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子學刊第六輯
司馬光對荀子思想的收受
強中華
[作者簡介] 強中華(1978— ),男,四川南江人。文學博士,現為西華師範大學講師、碩士生導師、南京大學哲學博士後流動站研究人員,在《中國哲學史》等刊物上發表論文近20篇,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秦漢荀學研究》。
荀子在宋代遭到普遍貶斥已成學界共識,但宋代亦有頗重荀子者,司馬光就是代表之一,他廣泛吸納和運用了荀子的思想。
一、對荀子的總體評價
司馬光在《揚子法言注·序》中說:“韓文公稱荀子,以為在軻雄之間,又曰孟子醇乎醇者也,荀與揚大醇而小疵。三子皆大賢,祖六藝而師孔子,孟子好《詩》、《書》,荀子好禮,揚子好《易》,古今之人共所宗仰。如光之愚,固不敢議其等差。……孟子之文直而顯,荀子之文富而麗,掦子之文簡而奧。”在司馬光看來,荀子與孟子都是孔門最為重要的傳人,二者並無等差之別。基於此種認識,司馬光於皇祐二年上書仁宗皇帝說:“戰國以降,百家蜂起,先王之道荒塞不通,獨荀卿、揚雄排攘眾流,張大正術,使後世學者坦知去從。國家博采藝文,扶翼聖化,至於莊列異端、醫方細伎,皆命摹刻以廣其傳,顧茲二書猶有所闕,雖民間頗畜私本,文字訛誤,讀不可通,誠恐賢達之言寖成廢缺,今欲乞降下崇文院將《荀子》、揚子《法言》本精加考校訖,雕板送國子監,依諸書例印賣。”[①]可見,司馬光對《荀子》十分重視。他又說:“十歲男子出就外傅,居宿於外,讀《詩》、《禮》、《傳》,為之講解,使知仁義禮智信。自是以往,可以讀《孟》、《荀》、《揚子》,博觀群書。凡所讀書,必擇其精要者而誦之,其異端非聖賢之書傳宜禁之,勿使妄觀,以惑亂其志。”[②]可見,在司馬光看來,荀子屬於“聖賢之書傳”,而非“異端”。韓愈曾在《原道》中認為,儒家之道至孟軻死而不得其傳焉,荀子與揚雄於儒家之道“擇焉而不精,語焉而不詳”。司馬光對韓愈這一說法不以為然,他在回復陳充的書信中說:“足下書所稱引,古今傳道者自孔子及孟、荀、揚、王、韓、孫、柳、張、賈,才十人耳。若語其文,則荀、揚以上不專為文,若語其道,則恐韓、王以下未得與孔子並稱也。”[③]明確表示,荀子的著作絕非為文而文,而是以承載儒家之道為目的,自命傳承儒家道統的韓愈不能與孟子、荀子相比。
不過,在司馬光看來,荀子和孟子的地位都不及揚雄。他說:“揚子雲真大儒者邪!孔子既沒,知聖人之道者,非子雲而誰?孟與荀殆不足擬,況其餘乎!”[④]特別是對於管仲的評價,司馬光更是認為孟荀的看法非常狹隘。他說:“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如其仁,如其仁。’孟、荀氏之言曰:‘仲尼之門,五尺童子羞稱五伯。’以是觀之,孟、荀氏之道槩諸孔子,其隘甚矣。”[⑤]
司馬光認為孟子、荀子不及揚雄,另一個重要原因在於對孟子、荀子人性論的不滿,而對揚雄人性論的激賞。
二、對孟荀人性論的修正
司馬光作《性辯》一文,對孟子、荀子、揚雄的人性論進行了評述[⑥]。在他看來,“孟子以為人性善,其不善者外物誘之也。荀子以為人性惡,其善者聖人教之也。是皆得其一偏,而遺其大體也。”他同意揚雄性善惡混的說法,並在揚雄基礎之上,進一步闡述性善惡混的含義。“夫性者,人之所受於天以生者也,善與惡必兼有之,是故雖聖人不能無惡,雖愚人不能無善,其所受多少之間則殊矣。善至多而惡至少則為聖人,惡至多而善至少則為愚人,善惡相半則為中人。聖人之惡不能勝其善,愚人之善不能勝其惡,不勝則從而亡矣,故曰:‘惟上智與下愚不移!’”可見,司馬光把人天生以來具有的潛質稱為性,並認為每個人同時具有向善、趨惡兩種潛質;不過,聖人善質多於惡質,愚人惡質勝過善質。司馬光又說,雖然每個人都有兩種潛質,但是,不學“則善日消而惡日滋”,學“則惡日消而善日滋”。他說,如果說聖人無惡,那麽就不用學習了。如果說愚人無善,那麽即使施以教化也沒用。為了說明這一道理,司馬光打比方說:“譬之於田:稻粱藜莠相與滋生,善治田者耘其藜莠,而養其稻粱,不善治田者反之;善治性者長其善而去其惡,不善治性者反之。”在司馬光看來,孟子以為仁義禮智皆出乎性的看法有一定道理,“然不知暴慢貪惑亦出乎性也,是知稻粱之生於田而不知藜莠之亦生於田也。”荀子以為爭奪殘賊之心人之所生而有,以及不以師法禮義正之則悖亂而不治的看法也有一定道理,“然殊不知慈愛羞愧之心亦生而有也,是知藜莠之生於田而不知稻粱之亦生於田也。”對於揚雄性善惡混的說法,司馬光解釋云:“混者,善惡雜處於身中之謂也,顧人擇而修之何如耳,修其善則為善人,修其惡則為惡人。