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觀於心,心無其心;外觀於形,形無其形。

寇謙之“除去三張偽法”名實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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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红志

内容提要:在道教史的研究中,学者们多以“除去三张伪法”来概括寇谦之的改革活动,但这种表述与事实相差甚远。这一观点初见于魏收主持编撰的《魏书·释老志》。借北齐政权之力,魏收对当时与宗教相关史料进行了搜集整理,并总结得出了这一观点,之后历代因袭以至于今。实际上,寇谦之在清整道教之时,正是老君所立的系天师名分使其改革行为具有了正统性。寇谦之本人十分推崇张道陵,一直注重维护其正统形象,并无要反对他的意图。其改革所针对的主要是后世祭酒所造成的乱象,并非张道陵之时的教法,更谈不上将其教法斥为“三张伪法”。

 关键词:寇谦之 改革道教 三张伪法 道教正统 系天师

 作者简介:1987年11月生,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2020级博士研究生,宗教学道教方向。

  寇谦之对道教进行的清整活动,往往被后世学者概括为“除去三张伪法”。这一观点出自《魏书·释老志》:“汝宣吾新科,淸整道敎,除去三张伪法,租米钱税,及男女合气之术。”①但《释老志》所言与寇谦之所行之事有较大差异,名实皆不相符。

一、有关“三张伪法”的不同观点

  在以往的研究中,学界受《释老志》观点的影响过重。如民国学者傅勤家的《道教史概论》照录其言②,未予具体分析。日本学者小柳司气太认为寇谦之:“以此新科。依此而一扫三张之伪法,租米钱税,男女合气等妖术。”③陈国符先生认为:“所述天师道流弊,及革新之法,与《魏书·释老志》同。”④。

  学界对“三张伪法”之所指大致有两类观点:其一认为“三张伪法”即张道陵祖孙三代在蜀中所行教法的蔑称;其二则认为“三张伪法”不等于张道陵三代所行教法,很大程度上是后人假托“三张”之名而施行的“伪法”。

  第一种观点是海内外学者的主流看法,陈寅恪教授在《崔浩与寇谦之》中明确说:“三张钱米租税伪法,已见后汉书三国志隶释等有关诸记载。”⑤并引《广弘明集》中内容以为佐证。杨联陞教授是最早对《老君音诵诫经》进行专题研究并详加校释的学者,他也认为“三张伪法”是指“三师”之教法。不仅如此,他还将陆修静、寇谦之二人的改革加以对比:

  这里不但不说甚么三张伪法,而以三师之法本为淸约正敎,与寇谦之的淸整方式,甚可对照。“神不饮食,师不受钱”很可能是一种托古改制的办法。陆修静时代略晚于寇谦之,可能他已听说有人反对所谓三张伪法,因而提出恢复淸约本来面目的主张,以为抵制。⑥

  在他看来,寇谦之是以三师反对者的立场来进行道教改革,而陆修静则是以三师继承者的立场托古改制,两人改革活动的性质截然相反。

  卿希泰教授等人认为“三张伪法”是张道陵祖孙所施行的天师道教法,并称之为“三张五斗米道”。⑦汤一介教授对“三张伪法”有所辨析,并认为此处三张当指张陵等三代天师。⑧任继愈教授认为所谓“三张伪法”是指的五斗米道的教法。寇谦之“猛烈抨击五斗米道的旧道法”是“借太上老君名义,宣布革除旧五斗米道中不合‘大道清虚’之旨的三张伪法”⑨这种观点并非中国学者所独有,如日本学者福井康顺认为:“三张伪法即五斗米道教法。”⑩洼德忠认为:“张陵创立的教派在当时称三张之法和五斗米道。”11

