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明清學者的莊屈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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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17日

宋  健

[作者簡介] 宋健(1978-  ),男,河北邯鄲人。文學博士,現為上海大學中文系先秦文學博士後,主要從事戰國時段的學術研究。

莊子與屈原同為中國文學史上的巨擘,他们澤被辭人,非一代也,後人也常常將二者相提並論。唐宋以降,文人更多地從文學的角度談論莊屈的異同。至明清兩代,則出現了以學術角度考查莊屈關係的傾向。與前人相比,明清學人能夠以各自的學養為根基,對莊屈關係進行更為深入和具體的闡述。所謂“莊屈觀”,是指對莊子與屈原關係的認識與理解,其中包括莊屈各自的思想主張、學術淵源、人生經歷、情感特質、文章風格等。

明遺民首開以學術視角論莊屈的風氣,其中又以覺浪道盛最具代表性。道盛,號覺浪,別號杖人,生於明萬曆二十年(1592),卒於清順治十六年(1659)。道盛的莊屈觀主要集中於《三子會宗論》一文中,三子是指孟子、莊子、屈原。文曰:“後孔子而生者有孟子,繼顏、曾、思三子而承孔氏之宗,其所著述亦皆直揭聖學王道之微,以光大五經之統也。此外有莊子之《南華》,屈子之《離騷》,其貌雖異,究其所得,皆能不失死生之正,以自尊其性命之常,曾無二致。豈不足與五經四子,互相發明其天人之歸趣,可為儒宗別傳之密旨哉!”[①]文中指出莊屈形貌雖異,但足以與“五經四子”相發明,因而可以被認定為儒家的教外別傳。實際上,《三子會宗論》的主體思路,就是以孟子為標準,將莊、屈會宗為一。但全文對孟子較少論及,更多篇幅集中在對莊、屈的比較上。這樣,就使得《三子會宗論》實以會宗莊、屈為主。具體而言,道盛是從以下三個方面將莊、屈會宗而論的。

一、怨與怒

在道盛看來,怨怒不僅是普通的感情體驗,更蘊含着巨大的社會功效。他認為,屈原善於怨,而莊子善於怒。道盛對屈原之怨評價頗高,將之與大舜、文王相提並論:“善讀《騷》者,舉千古之自怨自艾,號泣旻天,與憂心悄悄,天王聖明,只以自求其不得君父之故,而終使之感悟者。孰以屈子之怨憂,未能格君之心,遂謂不逮於大舜、文王哉?舜幸瞽瞍自能底豫,以獲玄德升聞,而卒協帝,使天下萬世之為父子者定。文幸暴紂尚有良心,賜西伯以專征,而服事殷,使天下萬世之為君臣者定。屈子雖不能即身使懷襄感悟,然其忠貞貫於天地,文與日月爭光,又何嘗不使天下萬世之為君臣者,不敢亂賊其心,以自陷其名義於生死,而定天命之有歸哉!”(《三子會宗論》)以為大舜、文王與屈子的怨情,皆非自怨自艾,而是反省其不得君父之故,並希望以此“使天下萬世之為君臣父子者定”。

至於莊子之怒,道盛在《三子會宗論》中較少提及,但他在《論怨》中有如此闡述:“予以莊生善‘怒’字,屈原善‘怨’字,孟子尤善‘怨’、‘怒’二字,蓋未有怨而不怒、怒而不怨也。莊子以怒而飛,怒者其誰?草木怒生,達其怒心。即達其怒心,尤妙盡怒者其誰也?屈子怨而不怨,則怨即怒也,不見《離騷》皆不平之怨耶?”[②]文中指出,屈子之怨與莊子之怒實有相通之處。怨與怒本屬於不同的情感體驗,但道盛為何認為“蓋未有怨而不怒、怒而不怨也”?屈子作《離騷》固自怨生,但在諫君不成又為群小所困時,他寧可自沉不汙名節。道盛說“屈子怨而不怨,則怨即怒也”,其實正是看到了屈原怨極成怒的情緒激變。那麼,莊子之怒又是如何通向屈原之怨呢?對此,道盛進而論之曰:“即堯不得其子而舉於舜,非怨怒而何能如此神遠哉?舜以怨而得底豫,禹以父鯀殛死而治平水土,何怨如之?即湯武以臣伐君,不避慚德,何等怨怒耶!文王拘於羑里,口無怨言而此中之怨艾,至以一怒安天下何如?若周公以大義滅親,流言居東,怨可知也。《春秋》,怨史也;孔子懼,作《春秋》,擅天王之進退褒貶。孟子距楊墨,只此一懼,乃不肯避萬世亂賊之諱忌,此又何等怨怒哉!”(《論怨》)道盛不厭其煩地舉了很多例子,說明古代聖賢在怨或怒的驅動下是如何取得成功的。對於莊子,道盛一直視之為托身於道家的儒家真孤。[③]他認為,莊子對當時儒生爭名奪利深惡痛絕,乃奮筆疾書,盡正打旁敲、嬉笑怒駡之能事,成絕世之文以拯救儒家真脈於衰微之中。從這個角度講,屈子之怨與莊子之怒確有異曲同工之妙,他們都在怨怒的驅動下,試圖挽回世道人心。所以,道盛說:“凡此以正直之氣,發天地人物不平之氣,以會歸於天地中和者,皆怨怒功也。”(《論怨》)

同時,道盛還在學理上為會通怨怒尋找合法性。他不僅把屈原之怨歸入儒家的範疇,置之於大舜、文王的高度,還將其與禪宗的“疑情”相聯繫:“儒門有一‘怨’字,如大舜如怨如慕,太甲之自怨自艾,與《詩》之可以怨等,乃禪家所謂‘疑情’,必欲求其故而不得也。”[④]而“疑情”又與莊子的“攖寧”存在互通之處,“妙此一轉曰疑始,此真參禪之所謂才能頓發疑情也。夫疑何始,其始何疑,是惟不疑則不悟,大疑則大悟,此悟豈易致哉?所謂攖寧,必攖而後始成。非如撥亂乾坤,始見太平;剿盡無明,始得見性;度盡眾生,而後成佛也哉!”[⑤]聖賢之怨是通過自怨自艾、自我反省,來激發潛能成就功業;同樣,疑情與攖寧,也是通過因疑而見悟、先攖而後成的過程,以達到內心的寂靜與澄明。正所謂,“是惟疑之,則所見為驚、所聞為熒。見聞既驚且熒,則平日道理無所用;道理無所用,則心知迷無所從;迷無所從,則惑,惑則困,困則愚,愚則神與天冥同乎大通,此正疑始而後攖寧也。”(《莊子提正序》)這樣,經過道盛的層層闡釋,屈子之怨與莊子之攖寧便連綴為一。

二、天與人

《三子會宗論》開篇言稱,莊子、屈原都秉承了五經天人一貫的宗旨,二子之精神足以發明天人歸趣。其中,莊子“獨揭向上一路,以天命性道為宗”,但其絕非“獨貴於脫出塵坌之外,不肯敝敝以世為事”,實際上他不過是“推尊老聃無為自然之旨,以寓於經世”罷了(見《三子會宗論》)。屈原一方面“不忍偷生而甘死於義命”,另一方面“能盡臣子之心,以極人倫之變,而不失其性命之常”(見《三子會宗論》)。這樣,“莊子者,道心惟微之孽子也,天之徒也,先天而天不違其人也;屈子者,人心惟危之孤臣也,人之徒也,先人而能奉其天也。此二子者,豈不交相參合天人於微危之獨乎!”(《三子會宗論》)道盛以為莊子為天之徒、屈原為人之徒,雖然二子起點各異,但均可以先天不違人、先人能奉天,入於天人一貫之道。

道盛還援引《尚書•大禹謨》“人心惟危,道心惟微”之說,來闡述自己的觀點:“惟盡乎人者,乃能盡乎天;惟盡乎天者,乃能盡乎人;惟潔淨精微者,乃能天人不二。後世之人,孰能有能精道心之微如莊子者乎?孰有能一人心之危如屈子者乎?”(《三子會宗論》)對此,他這樣解釋道:“危者,即顯見昭著之人心,為已發已形之幾也”;“微者,即於穆不已之天命,為不睹不聞之獨也。”(《三子會宗論》)在《大心精心》一文中,他又說:“戒慎恐懼,惟危也;不睹不聞,惟微也。”屈子居人臣之位,自怨自艾、憂心悄悄,常懷戒慎恐懼之心,故為“人心惟危之孤臣”;莊子以天命性道為宗,非攖而後成,則不能見性命不睹不聞之真,故為“道心惟微之孽子”。又有,道盛在《<學><庸>宗旨》一文中指出,“天即是性,性即是誠,誠即是獨。慎獨者,人盡而天不能外,故自天而之人;誠之者,則自人而之天”。“獨”猶如不睹不聞之道心,是“自天而之人”的;“誠”猶如戒慎恐懼之人心,是“自人而之天”的。既然,“天”、“性”、“誠”、“獨”彼此間通徹無礙,那麼道心與人心也就相互融合,而莊子、屈原的天人旨趣也便貫通為一。