斯理也,豈不曉然明白哉!如孟子之言,所謂長善者也;荀子之言,所謂去惡者也;揚子則兼之矣。韓文公解揚子之言,以為始也混,而今也善惡,亦非知揚子者也。”[⑦]司馬光對人性的看法比孟荀都接近人的實際,對揚雄人性論的解讀也很充分。不過,在筆者看來,他對孟荀二子的人性論缺乏同情的理解。如果我們細心閱讀《孟子》與《荀子》,就會發現,不管孟荀二子自己意識與否,其文章實際上均已表明,二者均承認人天生具有趨善與趨惡兩種潛質,只不過孟子把趨善的潛質納入人性範疇,而把趨惡的潛質驅逐於人性之外,而荀子則恰恰相反。因此,與其說孟、荀二人不懂人性善惡混,還不如說二者對“性”的界定不同罷了[⑧]。
三、對荀子兵學思想的稱揚
荀子的兵學思想集中於《議兵篇》,其中心思想乃是:用兵之道,凝聚民眾為本,輔之戰略戰術。司馬光主編的《資治通鑒》把《議兵篇》“臨武君與孫卿子議兵於趙孝成王前”至“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爭奪也”之間約2400餘字寫入《秦紀一》,僅省略了其中部分文字。下面,具體分析《資治通鑒》與《議兵篇》的異同。
趙孝成王問為兵之要。臨武君認為:“上得天時,下得地利,觀敵之變動,後之發,先之至,此用兵之要術也。”而荀子則認為:“凡用兵攻戰之本在乎壹民。弓矢不調,則羿不能以中微;六馬不和,則造父不能以致遠;士民不親附,則湯、武不能以必勝也。故善附民者,是乃善用兵者也。故兵要在乎附民而已。”所謂“一民”、“附民”,就是團結民眾的意思。
臨武君又說:“兵之所貴者勢利也,所行者變詐也。善用兵者,感忽悠闇,莫知其所從出,孫、吳用之,無敵於天下,豈必待附民哉!”荀子對此不以為然,他說:“臣之所道,仁者之兵,王者之志也。君之所貴,權謀勢利也;所行,攻奪變詐也,諸侯之事也。仁人之兵,不可詐也。彼可詐者,怠慢者也,路亶者也,君臣上下之間滑然有離德者也。故以桀詐桀,猶巧拙有幸焉。以桀詐堯,譬之若以卵投石,以指撓沸,若赴水火,入焉焦沒耳。故仁人上下,百將一心,三軍同力,臣之於君也,下之於上也,若子之事父,弟之事兄,若手臂之捍頭目而覆胸腹也,詐而襲之,與先驚而後擊之,一也。且仁人之用十里之國,則將有百里之聽;用百里之國,則將有千里之聽;用千里之國,則將有四海之聽。必將聰明警戒,和傅而一。故仁人之兵聚則成卒,散則成列,延則若莫邪之長刃,嬰之者斷;兌則若莫邪之利鋒,當之者潰;圜居而方止,則若磐石然,觸之者角摧,案角鹿埵、隴種、東籠而退耳。且夫暴國之君,將誰與至哉?彼其所與至者,必其民也。而其民之親我歡若父母,其好我芬若椒蘭;彼反顧其上則若灼黥,若仇讎。人之情,雖桀、跖,豈又肯為其所惡賊其所好者哉!是猶使人之子孫自賊其父母也,彼必將來告之,夫又何可詐也?故仁人用,國日明,諸侯先順者安,後順者危,慮敵之者削,反之者亡。《詩》曰:‘武王載發,有虔秉鉞,如火烈烈,則莫我敢遏。’此之謂也。”
《資治通鑒》在引用以上文字時,略有變化。“路亶”,《資治通鑒》作“露袒”。“以指撓沸”之“撓”,《資治通鑒》作“橈”。“故仁人上下,百將一心”,《資治通鑒》作“故仁人之兵,上下一心”,《資治通鑒》的更改更符合荀子的本意。“則若磐石然”,《資治通鑒》無“則”字。“觸之者角摧,案角鹿埵、隴種、東籠而退耳”,《資治通鑒》改作“觸之者角摧而退耳”,文意易於理解。“而其民之親我歡若父母”一句,《資治通鑒》無“而”字,文氣更加連貫。“慮敵之者削”,《資治通鑒》無“慮”字,似與後文“敵之者削”更對稱。“有虔秉鉞”之“虔”,《資治通鑒》作“度”,根據《詩經》原文,《資治通鑒》有誤。
孝成王、臨武君又問:“王者之兵設何道何行而可?”荀子說:“凡在大王,將率末事也。臣請遂道王者諸侯強弱存亡之效,安危之勢。君賢者其國治,君不能者其國亂;隆禮貴義者其國治,簡禮賤義者其國亂。治者強,亂者弱,是強弱之本也。上足卬,則下可用也,上不卬,則下不可用也。下可用則強,下不可用則弱,是強弱之常也。隆禮效功,上也;重祿貴節,次也;上功賤節,下也:是強弱之凡也。好士者強,不好士者弱;愛民者強,不愛民者弱;政令信者強,政令不信者弱;民齊者強,民不齊者弱;賞重者強,賞輕者弱;刑威者強,刑侮者弱;械用兵革攻完便利者強,械用兵革窳楛不便利者弱;重用兵者強,輕用兵者弱;權出一者強,權出二者弱:是強弱之常也。齊人隆技擊,其技也,得一首者則賜贖錙金,無本賞矣。是事小敵毳則偷可用也,事大敵堅則焉渙離耳。若飛鳥然,傾側反覆無日,是亡國之兵也,兵莫弱是矣。是其去賃市、傭而戰之幾矣。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屬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負服矢五十個,置戈其上,冠䩜帶劍,贏三日之糧,日中而趨百里,中試則復其戶,利其田宅。是數年而衰而未可奪也,改造則不易周也。是故地雖大,其稅必寡,是危國之兵也。”
