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子學刊第五輯

雜家考論(上)

 

陳志平

 

[作者簡介] 陳志平(1976  男,湖北黃岡人。文學博士,現為黃岡師範學院文學院教師、華東師範大學中文系博士後,主要從事六朝文學和子書文獻研究,著有專著《劉子研究》,及論文若干篇。

 

             

一、“雜家”首見《史記》說

 

《漢書·藝文志》秉《七略》之意,分先秦學派為十家,其中之一就是雜家,故前人多以為“雜家”首見於劉歆《七略》和班固《漢書·藝文志》[①]然筆者認為“雜家”當首見《史記》,故辯於此。

《漢書·藝文志》著錄的書籍中就有以“雜家”為名者,如《諸子略》“雜家類”有《雜家言》一篇(後注:王伯,不知作者。師古曰:“言王伯之道。伯,讀曰霸。”);“兵技巧”又著錄有《雜家兵法》五十七篇;《漢志·諸子略》“雜家類”還有《推雜書》八十七篇,江瑔《讀子卮言》認為“當為推論雜家之學”[②]。雖然此三書作者都不可考,無從知道具體的創作時代,但似乎可以說明在劉歆《七略》和班固《漢書·藝文志》之前,已經產生了“雜家”這個詞語,此詞非起於劉歆、班固簿錄群書之時。然劉氏父子校書有時會給書籍重新命名,王應麟《漢志考證》說:“劉向《校書錄》序云:‘《中書》本號,或曰《國策》,或曰《國事》,或曰《短長》,或曰《事語》,或曰《長書》,或曰《脩書》。臣向以為戰國時遊士輔所用之國為之策謀,宜為《國策》’”[③],可見《國策》乃是劉向為《中書》、《國事》等書所定之名,故而還無法判定“雜家”一詞是原來之書名,抑或劉氏父子根據書籍內容而重新定名。

然追溯語源,筆者認為“雜家”應該首見於《史記》。《史記》卷一○八《韓長孺傳》說:

 

御史大夫韓安國者,梁城安人也,後徙睢陽。嘗受《韓子》、雜家說於騶田生所(索隱曰:案謂安國學《韓子》及雜家說於騶縣田生之所),事梁孝王為中大夫。

 

文中“雜家” 是“雜”和“家”二字聯合成詞首見於典籍,時間顯然比《漢書》要早。然“雜家說”之具體含義如何,值得探討[④]。但《史記》中“雜家”僅見此一例,似無從討論。然《漢書》卷五二《韓安國傳》也載此事,曰:

 

韓安國字長孺,梁成安人也,後徙睢陽。嘗受《韓子》、雜說鄒田生所。

 

《漢書》將“雜家說”換成了“雜說”,顯然“雜家說”同於“雜說”。而《史記》卷一一二《平津侯列傳》有“雜”一詞:

 

丞相公孫弘者,齊菑川國薛縣人也,字季。少時為薛獄吏,有罪,免。家貧,牧豕海上。四十餘,乃學《春秋》、雜說。養後母孝謹。

 

《史記》中華書局標點本於《春秋》和雜說間沒有標點符號,大約是認為公孫弘所學乃是關於《春秋》的雜說。漢人最重師法,從公孫弘之事蹟來看,其學《春秋》頗有師承,據《史記》卷一二一《儒林》載:

 

胡毋生,齊人也。孝景時為博士,以老歸教授。齊之言《春秋》者多受胡毋生,公孫弘亦頗受焉。

 

可見公孫弘是從胡毋生學習《春秋》,當時“言《春秋》齊魯自胡毋生,趙自董仲舒。”(《史記·儒林傳》)胡毋生乃漢時大儒,當不至於教授“《春秋》雜說”。而從公孫弘行事看,倒頗有幾分雜家特色:

 

弘為人恢奇多聞,常稱以為人主病不廣大,人臣病不儉節。弘為布被,食不重肉。後母死,服喪三年。每朝會議,開陳其端,令人主自擇,不肯面折廷爭。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辯論有餘,習文法吏事,而又緣飾以儒術,上大悅之(索隱曰:謂以儒術飾文法,如衣服之有領緣以為飾也)。(《史記》本傳)

 

公孫弘雖學儒術,以《春秋》而布衣至於卿相,但又習於吏事,少時更曾為獄吏,故對刑名之學頗有研究。《西京雜記》卷三載“公孫弘著《公孫子》,言刑名事,亦謂字直百金”可證。何焯《義門讀書記》卷十八認為:

 

《公孫弘傳》:“年四十餘,乃學《春秋》、雜說。”“雜說”,雜家之說,兼儒墨,合名法者也。《藝文志》亦有《公羊雜記》八十三篇,以宏所對“智者術之原也”一條味之,其學蓋出於雜家。則此“雜說”非《春秋》經師之雜說也。

 