三、生與死

在莊子與屈原之間,固然存在很多共通之處,最終的歸宿卻截然相反。道盛認為,只有擺正天道與人倫之間的關係,生死才有意義。他說:“蓋人倫而不知天命,則終惑於形器爭奪,而不能死生以此身所出之天,為歸根復命之極;天道而不知人倫,則終惑於虛無斷滅,而不能死生以此身所在之倫,為全體成人之地矣。”(《三子會宗論》)天道與人倫必須並行,若偏廢一方,要麼“惑於形器爭奪”,要麼“惑於虛無斷滅”,使生死也難得其正。而不同的人,盡死生之道亦有所不同:“夫子之生身於親也,則當竭此身力以報其所生,竭力不以孝,則何以安此身於上下之生死哉!臣子之受命於君也,則當致此身行以報其所受,致行而不以忠,則何以當此身於榮辱之生死哉!婦之配命於夫也,則當終此節義以報其所配,終節而不以貞,則何以潔此身於離合之生死哉!統此身世之因於性命也,則當使此身世以尊其性命,尊其性命而不能以中正,則何以超此身命於迷悟之生死哉!”(《三子會宗論》)生死之義,於子、於臣、於婦各有所宜,子死孝、臣死忠、婦死貞,如此方能尊性命之中正,超乎生死之迷悟。

眾所周知,莊子得其善終,屈原則投水自盡,二子有不同的生死抉擇。對此,道盛的看法是:“以故莊子之與孟子,皆能自全而不陷於死,此善於居亢而能無悔,所謂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之聖人也。屈子與伯夷,皆能自盡而不陷於生,尤善於居亢而能無所憾,所謂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喪之聖人也。”(《三子會宗論》)莊子與屈原皆被道盛視為聖人,但有所不同的是莊子能夠“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屈原則“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喪”。無論選擇生,還是選擇死,莊、屈都是各見其道、各得其所的。如果屈原像莊子一樣選擇生,則是背道失身:“使屈原、伯夷二子,亦如莊、孟而不死,則天下之人,皆藉此以偷生自全為名節,而萬世之下,又孰能高其汨羅、首陽之忠烈哉!處亢之中,有當慷慨捐生,不捐則失道;有當從容就義,不就則失身。如比干之死,微子之去,箕子之狂,與伯、屈之死,莊、孟之生,是皆重道尊身,乃大聖大賢以大仁大義,善於處亢,無悔無憾,其於易地則皆得而不失其正者也。”(《三子會宗論》)道盛以為,只有像莊、屈那樣重道尊身以擇生死,才能夠無悔無憾而不失其正。

道盛是江南明遺民的領袖,在人格與學術上都具有極大的影響力。其弟子方以智則从怨怒的角度,對道盛的莊屈觀加以發揮。道盛在《三子會宗論》的結尾說:“(三子)夫固各自潛行以泯其亢變,各以怨怒戒懼而致中和,其相忘於無言也。”道盛只是對莊怒與屈怨間的互通之處進行了闡述,但對於怨怒何以致中和並未深論。方以智卻借助象數易理,對怨怒致中和做出自己的詮釋。

方以智字密之,晚年為僧時字無可,別號藥地,安徽桐城人,生於明萬曆三十九年(1611),卒於清康熙十年(1671)。方氏一門家學淵源深厚,尤精於易學,尤其是父親方孔炤提出的“公因反因”說,成為方氏易學的重要標誌,也是方以智學術體系中的核心思想。對於“公因反因”,方以智的解釋為:“夫為物不二,至誠無息者,公因也;宇宙、上下、動靜、內外、晝夜、生死、頓漸、有無,凡兩端無不代明錯行,相反而相因者也。公因在反因中,無我備物孰能逃此範圍哉?”[⑥]方以智又化用佛教思想中的“伊字三點”——“∴”,來說明“公因”、“反因”的內涵與關係。其《東西均•三征》曰:“圓∴三點,舉一明三,即是兩端用中,一以貫之。蓋千萬不出於奇偶之二者,而奇一偶二即參兩之原也。上一點為無對待、不落四句之太極,下二點為相對待、交輪太極之兩儀。”[⑦]三點中最上面的一點,所謂的“無對待、不落四句之太極”,指的是支配萬物運轉的至理,即公因;下面兩點“相對待、交輪太極之兩儀”,則為相互對立且又相互依存的反因。“∴”中上面一點和下面兩點為公因與反因的關係,恰如太極與兩儀一樣,太極為萬物之原,統攝着世界,正所謂“舉一明三,即是兩端用中,一以貫之”;而世界又是相反相成的形式存在,太極必須通過一陰一陽的交輪替換而體現出來,即是“公因在反因”中也。

方以智的很多學說都貫穿着“公因反因”的理論,對於莊屈關係的論述亦不例外。當年,覺浪道盛在《三子會宗論》文末自評,欲建鼎新堂以配享孟、莊、屈三子。方以智後建三一堂,以償先師夙願,“藥地老人居歸雲閣時,因與諸子舉杖人‘孟莊屈三子會宗論’,欲以一堂享之。因建三一堂,起四望樓。”[⑧]他還撰寫《鼎新閑語》以追述道盛心意:“杖人嘗欲建鼎新堂祀孟、莊、屈,以三子同時不相識,特置一堂,作《會宗論》,謂屈以怨致中和,惟危盡人者也;莊以怒致中和,惟微得天者也;孟以懼致中和,合天人者也。”[⑨]方以智繼續發揮道盛的會宗精神,認為“屈子之自化為詹尹、漁父,即莊子之自化為貌(藐)姑、唐、許乎?曾知七逸、儀封在《論語》之一堂,即清、任、和在《孟子》之一堂乎?”(《鼎新閑語》)但方以智關注的重點並不在會宗三子,他對道盛提出的“怨怒致中和”更感興趣。其曰:“生於憂患,以死養生;因懼以制其喜,因喜以神其懼。聞足以戒,激怒亦中和也;孤孽哀鳴,怨興亦溫厚也。聲氣風力,心光相續,塞乎天地。”[⑩]又如:“一以怨而自逼,寫其不言之漁父焉;一以怒而自逼,寫其藐姑之逍遙焉。以怨怒致中和,而聲臭更冥矣。”[11]已經完全採納了道盛“莊子善怒而屈原善怨”的主張,並認為莊怒與屈怨是可以會通於“中和”之境的。

然而較之道盛,方以智的莊屈觀更具理論獨創性。他闡釋“怨怒致中和”的特色之處,乃是其“公因反因”理論的運用。方以智常以此來論述“怨怒”與“中和”的關係:“舉其半而用其餘,用餘之半皆其半,則所謂相反相因者,相救相勝而相成也。晝夜、水火、生死、男女、生克、剛柔、清濁、明暗、虛實、有無、形氣、道器、真妄、順逆、安危、勞逸、《剝》《復》、《震》、《艮》、《損》《益》、博約之類,無非二端。三即是兩,舉一明三,用中一貫。千萬盡於奇偶,而對待圓於流行。夫對待者,即相反者也。……危之乃安,亡之乃存,勞之乃逸,屈之乃伸。怨怒可致中和,奮迅本於伏忍。受天下克,能克天下。欲取姑與,有後而先。”[12]以為世界乃是由晝夜、水火、生死等一系列相互對立的因素組成,這些對立因素之間是相反相因的關係,即“相救相勝而相成”。同時,對立因素之間還存在着相互轉化的可能:“危之乃安,亡之乃存,勞之乃逸,屈之乃伸。怨怒可致中和,奮迅本於伏忍。”可知,“怨怒”與“中和”構成了一對相反相成的“反因”。那麼,統貫這對“反因”的至理“公因”又是什麼呢?《東西均•三證篇》說:“子思辟天荒以千古相傳、不可言之‘中’,恐墮滉洋,忽創‘喜怒哀樂之未發’一語當之,而又創出中和之‘節’,則明示未發之中即和合於已發中矣。中非無過不及之說也,前後俱非,前後相續,時時此中,乃庸其中,適得而幾,成毀通一。中非無過不及之說,而又豈廢無過不及之中乎?明明上天之載,而無聲無臭,是不落有無者也。”文中那個“喜怒哀樂之未發”的“中”,派生出“中和之節”,來調和“未發之和”與“已發之中”之間的關係。“未發之和”指中和,“已發之中”指怨怒。這樣,我們就知道公因乃是“和”,它統貫調節着“中和”與“怨怒”;又因為“公因在反因中”,所以中和是“未發之和”、怨怒是“已發之中”。用“∴”來表示,即:

怨怒  中和

在方以智“公因反因”說的解析下,莊子所善之怒與屈原所善之怨,最終歸復於中和。

在明清之際,又有陳子龍、劉命清等,以“怨”為角度論述莊、屈關係。陳子龍字臥子,又字人中、懋中,號大樽,松江府華亭縣人。生於明萬曆三十六年(1608),卒於清順治四年(1647)。陳子龍的莊屈觀詳見於《譚子莊騷二學序》一文中,他是這樣看待莊子與屈原的:“戰國時,楚有莊子、屈子,皆賢人也,而跡其所為絕相反。莊子遊天地之表,卻諸侯之聘,自托於不鳴之禽、不材之木,此無意當世者也。而屈子則自以宗臣受知遇,傷王之不明而國之削弱,悲傷郁陶,沉淵以沒,斯甚不能忘情者也。以我觀之,則二子固有甚同者。夫莊子勤勤焉,欲返天下於驪連、赫胥之間,豈得為忘情之士?而屈子思謁虞帝而從彭咸,蓋於當世之人不數數然也。予嘗謂二子皆才高而善怨者,或至於死,或遁於無乎有之鄉,隨其所遇而成耳。”[13]文章以為,就形跡而論,莊子與屈原完全是背道而馳的。但是,在陳子龍看來,莊子與屈原實有相通之處。他認為莊子並非忘情之士,因為其勤勤焉欲返天下於驪連、赫胥般的治世,與屈原同為憂心家國之士。雖然莊子與屈原最終選擇了不同的歸宿,但那也只是“隨其所遇”而已。屈大均认为,莊、屈二人,一個来自平民階層,一個出身沒落貴族,不同的出身和經歷,自然會造成不同的人生結果,但這並不能構成莊、屈之間的本質差異。