上段文字,《資治通鑒》無“在大王,將率末事也。”也許在《資治通鑒》看來,荀子的這句話有矯枉過正之嫌,而且《荀子·議兵》下文實際上談到將帥的問題,故省。“臣請遂道王者諸侯強弱存亡之效,安危之勢”亦省。《資治通鑒》還省略了以“隆禮效功,上也”至“是強弱之常也”之間的話。也許,在《資治通鑒》看來,這幾句話與一民、附民的中心論題不甚相和。其實,通觀《荀子》原文,不難看出,荀子雖然認為戰爭的關鍵在於團結民眾,但他並未否定政令、賞賜、刑罰、兵器、對戰爭的重視程度,以及戰爭指揮權等問題在戰爭中的作用。因此,《資治通鑒》省之不妥。“是數年而衰而未可奪也”,《資治通鑒》作“是其氣力數年而衰而復利未可奪也”,更加明確了荀子的原意。
荀子又說:“秦人,其生民也陿阨,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勢,隱之以阨,忸之以慶賞,䲡之以刑罰,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於上者,非鬥無由也。阨而用之,得而後功之,功賞相長也,五甲首而隸五家,是最為眾強長久,多地以正。故四世有勝,非幸也,數也。故齊之技擊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銳士,秦之銳士不可以當桓、文之節制,桓、文之節制不可以敵湯、武之仁義,有遇之者,若以焦熬投石焉。兼是數國者,皆幹賞蹈利之兵也,傭徒鬻賣之道也,未有貴上、安制、綦節之理也;諸侯有能微妙之以節,則作而兼殆之耳。故招近募選,隆勢詐,尚功利,是漸之也;禮義教化,是齊之也。故以詐遇詐,猶有巧拙焉;以詐遇齊,辟之猶以錐刀墮太山也。非天下之愚人莫敢試。故王者之兵不試。湯、武之誅桀、紂也,拱挹指麾而強暴之國莫不趨使,誅桀、紂若誅獨夫。故《泰誓》曰:‘獨夫紂。’此之謂也。故兵大齊則制天下,小齊則治鄰敵。若夫招近募選,隆勢詐,尚功利之兵,則勝不勝無常,代翕代張,代存代亡,相為雌雄耳矣。夫是之謂盜兵,君子不由也。故齊之田單,楚之莊蹺,秦之衛鞅,燕之繆蟣,是皆世俗所謂善用兵者也;是其巧拙強弱則未有以相君也,若其道一也,未及和齊也,掎契司詐,權謀傾覆,未免盜兵也。齊桓、晉文、楚莊、吳闔閭、越勾踐,是皆和齊之兵也,可謂入其域矣,然而未有本統也,故可以霸而不可以王。是強弱之效也。”
《資治通鑒》省“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於上者”中的“天下之”三字。《資治通鑒》可能考慮到秦國並非驅使全中國之人,故省。《資治通鑒》無“阨而用之,得而後功之”語,其實,這兩句正與前文“其生民也陿阨,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勢,隱之以阨,忸之以慶賞”相應。“是最為眾強長久”,《資治通鑒》後有“之道”二字,其實,有無均不影響文意。“多地以征”,《資治通鑒》省。荀子這句話是相對於前文魏國長期大量免除賦稅(復其戶),賞賜良田美宅(利其田宅),最終導致“地雖大,其稅必寡”的尷尬局面而言的。秦國由於沒有採取動輒“復其戶”、“利其田宅”的做法,因此有足夠的土地征稅(“多地以征”),保證了財源。可見,《資治通鑒》省略“多地以征”不完全符合荀子本意。《資治通鑒》無此“非天下之愚人莫敢試。故王者之兵不試”語,又省“故齊之田單”到結尾的話,大概是為了避其冗長。“湯、武之誅桀、紂也”,《資治通鑒》前有一“故”字。“招近募選”,《資治通鑒》作“招延募選”。“尚功利之兵”之“尚”,《資治通鑒》作“上”。“故齊之田單”到“是強弱之效也”,《資治通鑒》省。
孝成王、臨武君又問“為將”的相關問題。荀子說:“知莫大乎棄疑,行莫大乎無過,事莫大乎無悔。事至無悔而止矣,成不可必也。故制號政令欲嚴以威;慶賞刑罰欲必以信;處舍收藏欲周以固;徙舉進退欲安以重,欲疾以速;窺敵觀變欲潛以深,欲伍以參;遇敵決戰必道吾所明,無道吾所疑:夫是之謂六術。無欲將而惡廢,無急勝而忘敗,無威內而輕外,無見其利而不顧其害,凡慮事欲孰而用財欲泰,夫是之謂五權。所以不受命於主有三:可殺而不可使處不完,可殺而不可使擊不勝,可殺而不可使欺百姓,夫是之謂三至。凡受命於主而行三軍,三軍既定,百官得序,群物皆正,則主不能喜,敵不能怒,夫是之謂至臣。慮必先事而申之以敬,慎終如始,終始如一,夫是之謂大吉。凡百事之成也必在敬之,其敗也必在慢之。故敬勝怠則吉,怠勝敬則滅;計勝欲則從,欲勝計則凶。戰如守,行如戰,有功如幸。敬謀無壙,敬事無壙,敬吏無壙,敬眾無壙,敬敵無壙:夫是之謂五無壙。慎行此六術、五權、三至而處之以恭敬無壙,夫是之謂天下之將,則通於神明矣。”
