則。兵家認為,管理決策不是組織的集體決策,而是將帥個人決策。《尉繚子·武議》說:“將提鼓揮枹,臨難決戰。”《六韜·奇兵》說:“將者,人之司命。”
(十七)決策層次——多重原則。兵家認為,決策具有多層次性,不同層次的決策由相應的領導者作出。一般來說,戰略決策多由國家和軍隊高層領導作出;戰役決策多由指揮戰役的將帥作出;戰術決策多由指揮戰鬥的中下層指揮者作出。
1.戰略決策。《孫子·始計》說:“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通典·兵典》引王子曰:“指授在君,決戰在將。”
2.戰役決策。《孫子·九地》說:“故政舉之日,夷關折符,無通其使,厲於廊廟之上,以誅其事。”
3.戰術決策。《孫臏兵法·威王問》說:“兩軍相當,兩將相望,皆堅而固,莫敢先舉,為之奈何?”
(十八)決策時機——臨機原則。兵家認為,戰爭情勢瞬息萬變,決策往往臨機作出,很難事先設定。《曾胡治兵語錄·兵機》說:“兵事決於臨機,而地勢審於平日。”
(十九)決策性質——風險原則。兵家認為,戰爭是凶器,充滿了風險和危機。《孫臏兵法·見威王》說:“戰勝,則所以在亡國而繼絕世也;戰不勝,則所以削地而危社稷也。”
三、兵家管理的組織職能
組織是管理存在的依據,組織與管理好比皮與毛。組織設計是否科學,是否高效,是否有利於目標的實現,是管理學研究的一個重要內容。
兵家的組織理論至少在二千五百多年前的《孫子》中就已經表現出其完整性和系統性。《孫子·始計》說:“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梅堯臣注解說:“曲制,部曲隊伍,分畫必有制也。官道,裨校首長,統率必有道也。主用,主軍之資糧百物,必有用度也。”講的就是軍隊編制體制、官員任用、財物管理等問題。這是籠統地講組織結構與系統。比較具體地說,孫子建立了金字塔式的組織結構,由高到低依次為國、軍、旅、卒、伍。《孫子·謀攻》說:“夫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國有君,軍有將,旅有帥,卒有卒長,伍有伍長。《孫子·兵勢》說:“治眾如治寡,分數是也。”所謂分數,就是分劃單位,確定人數,設官分職,在組織內部設置不同層級與職能的若干單位。在管理學上,這些都屬於組織設計與結構問題。
自從有了人類社會,便有了組織。氏族社會有部落與部落聯盟,是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組織。自從有了國家,組織機構作為國家機器存在的形態,其設計就逐漸趨於完善,向系統化發展。軍隊作為國家機器之一種,其組織制度最為嚴密。我們研究兵家管理,不能忽視兵家的管理組織問題。大致說來,兵家管理的組織具有以下特徵:
(一)編制嚴密的金字塔式結構。軍隊內部按等級高低與人數多少設官分職,化整為零,指揮千軍萬馬猶如指揮一人。《尉繚子·兵教上》說:“伍長教成,合之什長。什長教成,合之卒長。卒長教成,合之伯長。伯長教成,合之兵尉。兵尉教成,合之裨將。裨將教成,合之大將。”這裏講的雖然是軍事訓練,體現了以伍為基本單位,由小到大、由低到高、逐漸遞升的訓練方法,但是可以看出軍隊的編制體制:伍長-什長-卒長-伯長-兵尉-裨將-大將,這是由低到高的軍事主官的設置。《尉繚子·攻權》說:“五人而伍,十人而什,百人而卒,千人而率,萬人而將。”率,即帥也。伍設伍長,什設什長,卒設卒長,師設率(帥),軍設將。《尉繚子·伍制令》說:“軍中之制,五人為伍,伍相保也。十人為什,什相保也。五十為屬,屬相保也。百人為閭,閭相保也。”從這些材料看,組織內各個單位的具體編制並不一樣。這可能是不同時期、不同國家的軍隊編制情況。
不僅步兵有嚴格的編制體制,車兵、騎兵也有嚴格的編制體制。《六韜·鈞兵》說:“置車之吏數:五車一長,十車一吏,五十車一率,百車一將。”又說:“置騎之吏數:五騎一長,十騎一吏,百騎一率,二百騎一將。”古代有百乘之國、千乘之國、萬乘之國,以區別國家的大小與兵力的強弱。騎兵也有千騎、萬騎。在平時與戰時管理中,都要把它們編成大大小小的單位,便於指揮與調度。五車設置一個小頭目,十車設置一個軍吏,五十車設置一帥,百車設置一將。所謂騎,就是一人一馬。五騎設置一個小頭目,十騎設置一個軍吏,百騎設置一帥,二百騎設置一將。這裏反映的當是魏國的編制體制。
(二)所有權與管理權、指揮權適度分離。軍隊屬國家和君王所有,管理權與指揮權交付將帥。若以現代企業制度論之,則君王是老闆,將帥是經理。由此看來,現代企業制度源於上古時期的政治與軍事制度。
(三)實行縱向管理。組織內部各單位各有職責範圍,實行縱向管理、逐層控制的制度,具有很強的獨立性,不得互相干擾,否則會受到懲罰。《尉繚子·分塞令》說:“中軍,左、右、前、後軍,皆有分地,方之以行垣,而無通其交往。將有分地,帥有分地,伯有分地,皆營其溝域,而明其塞令,使非百人無得通。非其百人而入者伯誅之。伯不誅,與之同罪。”意思是說,中軍以及前、後、左、右各軍,都有劃定的營地,營地四周築起臨時的圍牆,不許各軍之間隨便往來;將、帥、伯都有自己的營地,在營地四周挖有溝界,有禁令約束;非本營之人不能通行,否則就會受到伯長懲罰。
(四)實行責任連帶制度。同一基層單位的人犯法,必須相互揭發,否則本單位的所有人都要受到懲罰;上下級軍吏犯法,必須互相揭發。否則,下級犯法,上級連帶受罰;上級犯法,下級連帶受罰。
1.什伍相保。《尉繚子·伍制令》說:“軍中之制,五人為伍,伍相保也。十人為什,什相保也。五十為屬,屬相保也。百人為閭,閭相保也。伍有干令犯禁者,揭之,免於罪;知而弗揭,全伍有誅。什有干令犯禁者,揭之,免於罪;知而弗揭,全什有誅。屬有干令犯禁者,揭之,免於罪;知而弗揭,全屬有誅。閭有干令犯禁者,揭之,免於罪;知而弗揭,全閭有誅。”意思是說,五人編為一伍,同伍的人要互相保證不犯軍規;十人編為一什,同什的人要互相保證不犯軍規;五十人編為一屬,同屬的人要互相保證不犯軍規;一百人編為一閭,同閭的人要互相保證不犯軍規。同伍之內有犯軍規的,同伍的人要揭發;不揭發的,全伍同罪。同什之內有犯軍規的,同什的人要揭發;不揭發的,全什同罪。同屬之內有犯軍規的,同屬的人要揭發;不揭發的,全屬同罪。同閭之內有犯軍規的,同閭的人要揭發;不揭發的,全閭同罪。