屈原善怨,已成為人們的共識,至於莊子如何“才高而善怨”,《譚子莊騷二學序》並未做出進一步的解釋。但陳子龍在《莊周論》中說:“莊周者,其言恣怪迂侈,所非呵者,皆當世神聖賢人。以我觀之,無甚誕僻,其所怨亦猶夫人之情而已。……莊子亂世之民也,而能文章,故其言傳耳。夫亂世之民,情懣怨毒,無所聊賴,其怨既深,則於當世反若無所見者。忠厚之士未嘗不歌詠先王而思其盛,今之詩歌是也。而辨激悲抑之人,則反刺詬古先,以蕩達其不平之心,若莊子者是也。”認為莊子之所以詆訾聖賢,完全是為了滌蕩胸中的不平之氣,而不是否定仁義聖賢本身。這恰如屈原忿懟包容、數責懷王一樣,完全是忠怨之辭,包含着規諷之旨,言辭雖有過激,蓋自怨生也。恰如《詩大序》曰:“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同處於戰國末期的莊子與屈原,或嘻笑怒駡,或痛斥揭露,希望借助怨的方式來振聾發聵,以此刺醒昏睡的當局者,使國家回復到赫胥、重華之治世。在陳子龍的解析下,莊子與屈原在感情上,都具有激憤而生怨的共同點。這樣,陳子龍通過一個“怨”字,將莊屈巧妙地聯繫在一起。

與陳子龍年齡相近的劉命清[14],同樣從“怨”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莊屈觀。他說:“漆園、靈均之書,昌黎每以莊騷並稱。今約其文辭,或奔放而飆飛,或憂讒而結抑,雖皆旁引曲喻,而意指各有所歸,似不相為類也。然不類之中有類焉者,皆出於不得志者所為。故淵可沉、天可問、罔兩可對,隱弅可登,要不失吾自守之至正。”[15]文中指出,雖然莊屈為文風格各異,卻有相同的著書動機,即“皆出於不得志者所為”,如韓愈所謂“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對此,劉命清不厭其煩地援引莊屈原文,並加以比附:“苟分而論之,莊則游於方之外,屈乃局於方之內,及觀其所類,如莊之鴻蒙、雲將,即屈之豐隆、懸圃也;莊之鵬翼、蠙衣,即屈之虯龍、香草也;……莊之無欲而天下足,淵靜而百姓定,則又屈之虛待無為而庶類以成矣。”在作出一番比較之後,劉命清總結說:“卒之,屈欲周流六漠而不得臨睨夫舊鄉,莊乃優遊濠間而徒爾縱觀夫魚樂,使得賢君任之,彼皆能去其意之所寓,而一式之於正焉。奈何顛沛窮愁,一至於此哉!況夫三代以後,人才之零落,言語之招尤,雖欲效二子之發憤著書,可(豈)可多得也哉?噫!”在劉命清看來,雖然莊屈之間存在着方內方外的差異,但實際上,莊子與屈原同為不得志之人。如果他們都能夠為賢明君主所用,“彼皆能去其意之所寓,而一式之於正焉。奈何顛沛窮愁,一至於此哉!”從這個角度講,莊屈二人發憤著書,乃是宣洩其不得志之怨情。

道盛的《三子會宗論》得到了弟子們的廣泛響應,除方以智外,錢澄之、屈大均也提出了自己的莊屈觀。

錢澄之,字飲光,安徽桐城人。生於明萬曆四十年(1612),卒於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錢澄之對莊屈關係的闡述是以其詩學、易學理論為基礎的,在完成《田間詩學》與《田間易學》之後,又著有《莊屈合詁》一書。他在《莊屈合詁自序》中說:“吾著《易學》、《詩學》既成,益廣稽載籍,求古人言之足以翊二經者,更為詳說之,以輔吾學之所不及,而得莊子、屈原。……則以《莊》繼《易》,以屈繼《詩》,從而詁之,於二經之宗旨,庶益足以轉相發揮。……合詁之,使學者知莊、屈無二道,則益知吾之《易學》、《詩學》無二義也。”錢澄之點明其著《莊屈合詁》的目的在於,通過“莊屈無二道”來呈現“《易學》、《詩學》無二義”,具體的論證又是通過“以《莊》繼《易》,以屈繼《詩》”來完成的。

錢澄之認為《易》的核心思想在於“因”,而《莊子》對《易》的繼承,就在於前者能夠法《易》之道,因時而動、順時而行。而且,《莊子》中“自然”的概念與“因”是相通的。如其曰:“莊子之用,以自然為宗,感而後應,迫而後動,不得已而後起,其學一本諸《易》。司馬談曰:‘不為物先,不為物後,因時為業,因物與合。’因,固《易》之道也。”同樣,錢澄之對《莊子》內七篇的解詁,也始終貫穿着因時而變的主旨。例如,其《逍遙遊詁》曰:“《易》之道盡於時,《莊》之學盡於遊。時者入世之事也,遊者出世之事也。惟能出世,斯能入世。即使入世,仍是出世。古德云:‘我本無心於事,自然無事於心。’斯妙得遊之旨乎?七篇以《逍遙遊》始,以《應帝王》終。謂之‘應’者,惟時至則然也。又曰:‘應而不藏。’此其所以為遊,此其所以逍遙與?”文中指出,《莊子》中“遊”的思想兼具入世與出世精神,莊子對入世或出世的選擇是順應時代變化的結果,也是《易》因時而變之道的充分體現。

至於“以屈繼《詩》”,錢澄之認為二者以“感”相通。他在《莊屈合詁自序》中說:“春秋以來,士大夫相見賦《詩》言志,而能為詩者蓋亦鮮矣。詩也者,性情之事也。屈子忠於君,以讒見疏,憂君念國,發而為詞,反復纏綿,不能自勝。至於沉湘以死,此其性情深至,豈直與凡伯、家父同日語哉!淮南王安曰:‘《國風》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誹而不亂。’《離騷》‘兼之’。亶其然乎!”所謂“感”就是要求詩歌要具有發人至深的情感,屈騷之所以能夠繼承《詩》的傳統,就是因為二者皆為“性情深至”之作。

經過上面的論述,錢澄之為莊、屈確立了各自的理論根源,“以《莊》繼《易》,以屈繼《詩》”,《詩》又因“感”而通乎《易》,這樣就將莊、屈聯繫在一起。但是,此種聯繫只是處於間接狀態,莊、屈之間仍存在着很大隔閡。在《田間文集》中亦存有《莊屈合詁自序》一文,其結論部分做過修改,較之《莊屈合詁》中的原序更為圓融和完整。曰:“豈惟莊子本於《易》?屈子亦《易》也。《易》之時乘六龍,有潛有亢,莊處其潛而屈當其亢,時為之也。吾以屈子續《詩》,莊子亦詩人也。詩可以群,可以怨,屈子其善於怨,莊子其善於群者乎?吾合詁之,使學者知莊、屈無二道,則益知吾之《易學》、《詩學》無二義也。”[16]由文中可知,屈原也以《易》為本。錢澄之認為《易》乾卦六爻如同六條龍,有潜有亢,“莊處其潛而屈當其亢”,即莊子托有用世之志、有用世之學為無用之言,而以藏其身者,惟時之不至也;屈子憤世嫉俗,寧伏清白以死直者,乃時之所至也。錢澄之進一步提出莊子與屈原一樣都是詩人的觀點,他以詩學為根據:“詩可以群,可以怨,屈子其善於怨,莊子其善於群者乎?”所謂“群”者,“和而不流”也。[17]即《莊子·外物》篇云:“唯至人乃能游於世而不僻,順人而不失己。”這樣,在詩學的背景下,莊、屈也得到了會通。

曾師從道盛的屈大均[18],也提出過自己的莊屈觀,主要見存於《讀莊子》與《三閭書院倡和集序》兩篇文章中。前一篇是對道盛莊屈觀的繼承和發揚,後一篇則完全是個人觀點的呈現。在《讀莊子》中,屈大均運用《周易》之理對《逍遙遊》加以解析。他以為,大鵬之所以“摶扶搖而上者九萬里,去以六月息者也”,是因為“龍以六月而潛,故鵬以六月而息也。九為陽,六為陰,鵬之上以九萬里,飛於陽之終也。息以六月,息於陰之始也。此莊生自喻其變化之用也。”[19]屈大均以九六之數來闡釋《逍遙遊》,當是受宋人以《易》解《莊》思路的影響。然而,屈大均的重點並不在此,他認為大鵬以六月息為陰,飛九萬里為陽,摶扶搖而上,完成了由陰至陽的飛升。由此,他特別看重大鵬一飛沖天的結果,不像宋人旨在討論陰陽迴圈的過程。這是因為在屈大均看來,大鵬與天有着緊密的聯繫:“鵬之在天,亦猶野馬塵埃之在空。下視天,一蒼蒼也,;天視下,亦一蒼蒼也,皆一氣絪縕之所為。天以息吹下,下以息吹天,下以天為野馬,天以下為塵埃,相消相息,無時而止,而萬物化醇於其中,莫知所以,此造化之所以為妙也。天,積氣耳。氣,無形而有色。蒼蒼者,其色也。蒼蒼之所吹,萬物以之化醇。醇者,太和之所醞釀者也。野馬塵埃,乃山澤絪縕之氣,非蒼蒼之正,生物以之相吹者也。物生於太和,不生於野馬塵埃。太和者,元之氣也。元之氣,不可得而見,見於蒼蒼,故曰蒼蒼其正色。”(《讀莊子》)屈大均認為,天為氣所積,可以化醇萬物,而大鵬與天為伍,摶扶搖直上九萬里,自上視下一片蒼蒼之色,這就使得《莊子》極具天放的特徵。