“成不可必也”,《資治通鑒》無“成”字。胡三省注云:“言不可自以為必勝”,可見,《資治通鑒》原文以有“成”字為勝。“遇敵決戰必道吾所明,無道吾所疑”中的“道”字均作“行”,文意更加清晰。“無急勝而忘敗”,《資治通鑒》“急”作“怠”。若作“怠”則是勝而鬆懈之意;若作“急”,則是求勝心切,以致欲速不達。從“五權”的整體內容來看,均言戰前而非戰後的注意事項,故作“急”為勝。《資治通鑒》在“所以不受命於主有三”前加一“將”字,“不受命於主”的主語更加明確。
臨武君又問“王者之軍制”,荀子說:“將死鼓,御死轡,百吏死職,士大夫死行列。聞鼓聲而進,聞金聲而退,順命為上,有功次之。令不進而進,猶令不退而退也,其罪惟均。不殺老弱,不獵禾稼,服者不禽,格者不舍,奔命者不獲。凡誅,非誅其百姓也,誅其亂百姓者也。百姓有捍其賊,則是亦賊也。以故順刃者生,蘇刃者死,奔命者貢。微子開封於宋,曹觸龍斷於軍,殷之服民,所以養生之者也,無異周人。故近者歌謳而樂之,遠者竭蹶而趨之,無幽閒辟陋之國莫不趨使而安樂之,四海之內若一家,通達之屬莫不從服,夫是之謂人師。《詩》曰:‘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此之謂也。王者有誅而無戰,城守不攻,兵格不擊。上下相喜則慶之。不屠城,不潛軍,不留眾,師不越時。故亂者樂其政,不安其上,欲其至也。”
“以故順刃者生”之“以故”,《資治通鑒》作“以其”,弱化了前後文的因果關係,不如《荀子》原文佳。“蘇刃”,《資治通鑒》作“傃刃”,《資治通鑒》注引楊倞語云:“傃,向也。謂傃向格鬥者。”可見,《荀子》原文作“傃”。“上下相喜則慶之”,《資治通鑒》前加“敵”字,深得荀子原意。
陳囂又問荀子:“先生議兵,常以仁義為本。仁者愛人,義者循理,然則又何以兵為?凡所為有兵者,為爭奪也。”荀子回答說:“非女所知也。彼仁者愛人,愛人,故惡人之害之也;義者循理,循理,故惡人之亂之也。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爭奪也。”《荀子》原文對這幾句話進一步申述道:“故仁人之兵,所存者神,所過者化,若時雨之降,莫不說喜。是以堯伐歡兜,舜伐有苗,禹伐共工,湯伐有夏,文王伐崇,武王伐紂,此四帝兩王,皆以仁義之兵行於天下也。故近者親其善,遠方慕其德,兵不血刃,遠邇來服,德盛於此,施及四極。《詩》曰:‘淑人君子,其儀不忒。’此之謂也。”《資治通鑒》也許是為了行文簡潔,故省略。
《資治通鑒》為司馬光主編,而且《資治通鑒》對《荀子·議兵篇》的原文進行了適當取捨與文字修飾,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司馬光對荀子的兵學思想的稱揚。
四、治國之道,禮義為先
荀子的思想十分豐富,重視禮義是其紅綫。《資治通鑒》對此十分讚賞。《資治通鑒·周紀》赧王三十一年齊湣王國亡身死後引述了《荀子·王霸》“國者,天下之制利用也;人主者,天下之利勢也”至“善擇者制人,不善擇者人制之”之間約670字。《資治通鑒》在這裏把荀子的言論轉化為自己對於齊閔王事件的讚語。《荀子》這段話的中心思想是,齊閔王不重禮義、不講信用、不善用人,他既非“義立而王”,亦非“信立而霸”,而是屬於“權謀立而亡”的典型。何謂“義立而王”?“挈國以呼禮義而無以害之,行一不義,殺一無罪,而得天下仁者不為也,擽然扶持心,國且若是其固也。之所與為之者之人,則舉義士也;之所以為布陳於國家刑法者,則舉義法也;主之所極然帥群臣而首向之者,則舉義志也。如是,則下仰上以義矣,是基定也,基定而國定,國定而天下定。”何謂“信立而霸”?“德雖未至也,義雖未濟也,然而天下之理略奏矣,刑賞已諾,信於天下矣,臣下曉然皆知其可要也。政令已陳,雖睹利敗,不欺其民。約結已定,雖睹利敗,不欺其與。如是,則兵勁城固,敵國畏之,國一綦明,與國信之,雖在僻陋之國,威動天下,五伯是也,是所謂信立而霸也。”何謂“權謀立而亡”?“挈國以呼功利,不務張其義,齊其信,唯利之求,內則不憚詐其民而求小利焉,外則不憚詐其與而求大利焉,內不修正其所以有,然常欲人之有。