2.上下相連。《尉繚子·伍制令》說:“吏自什長以上,至左右將,上下皆相保也。有干令犯禁者,揭之,免於罪;知而弗揭者,皆與同罪。夫什伍相結,上下相聯,無有不得之奸,無有不揭之罪。”意思是說,從什長以上到左右將的軍官,上下必須相保。如果違反軍規,上下級就要互相揭發。上下連保,沒有不能捕獲的罪犯。
(五)賞功罰過,利責相連。兵家管理非常注重成本與績效的計算,按有無貢獻決定賞罰。戰爭是需要成本的,必須以最小的代價獲得最大的勝利。《尉繚子·束伍令》說:“五人為伍,共一符,收於將吏之所,亡伍而得伍當之。得伍而不亡有賞,亡伍不得伍,身死家殘。亡長得長當之,得長不亡有賞,亡長不得長,身死家殘,復戰得首長,除之。亡將得將當之,得將不亡有賞,亡將不得將,坐離地遁逃之法。”每伍都要簽定連保責任書,自己犧牲一伍,斬得敵人一伍,相保的人不賞不罰。斬得敵人一伍,自己沒有傷亡,相保的人可以得賞。自己犧牲一伍,卻沒有斬得敵人,相保的人便要殺頭並連累家人。自己一方死了伍長、什長、伯長,敵人一方也是這樣,兩方相當,不賞不罰。斬得敵人的伍長、什長、伯長,自己沒有傷亡,相保的人可以得到獎賞。自己一方損失伍長、什長、伯長,卻沒有斬得敵人的伍長、什長、伯長,就要被殺頭並連累家人,如果願意將功贖罪,再次出戰,斬得敵人的伍長、什長、伯長,就可以免除死罪。自己一方死了一個將領,敵人一方死了一個將領,兩相抵銷,不賞不罰。殺得敵人一個將領,自己沒有傷亡,有賞。自己的將領戰死,敵人沒有將領陣亡,相保的人就要以臨陣脫逃的罪名受到處罰。
(六)權限明確,處置得法。兵家管理強調以法治軍,法規完善,操作性強。組織內各個成員權責如何,規定得非常清楚,按部就班,各就各位,運轉自如。《尉繚子·束伍令》說:“戰誅之法曰:什長得誅十人,伯長得誅什長,千人之將得誅百人之長,萬人之將得誅千人之將,左右將軍得誅萬人之將,大將軍無不得誅。”按照軍法,什長有權處置什內所屬人員,伯長有權處置什長,管轄千人的將領有權處置管轄百人的將領,管轄萬人的將領有權處置管轄千人的將領,左將軍、右將軍有權處置管轄萬人的將領,大將軍有權處置所有將領。
(七)組織內部機構完善,設置合理,體現了組織的系統性、完整性。組織結構以將帥等軍事首長為核心,設置有關職能部門,配備相關人員。《六韜·王翼》記載了春秋戰國時期的軍事組織機構,共有人員七十二名,具體是:
腹心一人:總攬軍事謀劃,應對突發事件,觀測天象,消除變亂。
謀士五人:負責謀劃安危大事,預測事物發展趨勢,品評軍吏才德,申明賞罰,授予官位,決斷嫌疑,定奪可否。
天文三人:負責觀測星象,計算曆法,測度風向氣候,推算時日吉凶,檢驗災異,掌握天意人心。
地利三人:負責察看地形,利於三軍行止。
兵法九人:負責論列敵我異同、行事成敗,選擇、配置兵器,指導操練,檢舉揭發非法事情。
通糧四人:負責膳食,積蓄糧草,疏通糧道,保障三軍不困乏。
奮威四人:負責選拔有才幹的勇士,改革武器裝備。
伏旗鼓三人:負責旗鼓,明確視聽信號。
股肱四人:負責處理急難繁重之事,比如修造溝塹,構建工事,以備守禦。
通材三人:負責拾遺補闕,應對賓客,接待使節,發表議論,澄清是非,消除隱患,排解糾紛。
權士三人:負責奇謀詭詐,設計異術絕技,使人無法識破。
耳目七人:負責情報,通過與外界往來,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察知天下形勢,收集各國情況。
爪牙五人:負責激勵三軍,使士兵冒險犯難,披堅執銳,無所疑慮。
羽翼四人:負責震懾敵人,動搖周邊國家,削弱敵人意志。
遊士八人:負責窺伺敵人,等候變化,控制敵國人心,觀察敵人意圖,擔負間諜重任。
術士二人:負責詭詐活動,依托鬼神,惑亂敵心。
方士二人:負責百藥,醫治各種傷病。
法算二人:負責統計三軍營壘、糧食、財用。
(八)兵家組織結構多為靜態結構模式,注重職能與分工,強調縱向管理。這種結構比較適宜平時管理,具有很高的封閉性。戰時管理的組織結構要求具有一定的開放性。雖然各個部門及其人員各有自己的職責,有明確的角色定位,但是在縱向聯絡的前提下,可以加強橫向聯繫。在組織外部環境處於非常規的狀態下,組織便由結構向系統轉變。雖然系統也是一種結構模式,但是這種結構模式能夠根據多變的環境作出快速反應,是一種網狀結構。
(九)各兵種也屬於兵家管理組織範疇,平時在管理上具有相對獨立性,戰時則合同性與協同性大大加強。各軍兵種的協同作戰對合同戰術與橫向管理的要求有提高。《吳子·論將》說:“能備千乘萬騎,兼之徒步,分為五軍,各軍一衢。”“乘”為車兵,“騎”為騎兵,“徒步”為步兵。這裏講的就是三個兵種的協同作戰。平時訓練與管理一般分兵種進行,但是在實戰中,三個兵種為實現臨時性目標而協同作戰,在一軍之中編制三個兵種,打破了兵種管理的組織結構。兵種的協同作戰非常重要。《吳子·勵士》說:“若車不得車,騎不得騎,徒不得徒,雖破軍,皆無功。”這是強調車兵、騎兵、步兵不可或缺。兵種的協同作戰,要講究合同戰術,根據各自的特長與優勢設置戰時的組織結構。《太公·戰車》說:“步貴知變動,車貴知地形,騎貴知別徑奇道,三軍同名而異用也。”正因為其用各異,所以才有協同的必要。
(十)兵家管理的結構模式有機械結構與有機結構兩種,而以機械結構為主,以有機結構為輔。機械結構是一種靜態結構,有機結構是一種動態結構。靜態結構適宜平時管理,動態結構適宜戰時管理。有機結構的組織實際上是一種自組織。自組織不是依靠外力推動發展,而是依靠組織的內力與環境的外力互相作用推動發展。在戰時環境,組織面臨的情況千變萬化,非常複雜,戰機稍縱即逝,這就要求組織能夠打破原有的靜態結構,而根據組織外部環境,為著組織目標,進行組織重組與流程再造。組織重組就是為了完成和實現某個臨時性任務和目標,必須打破原有的組織結構模式,根據實現目標和完成任務所必需經歷的環節和過程,重新調配組織的所有資源,以期組織行為適應複雜多變的外部環境,發揮組織的最大功能。組織重組的核心實際上就是流程再造。流程再造擺脫了組織內原有結構體系的束縛,弱化了各個部門和單位之間的區分及壁壘,強化了為實現目標所必需的流程,原有的金字塔式結構雖然依舊存在,但是中間環節相對減少,拆除了按職能分工劃分的部門管理所造成的管理空檔,消除了部門之間互相推諉、扯皮的現象,節省了時間,提高了管理的效能。
