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子學刊第二輯

先秦兵家的諸子學性質、學派特徵與基本範疇

 

李桂生

 

[作者簡介]李桂生1967  ,男,江西寧都人歷史文獻學博士後,現為黃岡師範學院文學院副教授湖北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鄂東教育與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為先秦兵家與兵學文化,發表相關論文10餘篇,專著《諸子文化視域裏的先秦兵家》、《兵者詭道——李桂生講孫子兵法》即將分別由嶽麓書社、武漢出版社出版。

 

先秦兵家既是我國軍事學的源頭,也是我國思想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對我國尚智尚勇的民族精神和堅韌聰慧的民族性格具有極其重要的影響,在我們的民族心理中或多或少浸染先秦兵家的謀略思想。先秦兵家對現代社會和現代人的影響絕不亞於儒家、道家,已經滲透到了政治、軍事、外交、經濟、生活、行為等各個方面。但是,長期以來,兵家沒有納入到諸子百家範疇,研究諸子學者,鮮有研究兵家的,研究思想文化史者也少有甚至根本不涉及兵家,而多把兵家看作純粹的軍事學。綜觀洋洋大觀的思想文化史和諸子學著作,我們發現對兵家的歸屬問題均不甚明。因此,要討論兵家的學派特征和基本範疇,必先討論兵家的諸子學性質。

 

一、先秦兵家是諸子之一家

 

關於“兵家”的諸子學性質問題,現代學者有所論及。呂思勉從學術史的角度明確提出先秦學術當有十二家,而“兵”是其中一家,說:“先秦諸子之學,《太史公自序》載其父談之說,分為陰陽、儒、墨、名、法、道德六家。《漢書·藝文志》益以縱橫、雜、農、小說,是為諸子十家。其中去小說家,謂之九流。《藝文志》本於《七略》,《七略》始《六藝》,實即儒家。所以別為一略者,以是時儒學專行。漢代古文學家,又謂儒家之學,為羲、農、堯、舜、禹、湯、文、武、周公相傳之道,而非孔子所特有,故耳不足憑也。諸子略外,又有兵書數術方技三略。兵書與諸子,實堪並列。數術亦與陰陽家相出入,所以別為一略,蓋以校書者異其人。至方技,則一醫家之學耳。故論先秦學術,實可分為陰陽、儒、墨、名、法、道德、縱橫、雜、農、小說、兵、醫十二家也。”[①]此論實為精當。沈福林從先秦諸子以學科名家的角度論說“兵家”是“諸子百家”之一,說:“先秦兵家之言毫無疑義地屬於諸子學範圍,……先秦諸子以學科名家的,不限於兵家,還有‘名家’、‘法家’、‘陰陽家’,他們既是專門研究邏輯、法律、星曆的專家,又是有完整獨立的思想體系的思想家,……先秦兵家也是如此,他們雖以軍事研究為主,但並非僅僅研究軍事問題的專家,他們的研究涉及到哲學、政治、經濟、道德、法律、自然諸多領域,儼然成一家之言。”[②]雖然如此,但在實際研究當中,兵家並未普遍納入諸子學範疇,亦未引起學術界的普遍重視。

(一)“兵家”含義及其諸子學派意義的確定

“兵家”一詞主要有三個含義一是兵學研究家二是軍事指揮家三是學術派別“兵家”一詞最早出現於《孫子兵法·計》,云:“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③]這裏所說的“兵家”是“用兵者”、“軍事指揮家”的意思。

《韓非子·五蠹篇》:“境內皆言兵,藏孫吳之書者家有之。”[④]這裏雖然沒有說“兵家學派”,但還是給我們傳遞了這樣的信息:戰國時期研討兵學的風氣熾熱,兵學著作在社會上廣為流傳,卓然成一學術風尚與派別。

《呂氏春秋·不二篇》對先秦各學派的思想特點有論述,其中就有兵家,云:“老聃貴柔,孔子貴仁,墨翟貴廉,關尹貴清,子列子貴虛陳駢貴齊,陽生貴己,孫臏貴勢,王廖貴先,兒良貴後。”[⑤]老聃、關尹、列子、陳駢、陽生是道家,孔子是儒家,墨子是墨家,孫臏、王廖、兒良是兵家,這些人物雖然沒有明確冠以“道家”、“儒家”、“墨家”、“兵家”之名,但學術特點和思想主張卻井然分明,初步形成了“諸子學派”的觀念,已顯兵家是諸子之一家的端倪。

