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永
[作者簡介] 李德永(1924— ),男,湖北武汉人。1954年北京大学哲学系马列主义研究班毕业,1957年调武汉大学哲学系从事中国哲学教学和科研工作,专攻先秦诸子和宋明哲学。历任武汉大学哲学系教授、武汉大学教学顾问、国际中国哲学学会学术顾问、湖北省哲学史学会理事等。主要论著有《荀子》、《五行探源》、《中庸剖判》、《宋明“太极”辩》等。另曾合著《中国哲学史》上、下卷,主编《中国辩证法史稿》第一卷。
春秋時期,禮壞樂崩,社會動盪,在新舊制度交替的轉型期,“民各有心,鬼神乏主”,產生了深刻的信仰危機。在“事人”還是“事鬼”、“聽於民”還是“聽於神”的兩難選擇中,即使是開明的政治家們也多半急於“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左傳》桓公六年)的現實考慮,感到“天道遠,人道邇” (《左傳》昭公三年),來不及思考、也意識不到與人間世事無直接聯繫的諸多高深玄遠的理論問題。作為周王室圖書館館長的老子卻以其深邃的智慧之眼,透視“域中有四(道、天、地、人)大”,深觀陰陽消息,破天荒地提出了一個“先天地生”、“象、帝之先”的最高哲學範疇——“道”,並鄭重宣告:“以道蒞天下者,其鬼不神!” 蔑視神權,高掦道論,發誓要以道論來窮究“天地之始”、“萬物之母”、“眾妙之門”,制定了一個以“道”為本、以“自然”為法、以“無為”為用、於人道大有裨益的道論思想體系,實現了一次劃期性的哲學大突破!短短五千餘言的《道德經》,涵蓋萬有,影響古今,其哲學義蘊,理論價值,有進一步深入發掘探討之必要。
一、“渾成”者道之體
老子所謂“道”作為萬物產生的根源,它不是某種特殊實物,也不是某種精神本體, 而是“有物渾成”的物質性實體,它的特點,老子這樣規定: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老子》一章)
這裏,老子用“常”、“無”、“有”來形容“道”的特點,形容它與特殊實物的差異性。特殊實物(包括“天”與“地”在內)是“不能久”(二十三章)的,而“道”則是“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十四章)的絕對的、無限的永恆存在,故稱之為“常”。特殊實物是可以感覺的,故“可道”、“可名”;而“道”則“視之不見”、“聽之不聞”、“搏之不得”,不可感覺,故“不可名”(十四章),而應稱之為“常無”;但“常無”不是說“道”不存在,只是說它的存在形式區別於特殊實物:“道之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二十一章)可見“道”仍然是一種“物”,一種“象”,不過是“無狀之狀,無物之象”(十四章),是“大象無形,道隱無名。”(四十一章)“無狀”乃是最大的“狀”、“無形”乃是最大的“形”,“無象”乃是最大的“象”、“無物”乃是最大的“物”、“無名”乃是最大的“名”。這個混沌的東西就是“道”,它的基本特徵就是“大”(無限性)。為了把“道”與特殊實物區別開來,老子特別指出:“天下皆謂我道大,似不肖。夫唯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細也夫。”(六十七章)把“道”形容為“大”是說明“道”的無限性,正因為“無限”,“道”才不同(“不肖”)於特殊實物;如果同(“肖”)於特殊實物,“道”也就有限(“細”)了,而不能成為一切特殊實物產生的最後根源。