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子學刊第五輯

《莊子》辨偽始於韓愈說之檢討

 

(臺灣)簡光明

 

 

[作者簡介] 簡光明(1965  ),男,台灣高雄人。台灣師範大學國文研究所博士,現為台灣屏東教育大學中國語文學系主任。著有《宋代莊學研究》、《蘇軾〈莊子祠堂記〉的接受與評論》。


 

一、前言

  

《莊子》一書,西漢司馬遷所見為十餘萬言東漢班固《漢書·藝文志》所載則為五十二晉代郭象《莊子注》分為三十三篇,取代當時其他的版本,成為後世所傳的本子。宋代蘇軾《莊子祠堂記》認為三十三篇之中,《盜跖》、《漁父》、《讓王》、《說劍》為偽作,一般學者多認為蘇軾此說開啟後世《莊子》辨偽之風。張默生《先秦道家學說研究》認為“唐之韓愈,對於《莊子》書中的真偽,已有鑑別,王叔岷《莊子校詮》、陳鼓應《莊子今注今譯》亦皆提及韓愈之說,因此首先辨《莊子》篇章真偽者,似應推韓愈而非蘇軾。

當代莊學專家援引韓愈之說,出於清代王闓運《莊子百家評注》,該書相關文字則引自明代歸有光、文震孟《南華真經評注》在盜跖漁父說劍中之韓愈評論。《南華真經評注》徵引眾多文學家對《莊子》之評論,若持其評論與宋代以來《莊子》注疏比對,可以發現,王安石、司馬光等人的評論抄襲林希逸《莊子口義》等以文學觀點詮釋《莊子》的注文,韓愈有關《莊子》辨偽的論述是否亦改造自後代的注文,實有必要進一步查考。

 

二、論題意思之釐清

 

《莊子》一書,西漢司馬遷《史記·老莊申韓列傳》只說莊子著書十餘萬言[①],東漢班固《漢書·藝文志》載有《莊子》五十二[②]。不論是十餘萬言,還是五十二篇,基本上,司馬遷與班固都認為是莊子所作。

魏晉時期,出現許多《莊子》注家,各注家的篇數卻不盡相同,陸德明經典釋文序錄所載晉代各注家的篇數為:司馬彪《莊子注》五十二篇、孟氏《莊子注》五十二篇、崔譔《莊子注》二十七篇、向秀《莊子注》二十六篇(一作二十七篇,一作二十八篇)、李頤《莊子集解》三十篇、郭象《莊子注》三十三篇。陸德明經典釋文序錄說:

 

然莊生弘才命世,辭趣華深,正言若反,故莫能暢其宏致;後人增足,漸失其真。故郭子玄云:“一曲之才,妄竄奇說,若《閼奕》、《意脩》之首,《危言》、《遊鳧》、《子胥》之篇,凡諸巧雜,十分有三。”《漢書·藝文志》“《莊子》五十二篇”,即司馬彪、孟氏所注是也。言多詭誕,或似《山海經》,或類《占夢書》,故注者以意去取。其內篇眾家並同,自餘或有外而無雜。惟子玄所《注》,特會莊生之旨,故為世所貴。徐仙民、李弘範作《音》,皆依郭本。今以郭為主。

 

這段文字可以從四個層面加以說明:一、從版本的分歧來說,東漢《漢書·藝文志》所載《莊子》為五十二篇,晉代司馬彪《莊子注》與孟氏《莊子注》也是五十二篇,因此陸德明判斷司馬彪與孟氏所注即為《漢書·藝文志》所載的版本,包括閼奕意脩之首,危言游鳧子胥之篇。二、從內容的駁雜來說,五十二篇本《莊子》言多詭誕,或似《山海經》,或類《占夢書》,凡諸巧雜,十分有三,郭象所謂“一曲之才,妄竄奇說,陸德明所謂“後人增足,漸失其真,都顯示注家已經注意到《莊子》中有後人以妄竄奇說增入的偽作。三、從取捨的標準來看,《莊子》的內容駁雜,多有違背注家所理解的莊子思想之處,因此“注者以意去取。注家的“意有所不同,視為偽作而刪除(“去)的篇章與視為莊子所作而保留(“取)的篇章,勢必有所差異,這也就是各家篇數不盡相同的原因所在。四、就定本的產生而言,各個注家的意既有所不同,其所理解的莊子思想就有所不同。雖然莊子本意未必可知,而注家的詮釋還是要經過世人的檢視郭象注本因為“特會莊之旨,故為世所貴,內篇七、外篇十五、雜篇十一的三十三篇本《莊子》因而取代其他版本,而為後代所依循的定本。

若將以意去取視為辨偽,則首先提出《莊子》篇章辨偽者既非韓愈,也非蘇軾,而是魏晉的注家,論述《莊子》辨偽始於蘇軾或韓愈,就沒有意義。此外,若將《莊子》視為先秦道家思想匯集,或將《莊子》視為先秦莊子學派著述匯集[③],則各篇只有與莊子思想遠近的問題,而沒有篇章真偽的問題,也就沒有論述《莊子》辨偽始於蘇軾或始於韓愈的必要。因此,有為所謂“《莊子》辨偽做一清楚界定,才能使後文的論述有意義與必要。

曹礎基《莊子淺論》對《莊子》真偽問題的觀點頗值得參考:

 

《莊子》真偽問題的提出,由來已久,而且意見分歧,大多懸而未決。晉人的《莊子》注本,有五十二篇的,有二十七篇的,有三十三篇的。這種取捨,本身就包含著去偽存真的意思。崔、向本為什麼只選二十七篇不見編者說明。郭本三十三篇,正是由於編者認為其他十九篇是“一曲之士”的“妄串奇說”(高山寺本《後敘》),是偽作。唐陸德明附會郭說,謂“後人增足,漸失其真”(《釋文敘錄》)。可見一般人常說《莊子》真偽問題從蘇軾才提出來,是為這一事實的忽視。今存郭本三十三篇是不是就是真的呢?這問題才是蘇軾首先提出的。他認為《讓王》、《說劍》、《漁父》、《盜跖》為昧者“入其言”。[]

 