如是,則臣下百姓莫不以詐心待其上矣。上詐其下,下詐其上,則是上下析也。如是,則敵國輕之,與國疑之,權謀日行而國不免危削,綦之而亡,齊湣、薛公是也。故用強齊,非以修禮義也,非以本政教也,非以一天下也,綿綿常以結引馳外為務。故強,南足以破楚,西足以詘秦,北足以敗燕,中足以舉宋。及以燕趙起而攻之,若振槁然,而身死國亡,為天下大戮,後世言惡則必稽焉。是無他故焉,唯其不由禮義而由權謀也。”《資治通鑒》完全引用了荀子以上原文,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司馬光贊同荀子關於三種治國之道的論述,並認為荀子對齊閔王亡國原因的總結十分精當。
五、對荀子君主觀的評價與運用
《資治通鑒·周紀四》“周赧王三十二年”記述,衛嗣君好察微隱,有一縣令臥榻上的席子壞了,嗣君聞聽,賜之席。縣令大驚,以嗣君為神。嗣君使人賄賂關市,既而召關市盤查此事,關市大恐。嗣君寵愛泄姬及重如耳,但又擔心自己偏愛某些人會壅塞言路,乃貴薄疑以當如耳,又尊魏妃以對泄姬。對於此事,《資治通鑒》引用《荀子·王制》語作為自己的評語:“成侯、嗣君[⑨],聚斂計數之君也,未及取民也。子產取民者也,未及為政也。管仲為政者也,未及修禮也。故修禮者王,為政者強,取民者安,聚斂者亡。”認為嗣君心機重重,工於心計,乃是一位很差勁的君主。
《資治通鑒·漢紀四十三》“孝和皇帝永建二年”的論讚語認為,統治者“苟其德已厚矣,政已治矣,群小遠矣,誠心至矣”,則天下賢能之士“將扣閽以自售”。為了強化這一觀點,《資治通鑒》引《荀子·致士》語云:“耀蟬者,務在明其火,振其木而已;火不明,雖振其木,無益也。今人主有能明其德,則天下歸之,若蟬之歸明火也。”
《資治通鑒·周紀四》“周赧王二十三年”載,楚襄王迎婦於秦。論讚語云:“甚哉,秦之無道也,殺其父而劫其子!楚之不競也,忍其父而婚其仇!烏呼,楚之君誠得其道,臣誠得其人,秦雖強,烏得陵之哉!”並說:“善乎,荀卿論之曰:夫道,善用之,則百里之地可以獨立;不善用之,則楚六千里而為仇人役。故人主不務得道而廣有其勢,是其所以危也。”荀子所謂“道”本指“致賢而能以救不肖,致強而能以寬弱,戰必能殆之而羞與之鬥,委然成文以示之天下,而暴國安自化矣。有災繆者然後誅之。”(《荀子·仲尼》)荀子認為楚國未得此道。《資治通鑒》十分贊同荀子的看法。
《資治通鑒·晉紀》“安皇帝義熙十三”載,劉裕北伐,以北人王鎮惡為司馬。劉裕攻克長安,王鎮惡功勞頗多,由是南人忌之。沈田子與王鎮惡爭功不平,裕將還,田子及傅弘之屢言於劉裕曰:“鎮惡家在關中,不可保信。”裕曰:“今留卿文武將士精兵萬人,彼若欲為不善,正足自滅耳。勿復多言。”劉裕又私謂田子曰:“鍾會不得遂其亂者,以有衛瓘故也。語曰:‘猛獸不如群狐’,卿等十餘人,何懼王鎮惡!”對於此事,《資治通鑒》論云:“古人有言,疑則勿任,任則勿疑。裕既委鎮惡以關中,而復與田子有後言,是鬥之使為亂也。惜乎,百年之寇,千里之土,得之艱難,失之造次,使豐鎬之都復輸寇手。荀子曰:兼併易能也,堅凝之難。信哉!”荀子原文云:“兼并易能也,唯堅凝之難焉。齊能并宋而不能凝也,故魏奪之;燕能并齊而不能凝也,故田單奪之;韓之上地,方數百里,完全富足而趨趙,趙不能凝也,故秦奪之。故能并之而不能凝,則必奪;不能并之又不能凝其有,則必亡。能凝之,則必能并之矣。得之則凝,兼并無強。古者湯以薄,武王以滈,皆百里之地也,天下為一,諸侯為臣,無它故焉,能凝之也。故凝士以禮,凝民以政,禮修而士服,政平而民安。士服民安,夫是之謂大凝,以守則固,以征則強,令行禁止,王者之事畢矣。”(《荀子·議兵》)荀子所謂“兼并”,僅指軍事佔領敵國土地,而“堅凝”則指用人以禮,上下一心,團結一致,政通人和,共禦外敵。顯然,《資治通鑒》認為劉裕及臣下未得“堅凝”之道。
荀子認為,君主的職責在於善於任用人才,在於抓大放小,司馬光對此特別贊同,並以此思想勸誡當朝皇帝。
嘉祐二年,司馬光作《知人論》:“考制度,習威儀,辯牢餼之等,詳籩豆之數,此宗人之職也。察清濁,別正邪,協律呂之音,肄綴兆之容,此太師之職也。練士卒,簡器械,戰必勝,攻必取,此將帥之職也。明法令,審獄訟,禁強禦,誅奸回,此士師之職也。豐衣食,衍貨財,通有無,紆滯積,此司會之職也。便舟輿,利器械,守法度,禁淫巧此,工師之職也。考龜筮,占祲祥,相吉凶,視休咎,此太卜之職也。謹蓋藏,吝出納,治文書,精會計,此府史之職也。若夫選賢而進之,量能而任之,成功者賞,敗官者誅,此則人君之職也。夫天下至廣也,兆民至眾也,萬機至繁也,而天子兼而有之,必將以一人之耳目智力為之,則所及者寡,所廢者多矣。