在這裏,老子企圖用“道”的“常無”性(即用“道”區別於特殊有形實物的特性)來說明“道”的“常有”性(即“道”的永恆存在)。“常無,欲以觀其妙。”意思是說,只有把“道”與特殊有形實物區別開來,才能突出“道”所以能夠妙化萬物的潛能。“常有,欲以觀其徼。”意思是說,只有把“道”看作是永恆存在的實體,才能顯示“道”是一種“無狀之狀,無物之象。”而不是根本“無狀”、“無物”。“此兩者(“有”與“無”)同出而異名”,意思是說,只有用“常有”與“常無”的統一性才能全面說明“道”的特點。既然“道”是“有”與“無”的統一體,那麼說萬物產生於“道”,也就是說萬物產生於“有”與“無”的統一:“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這裏所謂“有”是指的“道”的“常有”性(實有性),所謂“無”是指的“道”的“常無”性(無限性),它們兩者是統一不可分的。正因如此,“道”才含藏無而實有之潛能(“妙”),萌動有而未形之端倪(“徼”),在幽深隱微的結合中,導演“眾妙”,生化“萬有”,而成為本始根源。
既然“道”區別於特殊實物,那麼,它是不是某種脫離自然界而被絕對化了的精神實體呢?他說: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四十二章)
如果把“三”解釋為“多”,那麼,“一”、“二”、“三”的數字序列,表明“道”之“生”物是經過了從“一”到“多”,即從簡單到複雜的過程的。這個生“物”之“道”就是一種混沌未分的“沖氣”,它的具體化就是寓存於萬物之中的陰氣和陽氣。為了強調“道”的物質性,他或者把“道”規定為“窈兮冥兮,其中有精”(二十一章)的精氣;如果更進一步地“觀其妙”,還可能捉摸到“其精甚真,其中有信”(同上)的信息;他還把“道”規定為“綿綿若存,用之不勤(盡)”的“玄牝”——產生萬物的生殖器官(六章);或者把“道”規定為“樸散則為器”的“樸”——還沒有成為具體器物的原始材料(二十八章)。總之,從本質上來講,萬有萬象是從具有物質性的“渾成”道體中產生、發展起來的。
應特別指出,老子的道體論是從生產活動中總結出來的。他是一個“見小曰明”(五十二章)的善“觀”者,能夠從民生日用的制器活動中觀察出隱微深刻的“有無相生”(二章)之理:
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十一章)。
“當其無”之“當”應讀去聲,意為“恰當”。“無”不是千篇一律的簡單虛無,而是因時因地具有“大小多少”(六十三章)差異的空間時段。只有這些空間時段(“無”)設計得“恰當”,“車”、“器”、“室”等等之“用”才能“恰到好處”地適應生產和生活的種種需要。“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各種有形器物所以能夠成為“厚生”之“利”,決定於工匠工師們設計的各種“有若無”、“實若虛”的空間時段如何發揮其“眾妙”的功能和作用。就此而論,有無關係比較複雜:既有“有無相生”(二章)的互動關係,又有“有生於無”(四十章)的主從關係。對於這些關係的認識之深和運用之妙,只有“靜觀”、“玄鑒”才能洞悉底裏,浮淺的“出戶”、“窺牖”之知是勞而無功的。老子“渾成”道體論引發的“有無”關係論,隱含深刻的真理成分,具有深遠的歷史、現實價值,它啟迪人們“有”中覓“無”,尋找事物本身固有的內在潛能;又激發人們“無”中顯“有”,摸索預期事物實現的轉化契機。因此,人文藝術和高精科技的發展都可以從中汲取樸素而生動、古老而常新的智慧活水源泉!