(十一)兵家的管理組織理論與西方管理學上韋伯提出的官僚集權組織理論具有很大的相似性。韋伯所主張的管理組織模式是按照明確的職能分工接受嚴格的職業培訓與教育,並實行嚴格的職位等級制度,按照共同遵守的規則和制度進行非人格化的集權管理。韋伯生活於十九世紀後期至二十世紀初。若以此與中國兵家管理組織理論比較,則中國的管理集權組織理論早在二千五百年前便已提出。
總之,兵家管理封閉的、靜態的、金字塔式的組織結構與管理方式是兵事實踐的特殊性所決定的,與其他社會管理實踐的組織結構有著本質的不同,既不同於政治組織結構,也不同於經濟組織結構,更不同於文化、教育組織結構。兵家管理組織編制體制極為嚴密,體系非常完整,實行層層控制的縱向管理。兵家管理的組織結構在特定情況下,也會表現出一定的開放式、動態式、扁平式管理特徵。這是在兵家管理封閉式、靜態式、金字塔式組織不能適應複雜多變的外部環境的情況下作出的組織結構調整。
四、兵家管理的領導職能
領導是在一定的組織或社會群體內,為實現一定的目標,以法定的權力或自身的魅力引領和影響群眾向組織目標邁進的管理行爲。管理學所講的領導,既是一種行為,也是一種過程、一種職能、一種藝術。應該說,領導也是管理之一種。
(一)領導者應具備的素質
兵家管理非常重視領導者的素質、修養、品質。兵家雖然講詭道,但是仍以仁、義、禮、智、信、忠等為本根。詭道雖與仁義背道而馳,但是用之者須是仁義忠信之人。《孫子·始計》最先提出將帥的素質要求,說:“將者,智、信、仁、勇、嚴也。”《孫臏兵法·將義》提出將帥應該具備義、仁、德、信、智、決的品質,說:“將者,不可以不義,不義則不嚴,不嚴則不威,不威則卒弗死,故義者,兵之首也;將者,不可以不仁,不仁則軍不克,軍不克則軍無功,故仁者,兵之腹也;將者,不可以無德,無德則無力,無力則三軍之利不得,故德者,兵之手也;將者,不可以不信,不信則令不行,令不行則軍不槫,軍不槫則無名,故信者,兵之足也;將者,不可以不智勝,不智勝【則……故智者,兵之身也。將者,不可以不決,不決則】……則軍無□,故夬(決)者,兵之尾也。”《吳子·論將》提出,一般人都以勇武作為衡量將領的標準,但勇武不是將領最重要的品質。勇武對於將領來說,是眾多品質之一。吳子認為,將領應該具備理、備、果、戒、約等品質,以化解與中和將領之勇武,說:“凡人論將,常觀於勇,勇之於將,乃數分之一爾。夫勇者必輕合,輕合而不知利,未可也。故將之所慎者五:一曰理,二曰備,三曰果,四曰戒,五曰約。理者,治眾如治寡;備者,出門如見敵;果者,臨敵不懷生;戒者,雖克如始戰;約者,法令省而不煩。”《六韜·論將》提出“五材十過”的觀點,指出將領應該具備“五材”,避免“十過”。武王與太公有一段對話:“武王問太公曰:‘論將之道奈何?’太公曰:‘將有五材十過。’武王曰:‘敢問其目。’太公曰:‘所謂五材者,勇、智、仁、信、忠也。勇則不可犯,智則不可亂,仁則愛人,信則不欺,忠則無二心。所謂十過者,有勇而輕死者,有急而心速者,有貪而好利者,有仁而不忍人者,有智而心怯者,有信而喜信人者,有廉潔而不愛人者,有智而心緩者,有剛毅而自用者,有懦而喜任人者。’”此後的兵家均提出了各自的將帥修養觀,但基本內容與先秦兵家大體一致。
(二)領導者選拔的原則
兵家認為,治兵必先求將而後選兵,有所謂“千軍易得,一將難求”之說。求將,須先多方造訪民眾,考察其品質、稟性、才能、智謀、勇武等,方可任用。具有良好的品質、修養是選拔將帥的基本依據,選拔什麼樣的人為將,必須考察其是否具備為將的基本素質。《曾胡治兵語錄·將材》說:“求將之道,在有良心,有血性,有勇氣,有智略。”韓非子雖是法家,但是也多有論兵之言,認為將帥須從基層選拔,必須具有基層指揮與管理的經驗,說:“宰相必起於州郡,猛將必發於卒伍。”(《韓非子·顯學》)那麼,如何選將呢?白居易《策林·選將帥之方》說:“故明王之選將帥也,訪於眾,詢於人。若十人愛之,必十人之將也;百人悅之,必百人之將也;千人悅之,必千人之將也;萬人伏之,必萬人之將也。”
(三)領導者的識人與用人
兵家認為,領導者用人,必先識人,而識人之法不外四種。宋代許洞提出相貌、言語、舉動、行事“四觀法”。《虎鈐經》卷一《辨將》說:“苟欲命將,預以精誠辨其可否者有四:一曰貌,二曰言語,三曰舉動,四曰行事。”今把兵家“相法”引錄於下:
其一曰貌。凡眉上雙骨橫起而隆網者,語言而不純者,目反仰視者,方坐內多虛驚者,行而瞠乎必照後者,目睛多白而有赤焰、瞻視不端者,此六者,人有其一,斯人常蘊不臣之心,不可使之也。豐下銳上,神氣安詳者,重德而善安眾人也;目黑多白少,點睛深而神氣與形相副者,機度沉厚,不可以詐動人也;目睛熒朗,五嶽相照,燕頷虎頤者,心機疾速、勇而有斷人也;龜背虎臆、點睛深而朗徹者,為事沉毅而有謀,不可以名利誘人也;眉目瞻視詳諦而神骨聳峭者,雄壯有智慮人也。是五者,人有其一,可使之也。至若神氣重濁,骨相不正,頭薄而淺,頸大腹細,目睛昏瞢,點睛近上,視顧不正,此皆志氣淺劣、智識庸鄙人也。
其二曰言語。人有言肆而目駭視者,心懷異圖也;言枝蔓而不徑者,心有隱也;矜大人善唯恐不至者,黨人也;言錯綜而無所歸者,心躁競也;方言而他視者,心不誠也;言卑而色下者,心有所屈也;方言頻四顧者,其辭妄也;言人之短而視不定者,誣罔人也;言多以私事為憂者,顧妻子之人也;言大而理不精者,其學虛也;色悅而徐徐順人意者,佞媚人也;矜己善而斥人不善者,崛強人也;言欲發而卻縮者,含蓄人也;言無公私必及利者,貪人也;色卑而言多諂者,志下劣人也;事曲而言直,氣悖而言順,鄙而言大,事不詳而強能,理矯而強正,此皆奸詐人也。是十有六者,人有其一,不可使也。言大而意精至者,有識度人也;言希而出必中者,志節人也;言動而必及國家者,忠孝人也;言奮而不迂者,壯直人也;辭寡而意懇者,公正人也;言多及軍吏之私者,善拊恤人也;言及陣敵喜動色者,好勇人也;言及細微而能剖析是非者,有智人也;言迂闊而卒近於理者,識深見遠人也;言少而事詳者,大度人也;語氣和而神色相稱者,善納眾人也;言徐徐而事備者,性緩而有德人也;言速而事當,性急而不暴,有識人也。是十三者,人有其一,皆可使之也。