漢元光五年(公元前130),漢武帝復徵賢良文學,菑川國推薦公孫弘。弘固辭不得,其應對策詔有云:“臣聞之,仁者愛也,義者宜也,禮者所履也,智者術之原也。致利除害,兼愛無私,謂之仁;明是非,立可否,謂之義;進退有度,尊卑有分,謂之禮;擅殺生之柄,通壅塞之塗,權輕重之數,論得失之道,使遠近情偽必見於上,謂之術。凡此四者,治之本,道之用也,皆當設施,不可廢也。得其要,則天下安樂,法設而不用。不得其術,則主蔽於上,官亂於下。此事之情,屬統垂業之本也。”從此策對看,公孫弘主張仁、義、禮、術四者並用,頗有王、霸雜之之意,很是符合大漢朝立國的基本統治策略,難怪“時對者百餘人,太常奏弘第居下。策奏,天子擢弘對為第一。”(《漢書》本傳)何焯正是看到了公孫弘策對中有王、霸雜之之跡,由此推出公孫弘學出雜家,《史記》公孫弘本傳所載“雜說”就是雜家學說。果真如此,則《史記·平津侯列傳》中“《春秋》”和“雜說”是兩種不同的學說,其間應該標上頓號。

《漢語大詞典》釋此“雜說”為“百家的學說”,也值得商榷。查《史記》可知,《史記》對於百家學說的稱謂是“百家語”或“百家之說”、“百家言”、“百家之言”、“百家雜語”,如:

1.《史記》卷六《本紀第六》載:

秦始皇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

2.史記卷七一《甘茂列傳》載:

甘茂者,下蔡人也。事下蔡史舉先生,學百家之說

3.《史記》卷一一二《主父列傳》載:

主父偃者,齊臨菑人也。學長短縱橫之術,晚乃學《易》、《春秋》、百家言

4.史記卷一二六《滑稽·東方朔傳》載:

時會聚宮下博士諸先生與論議,共難之曰:“今子大夫脩先王之術,慕聖人之義,諷誦《詩》、《書》、百家之言不可勝數,著於竹帛,自以為海內無雙,即可謂博聞辯智矣。”

5.《史記》卷一三○《自序》載:

序略,以拾遺補藝,成一家之言,厥協《六藝》異傳,整齊百家雜語,(《正義》曰:太史公撰《史記》,言其協於《六經》異文,整齊諸子百家雜說之語,謙不敢比經藝也……)藏之名山,副在京師,俟後世聖人君子。

可見司馬遷對“雜家說”、“雜說”和“百家說”“百家雜語”的內容有所區分。從《韓安國傳》中“雜家說”和法家著作《韓非子》並列,在《平津侯列傳》中“雜說”又和《春秋》並列來看,“雜家說”、“雜說”應該是別一種學說,故而《義門讀書記》中的判斷是有道理的。

《史記》中司馬遷以“雜家語”、“雜語”來表示一種學說,以“百家語” “百家雜語”來指稱百家學術,可以推知此時司馬遷已經注意到“雜家”作為一個學術流派存在的事實,“雜家”、“雜”指的就是關於該派的學說。

那麼司馬遷對於“雜家”學派為什麼提及甚少呢?這從他的父親司馬談《論六家要指》中可以略窺其奧秘。司馬談在《論六家要指》中說:“道家……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這和《漢書·藝文志》概括的雜家特點“兼儒、墨,合名、法”很是相近,即司馬遷的父親司馬談似乎認為漢代雜家就是道家,所以司馬談概括的六家學說有道家而無雜家。胡適在《中國中古思想史長編》中指出:“雜家是道家的前身,道家是雜家的新名。漢以前的道家可叫雜家,秦以後的雜家應叫做道家。”[⑤]如果此說有理,司馬父子就完全沒有另外為“雜家”總結思想特點的必要了,司馬遷將“雜家”一詞使用得含混不清也就情有可原了。

    司馬談所論的道家就是黃老學,這種漢初流行的道家思想已經吸收了不少陰陽、儒、墨、名、法等家的思想,顯得頗為駁雜[⑥],而雜家兼融百家之特點與西漢初年黃老道特點頗為相近。故胡適《中國中古思想史長編》認為道家出自雜家。而江《讀子卮言》“論道家為百家所從出”則認為雜家出於道家,他說:“傳道家之學而不能,更雜以諸家之說者為雜家……其得道家之正傳而所得道家亦較諸家為獨多者則惟雜家。蓋雜家者,道家之宗子,而諸家者,道家之旁支也,惟其學雖本於道家而亦旁通博綜,更兼采儒、墨、名、法之說,故世名之曰雜家,此不過采諸家之說,以濬其流,以見王道之無不貫而其歸宿固仍在道家也。”江瑔看法正與胡適相反。但他們都看到了黃老學和雜家之間有一定的相似之處,即它們均是融采百家學術。

司馬談《論六家要指》本無雜家之名,而他所論的道家可以與雜家劃上等號。正如蒙文通認為:“司馬談說的道家,顯然是雜家,這就是黃老”,“我認為稷下各派學者集合(或融合)而形成了黃老一派;不是先有黃老學,田、慎、宋、尹諸人從黃老出。”[⑦]“黃老一派的名稱,本出於漢代,是把稷下先生中的一批思想接近的學者統稱為黃老。他們個人之間的學說還不完全相同,後來的雜家可以說是黃老。”[⑧]從最早的幾部雜家代表著作看,蒙氏此論不無道理。如《呂氏春秋》、《淮南子》歷來作為雜家的代表著作,但書中有的黃老氣息很濃。

