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草堂筆記》為清朝短篇志怪小說,於清朝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至嘉慶三年(1798年)年間由紀昀以筆記形式所編寫成的,紀昀年輕時捲入盧見曾案,發配烏魯木齊三年,幸又召回燕都,遍旅各地。
它常與《聊齋志異》相提並論,視為文言小說的巔峰。
《閱微草堂筆記》在時間上,主要搜輯當時代前後的各種鬼神狐仙、奇聞軼事等靈異故事勸善戒惡,在空間地域上,範圍則遍及全中國遠至烏魯木齊、伊寧,南至滇黔,並旁及臺灣、南洋等地。
《閱微草堂筆記》有合刊本和分刊本兩種出版習慣。
合刊本紀曉嵐門人盛時彥整理,嘉慶五年(1800)首次在北京刊行。
《閱微草堂筆記》分刊本存在的原因是此書本有五部,自乾隆五十四年(1789)到嘉慶三年(1798)花了十年才出完,每一部都廣為流傳。
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對《閱微草堂筆記》有很高的評價:「惟紀昀本長文筆,多見秘書,又襟懷夷曠,故凡測鬼神之情狀,發人間之幽微,托狐鬼以抒己見者,雋思妙語,時足解頤;間雜考辨,亦有灼見。敘述復雍容淡雅,天趣盎然,故後來無人能奪其席,固非僅借位高望重以傳者矣。」
它常與《聊齋志異》相提並論,視為文言小說的巔峰。邱煒萲說:「談狐說鬼者,自以紀昀《閱微草堂筆記》為第一,蒲松齡《聊齋志異》次之,沈起鳳《諧鐸》又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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