二、“自然”者道之性
在老子的道論體系中,隱而無名、不可言說的“道”不僅是事物產生的物質性實體,而且是事物運動變化的客觀性規律。作為規律,“道”具有下列兩個基本特徵:
第一、周期運行的穩定性
他用“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二十五章)的狀態來形象表述事物及其變化規律之間既聯繫又區別的關係。一方面,既然事物是經常變化的:處在“或行或隨,或歔或吹,或強或羸,或挫或隳”(二十九章)的發展過程中,那麼,作為反映事物規律的“道”也“周行而不殆”,不停止地運動變化。“周行而不殆”也就是“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二十五章)當人們仰望天空的時候,從無限遼闊廣大的天體中,看到日月星辰運行到遙遠的地方,似乎消逝了,但它們又從遙遠處返回原來的地方了。老子正是用周期迴圈(“周行”)的天象運動來描述“道”的運行狀態,素樸地說明了事物運行的規律與運行的事物是緊密聯繫、同步共存的;但是,另一方面,規律畢竟不同於具體事物,它所反映的是事物之間的一般的、必然的內在聯繫。具體的事物雖然生聚死滅,而事物之間的這種聯繫則正是通過事物的生聚死滅而經常存在。因此,與不斷運動着、變化着的事物現象比較起來,規律則“獨立而不改”,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和穩定性:“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閱眾甫。”(二十一章)“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域),能知古始,是謂道紀。”(十四章)儘管老子對規律的相對獨立性表述得還不夠準確,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對相對獨立性不恰當地加以強調,有使規律脫離事物而“獨立”存在的思想傾向;但是從春秋時期人們認識的發展程度來看,他在承認事物及其規律具有聯繫性的基礎上強調兩者之間的差異性、強調規律的相對獨立性,從而要求人們“執道御物”、突出“道紀”在事物運動發展過程中的作用,突破了早期五行學說僅用特殊實物來解釋事物現象的局限性,這應該是一個重要的理論貢獻。
第二、自然而然的自主性
“道”應該是萬有必遵之“法”,但老子卻說“道法自然”(二十五章),強調作為事物發展規律之“道”要以“自然”為“法”。所謂“自然”,就是自然而然,也就是“然”之“所以然”,由“自”而不由“它”,在事物之上沒有有意志的主宰者。他說: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是以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道之尊 ,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長之育之,亭(成)之毒(熟)之,養之覆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五十一章)
這段話,可以看出老子“道法自然”觀點的思想傾向。一方面,普遍規律(“道”)與特殊規律(“德”)結合使事物產生(“生”)並得到成長(“育”);一方面,事物的生長、成熟也是各種事物(“物”)和具體條件(“勢”)互相影響的結果。因此,老子雖然提出了“道生之,德畜之”的觀點,但這種“生”和“畜”實際上是“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即沒有佔有、依恃、主宰的意志。所以,從實質上來看,事物的生長變化是由於“物形之,勢成之”,即由於事物本身及其相互之間的作用而形成的。“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在事物之上根本沒有一個主宰者。這樣,所謂“道生德畜”、所謂“尊道貴德”,不過是把事物本身固有的自主自律性上升為“道”和“德”,用“道德”的莊嚴名號來發揮“自生自畜”、“尊己貴已”的新義而己!
老子從世界觀的高度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道法自然”的絕對至上的重要性。如果說“自然”是指“自然而然”、“自己而然”的規律,那麼,“域中四大”中的“道”、“天”、“地”、“人”均各有其“自”、各有其“然”。因為這是天之所以為天、地之所以為地、人之所以為人、更是道之所以為道的存在依據、生命源泉。既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那麼,作為“四大”之首的“道”就不要“以道自居”、“惟道為大”,而要“道法自然”(二十五章)。如果說“道”可名為“大”,那麼,其“大”就在於“法自然”!如果說人為萬物之靈,“四大”之中“人亦大”,其“大”就在於“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六十四章)。但是,人之患就在於以“人大”自居,超越輔助自然之常度,失去了“不敢為”的敬畏之心,結果,“不知常,妄作凶”(十六章),造成心態失和、人道失控、生態失衡,走上“勇於敢則殺”(七十三章)的自我毀滅之道。老子正是懷着“將恐”(三十九章)的憂患意識,進一步對正反轉化、歸根復命的辯證發展之“道”,進行了深入的、具有開創性的研討。