同樣,屈大均認為,屈原的《天問》亦如莊子之出言狂放:“三閭之《天問》,亦猶莊子之放言也。不必有其人,不必有其事,不必有其言,怨憤、無聊、不平,呵而問之,狂而道之,不可以情理而求之。《南華》、《離騷》二書,可合為一,《南華》天放,《離騷》人放,皆言之不得已者也。”(《讀莊子》)文中認為,屈原將人生經歷中所有遭際、忿恨、困頓統統付之一問,問天之所以成、地之所以形,問堯舜何以聖,問桀紂所以敗。相比於莊子的天放,屈原之放乃在人世間,所以被稱為人放。這樣,由於莊子的天放和屈原的人放,都是不得已而發,所以可合而為一。然而,莊子與屈原之間仍然存在着天、人之間的差距,對此屈大均進而論之,曰:““嗟來桑戶”之歌,《招魂》之祖也。反其真,則人而天矣。生而為人,死而為天。為人不如為天,而又何悲焉?雖然,人之生而已為天矣,天下人知其為人,而不知其為天,故有生死之說。惟生而知其為天,而以天為人,則死而知其未嘗為人,而以人為天。於是乎,而天與人為一,生與死而不二矣。”(《讀莊子》)屈大均認為,生而為人,死而為天,生死固然有所差別,但生死之間並非截然對立,正所謂“人之生而已為天”。只是因為天下人往往“知其為人,而不知其為天”,才導致生死成為彼此懸隔的兩岸。如果做到“惟生而知其為天,而以天為人,則死而知其未嘗為人,而以人為天”,就可以淡化,進而取消天與人、生與死之間的差別,達到天人為一、生死不二的境界。這樣,才可以明白屈大均之所以提出““嗟來桑戶”之歌,《招魂》之祖也”,根本原因在於通過消除生死的差別,來實現莊子與屈原之間的溝通。“嗟來桑戶”以人故後可以反其真,即人而天也;《招魂》以四方之惡來凸顯楚國之美,將天上游魂招回人間,即天而人也。“嗟來桑戶”與《招魂》之間的貫通,意味着莊子之生與屈原之死,已達致天人為一、生死不二的境地,而莊子與屈原的思想及精神也由此融會為一。

很顯然,屈大均的《讀莊子》是對覺浪道盛莊屈觀的再闡釋,承襲了《三子會宗論》中“天人一貫”的論述角度。有所不同的是,道盛確立孟子為存天人幾希的範式,並以之為標準將天之徒的莊子與人之徒的屈原貫通為一;屈大均則沒有通過中間環節,直接將莊子之天放與屈原之人放合而為一。在總體上,屈大均所論仍沿習了道盛莊屈觀的思路。然而,在《三閭書院倡和集序》[20]一文中,屈大均認為莊子遠遜於屈原。他說:“莊生有騷之才,而未及為,亦其所遇不同。然莊生知尊孔子而不知所以尊,有愧於三閭多矣。……朱子箋注六經四子,即為《離騷》作傳,非徒愛其辭能兼《風》、《雅》,與其志爭光日月,亦以其學之正,有非莊老所及焉耳。”[21]以莊子不得其正的觀點還表現在《翁山詩外自序》中:“(《翁山詩外》)中多少年所作,旨多寓言,含吐《莊》、《騷》,非粹然一出於正者,讀之誠自慚惶。”[22]這裏需要辨明的是,屈大均並非認為《離騷》也不夠純正。他說:“予昔從《離騷》以學三百五篇,今更從三百五篇以學《易》,以《易》為正,以《詩》為奇,《易》不必其內,正而奇之,則《詩》不必其外,奇而正之,皆可矣。”(《翁山詩外自序》)屈大均之所以覺得自己詩出不正,一是因為自己學詩的順序次第顛倒了,他從《騷》學《詩》,又從《詩》學《易》,實際上違反了“《易》為正、《詩》為奇、《騷》又繼《詩》”的邏輯;再者,屈大均以《易》《詩》為正奇互補的關係,那麼《騷》又承《詩》之餘緒,因此亦可與《易》形成互補。如此一來,既不能與《易》形成互補,又與《詩》、《騷》關係不大的《莊子》,自然就處於不得其正的尷尬地位。

屈大均的莊屈觀,尤其是他對莊子的態度,為何會出現如此大的前後反差呢?《讀莊子》理路有明顯受道盛影響的痕跡,按屈大均於順治十六年拜於道盛門下,該文當作於本年或此後不久;另據鄔慶時《屈大均年譜》記載,《三閭書院倡和集序》作於康熙二十三年,《翁山詩外自序》則作於康熙二十五年。[23]屈大均在順治十六年轉師道盛,但不久,道盛即於當年圓寂。由於他師從道盛的時間極短,因而所受啟發與影響,較之方以智等人要少得多,也就更容易在思想上保持原貌。所以二十多年後,屈大均再次論及莊屈時,就逐漸擺脫了道盛的影響,更多地表露出個人的觀點。

其次,學養上的差異,也使得屈大均對莊屈的理解及論述的角度,與道盛其他弟子迥然不同。屈氏一族以詩作見長,汪宗衍《屈大均年譜》稱:“其祖多壽人、詩人。八世從祖,諱仲舒,字右伸,當洪武初,以元帥府總護出鎮紫荆,工詩。……十二世祖,滄洲公,諱渶,以經學為鄉閭老師,工詩,天真獨寫,一皆有道之言,陳白沙嘗稱之,著《草蟲鳴砌集》。” 而屈大均本人亦頗富詩名,與陳恭尹、梁佩蘭並稱嶺南三大家,在生前詩集已流播甚廣。學術著作方面,雖然《廣東新語》、《皇明四朝成仁錄》極具史學價值,《翁山易外》亦為屈大均的易學代表作。但是,屈大均以《詩》解《易》的闡釋方式,使得該書與方以智《周易時論彙編》、錢澄之《田間易學》相比,在理論深度上稍顯不足。比較而言,同樣為清廷封殺禁毀,《四庫全書》收錄了方以智的《通雅》、《物理小識》和錢澄之的《田間詩學》、《田間易學》,著述亦多的屈大均卻無一著作入選,這或許可以從側面說明屈大均在理論建樹上的缺憾。也正因為方、錢在學術理論上更具系統性,所以二人對道盛莊屈觀進行再闡釋的時候,能夠自立角度、別有新論。方以智以家傳“公因反因”說來詮釋莊屈之怨怒致中和,錢澄之從易學和詩學的角度,以《莊》繼《易》、以屈繼《詩》,得出莊屈無二道的結論。反觀屈大均,由於其學術理論上的缺失,除了從天人一貫的角度轉述道盛的莊屈觀外,再無新的詮釋。

另外,無論是覺浪道盛,還是方以智、錢澄之,都對《莊子》非常重視,並有過專門的研究,道盛曾全評《莊子》,方以智作《藥地炮莊》,錢澄之著有《莊子詁》。他們對莊、屈關係的論述思路,基本上是由莊及屈或是莊、屈並重的。而屈大均一向以屈原苗裔自居,因而對《楚辭》情有獨鍾。對於自己的出身,他多次在文章中提及:“考吾屈自漢高帝遷之關中,於是關中多屈氏與昭、景、懷三貴族及齊諸田,皆猶稱王孫。傳至有唐,吾屈有節度使諱政者,自關中來,始居梅嶺之南。南宋時,其孫迪功郎誠齋又遷於番禺沙亭,今子姓有千餘人,輒稱三閭大夫之裔,復號為南屈,以別於關中之西屈。”[24]屈大均對身為屈原之後人而深感自豪,他又字曰“騷餘”,名其詞集為《騷屑》,都是為了突出其騷之苗裔的身份。由於對屈原及《離騷》的尊崇,屈大均會自然而然地全盤接納劉安對《離騷》的評價,不僅認為《離騷》足以與《詩經》爭光日月,更以《離騷》與《易》相通,合於聖人之旨。這樣,《離騷》就取得了等同於儒家經典的地位。相比之下,屈大均認為,老莊之學不得其正,在地位上與屈原不可同日而語。加之屈大均師從道盛的時間不及一年,受其影響較少,所以在轉述道盛莊屈觀的基礎上,並無太多新創。而屈大均對屈原極度偏愛,對莊子卻不以為然,也使得他對於莊、屈關係的理解上失去了進一步深化的可能。