  也有一些学者对此持有异议。如李申教授认为寇谦之对张道陵并无恶感,似乎还以张氏的继承者自居,“自从系天师道陵升仙以来,唯经有文在世,解者为是何人”,“吾诵诫断改黄赤,更修清异之法”。因此,所谓“三张伪法”,当只是三张法中之伪者,并非三张之法的全部。12熊铁基教授则认为,所谓“三张伪法”,除了原五斗米道中一些不合“大道清虚”之旨的规定和做法之外,主要是指张陵之后一些被误传、歪传“渐行民间”的“奸怨非法”,并无完全否定张天师之意。13

  综合而言,虽然部分学者持有不同观点,但“三张伪法”即“三张”所行教法依然是主流观点。而对“三张伪法”的观点直接影响到对寇谦之改革活动的认识,乃至整个道教史的研究。所以,对“三张伪法”这一概念的重新审视十分重要。

二、“三张伪法”之说的来源

  作为道教领袖,寇谦之是对道教进行清整积弊,并不是另创新教。而“三张伪法”一词有着明显的贬义倾向,以其立场而言,将张道陵所传教法视作“三张伪法”实在是不合常理。“三张伪法”是否出自寇谦之,甚至是否出自道教徒之口是一个需要反思的问题。

  (一)道释典籍中有关“三张伪法”的记载

  早年的学者们缺乏对《道藏》文本通检的有效工具,难免先入为主地受到《释老志》的影响。随着技术的进步,文本的通检已经成为可能。当借助“爱如生道教经典库”进行检索时,可以明确地看到,明正续《道藏》均无“三张伪法”的表述。甚至,考虑到可能存在意义相近之言以及技术问题,将关键词设为“三张”后,也仅得四处记载与张氏祖孙有关。

  其中两处为“三张之弊”,分别出自于《道藏》所收的《混元圣纪》与《藏外道书》所收的《太上老君实录》14。两处所载完全相同:“除去三张之弊,租米税钱,及男女合气之术。”15明显均是从《释老志》抄录而来,并非道教中人所言。另两处为“三张左道”,皆出自于《藏外道书》所收的《长春道教源流》:“全真、大道、混元、太乙、三张左道之术,老氏之邪也。”16此言乃是引自耶律楚材的《西游录》:“全真、大道、混元、太一、三张左道之术,老氏之邪也。”17陈铭珪照录此段,并非认同其言,而是为了对此加以驳斥,指出耶律楚材对道教与丘处机的偏见与恶意:“《西游录》序于长春颇肆诋諆。”18由此可见,在道教徒的观念中不仅不会认同所谓的“三张伪法”之言,甚至,连“三张”这种称谓也为其所不取。

  如果说,道教徒出于宗教感情,有可能对相关文本进行过改动,那么佛教徒就不太可能对此有感情上的回护。故佛教文献之中多有对正一盟威之道“三师”的贬低之辞,如“三张之流”“三张之徒”等已算十分客气的表述。但即使在这样的背景下,借助cbeta电子佛典对“三张伪法”进行通检之后,也仅得五种文献有相关记载。其中《正史选辑》乃是近代学者采撷正史片段而成,《华雨集》则为释印顺的论文集,皆非传统意义上的藏经,其余三种分别为《广弘明集》《兴隆佛教编年通论》《佛祖历代通载》。文中内容明显皆是引自《释老志》。

《魏书·释老志》

汝宣吾新科,淸整道敎。除去三张伪法,租米钱税,及男女合气之术。19

《广弘明集》

汝宣吾新科,清整道教。除去三张伪法,租米钱税,及男女合气之术。20

《兴隆佛教编年通论》

汝宣吾新科,清整道教。除去三张伪法,租米钱税,及男子合气之术。21

《佛祖历代通载》

汝宣吾新科,清整道教。除去三张伪法,租米钱税,及男子合气之术。22

  综合来看,由于宗教立场之不同,佛道教文献在涉及张道陵等人时,态度大相径庭。但他们的共同点是在抄录引用自《释老志》的文献之外,均不使用“三张伪法”之说。

  (二)“三张伪法”之说与《魏书·释老志》之编撰

  道释文献之外,关注道教并言及“三张伪法”的极少,且相关文本同样多为对《释老志》的摘录。故而,《释老志》实为“三张伪法”之说的源头,其中论述需要重新加以审视。

  1.史料来源之问题

  《魏书》的编纂首先要利用以往史官所留的史料。北魏至东魏期间,虽有拓跋焘笃信道教,但其子拓跋弘之后的帝王却多信佛教。在此百余年间的上层社会中,佛教的影响十分明显,道教几乎销声匿迹,史官所积累原始材料之多寡与此成正比:

  始魏初邓渊撰代记十余卷,其后崔浩典史,游雅、高允、程骏、李彪、崔光、李琰之世修其业。浩为编年体,彪始分作纪表志传,书犹未出。世宗时,命邢峦追撰高祖起居注,书至太和十四年,又命崔鸿、王遵业补续焉。下讫肃宗,事甚委悉。济阴王晖业撰辨宗室录三十卷。23

  魏收在自序中对《魏书》的编修过程,所采撷的原始资料,以及整理这些材料的史官均有记录。在这些人中,崔浩与寇谦之关系紧密,可能对道教史料比较关心,其他人所记内容恐怕对此少有涉及。尤其是《起居注》《辨宗室录》等文献,其体例便决定了不可能对道教特别关注。高洋对修史之事颇为重视,其以东魏权臣的身份行禅代事,逼元善见退位后建立北齐,改元天保。同年八月庚寅,他诏令臣民进献史料文籍,以补修史材料所缺:

  朕以虚寡,嗣弘王业,思所以赞扬盛绩,播之万古。虽史官执笔,有闻无坠,犹恐緖言遗美,时或未书。在位王公文武大小,降及民庶,爰至僧徒,或亲奉音旨,或承传傍说,凡可载之文籍,悉宜条录封上。24

为了彰显此次修史公正全面,高洋令各界人士进献各种资料以弥补遗漏。其征集史料的对象包括了王公贵族、文武官员,以及普通庶人,甚至包括佛教人士,范围不可谓不广。然其中所涉看似包括了各个群体,但对道教人士却只字未提。可以推知魏收在修《释老志》时,无论是旧有的史料,还是后来进献的史料,其中有关道教的材料都十分欠缺。

  事实上,从《释老志》中的文本内容来看,也的确如此。有关释、老的记载在量与质上都相当悬殊:“老”的部分仅三千余字,不到全文四分之一。而去,这部分内容又多为寇谦之相关,除此之外的文本不仅数量堪忧,内容也是乏善可陈。

  2.编纂人员之构成

  魏收是《魏书》编修工程中的核心人物,他在东魏武定二年(544)之时任国史编修,至北齐时受高洋之命编修《魏书》,继续之前的工作。魏收小字佛助,幼年生长在一个佛教信仰浓厚的家庭之中。其父魏子建十分亲近佛教,在任东益州刺史期间,年幼的魏收随父同行,而当时“子建客有沙门昙璨”25。魏收本人颇有佛学造诣,武定六年(548):“魏帝集名僧于显阳殿讲说佛理,弼与吏部尙书杨愔、中书令邢卲,秘书监魏收等并侍法筵。”26而且,当时的朝堂之上,包括北齐文宣帝高洋及其家族在内的政治集团上层多笃信佛教。在这种大背景之下,他与道教少有交集,很难说能对道教有何深入地了解。

  按魏收自序,《魏书》的主要编纂负责人如下:“收于是与通直常侍房延佑,司空司马辛元植,国子博士刁柔、裴昂之,尙书郞高孝干博总斟酌,以成《魏书》。”27此处所言《魏书》尚不包括十志。魏收于天保五年(554)三月奏请继续编修,才于是年十一月完成十志。按《前上十志启》所载,编纂者为:“平南将军、司空司马修史臣辛元植,冠军将军、国子博士修史臣刁柔,陵江将军、尙书左主客郞中修史臣高孝干,前西河太守修史臣綦母怀文。”28