三、“反者道之動”
老子是一個極端客觀冷靜的觀察者:“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 復。”(十六章)只有虛懷若谷,冷靜如冰,才能不受任何主觀成見和預定框架的干撓限制,而於“芸芸”“並作”的複雜圖景中,觀察出事物往復迴圈、運動發展的趨勢、過程和規律。
第一、矛盾依存關係
老子首先看到的,已不是早期五行學說關注的關於特殊實物之間的“簡單的多樣性”,而是事物之間比較普遍而又深刻的正反依存的矛盾關係。通觀《老子》一書中的矛盾範疇,計有“天地”、“有無”、“陰陽”、“母子”、“牝牡”、“雌雄”、“生死”、“樸器”、“白黑”、“敝新”、“寒熱”、“智愚”、“善惡”、“榮辱”、“華實”、“古今”、“興廢”、“奪與”、“歙張”、“勝敗”、“吉凶”、“剛柔”、“虛實”、“窪盈”、“弱強”、“動靜”、“曲全”、“唯阿”、“正奇”、“善妖”、“禍福”、“怨德”、“執失”、“堅柔”、“枉直”、“立”、“腹目”、“厚薄”、“明昧”、“重輕”、“靜躁”、“進退”、“長短”、“高下”、“前後”、“彼此”、“大小”、“多少”、“損益”、“出入”、“利害”、“親疏”、“難易”、“始終”、“深遠”、“主客”、“巧拙”、“辯訥”、“成缺”、“藏亡”、“迎隨”、“公私”、“清濁”、“開闔”、“治亂”、“壯老”、“同異”、“是非”、“真偽”、“左右”、“貴賤”、“貧富”、“正反”等等。這些範疇,多方面、多角度、多層次地反映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五千言中,不僅“可道”、“可名”者皆為成雙成對之矛盾,即使“無以名之”的“道”也有“同出而異名”的“有無”之矛盾。沒有這個“玄之又玄”的矛盾,“眾妙之門”也就打不開了。所以老子斬釘截鐵地宣告: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矣;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矣。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恒也。(二章)
沒有“惡”作為對立面,就不能“知美”;沒有“不善”作為對立面,就不能“知善”;“有”與“無”是矛盾的,但正因為矛盾才“相生”;“難”與“易”是矛盾的,但正因為矛盾才“相成”;由此類推,“長”與“短”、“高”與“下”、“音”與“聲”、“前”與“後”等等,也正因為矛盾才“相形”、“相傾”、“相和”、“相隨”。因此,事物是通過矛盾的比較關係而存在的。這種矛盾依存關係被老子定性為“恒”(“常道”),即具有普遍永恆性之事物存在狀態。
老子運用矛盾依存關係,對複雜的社會政治倫理諸現象進行了追根求源式的探究,得出了超乎世俗的真知卓見:
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十八章)
提倡“仁義”是因為“大道廢”的結果;出現“大偽”是因為“智慧出”的結果;強調“孝慈”是因為“六親不和”的結果;表掦“忠臣”是因為“國家昏亂”的結果。前後兩種關係是對立而又統一的:前者是為了糾正後者,沒有後者之偏就不會產生與之對立的前者。不是寃家對頭,怎能針鋒相對、矛盾依存!這真是“正言若反”(七十八章),以反乎俗諦的形式說出了正面的真諦。
第二、正反轉化趨勢
老子的深刻處在於他在暫時似乎穩定的依存關係中看到隱藏的轉化趨勢正以出乎意料之外的形式蓬蓬勃勃地開展着:
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孰知其極!其(豈)無正?正復為奇,善復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五十八章)