到了漢代,“兵家”一詞,在《淮南子》、《漢書》等文獻裏多處出現。《淮南子·兵略訓》云:“今人之與人,非有水火之勝也,而欲以少耦眾,不能成其功亦明矣。兵家或言曰:‘少可以耦眾。’此言所將,非言所戰也。”[⑥]《漢書·匈奴傳》云:“兵家之勝,貴於未戰。”[⑦]《漢書·敘傳》云:“兵家之策,惟在不戰。”[⑧]在這幾處,“兵家”一詞混含了“用兵者”、“論兵者”與“兵家學派”的多重含義,是一個集合概念。

《漢書·藝文志》進一步明確了兵家的諸子學派含義,並考察其源流說:“兵家者,蓋出古司馬之職,王官之武備也……下及湯武受命,以師克亂而濟百姓,動之以仁義,行之以禮讓,《司馬法》是其遺事也。自春秋至於戰國,出奇設伏,變詐之兵並作。漢興,張良、韓信序次兵法,凡百八十二家,刪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諸呂用事而盜取之。武帝時,軍政楊僕捃摭遺逸,猶未能備。至於孝成,命任宏論次兵書為四種。”[⑨]這四種兵書就是兵權謀、兵形勢、兵陰陽、兵技巧。後來學者往往據此劃分兵家流派。

(二)從歷代文獻著錄看兵家的諸子學性質

中國學術的分科源於目錄著作對圖書的分類著錄,目錄學史雖然不是學術史,但在學術分科中卻起重要作用因此考察目錄著作對圖書的著錄情況可以從一個側面考察學術的分科。

漢初司馬談把先秦學術分為陰陽、儒、墨、名、法、道德六家,並對各家思想主張及利弊作了評論,奠定了學術分家的基礎,以致後來談論先秦學術者皆不能繞開司馬談。那麼,為什麼司馬談沒有提到“兵家”呢?那是因為,先秦兵家的著作數量很多,內容也很龐雜,既有講權謀的,也有講形勢的,更有講陰陽與技巧的。司馬談所劃分的先秦學術“六家”雖然沒有明確的“兵家”之名,但並不能說明 “兵家”這個流派不存在,有可能司馬談把“兵家”分化到了陰陽家、法家、道家之中,因為“兵家”與“陰陽家”、“法家”、“道家”是相通的,關係極為密切。

漢武帝時,“建藏書之策,置寫書之官,下及諸子傳說,皆充秘府。”[⑩]漢成帝時,光祿大夫劉向奉命整理經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宏整理兵書,太史令尹咸整理數術,侍醫李柱國整理方術。劉向在整理圖書時,一書校完,便條其篇目,概括大意,向皇帝呈奏,匯成《別錄》。劉向死後,漢哀帝詔令劉向的兒子劉歆繼承父業。劉歆總覽群書,撰成《七略》,即《輯略》、《六藝略》、《諸子略》、《詩賦略》、《兵書略》、《數術略》、《方技略》。《輯略》是個總綱性的東西,不是具體的圖書分類,因而實際上就是“六略”。這“六略”的分類標準是按照當時劉向、任宏等人所負責的圖書整理內容來確定的。這種圖書的分類方法直接影響到後人對先秦學術乃至中國整個學術的學科分類。

東漢班固撰《漢書·藝文志》,對所著錄的圖書進行分類,仍襲劉歆的“六略法”(六藝、諸子、詩賦、兵書、數術、方技六類),但班固不說“兵書”,而說“兵家”。“兵家”雖然沒有列入“諸子略”,但既然稱“家”,就說明“兵家”仍是一個獨具特色的思想、學術流派,仍然屬於“諸子”範疇,只是由於它的軍事、政治的實用性和獨特性而獨立一家。