其三曰舉動。行有狼顧者,行與坐忽如驚恐者,非時言語而手足紛拿者,方食而不覺棄匙箸者,方坐而首偏口目輒斜動者,行而唯恐有人逐者,欲坐而頻四顧如有所駭者,方言勃氣上騰神色自得者,待下多卑恭而不實者,觀事覺已如不知而目它視者,是十者有其一,此皆心不誠實,多蓄異圖人也,不可使之也。行欲如大輅,足動而身不搖也;坐欲如山嶽,形神俱定也;臥欲如覆舟,神氣安詳也。此皆智度深沉、大節崇德人也。是三者,人有其一,可使之也。
其四曰行事。有人行事先己後人者,好私人也;事繁多而用事不當者,無智人也;作事不急於用者,無益人也;作事有首無尾者,偽人也;先急而後慢者,卒眾庸人也;事不求詳而輒為者,粗疏人也;巧妙而無裨急用者,浮豔人也;所措舍魯鈍而不適用者,愚人也;利害章章而不能析之者,無識人也;臨事而懼者,懦弱人也;進退不決者,無斷人也;記一而忘二者,神昧人也;事虛而構架廣大,以善為惡、以惡為善者,奸人也;善候人之顏色,隨所欲而言者,佞人也。是十四者,人有其一,不可使之也。有事簡而用當者,有喜怒之事不露於色者,臨大事而神氣自若者,此謂神有餘人也;有微而不棄、大而不煩者,凶事不懼、美事不喜者,事有眾惑而獨斷之者,事有眾危而獨安之者,事有難動而獨動之者,事有難安而能安之者,此謂志有餘人也。是十者,人有其一,皆可使之也。
是以知貌也者,神之聚也;言語也者,神之發也;舉動也者,神之用也;行事也者,神之本也。
兵家提出“隨其長短”的用人原則,也就是揚長避短,量才使用,不舍偏技,不求全能。《虎鈐經·人用》說:
今之世取人也,每務其多學而舍其偏技,非良術也。兵家所利,隨其長短而用之也。是以善撫恤者勿頻鬥,慮其勞疲而無勇也;善保守者勿使進攻,慮其遲緩而不猛也;多方者勿使與於決事,慮其猶豫也;多勇者勿與謀敵,慮其過輕也。精悍者使鬥;果敢者使攻也;沉毅而性執者,使其據阻險;見小而貪財者,不可使守儲蓄;智而善斷者,可擇其言;輕健者使誘敵;剛愎者使當鋒;利口喋喋者使行間;善鼠竊狗偷者使盜號探敵;惡言多罵者使之揚毀訾詈;奇材異識者使預談論;深識大度者使安眾;崛強多力者使斬辟榛莽;善隨地形結構者使度樹營柵;怯懦者使輦運器用;老弱者使備炊汲;諳山川、擇高下水泉之利者,使察地形;妖言詐辭、善張惶鬼神之心、推引天命者,使揚聲惑眾以動敵心;善擇地勢平易險阻,知往來細大之蹊路者,使通糧儲;奇辭偉辨、能架虛矜大者,使奮振威德;耳目聰明、探察敵人情者,使伺候奸偽;敏才健筆者,使主箋檄。明七曜休咎者,為曆數之士;善占風雲吉凶者,為候氣之士;曉六壬遁甲者,為選日時之士;諳蓍龜者,為卜筮之士。是四人者,雖推驗體測陰陽,各不可使相亂,貴其專一也。醫藥之人,二十人已上,以兵數增之。獸醫亦如醫人之數。大將軍權通材者,與之參議可否。故我大眾之內有善有惡,無棄人焉。人無所棄,斯不怨則動有功矣。
兵家認為,將帥之材往往有兩失:一是失之於官氣,二是失之於鄉氣。官氣重者,四平八穩,循規蹈矩;鄉氣重者,逞能使才,慮事不周。《曾胡治兵語錄·用人》說:
大抵人才約有兩種,一種官氣較多,一種鄉氣較多。官氣多者,好講資格,好問樣子,辦事無驚世駭俗之象,言語無此妨彼礙之弊。其失也,奄奄無氣,凡遇一事,但憑書辦家人之口說出,憑文書寫出,不能身到、心到、口到、眼到,尤不能苦下身段去事上體察一番。鄉氣多者,好逞才能,好出新樣,行事則知己不知人,言語則顧前不顧後。其失也,一事未成,物議先騰。兩者之失,厥咎惟均。人非大賢,亦斷難出此兩失之外。吾欲以勞、苦、忍、辱四字教人,故且戒官氣,而姑用鄉氣之人。必取遇事體察,身到、心到、口到、眼到者。
曾國藩、胡林翼認為,人非聖賢,總有這樣那樣的毛病,但都不出官氣、鄉氣兩種。其補救之法,便是修得勞、苦、忍、辱之品質,戒除官氣、鄉氣之陋習,重用辦事能身到、心到、口到、眼到之務實不虛者。
(四)兵家的領導方式
兵家管理的領導方式不是單一的,而是多元的,在不同的環境(不同的時間、地點、對象、情境、主體等)會採用不同的領導方式。兵家管理重計謀、講權變,在領導方式上同樣如此。領導方式的權變理論實在不是源於西方的現代管理學,而是源於東方的古代兵學。
1.有限集權型領導方式——權力行為。《六韜·選將》說:“國不可從外治,軍不可從中御。”《六韜·立將》說:“軍中之事,不聞君命,皆由將出。”兵家強調兵權貴在專一,計劃、決策、指揮、組織、協調、控制等權力都主要集中在將帥手中,避免受到宮中牽制。說它是有限集權的領導方式,那是因為主帥只有在君主授權的情況下,才能擁有對軍隊的指揮權、領導權,而軍隊所有權歸君主,君主隨時可以剝奪主帥的各項大權。
2.有限民主型領導方式——決策行為。在權力行為上,兵家主張權力的有限集中。在決策行為上,兵家主張決策的有限民主。兵家決策,一是建立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二是建立在廟算的基礎上;三是建立在有限民主的基礎上。有限民主,是指在極小的範圍內、極少數人參與的決策管理。參與者一般是主帥的幕僚、軍師等心腹人員等。這種領導方式也可以稱為“有限參與型領導方式”。
3.主官命令型領導方式——指揮行為。兵家指揮管理中,用得最多的管理方式就是命令。金、鼓、旌旗、煙火、口令都是命令信號,主將通過這些命令信號來指揮千軍萬馬,實現組織目標。
4.部屬服從型領導方式——執行行為。兵家管理中,用得最多的就是服從型領導方式。兵家主張,下級要對上級無條件地服從,不服從命令者會受到嚴厲的軍法處置。作為某一級別的主官,對上要服從,對下要發令。對普通士卒而言,除了服從,還是服從。
