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爻序 | 卦序 | 卦名 | 解說 / 經傳注疏 | 書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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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339 | 49 | ䷰革 | ䷰離下兌上 革卦【革,已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 革,變革也。兌澤在上,離火在下,火然則水乾,水決則火滅,中、少二女,合爲一卦,而少上、中下,志不相得,故其卦爲革也。變革之初,人未之信,故必已日而後信。又,以其內有文明之德,而外有和說之氣,故其占爲有所更革,皆大亨而得其正,所革皆當,而所革之悔亡也。一有不正,則所革不信不通,而反有悔矣。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以卦象釋卦名義,大略與睽相似,然以相違而爲睽,相息而爲革也。息,滅息也,又爲生息之義。滅息而後生息也。 【已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 〖說,音悅。當,去聲。〗以卦德釋卦辭。 【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 極言而贊其大也。 【《象》曰: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歷明時。】 〖治,平聲。〗四時之變,革之大者。 | 本義 |
| 2 | 340 | 49 | ䷰革 | 【初九,鞏用黃牛之革。】 〖鞏,九勇反。〗雖當革時,居初无應,未可有爲,故爲此象。鞏,固也。黃,中色。牛,順物。革,所以固物,亦取卦名而義不同也。其占爲當堅確固守,而不可以有爲。聖人之於變革,其謹如此。 【《象》曰:鞏用黃牛,不可以有爲也。】 | 本義 |
| 3 | 341 | 49 | ䷰革 | 【六二,已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六二,柔順中正,而爲文明之主,有應於上,於是可以革矣。然必已日然後革之,則征吉而无咎。戒占者猶未可遽變也。 【《象》曰:已日革之,行有嘉也。】 | 本義 |
| 4 | 342 | 49 | ䷰革 | 【九三,征凶,貞厲,革言三就,有孚。】 過剛不中,居離之極,躁動於革者也,故其占有征凶貞厲之戒。然其時則當革,故至於革言三就,則亦有孚而可革也。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言已審。 | 本義 |
| 5 | 343 | 49 | ䷰革 |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以陽居陰,故有悔。然卦已過中,水火之際,乃革之時,而剛柔不偏,又革之用也,是以悔亡。然又必有孚,然後革乃可獲吉。明占者有其德而當其時,又必有信,乃悔亡而得吉也。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 本義 |
| 6 | 344 | 49 | ䷰革 | 【九五,大人虎變,未占有孚。】 虎,大人之象。變,謂希革而毛毨也。在大人則自新新民之極,順天應人之時也。九五,以陽剛中正爲革之主,故有此象。占而得此,則有此應。然亦必自其未占之時,人已信其如此,乃足以當之耳。 【《象》曰:大人虎變,其文炳也。】 | 本義 |
| 7 | 345 | 49 | ䷰革 | 【上六,君子豹變,小人革面,征凶,居貞吉。】 革道已成,君子如豹之變,小人亦革面以聽從矣。不可以往,而居正則吉。變革之事,非得已者,不可以過,而上六之才,亦不可以有行也。故占者如之。 【《象》曰:君子豹變,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順以從君也。】 〖蔚,紆胃反。〗 | 本義 |
| 8 | 346 | 50 | ䷱鼎 | ䷱巽下離上 鼎卦【鼎,元吉亨。】 鼎,烹飪之器。爲卦下陰爲足,二三四陽爲腹,五陰爲耳,上陽爲鉉,有鼎之象。又以巽木入離火,而致烹飪,鼎之用也。故其卦爲鼎。下巽,巽也,上離爲目,而五爲耳,又內巽順而外聰明之象。卦自《巽》來,陰進居五,而下應九二之陽,故其占曰元亨。吉,衍文也。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 〖亨,普庚反。飪,入甚反。〗以卦體二象釋卦名義,因極其大而言之。享帝貴誠,用犢而已。養賢則饔飧牢禮,當極其盛,故曰大亨。 【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上,時掌反。〗以卦象、卦變、卦體釋卦辭。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鼎,重器也,故有正位凝命之意。凝,猶至道不凝之凝,《傳》所謂「協于上下,以承天休」者也。 | 本義 |
| 9 | 347 | 50 | ䷱鼎 | 【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出,尺遂反,又如字。否,音鄙。〗居鼎之下,鼎趾之象也,上應九四則顛矣。然當卦初,鼎未有實,而舊有否惡之積焉,因其顛而出之,則爲利矣。得妾而因得其子,亦猶是也。此爻之象如此。而其占无咎,蓋因敗以爲功,因賤以致貴也。 【《象》曰:鼎顛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鼎而顛趾,悖道也。而因可出否以從貴,則未爲悖也。從貴,謂應四,亦爲取新之意。 | 本義 |