禍福依存正處在從穩定到不穩定的發展過程中:災禍啊,幸福正倚靠在你旁邊;幸福啊,災禍正隱伏在你內中。兩者之間互成“倚伏”窺測之勢,隨時都可能出現預料不及的突發事件。因此,禍福之間並沒有絕對不可逾越的界限——“孰知其極”!難到沒有“正”的一面嗎?但是轉瞬之間,“正復為奇,善復為妖”,正面的很快轉化為反面的了。由此看來:“唯之與阿,相去幾何?美之與惡,相去若何?”正反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小了!眼看超過毫釐之差的界限就將出現千里之巨的顛倒!這真是“人之所畏,不可不畏!”(二十章)可短視的人們卻看不到這種潛在的轉化之勢,或憂戚於暫時之禍,或貪戀於眼前之福,既無長遠打算,也無應變準備,思想情緒完全處於被動狀態。老子為了開導這種年深日久的“人之迷”,特別提出“反者道之動”(四十章)的觀點,提醒人們注意:向對立面轉化是具有規律性的矛盾運動!事物總是處在不穩定的轉化過程中:“或行(前行)或隨(後隨);或歔(呴暖)或吹(吹寒);或強(剛強)或羸(羸弱);或載(安定)或隳(危險)。”這預示,從一種狀態轉化到另一種狀態,具有很大程度的或然性;人們應該“去甚,去奢,去泰。”(二十九章)防止過份極端行為,避免重蹈“物極必反”的覆轍。他列舉例證:“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四十二章)“甚愛必大費,多藏必厚亡。”(四十四章)這充分說明,未至方來的禍福倚伏之機及其轉化之勢又具有很大程度的必然性。但為什麼主觀願望與客觀效果竟如此相反,而人們卻一廂情願而不能迷途知返呢?追原禍始:“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四十六章)這種“不知足”的“欲得”之貪心,誘使人們無限度地佔有財富、爭奪權勢、耗竭資源、加深加劇矛盾和衝突,最終不僅殃及自身,禍及人群,而且使“天無以清,將恐裂;地無以寧,將恐廢;神無以靈,將恐歇;谷無以盈,將恐竭;萬物無以生,將恐滅;侯王無以正,將恐蹶。”(三十九章)老子認為,挽救這種生態失衡、人道失控的全球宇宙性大危機的根本途徑,是對於宦海塵世中“化而欲作”、躍躍欲試的貪欲浪潮用“無名之樸”來加以“鎮撫”,只有“不欲以靜,天下將自正。”(三十七章)因此,老子於此指出“反者道之動”的轉化趨勢後,緊接着提出了“弱者道之用”的救治之方。
四、弱者道之用
在老子的道論思想體系中,“弱者道之用”非僅針對現實的策略之用,還有其深刻的道體論依據。老子是一位善“觀”者,既觀察生命之所以“始生”,又觀察生命之如何“復歸”。“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四十章)這個“無”是一切萬物之所始;所謂“觀妙”就是觀察萬物“始生”之“妙”;“萬物並作”,“復歸其根”,這個“根”就是生命復活(“復命”)之“常”;所謂“觀復”就是觀察萬物“復命”之“常”(十六章)。但是這個從無到有的“始生之妙”和這個由動歸靜、由靜復動的“復命之常”,即所謂“道”,它的總體特徵是:一方面“淡乎其無味,視之不足見,聽之不足聞”,“柔弱”到了極點;另一方面卻“用之不足既(盡)”(三十五章),乃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萬有生命之本根總源!因此,從道體論的高度和深度來看,“弱者道之用”是“其用不窮”(四十五章)之“大用”!老子道論從諸多方面高調歌頌、竭誠禮贊的就是這個“弱者”之“道”的“大用”!
作為發展前景,他歌頌“守柔曰強”(五十二章)。“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萬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七十六章)“弱”是事物發展未熟的狀態,有發展餘地和發展前途,故富有生命力。這個“弱”並非真正的“弱”;“強”是事物發展已熟的狀態,無發展餘地和發展前途,故帶有死亡性。這個“強”並非真正的“強”。以“赤子”為例,“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脧作,精之至也。終日號而不嗄,和之至也。”(五十五章)這是“弱”嗎?不!因為他精力充實飽滿,心靈醇厚和諧,比起“日薄西山,氣息奄奄”的老態來不知要“強”多少倍!這是對赤子形弱神勝的生動寫照!至於水,為什麼“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七十八章)?因為“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八章)為了有利於滋潤萬物,羞往高處走,甘向低處流,故能無處不到,無孔不入,最終形成長江大河,汪洋大海,夠浩瀚宏偉的了!這是多麼值得望洋興嘆的“弱”之“用”!因此,作為一個領導者,應該學習水的“利物”精神和含垢忍辱的雅量,只有“受國之垢”,“受國不祥”,甘願承受國家的屈辱和禍難,才能獲得全民擁護,成為“社稷主”、“天下王”(七十八章),才能象水一樣,“以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堅”(四十三章)。這就是老子強調“知雄守雌”、“知白守黑”、“知榮守辱”(二十八章)的積極精神之所在!