是以明主擇輔佐以論官師,論官師以正群吏,正群吏以和萬民,則治約而事無曠矣。”此處的職業分工思想及行文風格,在很大程度上源於《荀子·王制》所謂“序官”[⑩]。《知人論》在例舉歷代君臣分工之得失後,直接引用《荀子·王霸》語云:“治國有道,人主有職,若夫貫日而治,詳一日而曲列之,是所以使夫百吏官人為也,不足以是傷遊玩安燕之樂。若夫論一相以兼率之,使臣下百吏莫不宿道鄉方而務,是夫人主之職也。人主者,守至約而詳,事至佚而功,垂衣裳,不下簟席之上,而海內之民莫不願得以為帝王。夫是之謂至約,樂莫大焉。人主者,以官人為能者也。匹夫者,以自能為能者也。人主得使人為之,匹夫則無所移之。百畝一守,事業窮,無所移之。今以一人兼聴天下,日有餘而治不足者,使人為之也。大有天下,小有一國,必自為之然後可,則勞苦耗悴莫甚焉!如是,則雖臧獲不肯與天子易勢業!以是統天下,一四海,何故必自為之?自為之者,役夫之道也,墨子之說也。論徳使能而官施之者,聖王之道也,儒之所謹守也。傳曰:‘農分田而耕,賈分貨而,販百工分事而勸,士大夫分職而聽,建國諸侯之君分土而守,三公揔方而議,則天子恭已而已矣。’”[11]足見,司馬光的君臣異職思想直接源於荀子。
同年,司馬光作《功名論》認為,人主只有對賢能之士“知明”、“用固”、“信專”,士人才會自覺自願為國為民建功立業。司馬光在文章中引述《荀子·君道》語云:“人主有六患:使賢者為之則與不肖規之,使智者慮之則與愚者論之,使修士行之則與污邪之人疑之,雖欲成立,得乎哉!譬之是猶立直木而恐其影之枉也,惑莫大焉!語曰:‘好女之色,惡者之孽也。公正之士,眾人之痤也。修乎道之人,污邪之賊也。’今使污邪之人論其怨賊而求其無偏,得乎哉!譬之是猶立枉木而求其影之直也,亂莫大焉。”承荀子之意,司馬光又說:“噫,人主苟不知其賢則已矣,已審知其賢,授之以政而復疑之,何哉?幾忠直之臣行其道於國家,則必與夫天下之奸邪為怨敵矣,非喜與之為怨也,不與之為怨則君不尊,國不治,功不立也。以一人之身日與天下之奸邪為怨,更進迭毀於君前,而君不能決,兼聽而兩可之,如是,則忠直之臣求欲無危不可得也。君子非愛死而不為也,知其身死而功不立,奸邪愈熾,忠良愈恐,政治癒亂,國家愈危也。是以君子難進易退,辭貴就賤,被髮佯狂,逃匿山林者,以此故也。此所謂用賢不能專。”[12]可見,荀子對司馬光影響之深。
英宗初即位,司馬光上《乞簡省細務不必盡關聖覽上殿劄子》。他說:“人君明,則百官得其人,百官得其人,則眾事無不美也。”“人君細碎無大略,則群臣不盡力,群臣不盡力,則萬事皆廢壞也。此二者,治亂之至要也。”又引《荀子·王霸》語云:“荀子曰:明主好要,闇主好詳,主好要則百事詳,主好詳則百事荒。”荀子對“明主好要”的具體闡釋是:“君者,論一相,陳一法,明一指,以兼覆之,兼照之,以觀其盛者也。相者,論列百官之長,要百事之聽,以飾朝廷臣下百吏之分,度其功勞,論其慶賞,歲終奉其成功以效於君。當則可,不當則廢。故君人勞於索之,而佚於使之。”司馬光承接荀子之意,論曰:“故為人君者,自有職事,固不當詳察細務也。然則人君之職,謂何?臣愚以為量材而授官,一也;度功而加賞,二也;審罪而行罰,三也;材有長短,故官有能否,功有髙下,故賞有厚薄,罪有小大,故罰有輕重。此三者,人君所當用,其餘皆不足言也。”他極力反對,“國家舊制,百司細事,如三司鞭一胥史,開封府補一廂鎮之類,往往皆須奏聞崇政殿,所引公事,有軍人武藝國馬芻秣之類皆一一躬親閱視,此蓋國初艱難權時之制,施於今日,頗傷煩碎。”建議皇上“宜令中書樞密院檢詳中外百司自來,公事須申奏取旨及後殿所引公事,其間不繫大體,非人君所宜身親者,悉從簡省,委之有司。”可見,司馬光的主張多受荀子啟發。司馬光還說:“陛下養性安身,以專念人君之三職,足以法天地之易簡,致虞舜之無為,誠天下幸甚!”[13]這又曲折地道出了荀子“明主好要”與道家“無為”思想間的某種聯繫。
六、以荀子的虛靜觀闡釋《中庸》的中和思想
中和,是中國哲學的一個重要概念。司馬光與其友韓秉國、范鎮對《中庸》的中和思想頗有論難。在討論中,司馬光數次以荀子的虛靜說闡述自己的中和觀。