但筆者並不想就此取消雜家學派,代之以黃老,因為雜家作為一種兼融性的學術思潮或學派,它必然要受到時代思潮的影響而有所偏執。從戰國後期開始,黃老學日漸稱為顯學,至漢初更成為統治階級的主要思想,《呂氏春秋》和《淮南子》均產生在黃老盛行時期,其以黃老為主要思想傾向也就不足為奇。但是西漢後期以來,黃老學日漸退出歷史舞臺,而雜家學派依然存在,且受到其他學派的影響,故江瑔《讀子卮言》說“大氐雜家之學,包涵諸家而為其學者,則各有所偏重,如《淮南子》、《抱朴子》之類偏重於道家,《子晚子》、《尉繚子》之類偏重於兵家,《尸子》、《呂氏春秋》之類偏重於法家,《長短經》之類偏重於縱橫家”,“《人物志》之類偏重於名家,而今所舉《新語》、《新書》之類則偏重於儒家。蓋皆本其各家之學而發為雜家之論也(按:雜家之學本出於道家,故雜家之書亦多涉道家言,上以詳論之,惟自漢魏以來,道家漸失其真,惟儒家獨存,故為雜家學者多本儒家以立論也)。”江氏此論實暗示人們從另外一個思路來思考問題:即不同的雜家其主導思想並不相同,漢初流行黃老,雜家有黃老傾嚮,但並不能因其有所偏執而忽視其兼融諸家之特點,甚至取消“雜家”之稱也。至《漢書·藝文志》時,班固就注意到了此問題。

 

二、班固《漢書·藝文志》“雜家”淵源考

 

《史記》中雖有“雜家語”、“雜說”等可以等同於雜家的詞語,讓人聯想司馬遷父子已經注意到“雜家”作為一個流派的存在,但由於此時黃老道亦具有兼融百家的特點,故司馬談用“道家”一詞來稱包含有“雜家”意味的道家學派,而司馬遷則使用了“雜家語”、“雜說”等甚為模糊的說法來稱“雜家”學派。至《漢書·藝文志》時,其總結道家特點爲:

道家者流,蓋出於史官,曆記成敗存亡禍福古今之道,然後知秉要執本,清虛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術也。合於堯之克攘,《易》之嗛嗛,一謙而四益,此其所長也。及放者為之,則欲絕去禮學,兼棄仁義,曰獨清虛可以為治。

 

總結雜家之特點為:

 

雜家者流,蓋出於議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此其所長也。及蕩者為之,則漫羨而無所歸心。

 

顯然,班固總結的道家和司馬談所說的道家有所不同,班固眼中的道家再也沒有兼融百家的特點,而此爲《藝文志》中的“雜家”所獨佔了。那麽班固將雜家獨立出來,是否合理,是否有其依據呢?筆者認為,班固將雜家獨立出來,既有目錄分類學上的考慮,又有思想史上的事實和現實中的著作作為依據。今先從思想史上的事實和現實中的著作對雜家略作討論,目錄學上之雜家討論容后再述。

(一)先秦“兼儒、墨,合名、法”的思想史潮流

梁啟超在《論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中將先秦學說(梁氏稱之為全盛時代)分為四期:第一期為南、北二派,第二期為孔學、老學、墨學三宗,第三期為儒家、墨家、名家、法家、陰陽家、道家等六家,第四期為分裂混合時期,有儒家、道家、墨家、名家、法家、農家、雜家。第四期的具體時間為戰國之末,此時的思想界特點為:

 

諸派之初起,皆各樹一幟,不相雜廁;及其末流,則互相辯論,互相薰染,往往與其初祖之學說相出入,而旁采他派之所長以脩補之。故戰國之末,實為全盛時代第四期,亦名之混合時代,殆全盛中之全盛也。其時學界大勢,有四現象:一曰內分,二曰外布,三曰出入,四曰旁羅。四者皆進步之證驗。[]

 

“內分”是指一個學派的分裂,“外布”是指一個學派的擴張,此二者均是就一個學派而言;而“出入”是指“當時諸派後學,常從其所好,任意去就。孟子曰:‘逃墨必歸於楊,逃楊必歸於儒。’蓋出彼入此,恬然不以為怪也。如韓非、李斯,本儒家荀子弟子,而為法家大成。陳相見許行而大說,則盡棄其所受諸陳良之學。“旁羅”是指“當時諸派之大師,往往兼學它派之言,以光大本宗”,如稷下之荀子,道家之莊子。出入、旁羅是就學派之間的相互影響而言,在戰國末期這種思想融合的大趨勢下,雜家的產生也就不足為奇了。此時,“北、南、東、西四文明,愈接愈厲,至是幾將合一爐而治之。雜家之起於是時,亦運會使然也。”[⑩]

其實在儒、墨、名、法等諸家產生之初,學術間相互影響、融合就成為不可避免的趨勢,各學派間相互影響、吸收對方的學術觀點更是常事,如孔子曾向老子問學,以為老子猶龍也;墨子學於孔子而不悅,遂明目張膽而非儒;皆是學派間相互影響之證,此時雖無雜家之名,卻有雜家之學產生的萌芽。戰國末期,學派間交流增加,進一步奠定了雜家產生的基礎。具體言之,雜家的產生得益於以下契機。