《漢書·藝文志》把先秦學術劃分為儒、道、法、名、墨、縱橫、雜、農、小說十家,而“可觀者”前九家而已因此除去“小說家”,便是“九流”但這並不能說明“兵家”就不是諸子學派。那麼,為什麼既然把不主一家的“雜家”專事外交的“縱橫家”甚至不能成其為“家”的“小說家”都列為“諸子略”卻不把具有宏富思想、獨具特色的“兵家”歸入“諸子略”呢?這是由於班固的《漢書·藝文志》乃根據劉歆的《七略》而來,而劉歆的《七略·兵書略》乃根據任宏校理的兵書而來。任宏校理的兵書,之所以在《七略》裏面單獨列出,名為《兵書略》,既是出於政治、軍事的實用目的,也是出於因兵書數量很多而單獨編次便於利用的需要。其實,早在漢武帝時期,便有“軍政楊僕捃摭遺逸,紀奏《兵錄》”。[11]《兵錄》是我國第一部圖書專科目錄。從《兵錄》編成的時候起,“兵家”就已經從諸子裏獨立出來,但並不等於說“兵家”就不是諸子了。相反,只是由於“兵家”在諸子中的特殊地位而獨立一家,並非由於“兵家”不是諸子而獨立一家。應該說,《兵書略》是根據《兵錄》而來,並對《兵錄》漏收或未收之兵書進行編定整理。由於“兵家”長期獨立於“諸子略”之外,以致使人產生兵家不是諸子之一的錯誤認識,而這種認識恰恰違背了班固的原意和先秦學術的實際。

從西漢初司馬談論“六家”要旨西漢末劉歆著《七略》,到東漢班固撰《漢書·藝文志》,均把學術分為六科。三國時魏有荀勖著《新簿》,創甲、乙、丙、丁四部法。南朝宋時王儉撰《七志》,梁時阮孝緒撰《七錄》,均把學術分為七科。《隋書·經籍志》把所著錄的圖書按經、史、子、集四部劃分,類別減少了,但每部的範圍擴大了,後世的圖書著錄與學術分科基本沿襲此種劃分法。

兵書的著錄反映了一定的學術觀念。根據歷代主要的史志目錄與私家目錄對兵書的記載,我們發現:有的目錄著作雖然沒有把兵書列入“九流十家”,而是列入九流十家之外的“兵家”類,但同屬子部類,仍然體現了比較明顯的諸子學派傾向,如《崇文總目》、《郡齋讀書志》、《黃氏日鈔》、《百川書志》、《讀書敏求記》、《四庫全書總目》、《清史稿·藝文志》;有的目錄著作不稱“兵家”,只稱“兵書”,如《七略》、《七錄》、《七志》、《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文獻通考·經籍考》、《明史·藝文志》,但亦著錄在子部;有的目錄著作把“兵書”與“兵家”當成兩個並列的小類,如荀勖《新簿》、鄭樵《通志·藝文略》中既有“兵家”類,又有“兵書”類,實際上也承認了“兵家”的諸子學性質;有的目錄著作雖然只稱“兵者”,如《隋書·經籍志》,但它與其他諸子的地位是平等的,仍在子部類。由此看來,歷代目錄著作對“兵家”的看法無論怎樣千差萬別,都不出兩種:一種是“兵家”是諸子學範疇,但因囿於班固早已界定的“九流十家”之說,所以也不好增加一“流”或者一“家”,變成“十流十一家”;一種是雖然沒有明確兵家是學術流派,但在目錄著作中以子書類的面目出現,實際上也說明了其諸子學性質。