在明遺民之後,清代的唐甄、胡文英也對莊屈關係有所論述,但均點到為止、不曾深論。到了清末,張佩綸[25]認為,莊子不僅與屈原同為楚國宗室,更是屈原生前的知音和身後的憑弔者,此觀點主要見存於《莊子楚人攷》和《讀莊子》兩篇文章中。《莊子楚人攷》明確提出了莊子為楚人的觀點:“余曰,莊子楚人也。何以言之?曰莊子心乎楚者也。其居濠濮,則楚地也;其稱老聃、老萊子,則楚之先賢也;其言仲尼之楚,楚王觴之,孫叔敖執觴而立,市南宜僚受酒而祭者,述莊王之盛明,所以得姓也。”[26]以此為基礎,張佩綸進一步認定莊子為楚國宗室:“《通志•氏族略》:‘莊,楚莊之後,楚有大儒曰莊周。’語雖晚出,周唯同族,故引楚宗以為喻歟?”既然出身楚國宗室,那麼莊子為何居於宋地呢?對此,張佩綸的解釋為:“威王之季從解相庸,殆非能好賢者,故周知幾遠引;懷政不綱,辟而之宋,以楚人而隱宋地。”後來,因為莊子卒於蒙縣,他才被視作宋人,“史稱莊為蒙人,猶稱老為楚苦縣厲鄉曲仁里人,皆係古人以漢地。《班志》:宋人;劉向《別錄》:宋之蒙人。殆以莊終於蒙,故宋之。”

張佩綸費盡心思地考證莊子是楚人,其究竟有何用意呢?從《莊子楚人攷》中,我們可以看出,作為楚國疏宗的莊子並非不問世事的隱者,他時刻關心着楚國的命運,也常在著作中流露出憂國憂民的哀思,所謂“莊子心乎楚者也”。這樣,莊子就與同為楚國王室、同樣鬱邑侘傺的屈原,產生了某種相似和關聯。莊子亦如屈原那樣“恐皇輿之敗績”,他在《讓王》中藉楚昭王失國的故事,嗟歎懷王之世上不任賢下多竊祿,又藉葉公使齊之事,痛惜懷王輕絕齊交;莊子在《田子方》篇中說“凡未始亡,而楚未始存”,來暗喻懷王入秦見留的不幸遭遇。同時,莊子對於同時代的屈原頗有憐憫之心。張佩綸認為,莊子在《則陽》篇中指出“楚王之為人也,形尊而嚴;其於罪也,無赦如虎”,其實就是藉此傷“屈原之蔽障於讒”;《至樂》篇中“將子有亡國之事,斧鉞之誅,而為此乎”的發問,實際上暗含着莊子痛弔屈原的微言大義;莊子甚至還在《讓王》篇中,藉用北人無擇、瞀光和卞隨投水自盡的故事,“明著汨羅之死,而善為國諱也。”在張佩綸的詮釋下,莊子不僅僅是楚人,還是楚國的宗室,他感時傷世,為楚國的命運處心積慮。張佩綸對於莊子身份的特殊解讀,成為他莊屈觀的立論基礎,而這在其《讀莊子》一文中有更為廣泛而深入的論述。

《讀莊子》是在《莊子楚人攷》的基礎上衍生而出,其開篇即點明了莊子弔屈的觀點:“(莊子)其言若重有憂者,此何為者耶?吾蓋反復思之,而無以易吾弔屈之說也。”[27]對此,張佩綸的論述方法是“以屈子之騷與《莊子》之十餘萬言,屬之離之指之類之,而知莊、屈之同也”。他不厭其煩地將屈賦與《莊子》進行比附:“案《屈原傳》:‘屈平疾王聽之不聰也,讒諂之蔽明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故憂愁幽思而作《離騷》。’則《離騷》之作,在屈子見絀之後未放之先,故其亂曰:已矣哉,國無人兮莫我知兮,又何懷乎故都。與《哀郢》之‘鳥飛返故鄉,狐死必首邱’之指,若相背。要之,皆惓惓君國之意。故莊子於《則陽》篇申之曰:‘舊國舊都,望之暢然;雖使邱陵草木之緡,入之者十九,猶之暢然。’蓋言宗國之決不可去。雖為邱陵草木所蒙翳障蔽,已十之九,然身為宗臣,決無可去之理也,此亦足以解屈子之讒,而明屈子之志矣。夫則陽,即正則也,以屈子欲從彭咸,則義為之彭陽。莊子字子休,則公閱休者,即莊子也,又何疑焉?”文中認為,莊子對屈原的遭遇深表同情,常以文章遙應屈子。

張佩綸以為,屈原對莊子的建議與聲援,並非無動於衷。屈原作《漁父》就是為了回應莊子,“滄浪之歌取諸孺子,所謂聖人不凝滯於物,而能與世推移,蓋與莊子之言相類。而四患八疵,史以為詆訾孔子者,若用之以諷屈子,則亦足擴其忠褊之志,而抉其被讒之由。然則,莊之孔子,寓意於正平;而屈之漁父,即指莊子可也。”然而,屈原不可能聽從莊子的規勸,所以最終也無法避免自沉的命運。所以,在張佩綸眼裏,莊、屈是有高下之分的,“是故《天問》雖奇,終不若《天地》、《天道》之自然;《遠遊》似達,終不若《逍遙遊》之廣。此莊、屈之分歟?”在《莊子楚人攷》中,莊子屢屢為楚國憂心、替屈原辯誣,莊、屈只處於單向的關係;然而,在《讀莊子》中莊、屈二人則進而上升到雙向互動的關係,同為楚國之宗臣,莊子欲助屈原而惜其不悟,屈原亦學莊子之逍遙而不得,他們在各自的著作中彼唱我和、互為犄角,儼然是一對惺惺相惜的摯友。

在《讀莊子》的最後,張佩綸從文章學的角度對其觀點加以佐證,“吾嘗究文章之體,自‘三年不飛、三年不鳴’之隱,楚莊王喻之,故楚人每好為隱。然丹之諷祈招,接輿之歌鳳兮,皆寓言之先聲也。而莊之恣適、騷之怨誹,則又異趣而同源。”認為,雖然莊、屈文學風情各異,卻都深受楚國文化的影響,並成為後世文學創作的典範,“故夫調調、閑閑,《風賦》之所本也;淖約若處子,《神女賦》之所本也;任公子,《釣賦》之所本也;鯤鵬、周、蝶,則又大言小言之所胚胎也。然則宋玉、景差、唐勒,固騷之嫡裔,而亦莊之別支耳。”漢代,賈誼《吊屈原賦》用《莊子·達生》之旨,司馬遷為屈原作傳,亦取《莊子·外物》之言。因此,張佩綸認為,賈誼、司馬遷之所以會引莊吊屈,是他們早已知道莊子弔屈的良苦用心。“司馬子長稱莊,則曰‘善屬書離辭,指事類情’;稱屈,則曰‘其稱文小而其指極大,舉類邇而見義遠’,有旨哉,有旨哉!夫賈生初至長沙,作賦以弔屈原。及其賦鵩,則曰:‘其生若浮兮,其死若休;澹乎若深淵之靜,氾兮若不繫之舟。’蓋已進而得《莊子·達生》之旨。而子長之傳屈,亦取於《外物》之言。然則莊生弔屈之說,二子其知之矣。”

在“莊子弔屈說”的基礎上,張佩綸進而提出了“莊、屈宜同傳”的觀點。其《讀莊子十首》其一曰:“漁父、滄浪趣共尋,消遙意較遠遊深。史家莊、屈宜同傳,一種離騷閔楚心。”詩中提出莊子屈原在史書中應同列一傳。後來,他在《致寶竹坡侍郎》中對此觀點做了進一步的闡述:“莊子者,楚之疏宗,生與屈原同時。屈子仕於楚懷,蔽障於讒,故《離騷》文約辭微;莊子不仕於楚威,遊戲自快,故其言洸洋適己。其見隱憂樂不必同,其冀王之一悟、俗之一改則同。嘗惜以子長作史,顧不取莊、屈者同傳,而附莊於老、儷屈於賈者,何哉?及深考之,則賈生《鵩賦》,同生死輕去就,大率皆本莊子。雖謂之莊、屈合傳,可也。”文中再次提到莊子、屈原同為楚宗,認為他們或隱或見,或樂或憂,卻都期盼楚王能夠醒悟,也希望改變世俗風氣。所以,張佩綸認為,莊子和屈原皆為楚國宗室且又志同道合,司馬遷應該將他們同列一傳。

張佩綸還著有《讀莊子》二、三、四,但文章均已散佚。然而,《澗于集·文集後序》對這三篇文章的主旨有簡單的記錄,《讀莊子二》“闡發莊子責齊不助五國拒秦,及齊楚絕交之失。”此觀點在《讀莊子十首》其二中亦有表露:“人道陰陽禍有胎,商於未割絕齊回。溢傳息怒風波起,不得諸梁備使才。”此詩所云乃是《莊子·人間世》中“葉公子高將使於齊”的寓言,“商於未割絕齊回”一句指張儀以商於之地誘楚與齊絕交的典故。又據《莊子楚人攷》曰:“其言葉公使齊,孔子告以無傳溢言者,惜懷王之輕絕齊,而勇士宋遺不善將使命也。”由此推斷,張佩綸《讀莊子二》的部分內容可能從《莊子》“葉公子高使齊”的寓言出發,來談論懷王之世在外交上的失誤。由於屈原曾出使齊國,莊子痛惜齊楚絕交之失,或許也是對屈子有所聲援。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可以由此推斷《讀莊子二》仍不出“莊子弔屈”的思路。另據《澗于日記》記載,張佩綸於光緒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作《讀莊子》三、四兩篇,“三論《莊子》、屈原《離騷》足以互證,四論莊周與孟子異同。”對此,《澗于集·文集後序》中也有相同的記載。可惜這兩篇文章散佚不存,又無其他文字資料轉述其大意。