5.關愛支援型領導方式——關係行為。兵家非常注重營造良好的上下級關係。為了實現組織目標,將士出生入死、甘苦與共,很快就能結下深厚的情誼。兵家管理在嚴刑峻法之外,還注重人性、人情。兵家認為,得人心者得天下,主張將士一心、上下一致。所以,主張上級要關愛下級,待之如子弟;下級要支持上級,尊之如父兄。古代兵家向來對此多有論議。蘇洵《衡論·遠慮》說:“聖人之任腹心之臣也,尊之如父師,愛之如兄弟;握手入臥內,同起居寢食;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百人譽之不加密,百人毀之不加疏;尊其爵,厚其祿,重其權,而後可以議天下之機,慮天下之變。”王眞《道德經論兵要義述·知人者智章》說:“能成霸王者,必得勝者也;能得勝者,必強者也;能強者,必能用人力者也;能用人力者,必得人心者也。”
6.成就引領型領導方式——激勵行為。兵家認為,貪財好利、避死趨生、成就功名、光宗耀祖、享受富貴、封妻蔭子是人的本性。所以,兵家以高官厚祿來激勵將士捨生忘死、拋家棄業,為共同達成組織目標而奮鬥。
7.目標指向型領導方式——目標行為。兵家的最終目標就是取勝。圍繞戰略目標,必須分步實現眾多的戰役、戰術目標。確定目標是兵家管理的重要內容,由此而展開的領導行為,就是“目標指向型領導方式”。“目標指向型領導方式”與“成就引領型領導方式”是前後相繼的,因為只有在完成一定的任務、實現一定的目標之後,才能實施激勵行為。
以上七種領導方式在兵家管理的實踐中是交互或綜合使用的,筆者為了理論研究的方便,才作出如上分析與概括。它們是構成兵家領導行為理論的基本板塊。
五、兵家管理的指揮職能
指揮是為了實現一定的組織目標而分配任務、監督執行、統籌協調、化解矛盾、激發潛能的一種領導藝術與管理職能。在管理活動中,指揮這一職能滲透在計劃、決策、組織、領導、協調、控制等各環節之中。同時指揮也包含執行計劃、臨機決策、組織優化、領導策略調整、關係協調、行為控制、計劃修訂等。當某項管理職能獨立於其他職能之外時,我們姑且稱之為“大職能”;當某項管理職能包含在其他某項職能之中時,我們姑且稱之為“小職能”。比如,獨立於指揮職能之外的計劃、決策、組織、領導、協調、控制等就是大職能。在計劃、決策、組織、領導、協調、控制等各環節中,亦分別包含了除自身職能之外的其他各項職能,就是小職能。在管理實踐中,並不存在絕對獨立的分項職能,管理的各項職能總是互相交叉、互相滲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形成一個既互相依存、又各自獨立的管理職能系統和前後相繼、環環相扣的管理過程系統。
(一)指揮原則
指揮是兵家管理的一項重要職能,在兵家管理活動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兵家管理的指揮原則主要有三個:
1.權力集中。德國古典管理學家韋伯把管理的權力劃分為三種類型:一是傳統型權力。這種權力來自古老的觀念與行為,以及權力掌握者的正統地位。族長制與世襲制是傳統型權力的主要表現形式。二是魅力型權力。這種權力來自權力掌握者高尚的道德、超人的智慧、令人敬仰與尊崇的品質等人格魅力。三是法理型權力。這種權力來自管理者在組織中所處的職位。職位型權力是組織法規、制度、權威所賦予的合法權力。所以,“法理型權力”也就是“職位型權力”。
在兵家管理實踐中,權力基本集中在主帥以及各級主官手中。權力的類型大致合乎韋伯所劃分的三種模式。在這三種權力類型之中,傳統型權力與魅力型權力只是起輔助的作用,不能代替職位型權力。兵家管理中各項職能的履行,主要依靠職位型權力來實現。傳統型權力和魅力型權力能夠鞏固職位型權力,並使職位型權力的效用得到更好的發揮。但是,在重視傳統的組織中,傳統權力甚至比職位型權力更加有效。
兵家管理中的權力分配天平,主要傾向於將帥與各級主官。他們是兵事管理中的權力核心。權力結構表現為倒金字塔的模型,與組織結構的金字塔模型剛好互為倒置。從指揮的高層到低層,權力由大到小遞減。
2.層級控制。兵家管理遵循層級控制的原則。命令的下達與接收、信息的傳送與反饋都要遵循層級原則,不得越級而行。這是維護組織統一、保證權力集中的重要手段。遵循層級控制原則的最大好處就是維護了主帥以及各級主官的職位型權力和組織的統一,但其弊端也顯而易見,那就是由於層級眾多、環節複雜、反應遲緩、效率低下,所以容易錯失良機,影響組織目標的實現。
3.統一行動。兵家管理遵循統一行動的原則,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一切聽從號令,服從指揮,任何行動都在全盤計劃之中,都屬於集體行動。《孫子·軍爭》說:“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民之耳目也。民既專一,則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此用眾之法也。”兵家認為,如果行動統一,便能取勝;如果各行其是,便會失敗。《尉繚子·兵令上》說:“專一則勝,離散則敗。”
(二)指揮素養
指揮是為了完成某項具體任務而進行的計劃、協調、監督的管理活動。指揮與領導既有區別,也有聯繫。指揮強調管理的技術,領導強調管理的藝術;指揮注重具體操作,領導注重運籌帷幄;指揮者著重謀慮管理職能的執行、監督、協調等職能,領導者著重謀慮管理職能的全過程。指揮者在其所負責的範圍內,也是領導者;領導者不一定是每項具體任務的指揮者,但可以是每項具體任務的指揮者的指揮者——全部任務的總指揮;領導者可以兼任總指揮,也可以領導總指揮。
1.沉著冷靜。兵家認為,指揮者要臨危不亂,沉著冷靜,胸藏韜略,不露聲色。《孫子·九地》說:“將軍之事,靜以幽,正以治。”
2.身先士卒。兵家認為,指揮者既是領導者,也是身體力行者,特別是在危、難、險、急之際,更應該處處當先。《紀效新書·新任台金嚴請任事公移》說:“況為將之道,所謂身先士卒者,非獨臨陣身先,件件苦處要當身先。”