  从《北齐书》《北史》,乃至《魏书目录叙》来看,这些参与者的史学水平堪忧,并不足以承担《魏书》的编纂任务。如《北齐书》中道:“房延佑、辛元植、眭仲让虽夙涉朝位,并非史才。刁柔、裴昂之以儒业见知,全不堪编辑。高孝干以左道求进。”29考虑到当时大环境中浓厚的佛教信仰,参与编纂《释老志》者普遍缺乏对道教的足够认识,甚至其中大部分被讥为“并非史才”,这客观上对《释老志》的质量有较大影响。而且,十志之修成历时不足八月,在严重缺乏道教相关史料的情况下,留给《释老志》中的时间绝不会太多。

  魏收等人身处佛教信仰浓厚的政权之中,在道教史料欠缺、知识结构不足、时间有限的情况下,对寇谦之清整道教的活动加以分析,并以“除去三张伪法”的论断加以概括。但这并不符合寇谦之改革的实质,即使考虑到佛教和儒家,这一论断被引及的频率也相当之低。直到近现代学术界对道教研究开始重视,并屡屡引及,才使其几乎成了不易之论。

三、寇谦之改革活动的实质

  有关寇谦之清整道教的史料虽多已散佚,但核心文献《云中音诵新科之诫》仍有部分内容以《老君音诵诫经》的形式被收录于《正统道藏》之中。其虽非全帙,但有关老君授予寇谦之职位,批判当时乱象的关键部分尚存。从其中的授经缘由及具体诫条之中,我们依然可以看到寇谦之对待正一盟威之道的基本态度及其清整活动的实质。

  (一)自认张道陵之后的新一任正统系天师

  “除去三张伪法”的论断有将寇谦之放在三师的对立面的倾向,这一点对近代学界影响极大。如杨联陞教授便认为:“可能是因为寇的淸整运动,大骂“三张伪法”的同时,或稍后在南朝的淸整运动,则说五斗米道,本是淸约,虽也主张改革,并不要切断与三张的联系。这样在南朝的道教领袖,自然就很容易地取得类似正统的地位了。”30作为第一个将《老君音诵诫经》全篇校释的学者,他肯定非常清楚文中并未提及“三张伪法”,但他还是先入为主的称寇谦之大骂“三张伪法”。

  实际上,寇谦之与陆修静的改革均奉三师为正统,都未曾切断与三师的联系,只不过他们改革的方式有所不同。陆修静自称“三洞弟子”31,是以维护正统的教众身份试图对道教加以清整。而寇谦之则借老君之口明确道:“吾以汝受天官内治,领中外官,临统真职,可比系天师同位。”32他是以系天师的领袖身份,由上而下地推进改革。作为新一代系天师,他与张道陵的系天师之位相当,而且此系天师之位的正统性、合法性紧密相连,均来自于老君。寇谦之若要确定自身的正统性,就必须承认张道陵的正统性。

  吾汉安元年以道授陵,立为系天师之位,佐国扶命。33

  谦之,汝就系天师正位。并敎生民,佐国扶命……一从吾乐章诵诫新法。34

  按《老君音诵诫经》,张道陵受道,寇谦之受新法,以及他们的系天师之位均出自老君。两人的正统性出于同源,只是在不同的时间节点随运数而更替,彼此非但并不冲突,反而互相勾连。这一点在《释老志》中也有记载:

  (老君)谓谦之曰:“往辛亥年,嵩岳镇灵集仙宫主,表天曹,称自天师张陵去世已来,地上旷诚,修善之人,无所师授。嵩岳道士上谷寇谦之,立身直理,行合自然,才任轨范,首处师位,吾故来观汝,授汝天师之位,赐汝云中音诵新科之诫二十卷。号曰‘并进’。”35