(三)從學派源流看兵家的諸子學性質

《漢書·藝文志》認為,諸子之學出於王官,兵家之學出於司馬之職。雖然有失偏頗,在學界也有爭論,但還是有一定道理。一切社會意識、一切學術思想均來自改造自然、改造社會的實踐活動。“王官”乃王宮之職事官員,由於主管某方面的事務,也就負有對某方面事務的實踐進行總結的職責。班固把先秦兵家著作分為四種,實際上也就把先秦兵家分為四個流派。班固說:“權謀者,以正守國,以奇用兵,先計而後戰,兼形勢,包陰陽,用技巧者也。”[12]“形勢者,雷動風舉,後發而先至,離合背鄕,變化無常,以輕疾制敵者也。”[13] “陰陽者,順時而發,推刑德,隨斗擊,因五勝,假鬼神而為助。”[14]“技巧者,習手足,便器械,積機關,以立攻守之勝者也。”[15]現代學者意識到這種劃分不能夠反映兵家流派的真實面目,因為在兵權謀中就已包含了形勢、陰陽、技巧的內容,所以對兵家流派問題也有一定的關注。有的學者把兵家流派區分為儒兵家、道兵家、法兵家、墨兵家、雜兵家、縱橫兵家等。[16]有的學者把先秦兵家按照地域和國別區分為齊、魏、秦三大系統,但對流派問題未有進一步論述[17],還有學者把先秦兵家分為孫氏學派、管子兵論學派、太公兵論學派、司馬法學派四個流派,但亦未展開論述。[18]筆者曾經綜合和借鑒學界已有成果,對先秦兵家流派作了較為全面的梳理和論述,提出了“兩大系統五個流派”[19]的觀點但對兩系統之間的區別、各流派之間的學脈關聯仍未揭示對流派的概括與分析亦不甚妥當茲就拙文尚未深入展開的齊、魏兩大系統之比較以及兵家各流派之間內在的發展脈絡作一補充。

從國別系統看,《漢書·藝文志》著錄的先秦兵家著作主要出自齊、晉(晉及分晉之趙、魏)、秦、楚、越、吴等國。從文化譜系看,春秋戰國時期的每一種地域文化(齊文化、晉文化、秦文化、楚文化、吳越文化)都有兵法產生,但流傳下來的只有吳國的《孫子兵法》、齊國的《孫臏兵法》、《司馬法》、《六韜》,魏國的《吳子》、《尉繚子》。其中,《吳孫子兵法》雖然冠以屬地“吳”,但由於在孫武面見吳王之前就已成書,故實際上也屬於齊國系統。吳起雖是衛人,但其軍事與政治才幹的施展卻主要在魏國。因此真正有著作流傳與歷史影響的國別系統是齊系統與魏系統。從地域來看,齊國在東部;晉(魏國、趙國)在中部;秦國在西部;楚國、越國在南部。齊國是先秦兵家的發源地,兵法著作也最為宏富。由此看來,中國先秦兵學是沿由東西漸、自北南移的軌跡發展的。

從地理位置和文化淵源看,齊國東向大海,南接魯地,西鄰秦、晉,既有如海納百川般的胸襟和氣度,又受到魯國禮樂文化的影響,亦浸染秦、晉法家思想;魏國地處中原三晉腹部,西鄰秦國,東毗趙、衛,南接韓、宋,是法家思想發源和傳播的主要地域。因此,先秦兵家齊、魏兩大系統具有各自獨特的品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從兩系統表現的儒、法色彩看,齊兵家雖然也強調以法治軍,融會了法家的思想,但表現出更為濃重的儒家色彩,在《孫子兵法》、《孫臏兵法》、《司馬法》、《六韜》之中,處處閃耀仁、義、禮的思想,表現出傳統的儒家人文主義精神。魏兵家雖然也包含有一定的儒家思想,卻更加注重法治,具有非常濃重的法家色彩,在《吳子》、《尉繚子》之中,始終貫穿以法治軍的思想,且許多內容類似於軍隊的法令、法規,在當時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其二,從兩系統表現的道家色彩看,齊兵家具有更為濃重的道家色彩,主張不戰而勝、全勝,閃爍以柔制剛、以退為進、以靜制動、以無為致有為的思想光輝,特別是在《六韜》中,黃老道家思想最為豐贍,即使在《孫子兵法》中,也處處流露出道家的神韻。魏兵家雖然也偶見道家言論,但並非其主流特色。