魏晉時期既然進行《莊子》篇章的去取,郭象三十三篇本成為後代所依循的定本。因此,歷代學者論《莊子》真偽的問題,都是就郭象三十三篇本中有無偽作而論,而不論歸有光、文震孟《南華真經評注》所引韓愈評語,或蘇軾《莊子祠堂記》有關辨偽的論述,也是如此。本論文所謂“《莊子》辨偽,是指辨別郭象三十三篇本《莊子》的真偽而言。

 

三、《莊子》辨偽始於韓愈之說的提出

 

有關《莊子》辨偽的問題一般認為始於宋代蘇軾三十年代初期張默生《先秦道家學說研究》則認為應該始於韓愈:

 

首先辨《莊子》篇章之真偽的,世多推宋之蘇軾;其實唐之韓愈,對於《莊子》書中的真偽,已有鑑別。他於《盜跖》篇云:“譏侮列聖,戲劇夫子,蓋效顰《莊》、《老》而失之者。”於《說劍》篇云:”此篇類戰國策士之雄譚,意趣薄而理道疏,識者謂非莊生所作。”於《漁父》篇云:“論亦醇正,但筆力差弱於《莊子》;然非熟讀《莊子》者,不能辨。”至宋,蘇氏始公然謂三十三篇之中《盜跖》、《漁父》,真詆孔子;《讓王》、《說劍》,皆淺陋不入於道,斷此四篇為偽作。[]

 

從張默生的敘述脈絡,可以讀出:韓愈對盜跖說劍漁父三篇進行辨偽,蘇軾則對盜跖說劍漁父讓王進行辨偽,韓愈的時代在蘇軾之前,可見蘇軾完全繼承韓愈的觀點。因此,首先辨《莊子》篇章之真偽的學者是韓愈,不是蘇軾。如此一來,就可以推翻歷來學術界普遍認為“首先辨《莊子》篇章之真偽者為蘇軾的論點。

韓愈有關《莊子》辨偽的論述,越來越受到現代學者的重視,崔大華《莊學研究》說:

 

傳統觀點經常以《莊子》某篇所表現出的對儒家孔子的態度,及其是否染有其學派思想特色,來判別該篇是否為莊子所作。傳統觀點認為,莊子思想在其深刻的、基本的立場不能說是反孔的,因此,《莊子》中那些詆毀孔子的輕薄文字,皆不是莊子所作。按照這一標準,首先受到懷疑的是《盜跖》、《漁父》等篇。最早可能是韓愈,他認為《盜跖》篇“譏侮列聖,戲劇夫子,蓋效顰莊、老而失之者”,此後,則是蘇軾。[]

 

所謂傳統觀點是指唐宋以來將莊子思想繫於孔子門下的觀點,韓愈送王塤秀才序說:子夏之學,其後有田子方,子方之後,流為莊子。故周之書,喜稱子方之為人。[⑦]可見首先提出莊子之學源於孔門的是韓愈。那麼,如果韓愈以《莊子》某篇所表現出的對儒家孔子的態度,及其是否染有其學派思想特色,來判別該篇是否為莊子所作,似乎也是順理成章的事。

姜聲調《蘇軾的莊子學》說:唐代韓愈早已提到莊子學辨偽的問題,只是缺乏具體而足以說服人的材料與論證,到了蘇軾才奠定基礎[⑧]顯然同意這樣的看法。日本學者池田知久也認同此說:

 

說《莊子》外篇、雜篇不是莊子自著而進行懷疑、批判的,是以唐代的韓愈和宋代的蘇軾、蘇轍為開始的新的議論,即認為其在《莊子》的歷史全體當中絕不是從很早就傳承的。也就是說,歷史上最初懷疑雜篇中的《盜跖》、《說劍》、《漁父》三篇的就是韓愈(768-824),承繼于此的,則是懷疑《盜跖》、《漁父》,《讓王》、《說劍》四篇的是蘇軾(1036-1101),以及追隨其兄同樣懷疑這四篇的蘇轍(1039-1112)。[⑨]

 

池田知久認為,歷史上首先次懷疑雜篇中有偽作的是唐代韓愈,蘇軾只是繼承韓愈的觀點。此外,將蘇轍列入唐宋《莊子》辨偽的重要人物,似乎是提出新的說法,其實是受《朱子語類》影響而產生誤判。朱熹說:“《古史》中多有好處,如論《莊子》三四篇議夫子處,以為決非莊子之書,乃後人截斷《莊子》本文攙入。此其考證甚精密,但今觀之,《莊子》此數篇亦甚鄙俚。[⑩]《古史》乃蘇轍所著,則蘇轍似有《莊子》辨偽的不同觀點,只是懷疑的篇章與蘇軾相同。陳治安對此有深入的考察,他說:“子由《古史》論《莊子》者曰:‘聞之吾兄子瞻’,引用《祠堂記》語也。朱子平日不喜子瞻議論,故直稱子由。朱子遂以數篇為鄙俚。[11]蘇轍已經明言,關於《莊子》辨偽之說聞自蘇軾,亦即引自《莊子祠堂記》,可見朱子其實知道以為批評孔子的三四篇決非莊子之書者,實為蘇軾而非蘇轍。

王叔岷《莊子校詮》釋說劍篇名時,指出資料來源:

 

王湘綺《輯評》引韓昌黎曰:此篇類戰國策士之雄譚,意趣薄而理道疏,識者謂非莊生所作。”[12]

 

王湘綺即清代學者王闓運,《輯評》即《南華真經評注》。依其所引韓愈文字,所謂“識者謂非莊生所作即是辨《說劍》為偽。錢穆《莊子纂箋》一書,有《採摭諸家書目》,其中即列韓愈。依其文意,則韓愈已有《莊子》真贗之辨[13]

陳鼓應則在韓愈與蘇軾之間難下判斷,其解《說劍》篇名說:

 

本篇與莊子思想不相干,一般學者疑是縱橫家所作。林希逸、韓愈、王夫之等都認為本篇是戰國策士遊談。……按《讓王》、《盜跖》、《說劍》、《漁父》四篇,自宋以來,多疑為贋品。……《盜跖》篇和《胠篋》篇頗相近,文風潑辣,語態激憤,批判性強烈,只是《盜跖》筆尖直指孔子,蘇東坡等儒者讀了受不了,所以特別挑剔出來。[14]

 