比張佩綸生年略晚的廖平,亦提出了自己的莊屈觀。廖平是清末民初的經學大家,他的經學思想先後經歷了六次轉變,其莊屈觀主要出現在經學第四變中。廖平經學的前兩次轉變,尚在純粹的學術範疇內。第一變由宗宋轉為宗漢,第二變由重古文經學變為重今文經學。然而,從第三變開始,廖平的經學思想逐漸脫離了正常的學術軌道,走上荒誕怪異的路數。第三變提出孔子經學中有大統、小統之分,大統適用於世界,小統適用於中國;在第三變的基礎上,廖平創立了天學的概念,認為大統、小統不過是孔經中的人學部分,是關於現時人類世界的治法,而天學則是關於整個宇宙的治法,適用於千億萬年後,這就是經學第四變。經學第五變與第六變是對第四變的深化與細化,在本質上並無太多創新。廖平經學思想之所以會屢變不定,有其特殊的背景。隨着中國社會的變革,經學地位日漸衰微。為了維護經學的統治地位,廖平將經學詮釋為無所不能的神學。天學概念的提出,就是出於神化經學的目的。然而,廖平的天學涉及鬼神魂靈、前生來世等內容,而傳統儒家典籍更多地關注現實人生,並不能滿足天學的需要。因此,廖平為了自圓其說,將道家、佛教、神仙、辭賦、醫術,甚至西方近代科學統統納入其經學概念中。

廖平對於莊、屈關係的思考,就是經學第四變的產物,主要體現於《莊子經說敘意》、《莊子新解》、《楚辭講義》等著作中。在《莊子經說敘意》中,廖平奉莊子至尊孔、宗經的高度,並確立了莊子在孔門中的正統地位,他說:“故今定一例,凡引據六經者,皆為孔派,莊子以《天下》篇為自序,以六經為神化,老聃與己皆為方術。”[28]之後,廖平開始將莊子引入天學之境,曰:“孔子製作六經,乃為萬事立法,非帝王已往之成跡。每經各有疆域,特別為一時一地之用,故以天人為大界,天人之中,又自分大小,如《詩》、《易》為天學,《春秋》、《尚書》為人學。……莊子傳六經,道家之天學,故其心同於《詩》、《易》,而與《山海》、《楚詞》、《靈》、《素》相出入,全書屢言天人大小之分,俱此義也。”由於廖平賦予莊子尊孔宗經的身份,那麼莊子也就當仁不讓地成為孔經天學的闡釋者和傳播者。廖平常引用《莊子》文句來比附《詩》、《易》中的天學內容,《孔子天學上達說》云:“孔子天學詳於《詩》、《易》,以上下戾天逃淵之魚鳥為起例,窮則變,變則化,化則通。欲上升則化鳥,‘匪鶉匪鳶,翰飛戾天’,《莊子》所謂‘夢為鳶而戾天’;欲下降則為魚,‘匪鱣匪鮪,潛逃於淵’,《莊子》所謂‘夢為魚而潛淵’。”[29]又曰:“是《詩》、《易》之上下升降飛逃,皆為三才學,通天地人之故。二十五國為風,十五國配三垣十二次十二月。每國之中大者為一垣,數十百里為一局,次為一宿,數十星為一局,在小為一恒星之昂,所謂以十數計。諸星上下無常,故每國中自為一局,各有四方上下,同為大氣所浮舉,故曰國風,即《莊子》之天籟、地籟、人籟。”廖平視《詩》、《易》為上天入地的天學之書,更將十五國風與天文學強行比附,以之為論天上、地下、人間之書,又輔以《莊子》為旁證。這樣一來,《莊子》完全淪為孔經的注腳,是為傳承天學而作的。

廖平又認為辭賦之學是以《莊子》為源頭的,莊子和屈原也因此開始發生聯繫。但是,廖平的觀點卻有細微的前後差異。廖平在《續知聖篇》中說:“《楚辭》屈、宋,與《列》、《莊》所學宗旨全同,……所云《遠遊》上下四旁,與《列》、《莊》之神遊、飛升六合、置身於無何有之鄉。大約除名物以外,所有章句言語,不出於《詩》,則出《列》、《莊》,本本原原,均可覆按。是屈、宋學同於蒙莊,遊心泰素,步超黃老,所著諸篇,皆以發明道德宗旨、風雅義例。”[30]文中認為“屈、宋學同於蒙莊”,但後來廖平論及辭賦、遊仙詩與道家的關係,在指出道家對辭賦有所影響的同時,卻否認《楚辭》為屈原所作。其《莊子經說敘意》云:“《藝文志》於經、子、技術外別有辭賦一門,辭賦體同《詩》、《易》。司馬《大人》、左思之《遊仙》是其正宗,其原皆出《楚詞》,道家之支流也。蓋孔門所傳,識小為儒生,識大為方士。封禪所言鬼神禱紀,皆發源於方士,即《莊子》之所謂方術、方技、方士者流,大抵出於天學。始皇三十六年命博士作游仙詩賦,被之管弦,即今之《楚詞》。”(《莊子經說敘意》)對於《楚辭》的著者,廖平的看法之所以會出現前後反差,首先是因為其經學觀點屢次變遷造成的。《續知聖篇》是廖平經學第三變時期的作品,此時的觀點尚屬保守;當廖平提出天人學說之後,經學也隨之進入第四變的階段,其經學觀開始愈變愈奇。廖平否認屈原創作《楚辭》,也是闡發其天學的需要。由於屈原本人深受儒家思想的影響,有着強烈的入世情懷和現實精神,這與廖平怪誕的天學理論不相符合。廖平的解決方法是,將屈原連同其儒家思想與《楚辭》割裂開來,斷絕二者之間的任何聯繫,為他按照自己的心意闡釋《楚辭》而開拓出空間,從而使《楚辭》完全淪為闡發其天學理論的工具。所以,廖平說:“今世所傳《楚詞》,秦始博士所擬遊仙之作。故天學神遊得意之詞,既不出屈子,更非愁憂憤懣之詞。”(《莊子經說敘意》)對此,聞一多先生評論說:“他(廖平)不是認為《離騷》是‘天學’嗎?然而史傳中的屈原分明是只講‘人學’的。史傳不能替他作證,便把史傳中人物的存在根本否認了,性子未免太急了!”[31]廖平這種做法純屬斷章取義,他可以取消屈原的原創權,卻不可能否定《楚辭》中的懷鄉之思與愛國之情。然而,廖平雖然對《楚辭》中的現世因素採取了回避乃至否定的態度,卻敏銳地捕捉到了《楚辭》與莊子思想之間微妙的聯繫,並以之為天學的立論點。

雖然,《楚辭》繼承了楚文化的精髓,但在其孕育的過程中,也積極吸納了其他地域的文化因素。道家文化起源於江淮一代,距離楚地較近,因而《楚辭》對道家文化也有所吸收。尤其《楚辭》中的《遠遊》、《卜居》等篇目,就有明顯受道家文化影響的痕跡。廖平也正是抓住了這一脈絡將《莊子》與《楚辭》聯繫在一起,他說:“今世所傳《楚詞》,秦始博士所擬遊仙之作。故天學神得意之詞,既不出屈子,更非愁憂憤懣之詞。故其《遠遊》篇與司馬《大人賦》如出一手,武帝讀之,飄飄有淩雲之志,則其為道家言決矣。故《莊》書與《楚詞》疊矩重規,以明鳶飛魚逃之宗旨。《詩》喜言遊,《莊》全書言遊者百十見。《素問·上古天真論》真人離俗遊於渺冥者,為《楚詞》之提綱,亦為《莊》書之要義。所謂大塊,即地球遊於六合以外、遊於四海以外等語,皆引詩文證之,而更引楚詞以證,不但《天運》、《天問》二篇之偶同。”(《莊子經說敘意》)廖平不僅把《楚辭》歸入以《莊子》為代表的道家,並將後世的辭賦也納入這個體系中:“每怪文翁初化蜀,遣司馬至京師而封禪,《大人》皆屬詞賦,學經何得有此迂怪之說。《山經》、《楚辭》、《穆傳》、《淮南》言之尤詳,果何師承傳習不衰,久乃知出於道家天言。今立此例,故凡遊仙出神六合以外之說,通入此例;範山摹水、指事言情歸入儒家,莊子固詞賦家之所祖。”(《莊子經說敘意》)

誠然,漢代辭賦在多方面受到《莊子》與《楚辭》的影響。然而,廖平的關注點並非文學史的流變,而是“道家天言”。由於楚地巫風盛行,《楚辭》中也因此帶有濃厚的遊仙情節,融入道家思想的《遠遊》更使遊仙之風愈演愈烈,之後的漢代辭賦家也紛紛效法。這種靈光幻化的遊仙內容,也正符合廖平天學的胃口。他將漢賦分為兩種,一是以“範山摹水、指事言情”為主,此類歸入儒家;二是以“遊仙出神六合以外”為主,此類祖述莊子,屬於天學的範疇。這樣,《楚辭》與漢賦便被廖平一同納入其天學領域。如下圖所示:

天學→莊子→《楚辭》→漢賦(遊仙類)

在廖平的天人學體系中,以莊子為代表的道家主言天學,《楚辭》源出於《莊子》,漢賦承襲《楚辭》,實亦祖述《莊子》。如此一來,《莊子》與《楚辭》乃是本源同根,亦為天學的闡釋者。