其三,從兩系統的理論層面看,齊兵家更具戰略思維,高屋建瓴,氣勢高遠,更為注重以謀取勝,善於揭示戰爭規律,極具圓融通達精神、樸素辯證思想和超越時空的普遍意義,這一特色在兵權謀代表作《孫子兵法》中表現得尤為突出。魏兵家更具戰術思維,更為注重以術取勝,往往是對具體戰術、戰法的精闢概括,在當時具有很強的實踐意義,但是也因此而具有較強的時代局限性,隨時代的進步、戰爭樣式的變化而逐漸失去其指導價值。

其四,從兩系統的整體風貌看,齊兵家顯得飄逸、瀟灑、靈通、氣象開闊;魏兵家顯得質實、嚴謹、莊重、氣象渾厚。一般地,齊兵家是在精神上融會了儒、道諸家的思想,已經內化為齊兵家的思想營養,而不是單純表現在語言上,因此在整個神韻上透露出儒、道、兵的完美結合。魏兵家中的某些道家、儒家思想,大多是從語言載體上表現出來,幾乎一眼就能看出,因此與齊兵家特別是《孫子兵法》相距甚遠,遠沒有達到齊兵家的思想高度和語言藝術境界。

齊魏兩大系統具有各自的特色和鮮明的區別,既有地緣原因,也有學緣原因。所謂地緣原因,就是兩系統的兵家所出之地域不同。所謂學緣原因,就是兩系統所承傳與吸收的文化不同。除此之外,與齊、魏兩系統的經濟、政治也有一定的關係。齊地經濟繁榮,農業、商業、手工業都很發達,交通便利,城市繁華,才俊雲集,思想開放,政治開明,儒、法、道各家思想均能得到合理的運用。魏地在經濟上重農抑商,政治上充分利用法家的思想,制定了我國第一部比較完整的地主階級成文法典《法經》,是歷代封建地主階級制定法律的藍本。

齊魏兩大系統至少包含四個流派,齊系統內有司馬派、孫氏派、稷下派,魏系統內有吳氏派。四個流派之間具有非常明晰的學脈關聯。

司馬派是以繼承《司馬法》的仁本精神為己任,並能結合時代特點和戰爭樣式的變化,創造性地闡明《司馬法》的仁本精神,主張慎戰與備戰,重視軍禮與軍法的兵家流派。《司馬法》的思想源頭是商湯、周武王以兵克亂、以仁義為本的用兵思想。後世所傳的《司馬法》是戰國齊威王時令人追論當時已經亡佚了的成書於西周時期的古《司馬法》,並附有齊國兵家司馬穰苴的兵法。《司馬法》內容比較龐雜,既注重仁義禮樂在戰爭中的作用,也強調作戰要以謀取勝。逸文裏還有相當多的軍制、軍禮、軍令方面的內容。已經亡佚的西周時期的兵典《軍志》、《軍政》也屬於這一系統。《軍志》、《軍政》從散見於古代文獻中的逸文看,是軍法、軍制方面的兵書,相當於條令、條例等典章制度彙編。

從兵法的源流來講,西周時期用兵原則的亡佚本《司馬法》是最古老的兵法。《漢書·藝文志》說:“《洪範》八政,八曰師。孔子曰為國者足食足兵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明兵之重也。《易》曰:古者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其用上矣。後世燿金為刃,割革為甲,器械甚備。下及湯、武受命,以師克亂而濟百姓,動之以仁義,行之以禮讓,《司馬法》是其遺事也。[20]班固的這段話實際上是說已經亡佚的古本《司馬法》是湯、武時期用兵的原則,戰國齊威王令稷下大夫追論的《司馬法》反映了已經亡佚的古本《司馬法》精神。

從學術發展脈絡來看,以古本《司馬法》思想為源頭,向兩個路徑發展:一個路徑是以孫武、孫臏為代表,繼承了《司馬法》以上謀下鬥以智決的精神,發展了兵家的詭詐、謀略思想,形成了主要由齊地兵學文化孕育而成帶有吳楚兵學文化特色崇尚權謀與詐偽的孫氏派。另一路徑是以吳起、尉繚為代表繼承了《司馬法》軍禮、軍制、軍令的精神,發展了以法治軍的思想,注重形勢的運用,具有儒法合流傾向,表現為內儒外法特徵的吳氏派。