《中庸》有云:“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神宗元豐七年十月,司馬光作《中和論》,解釋以上幾句話云:“君子之心,於喜怒哀樂之未發,未始不存乎中,故謂之中庸。庸,常也,以中為常也。及其既發,必制之以中,則無不中節,中節則和矣。是中、和,一物也,養之為中,發之為和。故曰:中者,天下之大本也,和者天下之達道也。智者知此者也,仁者守此者也,禮者履此者也,樂者樂此者也,政者正其不然者也,刑者威其不從者也。合而言之謂之道,道者,聖賢之所共由也。豈惟人哉,天地之所以生成萬物,靡不由之,故曰: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司馬光對中和的闡釋並未得到韓秉國和范鎮的認同。韓秉國說:“中之說有二:對外而為言,一也;無過與不及,一也。喜怒哀樂之未發,漠然無形,及其既發,然後見其中,節與不中節也,故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中節謂之和。人之心,虛則明,塞則暗,虛而明則燭,理而無滯,應物而不窮,喜怒哀樂之發有不中節乎?中節則無過與不及矣,有不和乎?”他又說,王弼解《易》“復其見天地之心”為“天地以本為心者也”,就是“雷動風行,運變萬化,寂然至無,是其本也。”而“春萌夏長,秋落冬閉,日月之行,星斗之運,此天地之跡可見於外者也。”在這裏,韓秉國力圖用王弼所謂“虛”、“無”這兩個具有本體論意義的概念闡釋“中”與“和”。他的這一做法遭到司馬光的質疑,司馬光說:“然所謂虛者,非空洞無物之謂也,不以好惡利害蔽其明是也。夫心動物也,一息之間,升天沉淵,周流四海,固不肯兀然如木石也。惟賢者治之,能止於一擇,其所止,莫如《中庸》。故《虞書》曰‘惟精惟一,允執厥中’也。凡人固有無喜怒哀樂之時,當此之際,其心必有所在,小人則追求嗜好,靡所不之,唯君子能自處於中庸之地,不動以待事也。大學曰:‘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又曰:‘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言所止各有在也。荀子曰:‘徳操然後能定,能定然後能應,能定能應夫是之謂成人。’亦言所定在於徳也。又曰:‘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虛一而靜。心未嘗不蔵也,然而有所謂虛,不以所已蔵害所將受謂之虛。心未嘗不兩也,然而有所謂靜,不以夢劇亂知謂之靜。’然則虛者,固不為空洞無物,靜者固不謂兀然而木石也。凡曰虛曰靜曰定云者,如《大學》與荀卿之言,則得中而近道矣。如佛老之言則失中而遠道矣。光所以不好佛老者,正謂其不得中道可言,而不可行故也。”在司馬光看來,《大學》、荀子的虛靜與老、莊、佛的虛靜存在本質區別:前者除了從靈魂中消極摒除感性欲望之外,還必須積極修成儒家美德,這種虛靜才算真正的中和之美;後者卻一味強調從人的內心驅除感知、欲望、知識,達到空無一物,如同木石的境地,這種虛靜缺乏積極修為的過程,與《大學》、荀子顯然是不同的。他認為,如果按照老、莊、佛的做法,“借使有人真能獨居宴坐,屏物棄事,以求虛無寂滅,心如死灰,形如槁木,及有物歘然來感之,必未免出應之,則其喜怒哀樂未必皆能中節也。”因此,不如“治心養氣,專以中為事,動靜語默,飲食起居,未始不在乎中,則物雖輻湊橫至,一以中待之,無有不中節者矣。”[14]在《答秉國第二書》中,司馬光再次用荀子的虛靜說闡釋自己的中和思想,他說:“今光與秉國皆知《中庸》之為至徳而信之矣,所未合者,秉國以無形為中,光以無過與不及為中,此所謂同門而異戶也。夫喜怒哀樂之未發,常設中於厥心,豈有形於外哉。荀卿、《大學》所謂虛靜定者,非寂然無思慮也,虛者不以欲惡蔽其明也,靜者不以怵迫亂其志也,定者不以得喪易其操也。《中庸》所謂中者、動靜,云為無過與不及也,二者雖皆為治心之術,其事則殊矣。今秉國合而為一,恐未然也。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繼日。孔子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道豈得寂然無思慮哉?苟為不思又不慮,直情徑行,雖聖人亦恐喜怒哀樂不能皆中節也。《中庸》所謂誠者天之道,言聰明睿智,天所賦也。誠之者人之道,言好學從諫,人所為也。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謂聖徳之已成者也。擇善而固執之,愽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謂賢人之好學者也。人一能之,已百之,謂愚者之求益者也。夫不歷坱埤,不能登山,不沿江河,不能至海。聖人亦人耳,非生而聖也,雖聰明睿智過絶於人,未有不好學從諫,以求道之極致,由賢以入於聖者也。”[15]又見,在司馬光看來,《中庸》所謂“中和”,《大學》、荀子所謂“虛靜”,都是指通過摒除嗜欲,按照儒家標準,積極愽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使自己的思想、言行向賢人、聖人靠近,而且使這些思想、言行最終達到自然流出,如同天賦的境界。