《莊子》辨偽學者名單既然有韓愈,則應該自唐代以來就已疑為贋品,而且筆尖直指孔子,應該唐代韓愈讀了就受不了,不必等到宋代的蘇軾。陳鼓應的說明以蘇軾為主,韓愈只是輕易帶過,顯然是在閱讀歷代《莊子》注疏,發現多數學者關於《莊子》辨偽的論述都以蘇軾為主,但是偶有一本提到韓愈,不能視而不見,才會產生上述的現象。

宋代學者都認為《莊子》辨偽始於宋代蘇軾,韓愈關於《莊子》辨偽的說法,完全沒有學者提起過,難以令人無疑。方勇《莊學史略》提到,唐朝韓愈即已提出《莊子》辨偽的問題,宋代蘇軾《莊子祠堂記》的依據與韓愈大體相同:以“助孔子作為判斷其是否真詆孔子的標準[15]。但是方勇的措辭顯得相當謹慎:“如果這些確實是韓愈所說的話,那麼唐代人就已經開始察覺到《莊子》中可能掺雜著一些非莊周所作的篇章[16],顯然是警覺到韓愈的說法未必真實,惟亦未加深究。

謝祥皓《莊子導讀》引用張默生《先秦道家學說研究》的說法,認為唐代韓愈已開始辨別《莊子》真偽,惟並未說明其依據何在。王叔岷《莊子校詮》引用韓愈之說則明白標示出於清代學者王闓運《輯評》。

《輯評》即《莊子百家評注》,該書前有南華真經百大家評注姓氏錄,批閱者歸有光,訂正者文震孟,總評者有韓愈、柳宗元、蘇洵、歐陽、王安石、蘇軾、曾鞏等三十七家,眉詮者有韓愈、柳宗元、蘇洵、歐陽、王安石、蘇軾、蘇轍、曾鞏等七十三家,音釋者有東方朔、司馬遷等七家,合計一百一十九家,號稱百家[17]若核對總評者與眉詮者,可以發現學者姓名重復計算者不少,扣掉複的學者,評者實不足百家。此外,唐宋八大家都列入評注學者名單,如果考察歷代莊學注疏,就可以發現唐宋八大家,僅蘇軾《莊子祠堂記》與《廣成子解》,王安石有《莊周論》(上、下)及《莊子解》[18],其餘均未嘗有《莊子》相關著作,評注中引用各家的論述不少,多未標明出處。如果進一步比對,可以發現王闓運輯評《莊子百家評注》是依明代歸有光、文震孟《南華真經評注》的評注加以補充[19]

《南華真經評》的說法是否可靠,宜深入探究,並從相關文獻判斷韓愈辨《莊子》真偽的真實性,才能解決此一學術問題,從而能夠說明韓愈在莊學史上的地位。

 

四、韓愈是否曾辨別《莊子》真偽之考察

 

《南華真經評》的底欄附有簡注及音義,其中音義的部分常出現司馬云,王闓運《南華真經評》音釋者的名單中,只有司馬遷而不見司馬彪。司馬遷替《莊子》作音注,簡直聞所未聞,檢核《南華真經評注》所引司馬遷的音注,與司馬彪音注相同,可見音注者是司馬彪而非司馬遷。

《南華真經評注》一書引用名家之說多引自宋代以後的《莊子》注疏,往往刪節莊學名家注文而替以唐宋著名文人之名。方勇《莊子學史》指出:

 

據筆者統計,書中冠有名公名家姓名字號的眉批共五百七十多條,篇末總批共有八十七條,遠為明代其餘所有《莊子》評點所不及,因而得到後人尤其是清代學者的普遍重視,直接或間接引述者甚眾。但筆者經過一番考查後發現,書中的這些姓名字號有很多是後人移接上去的,顯然有人在借歷史上和當代的名公名家(尤其是唐宋八大家)以抬高此書的身價。[20]

 

方勇採用務實的作法,持《南華真經評注》與陸德明《莊子音義》、楊時《龜山集》、林希逸《莊子口義》、劉辰翁《莊子南華真經點校》、褚伯秀《南華真經義海纂微》、沈汝紳《南華經集評》、陸西星《南華真經副墨》、焦竑《莊子翼》等書比對,發現《南華真經評注》約有一百九十處注文是鈔自上述諸書[21]這一重大發現,有助於我們重新審視《南華真經評注》的價值。

經過方勇嚴謹的比對,已經將絕大部分《南華真經評注》的出處找出來,可惜的是,有一些批語尚無法證實到底是由誰寫的,而其所列的四則批語,韓愈三則,王安石一則,竟然都是有關《莊子》辨偽的批語。依照傳統的看法,蘇軾《莊子祠堂記》首先提出有關《莊子》篇目真偽問題,如此一來,方勇也難以斷定《莊子》辨偽究竟始於唐代還是宋代:

 

這些批語的作者如果真是韓愈、王安石,則在蘇軾提出《讓王》、《盜跖》、《說劍》、《漁父》四篇為偽作之前,其實已有人認為其中的三篇並不是莊子的文章,標示著唐代學者已開創了《莊子》篇目真偽說的先河。[22]

 

《南華真經評注》所引韓愈的批語,關係著開創《莊子》篇目真偽說的時代。在這一問題上,方勇已經幫我們移除了倒在路上的樹木與雜草,我們只消跟著方勇的腳步,再往前幾步,就可以解決問題。

(一)《南華真經評注》引韓愈之說非出於韓愈

關於韓愈的批語,我們未必能夠確定作者是誰,但是,只要我們能夠證明作者的時代出於蘇軾之後,則蘇軾《莊子祠堂記》首先提出有關《莊子》篇目真偽問題的傳統觀點就可以成立。

1.韓愈對於《莊子》的辨偽文字抄自陳懿典《新鍥南華真經三注大全》

明代歸有光(15061571)、文震孟(15741636)《南華真經評注》一書,《盜跖》篇列有韓愈批語:“韓文公曰:譏侮列聖,戲劇夫子,蓋效顰《莊》、《老》而失之者。”這段文字亦出現於明代陳懿典《南華真經三注大全》中,惟標示批語的作者為陸西星(1520-約1601)而非韓愈,陸西星《南華真經副墨》說:

 