3.臨難決疑。兵家認為,指揮者應該具有清醒的頭腦和不凡的判斷力,善於決斷疑難。《尉繚子·武議》說:“臨難決疑,揮兵指刃,此將事也。”
4.隨機應變。兵家認為,指揮者必須足智多謀,隨機應變。《孫子·九變》說:“治兵不知九變之術,雖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火龍神器陣法·火攻器制》說:“將得其人,隨機應變,無不勝矣。”
六、兵家管理的協調職能
協調是管理的一個重要職能和環節。協調是指各個部門、各級組織、各類人員在思想上、行動上、方法上協調一致,為實現共同的組織目標而努力的管理行為。有學者說:“協調就是通過建立相互的制度契約、道德契約、心理契約,以達到各種關係,特別是人際關係的和諧,進而為實現組織目標而努力的一個動態博弈過程。”[①]
(一)協調的依據和目的
矛盾的統一性和人的自然屬性是協調活動能夠進行的哲學依據。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運動,管理就是要在矛盾的對立統一關係中尋求解決問題的支撐點。管理協調的主要內容是對物與物的關係協調、人與物的關係協調、人與人的關係協調。在這三者之中,人與人的關係是最重要的關係。管理,就其本質而言,就是處理各種關係的藝術。人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是人所共有的特性。人既是自然人,也是社會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人所共有的特性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的;不是靜止的,而是發展的;不是脫離社會的,而是緊貼社會的。人性實際上是人的自然屬性與社會屬性的統一。
管理理論是隨著人們對管理活動和人性問題認識的不斷加深而逐漸深化和發展的。管理,在本質上,不是對物的管理,而是對人的管理。人,不僅是動物人、自然人,而且是社會人。人不僅有生理的需要,而且有自我實現、自我完善的需要。所以,現代管理學提出“以人為本”的理念,主張一切管理都是因為人而存在。
就兵家管理而言,協調是為了凝聚一切力量,調動各種有效資源,消除不必要的摩擦,促使各方配合默契,減少內損與外耗,發揮最大的潛能,以最小的代價獲得最大的勝利。
(二)兵家管理的協調對象
1.國際關係。戰爭所涉及的關係絕非僅僅交戰兩國。發動戰爭或應對戰爭,必先多方獲得國際支持,對具有不同利益關係的協調對象,或安撫,或利用,或結交,或威懾,即使未獲其援助,也必使之中立,而不可四面樹敵,陷自己於孤立處境。戰國時期的“合縱”、“連橫”之策略就是藝術地協調國際關係的範例。《孫子·作戰》有“內外之費,賓客之用”的話,講的也是關係協調問題。兵家認為,關係協調的重點應放在與自己關係最為密切的對象上,必須特別搞好與友鄰的關係。《孫子·九變》說:“衢地合交。”《孫子·九地》說:“諸侯之地三屬,先至而得天下眾者,為衢地。”衢地,本是四通八達之地,在這裏是指多國交界之地。合交,就是相互交往,搞好外交。
2.軍國關係。兵家認為,軍事是國家的大事,關係國家生死存亡,必須謹慎對待,細細考察。《孫子·計》說:“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兵家又認為,國家是軍事的堅強後盾,國家經濟力量的大小決定戰爭的成敗。《孫子·作戰》說:“內外之費,賓客之用,膠漆之材,車甲之奉,日費千金,然後十萬之師舉矣。”兵家還認為,軍事反過來又影響國家的盛衰。《孫子·作戰》說:“夫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也。”又說:“其用戰也,勝久則鈍兵挫銳,攻城則力屈,久暴師則國用不足。”此外,兵家認為,在處理軍事、國事上,要採用不同的方式遵行不同的禮節、禮儀,兩者不可混一。《司馬法·天子之義》說:“國容不入軍,軍容不入國。軍容入國則民德廢,國容入軍則民德弱。”
3.兵民關係。春秋戰國,往往兵民合一,戰時為兵,平時為民。《孫子·九地》說:“將軍之事,靜以幽,正以治,能愚士卒之耳目,使之無知;易其事,革其謀,使人無識;易其居,迂其途,使民不得慮。”在這裏,“士卒”與“民”並舉,說明民也是兵。
第一,兵要保民。兵來自民,兵的職責就是保民。《孫子·地形》說:“進不求名,退不避罪,唯民是保,而利於主。”
第二,兵要得民。兵家認為,兵是君王之兵,在一定意義上代表了國君。兵事就是國事,是政治的另一種表現形態。軍事行動應該做到仁、德、義、道,得天下之民。《六韜·文師》說:“天有時,地有財,能與人共之者,仁也。仁之所在,天下歸之。免人之死,解人之難,救人之患,濟人之急者,德也。德之所在,天下歸之。與人同憂、同樂、同好、同惡者,義也。義之所在,天下赴之。凡人惡死而樂生,好德而歸利,能生利者,道也。道之所在,天下歸之。”
第三,兵要“分數”,民要“分類”。兵家認為,治兵重“分數”,治民重“分類”,二者治術大相徑庭。《孫子·兵勢》說:“治眾如治寡,分數是也。”《六韜·六守》說:“大農、大工、大商謂之三寶。農一其鄉,則穀足;工一其鄉,則器足;商一其鄉,則貨足。三寶各安其處,民乃不慮。”
4.將士關係。兵家認為,將領要愛護士卒,視士卒如嬰兒;士卒要服從將領,唯將令是聽。將愛士卒,士卒盡力,三軍一心。這是處理將士關係的基本原則。
5.兵士關係。兵家認為,兵士之間,應該各守本分,互相配合,而不互相歧視,各逞其能。《司馬法·天子之義》說:“德義不相逾,材技不相掩,勇力不相犯,故力同而意和也。”
(三)兵家管理的協調方式
1.制度性協調——制度與文化
兵家認為,協調性的管理應該依靠制度來運行。《尉繚子·制談》說:“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則士不亂,士不亂則形乃明。金鼓所指,則百人盡鬥。陷行亂陣,則千人盡鬥。覆軍殺將,則萬人齊刃,天下莫能當其戰矣。”只有制定各種管理制度,並依據各種制度進行管理,組織才不混亂;只有組織不亂,才能形成強大的力量,無人擋其鋒芒,戰無不勝,攻無不克。兵家管理在編制體制、組織結構、軍事訓練、陣形變換、攻守進退、徵募退役等各個方面,均有詳實而易操作的規定。古代兵書《軍政》、《軍志》、《司馬法》、《尉繚子》及後來的一些兵書都保留了大量的軍事典章制度。軍制是兵家管理的重要規程。