此处所言当是魏收等人据《老君音诵诫经》第四、五两段概括而来,其中同样将张陵与寇谦之作为先后两代天师相提并论。所不同者仅在部分细节,如不称张道陵而称张陵,不称系天师而称天师。“系天师”与“系师”并不相同。《道藏》之中多有“天师张道陵”“嗣师张衡”“系师张鲁”的三师之说,嗣与系二字皆有传续之意,但张衡、张鲁所传之位来源于张道陵,并非老君。《老君音诵诫经》中明确说道:“吾岂死有子孙,系吾老君天师之后。”36又申明:“从陵升度以来,旷官寘职来久,不立系天师。”37这意味着张衡、张鲁虽然继任掌管教团,但并不像张道陵那样有着老君亲自授位的正统性。而寇谦之才是经历了嵩岳众真的推荐,得到老君亲自考察认可的新一任系天师。

  《老君音诵诫经》与《释老志》仅言张道陵,而未涉张衡、张鲁,均没有将“三张”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实际上,寇谦非但没有对所谓“三张”的反叛倾向,还自视为张道陵这“一张”之后的正统系天师。而作为与系天师,他与陆修静的身份有异,改革方式自然也有所不同,但两者都是道教正统的维护者。

  (二)维护张道陵而反对后起之弊

  《老君音诵诫经》强调寇谦之受命于老君,这实与汉儒所言王者改制相似:“王者必受命而后王。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制礼乐,一统于天下,所以明易姓,非继人,通以己受制于天也。”38寇谦之受命之后,施行新科,“专以礼度为首”,实际上便是宗教性质的“改正朔,易服色,制礼乐”。其明确反对道官之位“父死子系”,同时在系天师之位的问题上绝口不提张衡、张鲁,而将系天师之位授予寇谦之,正是一种宗教性质的“明易姓,非继人”。

  正因为寇谦之的系天师之位同样受命于老君,若其不承认张道陵的正统性,那他的新任系天师之位也便没有了正统性;若斥张道陵之法为伪法,那他所受之法便同样面临着成为伪法的严重后果。事实上,《老君音诵诫经》并无直接反对张道陵及其教法之言,反而多有对其推崇之意。真正被反对的内容是后人不尊教法而形成的乱象:“后人道官诸祭酒,愚闇相传,自署治箓符契。攻错经法,浊乱淸真。”39又据“后人道官,不达幽冥情状,故用蜀土盟法,板署治职”40可知其所言的乃是张鲁降曹之后,散居于各地的道官。这也意味着寇谦之对三师均持维护态度,所反对的乃是失去三师约束之后产生的乱象。

  (三)改良变通与托古改制

  寇谦之的改革目的是清理后世之积弊,重新确立道教正统。《释老志》中所言的“租米钱税”与“男女合气之术”正与此相关。

  1.租米钱税的问题

  《三国志》中有“从受道者出五斗米”41的记载,此米具有多重属性,并非仅只租税的功能。其首先是一种信物:“以五斗米为信。”42除入教之外,三会之日道众需以此为命信正订名籍:“若命信不到,则命籍不上。虽复别有重𧵥厨福,不解此信之阙。”43而且,道民在日常生活中因各种原因请祭酒为其上章时,同样需要信米来表达自己忏悔首过的诚心。

  除了在盟誓立约之中作为神圣性的信物外,米在教团的建构之中的确也起着租税作用,但各治祭酒所收的信米不能完全于本治留用。据《玄都律》所载:“制男官、女官、主者领户治位,皆有科次品号。若是甲治,受所领民租米百斛,七十斛纳治中用,折三十斛传天师治。”44各治皆要取一定的比例缴纳至天师治所,这即为道教所言“折传输送”。张鲁降曹以后,曹魏不会允许这种以二十四治为基础层层输送信米的组织制度存在,收取租米钱税实际上便沦为了各地祭酒自行其是的敛财手段。这正是《老君音诵诫经》中所抨击的现象:

  从今以后,无有分传,说愿输送。仿署治箓,无有财帛。民户杂愿,岁常保口厨具,产生男女,百灾疾病光怪,众说厨愿,尽皆断之。惟有校藏,三分收一,即其民市买,计厨会就家解散,易复可诣师治。民有病患,生命有分,唯存香火,一心章表,可得感彻。唯听民户,岁输纸三十张,笔一管,墨一挺,以供治表救度之功。45