譏侮列聖,戲劇夫子,蓋效顰《莊》、《老》而失之者。莊老推原道德,絕去聖智仁義,而一繩以大道之自然,的有至理。古德喝佛罵祖為報深恩,丹霞燒木佛以求舍利,小兒不知,強作解事,亦復效之,豈不為天下萬世之大謬乎?予故表而出之,使魚目真珠,不得相混。[23]

 

陸西星的文意前後一貫,使“譏侮列聖,戲劇夫子”的論述得到充分說明。所謂的韓愈批語,實際上只是摘取陸西星的三句話冒充。

《南華真經評注》又引所謂韓愈批語以解《說劍》:“韓昌黎曰:此篇類戰國策士之雄譚,意趣薄而理道疏,識者謂非莊生所作。”明代陳懿典《南華真經三注大全》亦有相關引述:

 

林希逸曰:《說劍》篇類戰國策士之雄談,意趣薄而理道疏,識者謂非莊叟所作,誠然誠然。[24]

 

除了多出“誠然誠然”外,內容幾乎一致,顯然資料來源相同。惟查林希逸《莊子口義》,在《說劍》中並沒有上述辨偽文字。

《南華真經評注》又引所謂韓愈批語以解《漁父》:“韓昌黎曰:論亦醇正,但筆力差弱於《莊子》;然非熟讀《莊子》者,不能辨。”明代陳懿典《南華真經三注大全》亦有相關的引述:

 

林希逸曰:《漁父篇》論亦醇正,但筆力差弱於《莊子》;然非熟讀《莊子》者,不能辨。[25]

 

除了標示的批語者不同,內容完全一樣。查林希逸《莊子口義》,在《漁父》中亦找不到上述辨偽文字。

《南華真經副墨》一書,陸長庚在卷末自謂“脫稿於戊寅(西元1578年)八月八日”,可見該書應成書於萬曆六年(西元1578年)。陳懿典《新鍥南華真經三注大全》,所謂“三注”是指林希逸、陸西星、李衷一三家注。萬曆癸已自新齋余紹崖梓行首題:“閩書林自新齋余良木梓”。國家圖書館所藏即為明萬曆二十一年(西元1593年)自新齋余紹崖書林余翼我刊本。歸有光、文震孟《南華真經評注》,嚴靈峰《莊子知見書目》以為書成於萬曆三十三年(西元1605年),若據秦繼宗的序一撰於萬曆丙辰(西元1616年),序二撰於天啟甲子(西元1624年),則書成時間與序文相近。國家圖書館所藏即為明天啟四年(1624)竺塢刊“道德南華二經評注”本[26]

從成書的先後來看,陸長庚《南華真經副墨》最早,陳懿典《新鍥南華真經三注大全》則比歸有光、文震孟《南華真經評注》為早。關於韓愈分辨《莊子》真偽的論述,《盜跖》篇批語在陸長庚《南華真經副墨》中找到,《說劍》與《漁父》的批語雖不見於林希逸《莊子口義》,其非韓愈之批語亦可推見。

2.司馬光對於《駢拇》的眉詮抄自林希逸《莊子口義》的注文

《南華真經評注》錄有司馬光對於《駢拇》的眉詮:

 

孟子專言仁義,莊子專言道德,故其書耑抑仁義而談自然,大扺莊子之所言仁義,其字義本與孟子不同。[27]

 

此段眉詮說明莊子與孟子字義的不同。司馬光似乎循循善誘,解說莊子與孟子字義的差異。問題是,司馬光對於莊子言多批判,幾乎是全盤否定,如何可能注《莊子》,還指出莊子與孟子用字之異?司馬光《書》(論莊子一則)說:

 

或曰:莊子之文,人不能為也。夫曰:君子之學,為道乎?為文乎?夫唯文勝而道不至者,君子惡諸,是猶朽屋而塗丹雘,不可處也。眥井而羃綺績,不可履也。鳥喙而漬飴糖,不可嘗也。而子獨嗜之乎?或曰:莊子之辯,雖當世宿學不能自解。迂夫曰:然則佞人也。堯之所畏,舜之所雜,孔子之所惡,是青蠅而變白黑者也。而子獨悅乎?

 

司馬光從義理出發,認為“為道”重於“為文”,莊子之道則不可處、不可履也。所謂“佞人”是有口才而心術不正之人。在司馬光看來,莊子因其心術不正,而為“堯之所畏,舜之所雜,孔子之所惡”。

司馬光《迂書》對於莊子多所批判,顯然不會去注解《莊子》,其實,眉詮所引司馬光的文字節錄自林希逸《莊子口義·駢拇》:

 

莊子與孟子同時,孟子專言仁義,莊子專言道德,故其書專抑仁義而談自然,亦有高妙處,但言語多過當,大扺莊子之所言仁義,其字義本與孟子不同,讀者當知自分別可也。

 

將兩段文字加以對照,可以發現,林希逸的注文被刪去不少,尤其重要的是,林希逸認為《莊子》“專抑仁義而談自然,亦有高妙處”,這是對《莊子》的肯定,與司馬光對莊子批判的態度不合,因此遭到刪節。林希逸《莊子口義發題》說:“必精於《語》、《孟》、《中庸》、《大學》等書,見理素定,識文字血脈,知禪宗解數,具此眼目而後知其言意一一有所歸著,未嘗不跌蕩,未嘗不戲劇,而大綱領大宗未嘗與聖人異也。”林希逸《莊子口義》論莊子與儒家關係的注文非常多,指出莊子與孟子用字差異之處不少。

3.王安石的眉詮抄自林希逸、劉辰翁、陸西星的注文

《南華真經評注》是一本相當不嚴謹的書,以王安石為例,總評者的姓名,或稱王介甫[28],或稱王荊公[29],竟然還有稱王荊石[30],總評者的姓名未有王荊石,顯係因王安石與王荊公而誤。《莊子·庚桑楚》“老子曰:子何與人偕來之眾也?南榮趎懼然顧其後。”《南華真經評注》引王荊公眉詮:

 

趎方獨見,而謂偕來之眾,正釋氏所謂“汝胸中正鬧也”。[31]

 

一般而言,北宋以前的《莊子》注疏,引用佛教的思想很少會直接標明出於釋氏,更何況王安石對於莊子的看法是“援莊入儒,而未嘗“以佛解莊[32],這樣的引文不免令人想要進一步了解其來源。原來王安石的眉詮也來自林希逸:

 

趎方獨見,而老子以為與眾人偕來,正釋氏所謂“汝胸中正鬧也”。[33]

 

仍然是將林希逸的注文略加刪節,改頭換面,變成王安石的眉詮。不論司馬光的眉詮,還是王安石的眉批,都由林希逸的注文略加刪節而成。

《南華真經評注》在《在宥》引用王安石的眉詮:

 

作文之法必如莊子,而後氣力俱盡,毫髮無垠。[34]

 

該段文字抄自劉辰翁《南華真經點校》[35],“毫髮無垠原文作“毫髮無恨。此外,《盜跖》又引王安石的眉詮:

 

王安石曰:“《莊子》重言十七,以為耆艾,人而無人道者,不以先人。若盜跖,可謂有人道者乎,而以之為重言,其不然明矣。故此篇之贋,不攻而破。[36]

 

明代陸西星《南華真經副墨》引用該段文字[37],方虛名《南華經旁注》也引用同一段文字[38],《南華真經副墨》完成於萬曆六年(1578年),《南華經旁注》完成於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南華真經評注》則完成於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39],可見所引王安石的眉詮出於陸西星的注文。

值得注意的是,王安石《莊周上》說:“後之讀莊子者,善其為書之心,非其為書之說,則可謂善讀矣。又說:“學者詆周非堯舜、孔子,余觀其書,特有所寓而言耳。運用這樣的讀書法,將莊子詆毀孔子的篇章視為寓言,然後看出莊子用心與聖人不異,其實未必有辨偽的必要。王雱認為《莊子》全部由莊子自著,在每一篇的篇名都要說明莊子寫作的動機,例如“夫達生之暫聚,不役富貴利祿而自適其天性,此盜跖如此而已矣,莊子因而作《盜跖》。王雱《南華真經新傳》經常徵引王安石[40]的說法,對於王安石的觀點幾乎全盤接受,由此觀之,王安石應無《莊子》辨偽的論述。

4.歐陽修對於《駢拇》的眉詮抄自劉辰翁《南華真經點校》的注文

歐陽修未嘗注《莊子》,《南華真經評注》卻出現歐陽修的眉詮:

 

歐陽公曰:“語至刻急,每結皆緩,若深厚不可知者。優柔有餘,得雄辯守勝之道,自經而子,未有成片文字枝葉橫生,首尾救應,自為一家若此。以下數篇者,但論筆意,亦大宗師也。”[41]

 

該段眉詮一字不漏抄自劉辰翁《南華真經點校》[42]。歐陽修是古文大家,《南華真經評注》為了說明該書所徵引學者的分量,故選擇劉辰翁“以文評莊的注文假冒為歐陽修的眉詮。

從上述的考察可知,不論是明代歸有光批點、文震孟訂正的《南華真經評注》,還是清代王湘綺在《南華真經評注》的基礎上輯評《莊子百家評注》,所引用的文字多不可靠。其引宋代司馬光、歐陽修、王安石的評點,實為宋明《莊子》注疏的注文,其所徵引唐代韓愈辨別《莊子》真偽的評點,鈔自陳懿典《新鍥南華真經三注大全》所引林希逸與陸西星注文,實非韓愈的觀點。

(二)蘇軾不致沒韓愈之說以為己見

現代學者引用韓愈的評語之後,都認為蘇軾是繼承韓愈進行《莊子》辨偽,因此有必要將二家之說進行比對,以便了解歸有光、文震孟《南華真經評注》所引韓愈的觀點與蘇軾《莊子祠堂記》的異同。茲將二家之說列表如下:

 

篇 名

蘇軾《莊子祠堂記》之說

歸有光、文震孟《南華經評注》之說

備 注

《讓王》

《讓王》淺陋而不入於道。

蘇東坡曰:“《讓王》以下四篇,非莊子所作。蓋其枝葉太麤,恐為人所竄易。

《南華經評注》顯然是統整蘇軾的觀點而成。

《盜跖》

《盜跖》若真詆孔子者。

韓文公曰:“譏侮列聖,戲劇夫子,蓋效顰《莊》、《老》而失之者。

均以《盜跖》為批評孔子。

《南華真經三注大全》、韓敬《莊子狐白》均指語出陸西星。

《說劍》

《說劍》淺陋而不入於道。

韓昌黎曰:“此篇類戰國策士之雄譚,意趣薄而理道疏,識者謂非莊生所作。

均批評《說劍》內容淺薄。

《南華真經三注大全》指語出林希逸。

《漁父》

《漁父》若真詆孔子者。

韓昌黎曰:“論亦醇正,但筆力差弱於《莊子》;然非熟讀《莊子》者,不能辨。

《南華真經三注大全》指語出林希逸。

經由上表的對照,可以說明《南華真經評注》與《莊子祠堂記》的異同:一、兩者所引用關於《讓王》篇的說法都是蘇軾的觀點。二、《盜跖》都被視為是批評孔子之作,《說劍》則皆被批評內容淺薄,可見韓愈與蘇軾在《莊子》辨偽上是有繼承關係的。三、蘇軾所評為《讓王》、《盜跖》、《說劍》、《漁父》等四篇,韓愈則只提到《盜跖》、《說劍》、《漁父》三篇。歷代學者提到“《讓王》以下四篇云云,都是指蘇軾的辨偽觀點。四、蘇軾因《漁父》“真詆孔子而評價不高,韓愈則認為《漁父》雖然“筆力差弱於《莊子》,但亦肯定其“論亦醇正的價值。蘇軾《莊子祠堂記》辨《莊子》偽作,有“反復觀之,得其寓言之意之語,故後世學者以蘇軾為識者,而以“識者謂非莊生所作稱贊蘇軾。《南華真經評注》以為韓愈之語,於是所謂“識者謂非莊生所作,則指唐代即有學者指出《說劍》非莊子所作,如此一來,似乎唐代已經開始進行《莊子》辨偽。