1.稷下學宮為諸家思想的大融合提供了一個實踐的機會

學派間本來一直有相互學習、辯論、衍生的傳統,但早期多為個人行為,社會影響不是很大。而稷下學宮為諸家思想的真正大融合提供了一個實踐的舞臺。稷下學宮的歷史據錢穆《先秦諸子繫年·稷下通考》認為其始於齊桓公田午(前475年-前357年在位),宣公時大盛,散於湣王之末世。襄王時稷下復盛,至王建之世則無聞。“蓋齊之稷下,始自桓公,歷宣、威、湣、襄,前後五世,垂及王建,終齊之亡,踰百年外,可謂盛矣。”[11]稷下學宮中聚集一大批學人,《史記·田齊世家》說:“宣王喜文學遊說之士,自如騶衍、淳于髡、田駢、接予、慎到、環淵之徒七十六人。皆賜列第,為上大夫,不治而議論。是以齊稷下學士復盛,且數百千人。”稷下學人以數百千人計算,可見當時的規模。據錢穆《先秦諸子繫年·稷下通考》所附稷下學士名表,有影響者共有十七位。

1)淳于髡:學無所主。

2)孟軻:儒家。

3)彭蒙:道家。錢穆《先秦諸子繫年》:“余考齊威王、梁惠王前,學者如列禦寇、南郭子綦、楊朱、彭蒙之倫,其學皆主重生貴己,全性葆真,為後來道家濫觴。”[12]

4)宋鈃:名家,兼黃老之學。《漢書·藝文志》小說家有《宋子》十八篇,注:“孫卿道宋子,其言黃老意。”

5)尹文:名家。《漢書·藝文志》名家有《尹文子》一篇。

6)慎到:法家,兼黃老之學。《史記·孟荀列傳》“慎到,趙人。田駢、接子,齊人。環淵,楚人。皆學黃老學德之術,因發明序其指意。”《漢書·藝文志》法家有《慎子》四十二篇。錢穆《先秦諸子繫年·慎到考》認為“其持論蓋為後來道法開源。”[13]

7)接子:道家。《漢書·藝文志》道家有《捷子》二篇,捷子即接子。

8)季真:道家。《莊子·則陽》載:“季真之莫為,接子之或使,二家之議,孰正於其情?孰偏於其理?”(成玄英注:“季真、接子,齊賢人,俱稷下。莫,無也。使,為也。季真以無為為道,接子謂道有為,使物之功,各執一家,未為通論,故問以定臧否。”)錢穆《先秦諸子繫年·季梁考》附有季真考。

9)田駢:道家。《漢書·藝文志》道家有《田子》二十五篇(注:名駢,齊人,遊稷下,號“天口駢”)。

(10)環淵:道家。《史記·孟荀列傳》“環淵,楚人。皆學黃老學德之術,因發明序其指意。”

11)王:錢穆《先秦諸子繫年》疑顏斶、王、王蠋為一人,學派歸屬不詳。

12)兒說:名家。《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兒說,宋人,善辯者也。持白馬非馬也,服齊稷下之辯者。乘白馬而過關,則顧白馬之賦。”

13)荀況:儒家。

14)鄒衍:陰陽家。《漢書·藝文志》陰陽家有《鄒子》四十九篇。

15)鄒奭:陰陽家。《漢書·藝文志》陰陽家有《鄒奭子》十二篇。

16)田巴:名家。《史記正義》引《魯連子》云:“齊辯士田巴,服狙丘,議稷下,毀五帝,罪三王,服五伯,離堅白,合同異,一日服千人。”

17)魯仲連:儒家。《漢書·藝文志》儒家有《魯連子》十四篇。

17人中,有兩個人最值得注意,一是淳髡,一是荀子。《史記》卷七四《孟子荀卿列傳》載:“淳于髠,齊人也。博聞強記,學無所主。其諫說,慕晏嬰之為人也,然而承意觀色為務。”此人確有雜家特點。故有人認為雜家學派產生於稷下,而淳于髡就是雜家的創始人[14]。淳于髡雖然具備雜家兼融百家的特點,但“學無所主”宣告了他的學術是雜亂的,並沒有將百家學術合而為一。同時,他留下的著作太少,缺乏討論的基礎,限制了對他的學術地位的討論。

荀子在稷下學宮生活了幾十年,他十五歲時在稷下學習,後來曾離開稷下,晚年又回到稷下,“齊襄王時,而荀卿最為老師。齊尚脩列大夫之缺,而荀卿三為祭酒焉”(《史記·孟子荀卿列傳》),是稷下學宮中最有威望和影響的學者。孫開泰認為荀子受到稷下法家影響,“把儒家的‘禮’進行改造,加進了法的內容”,“這是儒法合流的先聲,可以說荀子是儒法合流的關鍵人物。”同時,荀子還受到宋鈃、尹文的影響[15]。郭沫若《十批判書·荀子的批判》認為“荀子的思想卻是相當駁雜”,“公正地說來,他實在可以稱為雜家的祖宗,他是把百家的學說差不多都融匯貫通了”[16]。但荀子雖然“大純而小疵”,畢竟以儒家思想為主,充其量他只能算作雜家的先驅。

具體分析,十七人其中道家5位,另有2位兼有黃老思想,是人數最多的;其次是名家4位;儒家3位;陰陽家2位;法家1位。道家和名家思想在稷下學宮中占主導地位,有特別的意義。其中道家我們在下文論莊子時再論述,此處先簡論名家。