  其中,分传输送与授治箓的地理基础早已不在,故《老君音诵诫经》强调:“其蜀土宅治之号,勿复承用。”46这实际上是将早已名存实亡的宅治、治箓关系予以揭破,从根本上破除了后世祭酒以传输、治箓为名收取租米的合法性。但道教授受箓、职、经、契,以及举行仪式均需信物,寇谦之可以将分传输送革除,却不能将说(𧵥)愿彻底取消。这不仅是因为其象征着师徒之间的诚意,关系到道教义理上的合法性,还因为𧵥信在仪式中承担着具体的实用功能。如笔、墨、纸等,均是上章仪式之中书写表文所用之物。而且从“惟有校藏,三分收一”的论述来看,寇谦之也无法完全无视𧵥信的经济功能,只是将其外在形式予以变通。

  寇谦之虽然强调“众说(𧵥)厨愿,尽皆断之”,但在折传输送之外则采取了变通的方式。据《受箓次第法信仪》:“米五㪷,薪一束,章纸一百张,笔两管,墨一挺……饭贤二十四人。”47可知寇谦之保留的纸、笔、墨,以及特别重视的厨会,也即是饭贤,均是法信的表现形式。他实际上是将当时条件下不再适用的折传输送予以取缔,同时并对法信之本意加以强调,这与陆修静强调命米的态度相通,都是有着托古改制意味的变通改良。

  2.男女合气之术的问题

  在《后汉书》《三国志》等较早的文献中,并无道教推行男女合气之术的记载。相关记载多是后世追述,其中上清经对此的论述较早:

  黄赤之道,混气之法,是张陵受教施化,为种子之一术耳,非真人之事也……陵之变举,亦不行此矣。48

此为东晋兴宁三年乙丑岁(365)六月二十六日夜清虚真人降授,玄师杨羲等人所录真㖟。其中并不否认张道陵传黄赤之道的合法性,但同时又强调这只是种子之术,并非“上道”。

  《老君音诵诫经》中的态度与此类似,反对的是后世之人误会了黄赤经契的本意,以致“淫风大行,损辱道教”:“吾观世人夫妻,修行黄赤,无有一条按天官本要,所行专作浊秽。”49很明显,其潜台词是如果能够领会此法的本意也是允许的:“然房中求生之本,经契故有百余法,不在断禁之列。若夫妻乐法,但勤进问淸正之师,按而行之,任意所好,传一法亦可足矣。”50正如《真诰》之中强调黄赤非上道,寇谦之强调的重在黄赤契令不是治箓:

  今后人诈欺,谩道爱神,润饬经文,改错法度,妄造无端,作诸伪行,遂成风俗。劝教天下男女,受佩契令,愚闇相传。不能自度,而相领弟子,惑乱百姓,犯罪者众,招延灾考,浊欲道教,毁损法身。51

在道教之中,有资格领户化民的祭酒必须具有相应的道籙,《老君音诵诫经》之中也对此强调:“中官正气宿治祭酒,得授人职箓诫,其箓生之人,不得妄授人诫箓。”52黄赤契令并无领户化民的资格,而道官祭酒却改错法度,以之传授弟子,使其相互传习。这其中所涉不是简单的生活作风问题,而是直接加剧了道教箓职体系的崩毁。故《老君音诵诫经》在断废黄赤的同时又承认其合法性,一方面对以黄书契令相领弟子的行为加以禁绝,另一方面又对道民夫妻之间的修行予以宽容。这实际上也是以变通的方式对职箓契的授受体系予以维护。