| 10 | 348 | 50 | ䷱鼎 |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仇,音求。〗以剛居中,鼎有實之象也。我仇,謂初。陰陽相求而非正,則相陷於惡而爲仇矣。二能以剛中自守,則初雖近,不能以就之,是以其象如此。而其占爲如是,則吉也。 【《象》曰:鼎有實,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終无尤也。】 有實而不慎其所往,則爲仇所即而陷於惡矣。 | 本義 |
| 11 | 349 | 50 | ䷱鼎 |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行,下孟反。塞,悉則反。〗以陽居鼎腹之中,本有美實者也。然以過剛失中,越五應上,又居下之極,爲變革之時,故爲鼎耳方革,而不可舉移。雖承上卦文明之腴,有雉膏之美,而不得以爲人之食。然以陽居陽,爲得其正,苟能自守,則陰陽將和,而失其悔矣。占者如是,則初雖不利,而終得吉也。 【《象》曰:鼎耳革,失其義也。】 | 本義 |
| 12 | 350 | 50 | ䷱鼎 |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折,之舌反。覆,方服反。餗,送六反。渥,乙角反。〗晁氏曰「形渥」,諸本作「刑剭」,謂重刑也。今從之。九四居上,任重者也,而下應初六之陰,則不勝其任矣。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凶也。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言失信也。 | 本義 |
| 13 | 351 | 50 | ䷱鼎 |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 〖鉉,玄典反。〗五於象爲耳,而有中德,故云黃耳。金,堅剛之物。鉉,貫耳以舉鼎者也。五虛中以應九二之堅剛,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則利在貞固而已。或曰,金鉉以上九而言,更詳之。 【《象》曰:「鼎黃耳」,中以爲實也。】 | 本義 |
| 14 | 352 | 50 | ䷱鼎 | 【上九,鼎玉鉉,大吉,无不利。】 上於象爲鉉,而以陽居陰,剛而能溫。故有玉鉉之象,而其占爲大吉,无不利。蓋有是德,則如其占也。 【《象》曰:玉鉉在上,剛柔節也。】 | 本義 |
| 15 | 353 | 51 | ䷲震 | ䷲震下震上 震卦【震,亨。震來虩虩,笑言啞啞,震驚百里,不喪匕鬯。】 〖虩,許逆反。啞,烏客反。喪,息浪反。匕,必以反。鬯,勅亮反。〗震,動也。一陽始生於二陰之下,震而動也。其象爲雷,其屬爲長子。震有亨道。震來,當震之來時也。虩虩,恐懼驚顧之貌。震驚百里,以雷言。匕,所以舉鼎實。鬯,以秬黍酒和郁金,所以灌地降神者也。不喪匕鬯,以長子言也。此卦之占,爲能恐懼則致福,而不失其所主之重。 【《彖》曰:震,亨。】 震有亨道,不待言也。 【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恐致福,恐懼以致福也。則,法也。 【震驚百里,驚遠而懼邇也。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爲祭主也。】 程子以爲邇也下脫「不喪匕鬯」四字,今從之。出,謂繼世而主祭也。或云「出」即「鬯」字之誤。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懼脩省。】 〖洊,在薦反。省,悉井反。〗 | 本義 |
| 16 | 354 | 51 | ䷲震 | 【初九,震來虩虩,後笑言啞啞,吉。】 成震之主,處震之初,故其占如此。 【《象》曰: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 本義 |
| 17 | 355 | 51 | ䷲震 |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躋,子西反。〗六二乘初九之剛,故當震之來而危厲也。億字未詳。又當喪其貨貝而升於九陵之上。然柔順中正,足以自守,故不求而自獲也。此爻占具象中,但九陵、七日之象,則未詳耳。 【《象》曰:震來厲,乘剛也。】 | 本義 |
| 18 | 356 | 51 | ䷲震 | 【六三,震蘇蘇,震行无眚。】 蘇蘇,緩散自失之狀。以陰居陽,當震時而居不正,是以如此。占者若因懼而能行,以去其不正,則可以无眚矣。 【《象》曰:震蘇蘇,位不當也。】 | 本義 |
| 19 | 357 | 51 | ䷲震 | 【九四,震遂泥。】 〖泥,乃計反。〗以剛處柔,不中不正,陷於二陰之間,不能自震也。遂者,无反之意。泥,滯溺也。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 本義 |
| 20 | 358 | 51 | ䷲震 | 【六五,震往來厲,億无喪,有事。】 〖喪,息浪反。〗以六居五,而處震時,无時而不危也。以其得中,故无所喪而能有事也。占者不失其中,則雖危无喪矣。 【《象》曰:震往來厲,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喪也。】 | 本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