名家為學派間對話提供了思想武器。在稷下學宮中,各家各派有着相當的學術自由,且稷下學士多好辯,如孟子,人稱“好辯”(《孟子·滕文公下》);兒說,“善辯者也”(《韓非子·外儲說左上》);鄒衍人稱“談天衍”,田駢“號天口駢”(《漢書·藝文志》班固注);田巴是“齊辯士”,與人辯論,“一日服千人”(《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正義》引《魯連子》)[17]。而《新序》也載:“齊有稷下先生,喜議政事,鄒忌既為齊相,稷下先生淳于髡之屬七十二人,皆輕忌,以謂設以辭,鄒忌不能及。乃相與俱往見騶忌。淳于髡之徒禮踞,騶忌之禮卑。淳于髡等稱辭,騶忌知之如應響。淳于髡等辭屈而去。”[18]可見當時稷下學士相互間的爭鳴詰難是常事。對話的基本前提是對對方觀點的瞭解,稷下的“百家爭鳴”不可能是自說自話,更有相互瞭解、影響的一面,而瞭解是融合的前提。名家為學派間對話提供了交流的工具。

同時,稷下學宮諸子爭鳴的終極目的也對雜家學派的產生影響很大。稷下諸子聚集在齊國“為上大夫,不治而議論”,“各著書言治亂之事,以干世主”,諸子主張的根本目的均是為現實政治服務,正如後世雜家學派的代表著作《淮南子·氾論》所說:“百家殊業,兼務於治。”由於諸子的終極目標相同,故而其在借鑒、吸收他家學術思想時就沒有更多的思想顧慮,彼此之間有着很好的思想互接的基礎。班固認為雜家“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這其實是一部雜家著作能相容並蓄的基礎,稷下學派實為他們作出了榜樣。

2.莊周的思想為諸家思想的大融合提供了邏輯基礎

在稷下學派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兼收百家時,莊子及其後學卻沉浸在更玄妙的哲學思辨中。《史記》卷六十三說:

 

莊子者,蒙人也,名周。周嘗為蒙漆園吏,與梁惠王、齊宣王同時。其學無所不窺,然其要本歸於老子之言。故其著書十餘萬言,大抵率寓言也。

 

莊子一派的思想認為是非、善惡都不是絕對的,只是相對的,都是時時變遷。如《齊物論》提出“齊是非”的著名論點,他認為一切的見解和主張都是片面,因為它受到成心的影響,所以沒有一定的定準:

 

夫隨其成心而師之,誰獨且無師乎?奚必知代而心自取者有之?愚者與有焉!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適越而昔至也。是以無有為有。無有為有,雖有神禹,且不能知,吾獨且奈何哉!

 

而人的言論不能沒有定準,故不可能沒有成心,所以要“大道不稱,大辯不言,大仁不仁,大廉不嗛,大勇不忮。道昭而不道,言辯而不及,仁常而不成,廉清而不信,勇忮而不成。五者圓而幾向方矣!故知止其所不知,至矣。孰知不言之辯,不道之道?若有能知,此之謂天府。注焉而不滿,酌焉而不竭,而不知其所由來,此之謂葆光。”“道”講出來就不是道,“言”爭論就有所不及。在莊周看來,“夫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為是而有畛也”。萬物的本原是統一不可分得,物之不齊,是由於人們對事物強行劃出了許多界限,所以百家爭鳴誰也沒有領悟大道:

 

夫言非吹也,言者有言。其所言者特未定也。果有言邪?其未嘗有言邪?其以為異於鷇音,亦有辯乎?其無辯乎?道惡乎隱而有真偽?言惡乎隱而有是非?道惡乎往而不存?言惡乎存而不可?道隱於小成,言隱於榮華。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則莫若以明。物無非彼,物無非是。自彼則不見,自知則知之。故曰:彼出於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說也。

 

莊子認為百家爭論是片面的,但並不認為他們一無可取,相反,他們是可以相齊的:

 

兩種言論明明不齊,怎樣說明它們相齊呢?作者又從世界的起源談起:天地萬物都是從“無”發展來的。一切對立、分歧,如果溯源到它的本原,都屬於“無”,因而是同生同體的,那還有什麼不齊呢?這就是作者齊物論的理論根據。[19]

 

在《天下》中,莊子後學說“道術將為天下裂”,道術分裂為方術,雖然“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但諸家均有“古之道術有在於是者”,得到了道術的一個方面,這裏面也暗含着莊子齊物論的思想。莊周及其後學這種“同生同體”的齊物論思想,為諸子言論的融合提供邏輯基礎。

其次,《齊物論》中“辨無勝”(此是後期墨家對莊子學派這個觀點的稱謂)思想也為諸子的平等對話提供了基礎。莊子認為:“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無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樞。”要對雙方進行評價,是不存在這樣一個客觀第三者的:

 

既使我與若辯矣,若勝我,我不若勝,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勝若,若不吾勝,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與若不能相知也。則人固受其黮闇,吾誰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與若同矣,惡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惡能正之!使異乎我與若者正之?既異乎我與若矣,惡能正之!使同乎我與若者正之?既同乎我與若矣,惡能正之!然則我與若與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

 