作為執政經驗,他強調“無為之益”(四十三章)。老子抨擊的“有為”,矛頭所指,是當時某些統治者貪婪成性、殘民以逞的胡作非為。他們迷信權力,強化控制,結果適得其反:“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法令滋彰,盜賊多有。”(五十七章)等到矛盾激化,“民不畏死”(七十四章)、“民不畏威”,他們才感到“大威”臨頭,哀歎“民之難治”。為什麼搞成這樣?老子揭示其原因:“以其上之有為!”(七十五章)於是提出解救之方:“我無為而民自化!”(五十七章)這個“無為”政策當然具有鬆綁減壓、舒緩民力的積極作用;但它不是撒手不管、放任自流。作為領導能力來講,老子要求“無為而無不為”(三十七章)——只有按“無為”原則辦事才能把一切事辦好。這當然是個高標準。緊接着,提出嚴要求:一方面,既要把工作抓早:“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又要把工作抓細:“圖難於其易,為大於其細。”而且慎重叮囑:“慎終如始,則無敗事。”從始到終都不能鬆勁。作為領導作風來講,他強調“貴柔守雌”,從小事做起:“聖人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六十三章)如果攫取個人名利,醉心浩大工程,追求表面效果,不顧實際品質,這樣一定是“為者敗之,執者失之。”(六十三、六十四章)因此,全面完整地理解,“無為”是無為其所不當為,而又要為其所必為;只有為其所必為,才能“無為而無不為”!這才是老子“無為”思想的真精神!
作為矛盾對策,他推崇“不爭之德”(六十八章)。在新舊交替的春秋時期,如何對待矛盾的問題成為爭論焦點。史伯主張“和實生物”、“以他平他”(《國語·鄭語》),強調通過平衡新舊矛盾以維護矛盾的統一性。史墨主張“物生有兩”、“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左傳》昭公三十二年》)強調矛盾的對立性和對立雙方的轉化。孔子主張通過“執兩用中”(《中庸》第六章》)的平衡折中以緩和矛盾,實現“和為貴”(《論語·學而》)的政治理想。老子對於矛盾依存關係和正反轉化契機有更為清醒深刻的理解,但他忍受不了矛盾激化所引起的深沉陣痛,因此提出了“利而不害”、“為而不爭”(八十一章)的觀點,企圖通過“兩不相傷”(六十章)或者“兩者各得所欲”(六十一章)的雙贏互利方法來緩和甚至取消矛盾。他把希望寄託於具有影響力、能夠左右形勢的“大邦”,希望它們像江河一樣,甘居“下流”,以“天下之牝”,成“天下之交”(六十一章);不僅“不以兵強天下”(三十章),由“樂殺人”(三十一章)轉而“欲兼畜人”(六十一章);不僅“不自見”、“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二十二章),放下唯我獨霸、人莫予毒的臭架勢;而且“以百姓心為心”(四十九章),從最大多數人民的利益出發,率先實行“三寶”:“一曰慈,二曰儉,三曰不敢為天下先。”(六十七章)——以慈心相愛、以儉約互律、以“守柔”“不爭”自居,主動消除標榜自我、刺激對方的耀眼奪目光輝,求得不分“親疏、利害、貴賤”的“玄同(與物大同而又無跡可見)”(五十六章)。果能如此,就能在道德建設(慈)、經濟建設(儉)、政治建設(不爭)方面消解矛盾、實現構建和諧社會的理想了。
不盡五千言,常懷千歲憂。老子當日之所憂者,處在“大爭之世”、“多事之時”的今天,更令人憂。他為解憂提出的“道法自然”、“無為而治”的理想與方畧,以當今最新之經驗體會之,感到甚中體要,應該繼續深入發掘發掦;如果淺薄地“大笑之”、粗暴地“大批之”,那就仍然停留在“下士”水準,可歎也夫!
1960年初稿
2008年3月22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