綜上可見,司馬光雖對荀子的某些思想雖存異議,但總體上十分讚賞荀子,並多方吸納了荀子的思想。
[①] 司馬光《乞印行荀子揚子法言狀》,《傳家集》卷十八。
[②] 司馬光《書儀》卷四。
[③] 司馬光《答陳秘校充書》,《傳家集》卷五十九。
[④] 司馬光《說玄》,《傳家集》卷六十七。
[⑤] 司馬光《傳家集》卷七十四。
[⑥] 司馬光對荀子等的人性論的批判又見其《法言注》,文與《性辯》同。
[⑦] 司馬光《性辯》,《傳家集》卷六十六。
[⑧] 《孟子·離婁下》:“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又《盡心下》:“口之於味也,目之於色也,耳之於聲也,鼻之於臭也,四肢之於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謂性也。”可見,孟子並不認為人具有善端則無其他端倪;相反,孟子認為人之感性欲求實多,只不過孟子並不把這種感性欲求定義為人性。《荀子·性惡》:“然而途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義法正之質,皆有可以能仁義法正之具,然則其可以為禹明矣。”“今途之人者,皆內可以知父子之義,外可以知君臣之正。然則其可以知之質,可以能之具,其在途之人明矣。今使途之人者,以其可以知之質,可以能之具,本夫仁義法正之可知之理,可能之具,然則其可以為禹明矣。”“故途之人可以為禹則然,途之人能為禹,未必然也。雖不能為禹,無害可以為禹。足可以遍行天下,然而未嘗有能遍行天下者也。夫工匠、農、賈,未嘗不可以相為事也,然而未嘗能相為事也。用此觀之,然則可以為,未必能也;雖不能,無害可以為。然則能不能之與可不可,其不同遠矣,其不可以相為明矣。”可見,荀子承認人人具有成聖的潛能。又《王制》:“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故最為天下貴也。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義。”荀子看到了人天生具有與無機物、植物和動物相區別的特徵,其所謂“群”、“分”、“義”,恰恰屬於孟子所謂善性。不過,荀子始終未把途之人皆有可以知仁義法正之質,皆有可以能仁義法正之具,以及人之區別於無機物、植物和動物的特性定義為人性。可見,孟荀二人對人存在的潛質認識有似,而對“性”的界定截然相反。
[⑨] 今本《荀子》作“嗣公”。
[⑩] 《荀子·王制》:“序官:宰爵知賓客、祭祀、饗食、犧牲之牢數,司徒知百宗、城郭、立器之數,司馬知師旅、甲兵、乘白之數。修憲命,審詩商,禁淫聲,以時順修,使夷俗邪音不敢亂雅,大師之事也。修堤梁,通溝澮,行水潦,安水臧,以時決塞,歲雖凶敗水旱,使民有所耘艾,司空之事也。相高下,視肥墝,序五種,省農功,謹蓄藏,以時順修,使農夫樸力而寡能,治田之事也。修火憲,養山林藪澤草木魚鱉百索,以時禁發,使國家足用而財物不屈,虞師之事也。順州里,定廛宅,養六畜,閑樹藝,勸教化,趨孝弟,以時順修,使百姓順命,安樂處鄉,鄉師之事也。論百工,審時事,辨功苦,尚完利,便備用,使雕琢文采不敢專造於家,工師之事也。相陰陽,占祲兆,鑽龜陳卦,主攘擇五卜,知其吉凶妖祥,傴巫、跛擊之事也。修采清,易道路,謹盜賊,平室律,以時順修,使賓旅安而貨財通,治市之事也。抃急禁悍,防淫除邪,戮之以五刑,使暴悍以變,奸邪不作,司寇之事也。本政教,正法則,兼聽而時稽之,度其功勞,論其慶賞,以時慎修,使百吏免盡而眾庶不偷,塚宰之事也。論禮樂,正身行,廣教化,美風俗,兼覆而調一之,辟公之事也。全道德,致隆高,綦文理,一天下,振毫末,使天下莫不順比從服,天王之事也。”
[11] 司馬光《知人論》,《傳家集》卷六十五。
[12] 司馬光《功名論》,《傳家集》卷六十四。
[13] 司馬光《乞簡省細務不必盡關聖覽上殿劄子》,《傳家集》卷二十八。
[14] 司馬光《答韓秉國書》,《傳家集》卷六十三。
[15] 司馬光《答秉國第二書》,《傳家集》卷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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