“這就是說,一切人的見解和主張雖然都是一偏之見,但都是自以為是,以別人為非。既然認識都是相對的,也很難說那一方面的意見是正確的。”[20]這話也可以反着說,既然認識都是相對的,也很難說哪一方面的意見是錯誤的。同時,並不存在一個客觀的評判者,從負的方面說,“莊周正是在否定客觀真理的意義上,片面誇張我們一切知識的相對性,從而把人的意義和觀點完全堪稱是個人主觀的偏見,這就是主觀唯心主義。從這一方面看,莊周的《齊物論》的思想,在中國哲學史上,是典型的相對主義。”[21]但是,莊周的相對主義思想否定了權威,為諸子百家的平等發展提供了思想武器;同時,他也否定了爭論的必要性,暗示出諸子百家爭鳴的最終道路是融合。

總之,莊子的這種思想頗能解放人的心思,破除了門戶爭執,《莊子·齊物論》的“同生同體”,《天下》“無物不然,無物不可”的邏輯,便是思想大調和的基礎。

(二)成熟雜家著作的出現

雖然當時有稷下學派的實踐莊周學派的玄思,學術界彌漫着融合百家的氣息,但畢竟當時學術尚未廣布,故治學者,大抵專主一家。墨守一風既成,則即有兼治數家者,亦必取其一,而棄其餘[22]。這種吸收融合是從自己的學派立場出發,最終將“異質”納入自己的學術體系中,形成新的學術體系和派別。如莊子雖然打破壁壘,“其學無所不窺”,但其思想的落腳點仍是“歸於老子之言”,可謂善於學習和吸收改造者。而淳于髡卻是“學無所主”,成為不成功者的典型。更有甚者,持門戶之見,對於棄師另學者嚴加斥責,如陳相與其弟辛本陳良之徒,見學神農者許行而大悅,盡棄其學而學焉,孟子斥之為“師死而遂倍之”,“子倍子之師”(《孟子·滕文公上》)。《呂氏春秋·尊師》稱:“君子之學也,說義必稱師以論道,聽從必盡力以光明。聽從不盡力,命之曰背;說義不稱師,命之曰叛;背叛之人,賢主弗內之於朝,君子不與交友。”可見學派間依然存在壁壘。

而稷下學宮為諸家思想的大融合提供了一個實踐的機會,莊周的思想為諸家思想的大融合提供了邏輯基礎。事實證明,諸家思想是可以融合的,儘管有壁壘,儘管有淳于髡這樣不成功者的例子,但更有像荀子、莊子這樣的成功者。公元前三世紀以來,融合逐漸成為學界主流,“百家爭鳴”日益為“百家兼容”所代替,即“從公元前三世紀以來,出現由‘你非我是’到‘你偏我全’的基本轉變。我們可以把其也看做中國思想傾向的事例,將A置於B之上而不是排除B,作為這種調和而非衝突的傾向,成為中國社會持續穩定的另一因素。”[23]

融合往往有能合而為一者,亦有學無所主,不能自成一家者。但如何判定學歸本於某家和學無所主,並沒有固定的標準。故對於雜家的兼併融合特點,後世往往以之為混雜,認為“雜之義廣,無所不包,班固所謂‘合儒、墨,兼名、法’也。”[24]此實則是以為“雜家”本無固定主張,“雜家”概念外延過廣,缺乏實質性內容所致。真正成熟的雜家作品是戰國末期的《呂氏春秋》和漢代的《淮南子》。正如郭沫若《中國史稿》第三編第一章第三節所說:“《荀子》攝取諸家之說,創立自己的理論,已有雜家的氣味。但真正說得上雜家的,還是《呂氏春秋》……書中力圖綜合先秦諸子,‘兼儒墨’,‘合名法’,以‘見王治之無不貫’。”其實《呂氏春秋》和《淮南子》均是有一貫指導思想和嚴密體系的著作。

《呂氏春秋》,據東漢高誘序:“不韋乃集儒書,使著其所聞,為十二紀、八覽、六論,合十萬言……然此書所尚,以道德為標的,以無為為綱紀,以忠義為品式,以公方為檢格。”該書雖然成於眾手,包羅萬象,但它以自然主義為指導思想,有突出的中心主題,嚴密的系統,完整的結構,獨到的見地,洪家義認為:“(《呂氏春秋》)全書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十二紀》是配天時的;第三部分《六論》是配地利的;中間第二部分《八覽》是配人事的。這正符合《序意》中所說的旨意——‘上揆之天,下驗之地,中審之人’。這種安排可能與《易傳》有關。”“《呂氏春秋》是有其嚴密系統的,有其內在邏輯的。”[25]而《淮南子》同樣試圖為思想世界提供一個可以容納一切知識的構架,《淮南子·要略》說“若劉氏之書,觀天地之象,通古今之事,權事而立制,度形而施宜。原道之心,合三王之風,以儲與扈冶。玄眇之中,精搖靡覽。棄其畛挈,斟其淑靜,以統天下,理萬物,應變化,通殊類,非循一跡之路,守一隅之指,拘系牽連之物,而不與世推移也。故置之尋常而不塞,布之天下而不窕”,表現出一種綜合與相容的態度。《淮南子》更有一個精細而巧妙的整體設計:“如果說開頭一篇《原道》是縱向論述宇宙本原與終極,那麼最末的這篇《泰族》則是橫向論述宇宙間自然、社會、人類、鬼神的相互關係,它用互相感應、彼此仿效的聯繫,把這些不同的畛域、現象、事物、原理組合成了一個龐大的機構,建立了獨特的宇宙認知的形式。”[26]成熟的雜家著作出現,爲總結雜家學派的特點提供了現實依據。