其实,莊子與屈原彼此間雖然存在着頗多相通之處,但不能因此忽略二者在本質上的差異。莊子一生死、齊萬物,否定一切矛盾對立的雙方,如善惡、忠奸、美醜等。在他看來,無論為善如龍逢、比干、箕子,還是為惡如惡來、桀、紂,他們都因為心存利害而備受煎熬,最終導致陰陽錯行而心火焚身。所以,只有忘己忘物、純任自然,使福禍、榮辱、哀樂不侵其心,才能全身遠害、悠游自得於天地之間。反觀屈原,他有着鮮明的是非判斷,果斷而堅決地在忠與奸、善與惡、美與醜之間,做出自己的抉擇。在屈原的觀念中,矛盾雙方必取其一,除此之外不存在第三條路可走。一旦當矛盾激化到無法調和時,屈原就通過極端的方式,捍衛忠、善、美,並與奸、惡、醜徹底劃清界線,即投水自沉以保全名節。屈原信而見疑、忠而被謗,在楚國已無立身之地,而王室的出身和對楚國的忠誠,又使得他決不可能為其他諸侯國效力。屈原嫉惡如仇,絕不會“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因而難免陷入人生的絕境。這恰如《莊子•刻意》云:“刻意尚行,離世異俗,高論怨誹,為亢而已矣。此山谷之士,非世之人,枯槁赴淵者之所好也。”以莊子的觀點看,屈原即屬於“刻意尚行,離世異俗”的那種人,其最終的結果也只能是“枯槁赴淵”。屈原在後世贏得一片讚譽,卻未必入莊子之法眼。莊子認為,自虞舜首倡仁義以來,天下莫不以物易性,故《駢拇》篇云:“小人則以身殉利,士則以身殉名,大夫則以身殉家,聖人則以身殉天下。故此數子者,事業不同,名聲異號,其於傷性以身為殉,一也。”在莊子看來,以身殉仁義與以身殉錢財,在本質上不存在任何區別,都是傷生害性的。故曰:“彼其所殉仁義也,則俗謂之君子;其所殉貨財也,則俗謂之小人。其殉一也,則有君子焉,有小人焉;若其殘生損性,則盜跖亦伯夷已,又惡取君子小人於其間哉!”(《駢拇》)莊子以為,無論伯夷與盜跖,皆為殘生損性之徒,後世卻以君子、小人區分二人,實在是可悲。那麼,以此類推,屈原與張儀、靳尚之流,雖分立於忠奸兩派,實則同為殉身者,都不值得稱道。

若以莊子的角度視屈原,那麼屈原與得道者的標準相距甚遠。反過來,屈原又是如何看待莊子式的處世方針呢?屈原在著作中設立女媭、漁父等形象,或許另有深義。如《離騷》中藉女媭之口曰:“鯀婞直以亡身兮,終然殀乎羽之野。汝何博謇而好修兮,紛獨有此姱節。”女媭勸屈原藏其鋒芒,勿以博謇好修自顯。這與莊子勸導人們要像櫟樹那樣以不材而得全,頗有異曲同工之處。又如漁父之言:“聖人不凝滯於物,而能與世推移。世人皆濁,何不淈其泥而揚其波?眾人皆醉,何不餔其糟而歠其釃?何故深思高舉,自令放為?”(《漁父》)文中的漁父更有一派莊周式的逍遙,他與世推移,不與物逆,世人皆濁則淈其泥而揚其波,眾人皆醉則餔其糟而歠其釃,恰如莊子主張順應物情以免禍患。其實,屈原並非對莊子式的處世態度與方法一無所知,對此也曾有所考慮。然而,以屈原“好修以為常”的本性,是不可能緘口不言的;而“伏清白以死直”的態度,也使他不可能隨波逐流。屈原最終通過否定女媭、漁父的勸戒,堅定了自己的決心與志向。所以,莊子可不可、然不然、混同是非、物我兩忘的處世方式,是屈原斷然不能接受的。雖然,《遠遊》中流露出非常濃厚的道家思想,但此種思想主旨與風格氣質,在屈原其他作品中並不多見,以至於後世往往以偽作視之。雖然我們不能否認,在屈原的思想中確有受道家(抑或莊子)影響的成分,但這並沒有對屈原最終的歸宿產生決定性的影響。反過來,屈原通過對莊子式的處世態度與方法的否定,來確立和強化了自己的信念與原則。如果說,莊子與惠施是一對諍友的話。那麼,分屬不同時期與國度的莊子與屈原,彼此間存在着太多格格不入的地方,又各自在著作中否定了對方的主張。或許,我們也可以稱此二人為不相識的諍友吧。

綜上可知,莊子與屈原在諸多方面是截然相反的,從這個角度講,莊、屈實不可並。然而,明清學人對莊屈關係的論述,卻在無意中遵循了一條相同的軌跡。準確地說,就是以儒學為基礎,將莊、屈會通為一。如覺浪道盛在《三子會宗論》中,認定莊屈皆為儒家的教外別傳,並以孟子為基礎會宗莊、屈。方以智則以“怨怒致中和”為角度,把莊、屈緊密地聯繫在一起,而“怨怒致中和”本身就是一個重要的儒家命題;錢澄之直接將莊、屈歸於儒家門下,提出“以《莊》繼《易》,以屈繼《詩》”的觀點。屈大均的莊屈觀雖然有所反復,但他在論述莊、屈具有相通之處時,依然沿用了儒家的天人觀。陳子龍以莊屈皆有所怨,其中“怨”的概念乃源出於詩學之“怨”;持相同觀點的劉命清,雖然在論述過程中沒有援引儒家思想,但他認為莊子和屈原一樣,都是不得志而待賢君任之的入世之士。張佩綸雖然沒有流露出明顯的以儒會通莊、屈的傾向,但他在《淵靜居記》中說:“夫莊周淵默靜明之旨,雖若原於老氏而去古未遠,乃合於聖人之微言深義也。”[32]可見,張佩綸心目中的莊子頗具儒家色彩,其在憑弔屈原時所關心的事務,仍不出乎國勢民生的範圍。迷信經學的廖平,乾脆將莊子、屈原一同拉入孔子的門下。

雖然明清學人的莊屈觀都以儒家學說為底色,彼此卻有着不同的生成背景。以道盛為首的明遺民,他們的莊屈觀滲透着各自的人生經歷。易代之痛使遺民們深懼異族統治會割斷傳統文化的血脈,他們將莊、屈詮釋為儒家的教外別傳,就是希望時人能夠以怨怒之情奮發自勵,在夷風漸盛之下傳承華夏文明之孤脈。另外,遺民們會宗莊、屈為一爐,努力泯滅二子之間的差異,實為遺民的生存尋找合理的憑據。畢竟莊子與屈原選擇了截然相反的歸宿,這就需要在理論上對二人之間的差異進行彌合。以莊子為天之徒而生,以屈原為人之徒而死,並視兩者等同為一,既為遺民的生存找到理論慰藉,遺民如莊子托孤一樣,暗自蘊含着復興故國的希望,又通過屈原來讚美悼念死節之士,同時也表明遺民守節之心。對於遺民而言,莊子之生與屈原之節,若能兼而得之自然是最佳選擇。然而,明遺民將莊子與屈原納入儒家的範疇,實際上取消了莊、屈在思想上的獨立性,使他們淪為儒家思想的附庸。道盛主張將孟子、莊子和屈原共同配享於一廟,如果三子有靈,他們同堂共席的時候,恐怕不會如道盛所說的“相視莫逆”吧。孟子絕對不能容忍莊子詆非聖人的邪說,也肯定不滿屈原忿懟君王,必視二子為異端而力辟之;莊子必然不會將孟子的辯駁和屈子的狷介放在眼裏,如此汲汲然,其為名乎,其為賓乎;屈原又怎能甘心像莊子那樣聊逍遙於無為,更不會忍心離開楚地,如孟子一般周遊列國。因此,從學理上講,孟、莊、屈三子同堂是行不通的。方以智將屈子之情歸結為“怨”,固然合於情理,但以“怒”形容莊子則失之偏頗。《逍遙遊》曰大鵬怒而飛,以“怒”形容大鵬,自無可厚非。但大鵬實為不逍遙的象徵,乃是莊子否定的對象。因此,如果以“怒”代表莊子,則不但曲解了莊子的原意,更使得原本氣象萬千、波譎雲詭的莊子,歸於簡單化、類型化。錢澄之以《離騷》為有感而發,誠為實論。但他將莊子塑造為有用世之志而不得其時的儒者,則完全違背了莊子寧遊戲汙瀆以自快而不為所用的本心。錢澄之固守遺民志節,藏其復明之心而潛居,以相時而動。他合詁莊屈之目的,其實就是在為自己尋找理論上的支柱和心靈上的安慰。

雖然,道盛等人的莊屈觀帶有揮之不去的遺民情愫,但遺民終究屬於短暫的歷史現象,不會隨着時間的推移而延續給後代。當下一代人開始逐漸接受新朝時,遺民基於自身情感而得出的莊屈觀,也就難以獲得更多的認同。在清廷做官的唐甄在《莊屈合詁序》中說:“君臣,人之大倫也。人有五倫,我缺其一,不幸莫大焉。而況君子之出,其文足以道君,其才足以治天下,乃辨種勤植,灌園自適,心雖樂之,不得已也。第若莊子之遺世絕物,以卿相為汙我,於心安乎?是故當以屈子之志濟之,則達而不至於蕩。死生亦大矣!為屈子計,當懷王入秦時,以死爭之,不得則從王行,如藺相如以頸血濺秦王,事若不濟,得死所矣。不然,棄其家室,從漁父於滄浪,孰得而非之?乃嗚呼悲泣,自捐其軀,吾嫌其近於婦人也。是故當以莊子之意濟之,則忠而不至於愚。夫善讀書者如服藥,桂熱檗寒,其性相反,和而為劑,可以已疾。然則合二書而一之,不亦宜乎?”[33]唐甄雖然在為錢澄之作序,但他卻對莊屈關係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在他看來,莊子不以卿相自汙,是有違君臣人倫的,應該以屈原之忠調和其蕩;屈原悲泣自沉進於婦人行為,應該以莊子之達沖淡其愚。這樣,莊屈之間如同桂熱檗寒,其性質正好相反,應該如用藥一樣,溫涼互劑,才不至於偏頗。其實,唐甄莊屈互補的觀點,早在漢代騷體賦中已有所體現。漢代辭賦家一面流連於屈原式忠貞節氣,一面又藉莊子式的曠達無為以自適。然而,唐甄對於莊屈關係的理解之所以與錢澄之迥異,恰恰因為他不是遺民,因此不需要像遺民那樣,一味地通過泯滅莊屈之間的差異,來為自己的生存尋求某種合理性。