韓愈是唐代的古文大家,名滿天下,影響宋代文學的發展。蘇軾對於韓愈的學術相當熟稔,《潮州韓文公廟碑》指出韓愈“文起八代之衰,而道濟天下之溺,《六一居士集》說:“晉以老莊亡,梁以佛亡,莫或正之,五百餘年而後得韓愈,學者以愈配孟子,蓋庶幾焉。《謝歐陽內翰書》說:“蓋唐之古文,自韓愈始。其後學韓而不至者為皇甫湜。學皇甫湜而不至者為孫樵。自樵以降,無足觀矣。《韓愈優於揚雄》卻說:“韓愈亦近世豪傑之士,如《原道》中言語,雖有疵病,然自孟子之後,能將許大見識,尋求古人,亦自難得。《韓愈論》說:“韓愈之於聖人之道,蓋亦知好其名矣,而未能樂其實。……然其論至於理而不精,支離蕩佚,往往自叛其說而不知。可見蘇軾對韓愈文學與思想有所肯定,但是,也有所批評。因此,蘇軾應該不至於會引用韓愈論《莊子》真偽之說而不標明出處。

蘇軾辨《讓王》以下四篇為偽作,在《莊子祠堂記》中,分為“淺陋而不入於道與“真詆孔子者兩組,是“莊子助孔子論題不可缺少的一環。《南華經評注》所謂“《讓王》以下四篇,非莊子所作則像是統整蘇軾的觀點而成。此外,蘇軾解《莊子》,有《廣成子解》,未嘗提及《莊子》辨偽,在其他文章也未再提及《莊子》中的偽作,而且以文字枝葉論《莊子》,始於南宋林希逸,歸有光、文震孟《南華真經評注》引蘇東坡之說,未標明出處,不能令人無疑。

總之,《南華真經評注》說:“蘇東坡曰:《讓王》以下四篇,非莊子所作。蓋其枝葉太麤,恐為人所竄易。遍查蘇軾的著作,找不到這段文字,而其觀點則與蘇軾《莊子祠堂記》近似,顯然是統整蘇軾的觀點而成。《南華真經評注》引用韓愈之說,則出於林希逸與陸西星之手。若從蘇軾對韓愈著作的熟稔,應該不至於會引用韓愈論《莊子》真偽之說而不標明出處,這也可以印證《南華真經評注》引用韓愈之說實不可靠。

(三)“以文評莊”始於宋代,韓愈實未曾評《莊》

《南華真經評注》引韓昌黎評論謂《漁父》“筆力差弱於《莊子》,這是從文學的觀點評論。曹礎基認為“以文評《莊》始於唐代:

 

以文評《莊》,唐代已見端倪。如柳宗元《答韋中立書》,云:“參之《莊》、《老》以肆其端。”然僅若經驗之談。至宋明則大有發展,宋劉辰翁、明王宗穆、孫曠等都對《莊子》作了比較具體的評點。明代歸有光、文震孟訂正的《南華真經評注》,可為當時以文評《莊》集前人大成之作。[43]

 

曹礎基將柳宗元“參之《莊》、《老》以肆其端視為“以文評《莊》,條件較寬。韓愈《進學解》提到自己的文章之所以能夠“閎其中而肆其外,寫作取法的對象主要為《書》、《春秋》、《左傳》、《易》、《詩》等經書,並且“下逮《莊》《騷》,太史所錄,也可以算作“以文評《莊》。如果依照此一標準,則阮籍《達莊論》說:“夫裝束馮軾者,行以離支;慮在成則者,坐而求敵;踰阻攻險者,趙氏之人也;舉山填海者,燕、楚之人也。莊周見其若此,故述道德之妙,敘無為之本,寓言以廣之,假物以延之,聊以娛無為之心,而逍遙於一世。王坦之《廢莊論》則說:“昔漢陰丈人修渾沌之術,孔子以為識其一不識其二。莊生之道,無乃類乎?與夫如愚之契,何殊間哉!都符合定義,如此一來,以文評《莊》的時代應該推到魏晉時期。

《南華真經評注》所引三則韓昌黎的評論,都是針對《莊子》篇章而發,因此,“以文評《莊》應該從《莊子》注疏的傳統來看。在宋代以前,學者基本上將《莊子》視為哲學著作,注解《莊子》基本上都是透過箋釋進行思想的詮釋,從宋代開始,才有學者“以文士看莊周,以文章求《莊子》書,南宋林希逸開始才“以文評莊,談莊子起語、轉接、結語,以及其為文之法,並說明莊子與後代文士的關係[44],劉辰翁《南華真經點校》主要評論林希逸《莊子口義》,故常論為文之法。明代孫應鰲《莊義要刪》、歸有光《南華真經評注》,清代林雲銘《莊子因》、宣穎《南華真經解》都屬這一系統[45]

《南華真經評注》既要將《莊子》注文刪節成為宋人的文字,又要從文學的觀點評論《莊子》,抄襲林希逸《莊子口義》與劉辰翁《南華真經點校》也就不令人意外。因此,若以《莊子》注疏傳統加以考察,唐代以前注《莊》只論思想而不談文章作法,“以文評莊始於宋代,韓愈實未曾評《莊》。

(四)明代歸有光以前的學者論《莊子》辨偽,都未曾提到韓愈

歷代徵引蘇軾有關《莊子》辨偽的論述的學者相當多,宋代有范溫、沈作喆、洪邁、林希逸、王應麟、褚伯秀、羅勉道等人,明代有宋濂、吳伯與、陸西星、何良俊、韓敬、徐曉、沈一貫、程以寧、譚元春、王世貞、陳治安等人,時代多在歸有光之前,都只提及蘇軾,而未曾提到韓愈。韓愈為唐代文學大家,宋明學者對於韓愈的著作多不陌生,如果韓愈曾經評論《莊子》,為數如此眾多之莊學研究者似乎不可能視而不見。

以宋代林希逸《莊子口義》為例,林希逸極力指出蘇軾文學受到莊子的影響,如說“東坡一生文字,只從此《莊子》悟入[46],東坡詩作長於敘事,文法自《莊子》轉化而來[47],以蘇軾《雜詩》“少時所居書室,鳥雀巢於枝,桐花鳳四五日一至詮釋《馬蹄篇》“禽獸可繫羈而遊,鳥鵲之巢可攀援而窺[48],引蘇東坡“人生識字憂患始詮釋《胠篋》篇論絕聖去智[49],以東坡《稼說》仿自《則陽》篇“長梧封人問子牢[50],引東坡形容畫竹詮釋《田子方》“真畫者[51]。《莊子口義》對於韓愈受到莊子的影響,亦有所說明,林希逸注《德充符》“天選子之形,子以堅白鳴時,便引韓愈《送孟東野序》做說明:

 

只一“鳴”字,韓文公就此抽出成一篇序,如許其妙,莊子安得不為作者。[52]

 

《送孟東野序》出現“鳴字達29次,並有“莊周以其荒唐之辭鳴句,故林希逸指出兩者的影響關係。林希逸既然引韓愈文章印證莊子的思想,若韓愈有辨偽之說,應該不致於略而不提。

明代陳治安《南華真經本義附錄》收錄明代以前有關莊子的論述,相當豐富,連張華《博物志》“莊子云:地三年種蜀黍,其後七年多蛇這類佚文都加以收錄,希望能夠做到“不欲遺《莊子》一句[53]。韓愈的文章僅收了兩則,一是形容鄭群的性格,“與之游者,自少至老,未嘗見其言色有若憂歎者,豈列禦寇、莊周等所謂近於道者邪。二是《進學解》“下迨《莊》《騷》,太史所錄,惟未見有關辨偽的文字。陳治安對於所引莊學史料常有精采的評論,其中進行蘇軾《莊子祠堂記》辨《讓王》以下四篇為偽的說法頗不以為然,他說:

 

此記雖出於愛莊子,而遂至於誣莊子,實為賢智之過也。已具論於《盜跖》、《漁父》諸篇。[54]

 

陳治安在《盜跖》、《漁父》諸篇中的批判,為歷代對於蘇軾《莊子祠堂記》的評論中最為完整[55]。陳治安收錄從先秦至明代的莊學論述,且不認為《盜跖》等篇為偽作,若唐代韓愈有《莊子》辨偽之論述,顯然不會輕易放過,可見唐代韓愈《莊子》辨偽之說不可靠。

 

五、結語

 

明代歸有光、文震孟《南華真經評注》,清代王闓運所輯《莊子百家評注》,在《盜跖》、《漁父》、《說劍》三篇,引用韓愈的評論以辨其偽。明代以後的學者讀到《南華真經評注》引用韓愈有關論述,大多只是加以徵引而已,未能深究《南華真經評注》的真實性。當代莊學名家張默生、錢穆、王叔岷、陳鼓應、池田知久、崔大華援引《南華真經評注》之說,亦未能辨別其是否可靠,而誤以為韓愈開啟後代莊學辨偽的發展。方勇嚴密地考察《南華真經評注》批語的來源,發現很多批語原為宋明《莊子》注文,後人卻冒用名家姓名以抬高身價,惟對於韓愈的批語亦難以確認為冒用。

本論文從四個方面進行考察:一、《南華真經評注》引韓愈之說非出於韓愈;二、蘇軾不致沒韓愈之說以為己見;三、“以文評莊始於宋代,韓愈實未曾評《莊》;四、明代歸有光以前的學者論《莊子》辨偽,都未曾提到韓愈,進而確認韓愈未嘗辨《莊子》真偽。

綜合上述論證,可以下合理的判斷:韓愈有關《莊子》辨偽的論述乃後人依蘇軾《莊子祠堂記》及相關莊學論述改造而成,並非韓愈的觀點。《南華真經評注》中所引歐陽修、王安石、蘇轍等學者辨《莊子》真偽的評點,亦屬此類。故首先辨《莊子》中之偽作者,實為蘇軾而非韓愈。


[①] 司馬遷《史記·老子韓非列傳》,台北鼎文書局1985年版,第2143頁。

[②] 班固《漢書·藝文志》,台北鼎文書局1984年版,第1730頁。

[③] 將《莊子》視為先秦莊子學派著述匯集者,如羅根澤《莊子外雜篇探源》、關鋒《莊子外雜篇初探》、張恆壽《莊子新探》;將《莊子》視為先秦莊子學派著述匯集者(《說劍》因無關於莊子思想,且該篇中所提及之莊子恐怕是莊辛而非莊周,故除外),如劉笑敢《莊子內篇早於外雜篇新證》,相關論述參見崔大華《莊學研究》,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74103頁。

[④] 曹礎基《莊子淺論》第二章《<莊子>一書的面目》,廣東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3頁。

[⑤] 默生認為,關於《莊子》的真偽,“自唐之韓愈,宋之蘇軾,清代的考據家們,以及當代的考證學者,已經提供了很多意見。”見張默生《莊子新釋》,台北洪氏出版社1984年版,第3頁。

[⑥] 崔大華《莊學研究》,第68頁。

[⑦] 韓愈說:“吾常以為孔子之道大而能博,門弟子不能遍觀而盡識也,故學焉而皆得其性之所近。……其後離散,分處諸侯之國,又各以所能授弟原遠而益分。”《韓昌黎文集校注》,馬其昶校注,台北漢京出版社1983年版,第153頁。

[⑧] 姜聲調《蘇軾的莊子學》,台北文津出版社1999年版,第328頁。

[⑨] 池田知久《道家思想的新研究——以《莊子》為中心(上)》第二章《道家諸文本的編纂》,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47頁。另參池田知久《<莊子>——“道”的思想及其演變》第二章《道家經典編撰的歷史》,台北國立編譯館2001年版,第44頁。

[⑩]《朱子語類》卷一三九,黎靖德編,台北華世出版社1987年版,第2312頁。

[11] 陳治安《南華真經本義附錄》卷七,收入嚴靈峰編《無求備齋莊子集成續編》第二十七冊(台北藝文印書館1974年版,第157頁。

[12] 王叔岷《莊子校詮(下)》,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88年版,第1215頁。

王叔岷《莊子校詮(下)》亦辨《漁父》為偽:“王湘綺《輯評》引韓昌黎曰:‘論亦醇正,但筆力差弱於《莊子》;然非熟讀《莊子》者不能辨。’”1229頁。

[13] 錢穆《莊子纂箋》引用王闓運輯評《莊子百家評註》說:“永叔(歐陽修)於古書能辨真偽,蓋得唐韓愈氏之傳。就莊書文章高下而判其真贗,非深於文事者,不易驟企也。然讀古書,必具此一眼。”又王安石辨《盜跖》為偽的文字,似乎以王安石辨《莊子》偽作較蘇軾為早。