雜家“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的適用特點

雜家學派除了兼融百家的特點外,另一個特點就是它與政治的緊密聯繫,大部分內容均是談及政治策略,為上層統治者出謀劃策,此亦可從《呂氏春秋》、《淮南子》中得到證明。如《呂氏春秋》,在問及《十二紀》的宗旨時,呂不韋回答道:

 

嘗得學黃帝之所以誨顓頊矣,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為民父母。蓋聞古之清世,是法天地。凡十二紀者,所以紀治亂存亡也,所以知壽夭吉凶也。[27]

 

所謂“紀治亂存亡”,就是要為統治者提供歷史的經驗教訓觀說:“著《十二紀》之目的,乃以秦將統一天下,而預為其建立政治上之最高原則。”[28]“呂不韋在秦將統一天下之際,集其門下賓客,綜合檢別當時流行的各家思想,彌綸成一特殊系統,以撰集《呂氏春秋》,將作為秦統治大一統天下的寶典,這實表現了思想史上最大的野心。”[29]而其策略就是將諸家學說中有關政治的言論相容並蓄,熔為一爐。

《淮南子》乃是受到《呂氏春秋》野心的暗示,以同一種方式,抱同一目的,對漢初思想作了一次大集結。在《淮南子·要略》中,敍述了“太公智謀”以下各家思想產生的原因,認為他們均是出於現實需要,為解決實際政治問題而產生的,而“劉氏之書”——《淮南子》當然也不會例外,只是比諸家在內容上更博大精深,在政治效果上更有適應性。而所謂“著書二十篇,則天地之理究矣,人間之事接矣,帝王之道備矣”,其目的依然是為政治服務。

其實縱觀先秦學派,均抱有很強的政治目的。總結先秦學術的文獻,很多都指出了這一特點,如司馬談《論六家要指》說:“《易大傳》:‘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途。’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班固《漢書·藝文志》說:“諸子十家,其可觀者九家而已。皆起於王道既微,諸侯力政,時君世主,好惡殊方,是以九家之術蜂出並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馳說,取合諸侯。其言雖殊,辟猶水火,相滅亦相生也。仁之與義,敬之與和,相反而皆相成也。《易》曰:‘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今異家者各報所長,窮知究慮,以明其指,雖有蔽短,合其要歸,亦六經之支與流裔。使其人遭明王聖主,得其所折中,皆股肱之材已。仲尼有言:‘禮失而求諸野。’方今去聖久遠,道術缺廢,無所更索,彼九家者,不猶瘉於野乎?若能脩六藝之術,而觀此九家之言,舍短取長,則可以通萬方之略矣。”《劉子·九流》也稱:“觀此九家之學,雖旨有深淺,辭有詳畧,偝僪形反,流分乖隔,然皆同其妙理,俱會治道,跡雖有殊,歸趣無異。”雜家秉承先秦思想學術遺風,乃是為解決實際政治問題產生也就不足為奇了。

班固以為雜家出自議官,然議官之制,史書無載。有人推測議官是一種知識淵博,以備皇帝垂詢的官,如姚明輝《漢志注解》說:“《古文尚書·周官》立太師、太傅、太保,茲惟三公,論道經邦,燮理陰陽,其議官之長歟?”[30]也有人認為議官是代表人們行使討論國家大事權力的官員,類似於“民意代表”,如江瑔《讀子卮言》認為“一國之民,為數至眾,使人人皆可以議政,勢必窒礙難行,於是乃立議官以代之……蓋議官者,所以代國人而行其議政之權者也。”東周官失其守而議官亦喪棄其職,一國之政,斷於一人之手,小民不得過問議論。“於是天下秀傑多能之士,奮然興思以復昔日固有之權,而雜家之學遂出。雜家者,以居於小民之地而行議官之權者也。”議官失職,雜家興起,宗旨是要對國家政治進行剖析辯駁,品評得失,褒貶人物。“其宗旨維何?蓋對於國家政治維之剖析是非,臧否人物,身居朝野而操言論監導之權者”,“是則凡雜家之學,皆以議論為宗,各以其所見覆陳時政之得失,使當局之賢者有所警悟,其不肖者亦有所懾而不敢為……議論王政為雜家專職之所在。”

諸子百家之說,各有短長;舍短取長,皆足資治。《淮南子·氾論訓》云:“百川異源,而皆歸於海,百家殊業,而皆務於治。”諸子各明一道,各持一說,而國政萬機,俱關係國運民生,非一家之學所能籠罩,議官議政,非集合諸家之所長而不能也[31]。故古之善於治理國家者,多能博觀約取,相互為用,由此知王道之無不貫。呂思勉說:“雜家者流,《漢志》曰‘蓋出於議官,兼儒、墨、名、法,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此其所長也。’體者,四支百體之體。諸子之學,除道家為君人南面之術,不名一長外,餘皆多有所長,猶人有百骸,闕一不可,故曰‘知國體之有此’。雜家相容而並苞之,可謂能攬治法之全,所以異於道家者,驅策百家,亦自成為一種學術。道家專明此義,雜家則合眾說以為說耳。雖集合眾說,亦可稱為一家者。專門家雖有所長,亦有所蔽,如今言政治者或偏見政治之要,言軍事者或偏見軍事之要,不惜閣置他事以徇之。然國事當合全局而統籌,實不宜如此。惟雜家雖專精少遜,而閎覽無方,故能免此弊而足當議官之任。此後世所謂通學者之先驅也。”