兵家流派發展到戰國中後期,逐漸有了匯攏、合流的傾向。在稷下學宮,彙集了天下學人,各家各派互相辯難與交流。稷下學派中,亦有兵家學派。稷下兵家學派是戰國齊威王、齊宣王、齊湣王時期聚集在稷下學宮不治政事而專門議兵的一些兵學家,繼承齊國兵學成就,吸收諸子學說中的某些思想,帶有比較濃厚的黃老道家與雜家色彩的一個兵家流派。

稷下派至少有四個支派。一支是依託管仲之名的管子兵學派,一支是依託姜尚之名的太公兵學派,一支是子晚子兵學派,一支是雜家兵學派。茲分述之:

管子兵學派是託名管仲,吸收儒、道、墨、法思想,具有雜家性質的一個兵學流派。論兵篇章散見於《管子》一書,後人稱之為“管子兵法”。

太公兵學派是以太公為尊崇對象,並假借太公之名著述兵書,思想較為龐雜的一個兵學流派。成書於戰國末期的《六韜》與成書於秦漢之際的《三略》就是這個流派的代表作。《管子兵法》與《太公兵法》的作者都是稷下學者,具有突出的黃老道家色彩。《三略》表現了明顯的兼收並蓄與天下大一統思想,是中國最早的一部專門講國家戰略與軍事戰略的著作,亦有突出的黃老道家傾向。

子晚子兵學派大概是以子晚子為代表,比較全面地繼承了《司馬法》精神,吸收諸子各家思想,以議兵為主的一個流派。子晚子也是稷下兵家人物,班固在著錄於雜家類的《子晚子》書名之下注云:“齊人,好議兵,與《司馬法》相似。”[21]然《子晚子》三十五篇名存而書亡,內容無可稽考。

雜家兵學派是稷下雜家議兵的一個流派。其著作有著錄在兵技巧類中的《雜家兵法》五十七篇。在這四個支派當中,最有影響者是太公兵學派與管子兵學派。

稷下兵家所表現出來的思想,與先秦學術發展到戰國中後期諸子百家爭鳴與交融的時代特徵相吻合,是先秦兵家發展過程中的集大成與總結階段,表現出眾流歸海的學術特徵。

(四)從師承關係與學說的系統性看兵家的諸子學性質

從師承關係及思想體系的一致性來說,孫臏是孫武的後人,《齊孫子兵法》與《吳孫子兵法》在思想上有承繼關係。雖然在師承關係上,兵家比不上儒家、墨家等學派有眾多的弟子追隨且許多弟子均見於文獻記載,但它是一個實用性、功利性很強的學派,拜師學兵的人自然不在少數。古代文獻中有兵家師徒相傳的記載,比如孫臏與龐涓學兵於鬼谷子。《孫臏兵法·威王問》亦明確記載了孫臏與弟子的問對,云:“孫子出,而弟子問曰:‘威王、田忌,臣主之問何如?’孫子曰:‘威王問九,田忌問七,幾知兵矣,而未達於道。’”[22]

從學說的系統性和特點來說,先秦兵家可以說是最具系統性的一家。在天人關係上,主張天人合一,注重人事實踐,排斥鬼神迷信,表現出唯物主義傾向;在戰爭觀上,認為兵乃國之大事,主張慎戰善戰,兵出於義,修道保法,保國安民,以戰止戰;在戰略思想上,主張先計後戰,知彼知己,兵以詐立,因利制權,不戰而勝;在戰役謀劃上,主張進攻作戰,千里奔襲,深入敵境,速戰速決,反對持久;在作戰指導上,主張造形任勢,虛實互變,奇正交用,動靜相宜,致人而不致於人;在戰術戰法上,主張因時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分合變化,靈活機動,示假隱真,調動敵人;在制勝方略上,主張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在治軍上,主張以人為本,兵權貴專,軍容不入國,國容不入軍,三軍同心,以法治軍,愛民愚民,賞罰分明,恩威並施;在國防上,主張居安思危,有備無患,內重外輕,以重馭輕,重在防禦;在將帥修養上,主張智、信、仁、勇、嚴、義、禮、恭、謹,君命有所不聽;在後勤保障上,主張足食足兵,修完器備,取用於國,因糧於敵。