兵家管理的各種制度在長期實行過程中,形成了人們自覺遵守的行為習慣和思維習慣,形成了兵家獨有的文化心理和組織文化。兵家管理主要就是靠制度文化和組織文化來實現。制度具有約束的強制性,文化具有影響的潜移性。制度是剛性的文化,文化是柔性的制度。兵家文化的核心精神體現為剛強勇武、智謀取勝、服從命令、犧牲奉獻、保國衛民、以戰止戰、追求和平。兵家管理的組織文化是從管理制度抽象出來並高於管理制度,用來指導管理制度的制定與實施的價值觀念層面的文化。
2.情感性協調——情感與心理
兵家注重真情感化與心理疏導的協調方式。《六韜·文師》說:“源深而水流,水流而魚生之,情也。根深而木長,木長而實生之,情也。君子情同而親合,親合而事生之,情也。”在這裏,情有兩個意思:“情也”之“情”指的是事物產生與發展的必然性;“君子情同而親合”之“情”指的是人的思想感情。兵家認為,事情要成功,合作者必須思想統一,情意相投,親密無間。兵家認為這也是事物發展的必然要求。
第一,管理者要善於與管理對象中的人進行情感溝通。情感溝通主要體現在人的言行及日常生活中。兵家認為,如果士兵沒有休息,將帥就不能休息;如果士兵沒有用餐,將帥就不能用餐;如果士兵步行,將帥就要下馬。總之,將帥要與士兵同甘共苦,同生共死。
第二,管理者必須具備仁愛之心,視兵如親子,待卒如嬰兒,但是兵家之仁不是婦人之仁。《吳子·圖國》說:“僵屍而哀之,無逮於仁也。”就是說,對著士卒的屍體而悲哀哭泣,不是真正的仁愛。真正的仁愛,是既嚴格要求,又關心愛護。《孫子·地形》說:“愛而不能令,厚而不能使,亂而不能治,譬若驕子,不可用也。”
第三,情感溝通要講究方法與技巧。情動於中,而發乎言,而見乎行,管理者要善於通過人的言語、表情、行為探究其心理,然後根據人的不同心理採用相應的情感溝通方式,達到管理人、駕馭人、使用人的目的。《太白陰經·數有探心篇》說:“長生、安樂、富貴、尊榮、聲色、喜悅,慶言也;死亡、憂患、貧賤、苦辱、刑戮、誅罰,吊言也。與貴者談,言吊則悲;與賤者談,言慶則悅。將其心,迎其意,或慶或吊,以惑其志,情變於內者,形變於外,常以所見而觀其所隱,所謂測隱探心之術也。”具體地說,富貴者忌聽吊語;貧賤者喜聞吉言。情感溝通就是要迎合對方心意,順隨其心理,或以吉慶之言,或以悲吊之語,激發其內心的真實情感,觀察其情緒變化和行為表現,以此掌握其心理活動,瞭解其情感需求。
第四,情感溝通還必須根據不同的對象採用不同的方式,與仁者、勇者、智者、愚者、不肖者、好財者等的溝通方式各不相同。《太白陰經·數有探心篇》說:“夫探仁人之心,必以信,勿以財;探勇士之心,必以義,勿以懼;探智士之心,必以忠,勿以欺;探愚人之心,必以蔽,勿以明;探不肖之心,必以懼,勿以常;探好財之心,必以賄,勿以廉。”也就是說,與仁者溝通,必以誠信,不以財帛;與勇者溝通,必以大義,不以威懼;與智者溝通,必以忠實,不以欺慢;與愚者溝通,必以蒙蔽,不以透明;與小人溝通,必以威懼,不以常規;與好財者溝通,必以賄賂,不以清廉。
3.道德性協調——道德與教化
兵家非常注重道德在協調管理中的作用,兵家講仁、義、道、德、智、勇、信、忠、禮等。道德教化在兵家管理中佔有重要地位。兵家既講詭詐,又講道德。《太白陰經·善師篇》說:“兵非道德仁義者,雖伯有天下,君子不取。”伯者,霸也。《太白陰經·善師篇》又說:“兵者,凶器;戰者,危事;陰謀,逆德。好用凶器,非道德忠信不能以兵定天下之災,除兆民之害也。”意思是,危凶及陰謀之事,必須以道德忠信中和與化解之。
兵家認為,在協調管理中,凡是不能用法規、制度、情感溝通等協調解決的問題,均用道德教化來解決。
第一,將帥必須具備很高的道德修養。孫子認為將帥必須具備智、信、仁、勇、嚴五種品質。吳子認為將帥必須具備理、備、果、戒、約五種品質。
第二,士卒應唯將命是聽,服從指揮,不可逞匹夫之勇。《司馬法·天子之義》說:“從命為士上賞,犯命為士上戮。”
第三,士卒應以戰死為榮,以偷生為辱。《吳子·圖國》說:“士以進死為榮,退生為辱。”
第四,士卒之間亦應互有道德約束,各守貴賤、德義、材技、勇力,互不相侵和輕視,而應和睦相處。《司馬法·天子之義》說:“古之教民,必立貴賤之倫經,使不相陵。德義不相逾,材技不相掩,勇力不相犯,故力同而意和也。”
4.利益性協調——獎賞與懲罰
兵家管理注重以利益杠杆協調關係。兵家認為,人的本性是貪生惡死,貪財好利,所以要以功名利祿來激勵士氣,使之捨生忘死。《紀效新書·新任台金嚴請任事公移》說:“且夫好生惡死,恒人之情也。為將之術,欲使人樂死而惡生,是拂人之情矣。蓋必中有生道在乎其間,眾人悉之,而輕其死以求其生,非果於惡生而必死也。”作為將領,不可能改變樂生惡死的人性,只能通過激勵士卒忘死求生。兩軍交戰,一心忘死者,尚有可能得生;一心求生者,往往只會得死。
利益性協調的實質,就是通過獎賞與懲罰來激勵與校正作為管理對象的人的思想與行為,把它們引導到組織認為正確的方向去。兵家管理注重利益杠杆的使用,用之來調整個人與個人之間、個人與組織之間以及各部門之間在管理活動中出現的利益關係。《孫子·作戰》說:“車戰,得車十乘以上,賞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意思是,把戰利品賞賜給繳獲它的人,是對繳獲者的一種讚譽。
兵家主張通過作戰立功獲得官爵,晉身仕途,獲得社會認可;兵家也主張為國捐軀,馬革裹屍,體現人生價值。兵家管理中,制定了各種獎賞與懲罰措施。立功者,可以獲得相應的爵位和物質賞賜;違法者,便要受到相應的處罰,甚至殺頭和株連九族。從制度層面講,是制度性協調手段;從利益層面講,又是利益性協調手段。
(四)兵家管理的協調原則