總而觀之,《漢志》將雜家獨立出來,作為一個學術派別,認為雜家雜取諸家之學而為一,同時有益於國家治道,是有其歷史淵源和現實依據的,是合理的

 


 

[①] 如張舜徽說:“考周秦諸子,未嘗有雜家之名。惟荀子嘗言‘雜能旁魄而無用’,楊倞注以‘雜能’為多異術,或即指雜家之徒言之。然當時所言學派,究無此名;而為此學者,亦未嘗標雜家之目。司馬談《論六家要指》,亦無雜家。雜家之名,蓋起於劉歆、班固簿錄群書之時。”《四庫提要敘講疏》雲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②] 江瑔《讀子卮言》第十五章《論雜家非駁雜不純》,上海商務印書館1917年版。

[③] 轉自陳國慶《漢書藝文志注釋彙編》“戰國策”條,北京華書局1983年版,第68頁。

[④] 金德建認為此處應該是“《韓子》雜家說”連讀,指關於《韓子》的雜家之說,即“司馬遷的話中,把《韓子》和‘雜家’並稱,似乎是指韓非著書的內容,竟然會具有雜家的傾向了。據班固《藝文志》所說,雜家是‘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從《韓非子》考察,確實能夠看出有這種兼采貫通的綜合精神”。參金德建“釋韓安國‘受《韓子》雜家說’”,《齊魯學刊》,19846。此說不影響本文論斷。

[⑤] 胡適《中國中古思想史長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33頁。

[⑥] 裘錫圭認為漢初的道家應稱為“道法家”,參“馬王堆《老子》甲乙本卷前後佚書與‘道法家’”,收《文史叢稿》,上海遠東出版社1996年版。熊鐵基認為《呂氏春秋》、《淮南子》等應稱為“新道家”,參《秦漢新道家略論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⑦] 蒙文通《略論黃老學》,四川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309頁。此文又刊《道家文化研究》第十四輯。

[⑧] 蒙文通《略論黃老學》,收《川大史學·蒙文通卷》,第318頁。

[⑨] 梁啟超《論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第26頁。

[⑩] 同上,第27頁。

[11] 錢穆《先秦諸子繫年》,北京商務印書館2001年版,第269頁。

[12] 同上,第497498頁。

[13] 錢穆《先秦諸子繫年》,第495頁。

[14] 孟天運“淳于髡與雜家”,《山東大學學報哲社版》,2002年第5期。

[15] 參孫開泰“稷下學宮的百家爭鳴與相互影響”。

[16] 郭沫若《十批判書·荀子的批判》,第218頁。

[17] 參孫開泰“稷下學宮的百家爭鳴與相互影響”,收《古史文存》,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年版,第493頁。

[18] 二者辯論的具體內容參《史記·田敬仲完世家》。

[19] 曹礎基《莊子淺注》,北京中華書2000年版,第30頁。

[20] 馮友蘭《中國哲學史新編》(上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06頁。

[21] 馮友蘭《中國哲學史新編》(上卷),第407頁。

[22] 參呂思勉《先秦學術概論》,雲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223頁。

[23] 葛瑞漢著、張海晏譯《論道者:中國古代哲學論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433434頁。

[24] 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第1562頁。

[25] 洪家義“論《呂氏春秋》的性質”,《南京大學學報》,1999年第4期。

[26] 葛兆光《中國思想史》第一卷,旦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250頁。

[27] 《呂氏春秋·序意》。

[28] 徐復觀《兩漢思想史》第二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3頁。

[29] 同上,第108頁。

[30] 陳國慶《漢書藝文志注釋彙編》,第154頁。

[31] 《韓非子·顯學第五十》說“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服喪三月,世主以為儉而禮之。儒者破家而葬,服喪三年,大毀扶杖,世主以為孝而禮之。夫是墨子之儉,將非孔子之侈也;是孔子之孝,將非墨子之戾也。今孝戾、侈儉俱在儒、墨,而上兼禮之。漆雕之議,不色撓,不目逃,行曲則違於臧獲,行直則怒於諸侯,世主以為廉而禮之。宋榮子之議,設不鬥爭,取不隨仇,不羞囹圄,見侮不辱,世主以為寬而禮之。夫是漆雕之廉,將非宋榮之恕也;是宋榮之寬,將非漆雕之暴也。今寬廉、恕暴俱在二子,人主兼而禮之。自愚誣之學、雜反之辭爭,而人主俱聽之,故海內之士,言無定術,行無常議。夫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時而至,雜反之學不兩立而治,今兼聽雜學繆行同異”韓非所論可探究人主持國之心態。章太炎引此節說:“韓非說雖如是,然欲一國議論如合符節,此固必不可得者。學術進行,亦借互相駁難,又不必偏廢也。至以一人之言,而矛盾自陷,俯仰異趨,則學術自此衰矣。”章太炎《諸子學略說》,收《章太炎學說史論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8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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