结论

  从名的角度来看,寇谦之自认乃是与张道陵并立的系天师,从未站在“三师”的对立面。寇谦之用于清整道教的新科,与张道陵之法一样皆是传自老君,两者同气连枝,一真皆真,一伪皆伪。为了改革的合法性,他实则是张道陵正统地位的维护者。故寇谦之反对的并不是张道陵之法,而是后世道官祭酒愚闇相传的伪法,所谓“除去三张伪法”之说根本无从谈起。

  从实的角度来看,寇谦之清整道教的实际措施本质上是为了重立道教正统,并试图将治、职、箓的授受体系重新规范。所以,租米钱税与男女合气之术之中直接破坏箓职体系的部分均被革除,但其中对箓职体系有支撑作用、以及并不矛盾的部分,仍旧被保留或者转变成其他形式继续存在。张鲁降曹之后,以二十四治为基础的教团组织被外力打破,也就没有了输送的实际意义,道官祭酒以此名义索取各种说(𧵥)愿,只会使道教进一步混乱下去。故寇谦之将输送取消,断绝了祭酒以此敛财的途径。但道教的基本义理与运行模式又决定了一些𧵥信必不可少,故寇谦之将一些功能性𧵥信予以保留外,并将各种说(𧵥)愿以计价校赃的方式转变为了厨会饭贤等殊形式。在男女合气之术方面,黄赤契令的授受对原有的授箓体系造成了极大的冲击,故寇谦之对相关的内容加以禁绝,但对夫妻之间合气的行为并未一并革除。

  所谓“除去三张伪法”之说,并非出自道教之言,而是魏收等人所作的总结。《老君音诵诫经》之中诫条众多,清整的范围极广,远非《释老志》中所言的内容,更非其所判定的性质。寇谦之的清整活动非但没有“除去三张伪法”的意图,反而是在维护张道陵的正统性,并以此重立道教正统,这一点与陆修静的态度是相似的。

A Textual Research on Kou Qianzhi's Reform Activities of Removing False laws of Sanzhang

  Zhang Hongzhi

  PhD candidate, Institute of Taoism and Religious Culture, Sichuan University, China

Abstract:In the research of the history of Taoism, many scholars summarize Kou Qianzhi’s reformation of Taoism by removing False laws of Sanzhang, but this statement is far from the fact. This point of view was first seen in Wei Shu, which is a book of offical history compiled by Wei Shou in cooperation with other historians. Through the power of the Northern Qi regime, Wei Shou collected and analyzed historical materials related to religion, and thus summed up this point of view. Later generations inherited it and even today. In fact, in the process of Kou Qianzhi’s reformation of Taoism, it is the Xitianshi(系天师)identity granted by the Lord Lao(老君)that makes his reform measures orthodox.Kou Qianzhi himself admired Zhang Daoling very much, always focused on maintaining his legitimacy, and did not intend to oppose him. The reform is mainly aimed at the chaos caused by Libationers(祭酒) after the Han Dynasty. It is not the religious laws implemented in Zhang Daoling’s period, nor will it be depreciated as False laws of Sanzhang 。

  Key Terms: Weishou;False laws of Sanzhang;Kouqianzhi;Orthodoxy of Taoism;Xitianshi

作者通讯  张红志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29号,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文科楼181办公室。  邮编:610064
  E-Mail:hongzhiz@qq.com

* 本文系国家“十三五”规划文化重大工程《中华续道藏》项目(批准号:中共中央统战部办公厅〔2018〕576号)阶段性研究成果、四川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与中华文化全球传播”学科群阶段性成果。

①《魏书》卷114《释老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3051页。

② 傅勤家:《道教史概论》,上海:商务印书馆,1924年版,第31页。

③ [日]小柳司气太著,陈彬和译:《道教概说》,上海:商务印书馆,1926年版,第77页。

④ 陈国符:《道藏源流考》,上海:中华书局,1949年版,第104页。

⑤ 陈寅恪:《崔浩与寇谦之》,《陈寅恪集—金明馆丛稿初编》,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37页。

⑥ 杨联陞:《老君音诵诫经校释》,《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28本,1957年上册,第34页。