[14] 陳鼓應《莊子今註今譯》,台灣商務印書館1989年版,第877頁。李寶紅、康慶《二十世紀中國莊學》第一章《20世紀關於莊子其人其書及相關問題的考論》說:“唐代,開始有人懷疑某些篇章如《盜跖》、《說劍》等非莊子所作。”第22頁。陳品卿《莊學新探》第一章《緒論》:“本篇以劍術諷諫趙王,當以天下國家為意,不可以小道亡國。前賢多以為非莊子本書。如韓愈曰:‘此篇類戰國策士之雄譚,意趣薄而理道疏,識者謂非莊生所作。’(《十子全書》本引)”57頁,都屬此類觀點。

[15] 方勇《莊學史略》,巴蜀書社2008年版,第56頁。

[16] 方勇《莊學史略》,第218頁。

[17] 歸有光批點、王湘綺輯評《莊子百家評註》,收入蕭石天主編《莊子百家評註合刊》,台北自由出版社1993年版,第399401頁。《莊子百家評註》前有司馬遷《莊子列傳》、郭象《南華真經評註序》、馮夢禎《南華真經評註序》,批閱者歸有光,訂正者文震孟。可見原來書名應為《南華真經評註》。蕭石天在《莊子百家評註合刊》序文中說:“斯編係明歸有光批點,清王湘綺輯評。”

[18] 嚴靈峰《周秦漢魏諸子知見書目》第二冊,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版。王安石《莊子解》已亡佚,惟若干論點仍保留在王雱《南華真經新傳》。

[19] 歸有光、文震孟《南華真經評註》,收入嚴靈峰主編《無求備齋莊子集成續編》第十九冊,明天啟四年竹塢刊本。

[20] 方勇《莊子學史(第二冊)》第五編《明代莊學》第五章《唐宋派的莊子學》,第428頁。

[21] 同上。

[22] 方勇《莊子學史(第二冊)》,第432頁。

[23] 張成秋《莊子篇目考》,台北中華書局1971年,第154頁。陳品卿《莊學新探》,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4年版,第5657頁。上述二書引述陳懿典《南華真經三註大全》。此外,明代韓敬《莊子狐白·盜跖》亦指出,該段文字出自陸西星(《莊子集成續編》第二十二冊,第435頁)。

[24] 張成秋《莊子篇目考》,第157頁;陳品卿《莊學新探》,第57頁。

[25] 張成秋《莊子篇目考》,第159頁;陳品卿《莊學新探》,第58頁。

[26] 明代莊學著作年代主要參考嚴靈峰《莊子知見書目》,見嚴靈峰《老列莊三子知見書目》,台北中華叢書編審委員會。

[27] 歸有光、文震孟《南華經評註》,第208頁。

[28] 王介甫曰:“此篇直述體,大小二字為其眼目。”(《南華經評註》,第45頁。)

[29] 王荊公曰:“一篇總是外生死而安命。”(《南華經評註》,第185頁。)

[30] 王荊石曰:“文機員妙,與《養生主》同,而層數轉折更多。”(《南華經評註》,第128頁。)

[31] 王闓運《莊子百家評註》,第581頁。

[32] 簡光明《王安石論莊子》,《人文研究期刊》2期,20071月,第157183頁。

[33] 林希逸《南華真經口義》,陳紅映校點,第333頁。

[34] 歸有光、文震孟《南華經評註》,第252頁。

[35] 劉辰翁《南華真經點校·在宥點校》“而欲為人之國者”段註文,第229頁。

[36] 歸有光、文震孟《南華經評註》,第599頁。錢穆《莊子纂箋》亦引用該段文字,第243頁。

[37] 陸西星《南華真經副墨·盜跖》,第1073頁。

[38] 方虛名《南華經旁註·盜跖》,《老列莊三子集成補編》第二十四冊,第647頁。

[39] 主要參考嚴靈峰《莊子知見書目》,見嚴靈峰《老列莊三子知見書目》。

[40] 王雱說:“莊子之所言議出於不得已,將以袪天下之惑而反性命之正也。”(卷十五,第2觀點繼承王安石《莊周論》:“天下之俗,譎詐大作,質朴並散,雖世之學士大夫,未有知貴溺,以至乎不可救已,莊子病之,思其說比矯天下之弊而歸之於正也。”王雱在《雜說》中說:“莊生之書,其通性命之分,而不以死生禍福累其心,此其近聖人也。”其主張莊子思想近於聖人,文字全部錄自王安石《答陳柅書》(《臨川先生文集》卷七十七《書》,第819頁)可見莊子尊孔子的觀點,王雱承自其父王安石之說。

[41] 歸有光、文震孟《南華經評註》,第479頁。

[42] 劉辰翁《南華真經點校·駢拇點校》,台北藝文印書館,第195頁。

[43] 曹礎基《莊子淺論》,第158頁。

[44] 簡光明《林希逸<莊子口義>研究》,台中逢甲大學中文研究所碩士論文,19911月。以文字枝葉論《莊子》,始於南宋林希逸,林希逸說:“此篇(《盜》)文字枝葉太粗,比之《讓王》、《漁父》又不及。”林希逸《南華真經口義》,第435頁。

[45] 詳見龔鵬程《細部批評導論》,收入龔鵬程《文學批評的視野》,台北大安出版社1990年版,第396頁。

[46] 林希逸《莊子口義·發題》,第1頁。

[47] 林希逸《鬳齋續集》卷二十八《學記》。

[48] 林希逸《莊子口義》,第143頁。

[49] 林希逸注云:“此皆憤世之辭,故人每以剖斗折衡、焚符破璽之事譏議之,其實即《老子》不貴難得之貨則民不為盜之意,但說得過當耳!東坡曰:人生識字憂患始,豈欲天下人全不識字耶?”(《莊子口義》,第151頁。)

[50] 林希逸《莊子口義》,第380頁。

[51] 林希逸注云:“此言無心於求知,乃真畫者。東坡形容畫竹,與杜詩曰:‘神閑志定始一掃’,亦近此意。”(《莊子口義》,頁302

[52] 林希逸《莊子口義》,第93頁。

[53] 陳治安《南華真經本義》,第23頁。

[54] 同上,第120頁。

[55] 詳見簡光明《陳治安探求<莊子>本義的方法》,《中國學術年刊》第31期(秋季號),20099月,第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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