1.以和為貴。協調管理的目的是統一思想、理順關係、減少損耗。儒家講“和”,兵家亦講“和”。《太白陰經·貴和篇》說:“先王之道,以和為貴。貴和重人,不尚戰也。”《將苑·和人》說:“夫用兵之道,在於人和,人和則不勸而自戰矣。”《吳子·圖國》亦說:“不和於國,不可以出軍;不和於軍,不可以出陳;不和於陳,不可以進戰;不和於戰,不可以決勝。是以有道之主,將用其民,先和而後造大事。”
2.以人為本。要達成和諧的關係,就必須物盡其用,人盡其材,實現最優的物質資源和人才資源的組合,減少矛盾,同時要運用權變策略,根據外部環境的變化,調整管理方略。宋代華岳《翠微先生北征錄》卷十《治安藥石》之“材財相用”篇說:“財不可妄用,與其奢而不足,不若儉而有餘;賞不可濫予,與其散之於人,不若蓄之於官。”關於用人之法,《曾胡治兵語錄》說:“人才以陶冶而成,不可眼孔太高,動謂無人可用。”又說:“人才有轉移之道,有培養之力,有考察之法。”其意是,人才到處都有,關鍵在於發現,要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在不同崗位鍛煉人才的綜合能力,培養其才幹,考察其德行,發揮其優長,力避其短處。
七、兵家管理的控制職能
任何一種管理活動都是由人來實施。人是管理活動的中心,即使科學技術高度發達,某些管理活動可以由機器來操作,也離不開人的主體作用。管理活動只有受到一定程度與範圍的控制,才可能按照計劃與目標進行,才有意義。
(一)兵家管理控制的目的
兵家管理十分重視控制這一環節與職能,戰略計劃的實施、戰略目標的實現離不開不折不扣地、創造性地貫徹組織的命令、服從組織的指揮。自古以來,治軍者都強調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但兵家認為人有貪生怕死、貪財求榮的本性,而服從命令並不出自人的本性,所以只有在一定的控制機制的作用下,組織成員才能養成服從命令的自覺性。控制機制的建立,就是要讓人們在幾個備選方案中選擇對自己更有利的一種,也就是說,服從命令是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因為違抗命令會受到處罰,而服從命令能得到獎賞。
務使組織成員服從命令,是兵家管理控制的根本目的。只有這一目的達到了,戰略目標才能實現。這也是兵家管理控制設定的品質標準。《尉繚子·武議》載曰:“吳起與秦戰未合,一夫不勝其勇,前獲雙首而還。吳起立命斬之。軍吏諫曰:‘此材士也,不可斬!’起曰:‘材士則是也,非吾令也。’斬之。”
(二)兵家管理控制的方法
1.監督性控制。第一,在奴隸社會,常常由君主親率大軍出征,統兵權、調兵權、指揮權在大多數情況下集中在君主手裏。隨著社會的進步,分工愈來愈細。進入封建社會,統兵、調兵、指揮三權逐漸分離。為了保證執行系統的各項管理活動不偏離君主的意圖,君主往往派宦官、文官或太子監管軍隊,稱為“監軍”。君主與統兵將帥之間各有兵符為憑。第二,在古代,軍隊一般設有軍正,其副職為軍正丞,是軍中的執法官員,其職責就是糾正軍隊中的違紀違法行為。
2.刑賞性控制。兵家非常注重令文齊武、刑德兼施的控制方法。《孫子·行軍》說:“故令之以文,齊之以武,是謂必取。”《吳子·圖國》說:“內修文德,外治武備。”《太白陰經·人無勇怯篇》說:“勇怯在乎法,成敗在乎智;怯人使之以刑,則勇;勇人使之以賞,則死。能移人之性、變人之心者,在刑賞之間。”《尉繚子·兵令上》說:“兵者,以武為植,以文為種;武為表,文為裏。”《太白陰經·刑賞篇》說:“治亂之道在於刑賞,不在於人君。”《長短經·君德篇》說:“理國之本,刑與德也。二者相須而行,相待而成也。天以陰陽成歲,人以刑德成治,故雖聖人為政,不能偏用也。”
兵家認為,刑賞要講究策略。首先,殺在於殺大,賞在於賞小。《尉繚子·武議》說:“殺一人而三軍震者,殺之;賞一人而三軍悅者,賞之。殺之貴大,賞之貴小。”其次,賞罰在於懲惡揚善,體現公平正義。諸葛亮《便宜十六策·賞罰》說:“賞罰之政,謂賞善罰罪也。賞以興功,罰以禁奸。賞不可不平,罰不可不均。賞賜知其所施,則勇士知其所死;刑罰知其所加,則邪惡知其所畏。”再次,賞罰要及時,要注重效果。《司馬法·天子之義》說:“賞不逾時,欲民速得為善之利也;罰不遷刻,欲民速睹為不善之害也。”
3.道德性控制。兵家主張通過修身約志提高管理的執行力,以求在執行過程中使偏差消減到最小。兵家管理非常重視將士素質的修養。《孫子·始計》說:“將者,智、信、仁、勇、嚴也。”此後,幾乎每個兵家都有對將帥修養的論述,雖各有重點,但其基本構架均建立在此基礎之上。宋代曾公亮、丁度等編撰的《武經總要·選將》提出將帥修養“九驗法”,云:“遠使之以觀其忠,近使之以觀其恭,繁使之以觀其能,卒然問焉以觀其智,急與之以觀其信,委之以貨財以觀其仁,告之以危以觀其節,醉之以酒以觀其態,雜之以處以觀其色。”“九驗法”對將領在忠、恭、能、智、信、仁、節、神、色等九個方面提出了相應的要求。
4.情感性控制。兵家主張管理控制應該注重真情感化、精神激勵和心理調節。這實際上就是感情控制、精神控制與心理控制。史書記載的“吳起吮疽”就是感情控制的一個突出例子。《史記·孫子吳起列傳》云:“卒有病疽者,起為吮之。卒母聞而哭之。人曰:‘子卒也,而將軍自吮其疽,何哭為?’母曰:‘非然也。往年吳公吮其父,其父戰不旋踵,遂死於敵。吳公今又吮其子,妾不知其死所矣。是以哭之。’”
5.心理性控制。《管子·心術》說:“心安是國安也,心治是國治也。治也者,治心。安也者,安心。”《孫子·軍爭》說:“三軍可奪氣,將軍可奪心。是故朝氣銳,晝氣惰,暮氣歸。善用兵者,避其銳氣,擊其惰歸,此治氣者也。以治待亂,以靜待嘩,此治心者也。”蘇洵《權書·心術》說:“為將之道,當先治心。”治情、治心、治氣是兵家管理控制的重要方面。人是感情的動物,人又秉天地之精華而生,具有複雜的心理活動。因此,抓住人的情、心、氣加以疏導與控制,是兵家管理的重要方法。
[①] 杨伍栓《管理哲学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