同樣,清人胡文英亦曰:“莊子最是深情,人弟知三閭之哀怨,而不知漆園之哀怨有甚於三閭也。蓋三閭之哀怨在一國,而漆園之哀怨在天下;三閭之哀怨在一時,而漆園之哀怨在萬世。” 如前所論,莊子確實在很多方面比屈原更深刻,更理性。而劉熙載更是道出了莊屈各自處境的巨大差異,他說:“有路可走,卒歸於無路可走,如屈子所謂登高吾不說,入下吾不能是也。無路可走,卒歸於有路可走,如莊子所謂“今子有五石之瓠,何不慮以為大樽而浮於江湖”,“今子有大樹,何不樹之於無何有之鄉,廣莫之野”是也。而二子之書之全旨,亦可以此概之。”[34]屈原固然可以遠遁他方,或為他國所用,或隨波逐流,看似其人生有多種可能,但以其狷介和忠貞,最終只能選擇投水殉節。莊子窮困潦倒,又不肯聞達於諸侯,似處絕境。然而,莊子樹之於無何有之鄉、廣莫之野,以無用為大用,最終可以悠遊自得。莊子與屈原不同的性格與處世態度,導致了迥異的人生結局,劉熙載之論可謂一語中的。

清人沒有明遺民的身份與心態,這使得他們能夠以較為客觀的角度看待莊屈之間似同實異的關係。然而,由於種種原因,上述學者並沒有對莊屈關係進行深入研究。時至晚清,張佩綸、廖平亦對莊屈關係做出了自己的闡述。張佩綸卒於光緒二十九年,自然不是遺民,也就不會產生遺民心態。他之所以提出“莊子吊屈說”,或許和其人生經歷有關。張佩綸曾於光緒十年督辦福建船政,後因指揮馬江海戰失利而被貶官。實際上,張佩綸對戰敗並無直接責任,但由於平日直言亢諫而招致眾怒,最終被構陷含冤戍邊。張佩綸一心為國卻遭謗詬,這與屈原有幾分相似之處,他創“莊子弔屈”之說,或許就是藉以自我憑弔、自我慰藉吧。然而,張佩綸出身官宦,於學術未有深造,他通過考證莊子為楚國疏宗,並據此斷定莊子與屈原的關係。[35]張氏的觀點固然頗具想像力,但他的依據是建立在對《莊子》文句的臆斷妄度之上,且斷章取義、強加比附,甚至不顧莊子早於屈原的歷史事實,武斷地認為莊子是屈原的憑弔者。因此,張佩綸的莊屈觀顯得紕漏百出,經不起推敲。

廖平出生略晚於張佩綸,並在民國時期生活了三十多年,他還積極參與國民政府的事務,可見其並非滿清遺老。但是,廖平在思想上較為守舊,他對孔子及經學迷信到了極點,並尊奉孔經為世界的主宰。可以說,在經學神聖地位日漸衰微瓦解的近代,廖平卻做起了經學的遺民。每當中國近代革命向前跨越,並將經學逐步推下神壇的時候,廖平的經學主張立即為之一變,試圖以此維護經學的神聖地位。對於莊屈關係,廖平並不感興趣,他的莊屈觀實乃其經學六變的副產品。作為今文經學家,廖平固然做出了自己的貢獻。然而,廖平後來經學觀點的變遷,卻愈變愈奇,漸趨荒唐怪誕。他認為《莊子》、《楚辭》皆是天學之書,專講神仙鬼怪靈魂之事,此論無異於癡言夢語。他為辯護自己的天學理論,竟然輕易地否定《楚辭》為屈原所作,更是遭到後人的嘲諷。

綜上所述,明清學人的莊屈觀都屬於我注六經的範疇,隨着時代的變遷,往往會暴露出自身的局限與漏洞。歸根結底,還是因為莊屈之間存在太多方鑿圓枘之處,很難真正實現會通為一。然而,他們對莊屈關係的闡述,能夠獨闢蹊徑、別開生面,既浸透着個人獨特的生命體驗與思想主張,同時也彰顯出不同的時代風氣。具體而論,明遺民作為中國近三百年來最為出色的學術群體,學識廣博卻不失精通,其對莊屈觀的論述也顯得縝密嚴謹,頗具體系性與學理性。晚清人思維活躍、想像力豐富,他們對莊屈關係的論斷,新穎奇特不乏創見。但由於受到今文經學弊端的影響,往往流於穿鑿附會,甚至落入荒誕無稽之中。


[①] 《三子會宗論》,覺浪道盛撰,《天界覺浪盛禪師全錄》卷十九,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4年版。
[②] 《論怨》,覺浪道盛撰,《丈門隨集》上,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4年版。
[③] 此觀點詳見《正莊為堯孔真孤》,《天界覺浪盛禪師全錄》卷三十。
[④] 《青山小述》,覺浪道盛撰,《天界覺浪盛禪師語錄》卷三十二,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4年版。
[⑤] 《提大宗師》,《天界覺浪盛禪師全錄》卷三十。
[⑥] 《仁樹樓別錄》,郭林、方兆兗錄,《青原志略》卷三,清康熙八年刻本。
[⑦] 《東西均注釋》,龐樸注釋,中華書局2001年版,第65頁。
[⑧] 《谷口別峰》,歐陽霖滕撰,《青原志略》卷一,清康熙八年刻本。
[⑨] 《鼎新閑語》,方以智撰,《青原志略》卷十三。
[⑩] 《正葉序》,方以智撰,《浮山文集後編》卷二,清初方氏此藏軒刻本。
[11] 《藥地炮莊》卷一眉批,方以智撰,清康熙此藏軒刻本。
[12] 《東西均注釋》,龐樸注釋,中華書局2001年版,第88~90頁。
[13] 《譚子莊騷二學序》,陳子龍撰,《安雅堂稿》卷三,《陳子龍文集》,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88年版。
[14] 劉命清字穆叔,號但月仙,江西臨川人。生於明萬曆三十八年(1610),卒於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主要著作有《虎溪漁叟集》十八卷,清康熙三十八年刻本。
[15] 《莊屈》,劉命清撰,《虎溪漁叟集》卷十二,清康熙三十八年刻本。
[16] 《莊屈合詁自序》,錢澄之撰,《田間文集》卷十二,黃山書社1998年版,第232頁。
[17] 《論語章句集注》卷九,朱熹撰,中華書局1983年,第178頁。
[18] 屈大均字翁山,廣東番禺人,生於明崇禎三年(1630),卒於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現存的主要著作有《翁山易外》、《廣東新語》、《翁山文外》、《翁山詩外》等。
[19] 《讀莊子》,屈大均撰,《翁山文外》卷十,《屈大均全集》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117頁。
[20] 《翁山文外》卷一中有兩篇《三閭書院倡和集序》,前後相續。據鄔慶時《屈大均年譜》記載,此篇為再刻稿。詳見鄔慶時《屈大均年譜》,廣東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96頁。
[21] 《三閭書院倡和集序》(再刻稿),屈大均撰,《翁山文外》卷一,《屈大均全集》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284頁。
[22] 《翁山詩外自序》,屈大均撰,《翁山詩外》,《屈大均全集》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年版。
[23] 《屈大均年譜》,鄔慶時撰,廣東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96、215頁。
[24] 《西屈族祖姑韓安人遺詩序》,屈大均撰,《翁山文外》卷二,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82~83頁。
[25] 張佩綸,字幼樵,祖籍直隸豐潤,生於道光二十八年(1848),卒於光緒二十九年(1903)。同治十年進士,傳世之作有《澗于集》、《澗于日記》、《管子學》等。
[26] 《莊子楚人攷》,張佩綸撰,《澗于集》文集卷上,民國十五年張氏澗於草堂刻本。
[27] 《讀莊子》,《澗於集》文集卷上。
[28] 《莊子經說敘意》,廖平撰,《六譯館叢書》(七十七種),民國十年四川存古書局刻本。
[29] 《孔子天學上達說》,《六譯館叢書》(七十七種)。
[30] 《續知聖篇》,《六譯館叢書》(七十七種)。
[31] 《廖季平論離騷》,聞一多撰,《聞一多全集》(第一冊)第336頁,三聯書店1982年版。
[32] 《淵靜居記》,張佩綸撰,《澗於集》文集卷上,民國十五年張氏澗于草堂刻本。
[33] 《莊屈合詁序》,唐甄撰,《莊屈合詁》附,《錢澄之全集》,黃山書社1998年版。
[34] 《藝概·文概》,劉熙載撰,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8頁。
[35] 今人崔大華《莊學研究》亦認為莊子是被貶謫於宋地的楚國宗室,但僅屬推斷之辭,並無確鑿的證據。詳見《莊學研究》,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7~3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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