⑦ 卿希泰主编:《中国道教史》,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一卷,第410页。

⑧ 汤一介:《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道教》,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04页。

⑨ 任继愈主编:《中国道教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03页。

⑩ [日]福井康顺等监修,朱越利译:《道教》第一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38页。

11 [日]洼德忠著,萧坤华译:《道教史》,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23页。

12 李申:《道教简史》,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60页。

13 熊铁基:《略论道教历史上的改革》,《学术界》2014年第5期,第155页。

14 据石衍丰教授考证,两者实为一书,前者乃是对后者增删之后形成的版本。详见定阳子,《<混元圣纪>与<太上老君实录>》,《宗教学研究》1997年第1期,第32-35页。

15(宋)谢守灏编:《混元圣纪》,《道藏》,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7册,第852页。并见于谢守灏编:《太上老君实录》,《藏外道书》,成都:巴蜀书社,1992年版,第18册,第139页。以下凡引《道藏》及《藏外道书》版本皆同于此。

16(清)陈铭珪:《长春道教源流》,《藏外道书》,第31册,第141页。

17(元)耶律楚材著,向达校注:《西游录》,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1页。

18(清)陈铭珪,《长春道教源流》,《藏外道书》,第31册,第142页。

19《魏书》卷114《释老志》,第3051页。

20 (唐)道宣:《广弘明集》卷2,CBETA 2021.Q3, T52, no. 2103, p. 105b11-12。

21 (元)念常:《佛祖历代通载》卷8,CBETA 2021.Q3, T49, no. 2036, p. 537b24-25。

22 (宋)祖琇:《隆兴编年通论》卷7,CBETA 2021.Q3, X75, no. 1512, p. 144a20-21 // R130, p. 492b12-13 // Z 2B:3, p. 246d12-13。

23 《魏书》卷104《自序》,第2326页。

24 《北齐书》卷四《文宣纪》,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53页。

25 《魏书》卷104《自序》,第2322页。

26 《北齐书》卷24《杜弼传》,第350页。

27 《魏书》卷104《自序》,第2327页。

28 《魏书》卷104《自序》,第2332页。

29 《北齐书》卷37《魏收传》,第488页。

30 杨联陞:《老君音诵诫经校释》,《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28本,1957年上册,第32页。

31 (南朝宋)陆修静:《灵宝经目序》,(宋)张君房编,李永晟点校:《云笈七籖》,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1册,第51页。

32 《老君音诵诫经》,《道藏》,第18册,第211页。

33 《老君音诵诫经》,《道藏》,第18册,第210页。

34 《老君音诵诫经》,《道藏》,第18册,第211页。

35 《魏书》卷114《释老志》,第3050-3051页。

36 《老君音诵诫经》,《道藏》,第18册,第211页。

37 《老君音诵诫经》,《道藏》,第18册,第210页。

38 (清)苏舆撰,钟哲点校:《春秋繁露义证》,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185页。

39 《老君音诵诫经》,《道藏》,第18册,第211页。

40 《老君音诵诫经》,《道藏》,第18册,第216页。

41 《三国志》卷八《魏书·张鲁传》,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263页。

42 《正一法文天师教戒科经》,《道藏》,第18册,第238页。

43 《陆先生道门科略》,《道藏》,第24册,第780页。

44 (唐)王悬河:《三洞珠囊》卷七,《道藏》,第25册,第335-336页。《明真科》《太真科》等对此皆有记载,

45 《老君音诵诫经》,《道藏》,第18册,第212页。

46 《老君音诵诫经》,《道藏》,第18册,第217页。

47 《受籙次第法信仪》,《道藏》,第32册,第216页。

48 (梁)陶弘景撰,赵益点校:《真诰》,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20页。

49 《老君音诵诫经》,《道藏》,第18册,第216页。

50 《老君音诵诫经》,《道藏》,第18册,第216页。

51 《老君音诵诫经》,《道藏》,第18册,第216页。

52 《老君音诵诫经》,《道藏》,第18册,第2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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