毫無疑義,先秦兵家學說體系完整,邏輯嚴密,架構精當,思想豐贍,是一個開放性的系統。具體到每一個兵學家與每一部兵書,無論是孫武與《吳孫子兵法》,還是孫臏與《齊孫子兵法》、吳起與《吳子》、司馬穰苴與《司馬法》、尉繚與《尉繚子》、稷下兵家與《六韜》,都既有先秦兵家理論的共同點,又有自己的體系和特色。

可以說,沒有兵家參與的諸子學是不完整的諸子學,是殘缺的諸子學,是不符合中國思想史實際的諸子學。從這個角度來說,兵家研究應該納入諸子學研究範疇,還原其諸子學的本來面目,廓清後世學者對兵家的模糊認識。這對構建完整的諸子學概念,拓展和深化思想史研究的廣度和深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也可以說,“兵家”是先秦學術中思想最為開放、胸襟最為寬闊、最無學術偏見、最能融會百家之長的一個學派,它吸收了儒家、道家、法家、墨家、陰陽家的思想,形成了獨特的兵家理論。因此,“兵家”既是一門關於軍事的學科,也是一個關於學術的流派,是“諸子百家”之一家。我們講“諸子百家”時,不應該忽視兵家這一重要的學派;講兵家時,也不應該忽視兵家是諸子百家之一家。

 

二、先秦兵家的學派特徵

 

先秦兵家是在春秋戰國的歷史背景中,在紛繁複雜的戰爭實踐中,在諸子百家的爭鳴中,繼承前代軍事思想,吸收當時思想文化營養而形成的一個思想學術流派,提出了計、算、智、信、仁、勇、嚴、詭道、伐謀、伐交、伐兵、虛實、眾寡、勝負、知彼知己、生死、利害、治亂、形勢、奇正、分合、開闔、動靜、變、用間、火攻等一系列的兵學範疇,形成了完整的理論構架與思想體系具有鮮明的學派特徵。

(一)重戰尚武,以戰止戰

先秦兵家重視戰爭,認為兵是國之大事,存亡之道,死生之地。但是先秦兵家反對窮兵黷武,反對殺戮無辜,主張正義的有限戰爭。《司馬法·仁本》說:“國雖大,好戰必亡;天下雖安,忘戰必危。”在先秦兵家看來,戰爭只是謀求和平的一種手段,而不是晉身權勢富貴的階梯,故《司馬法·仁本》又說:“以戰止戰,雖戰可也。”先秦兵家以冷靜的頭腦、犀利的目光思考和觀察春秋戰國時期的戰爭現象,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厚重的人文關懷直面戰爭,分析戰爭,研究戰爭,試圖找到一條通往世界和平與天下安定的道路。先秦兵家研究戰爭,不是站在個人的立場上,而是站在歷史發展的潮流中,站在全人類的共同利益上。因此,先秦兵家對戰爭的深刻剖析和精邃概括,比諸子中的其他任何一家都要接近戰爭的真實,具有較強的科學性。儒家中的孔子、孟子,墨家中的墨子,道家中的老子、莊子,都分別代表各自的政治理想、階級利益,片面地反對或否定戰爭。雖然他們各自的思想體系不同,但在對待戰爭的態度上卻有共同之處,那就是只是一廂情願地表達自己反對戰爭的願望與理想,而非對戰爭規律進行準確而真實地把握。與此不同的是,先秦兵家,既重視戰爭,又強調不能好戰,戰爭的目的是禁暴除亂、保國安民。因此,戰爭只是消除戰爭的手段。可以說,重戰尚武、以戰止戰是先秦兵家最重要的學派特徵。

(二)重謀尚詐,通權達變

兵家尚謀用詐,其來有自。《左傳·成公十六年》說:“甲午晦,楚晨壓晉軍而陳,軍吏患之……欒書曰:‘楚師輕窕,固壘以待之,三日必退。退而擊之,必獲勝焉。’”[23]此話是說,成公十六年(公元前575年),楚軍逼近晉軍營壘佈陣,欒書主張避其鋒芒,待其銳氣消減,乘其撤退時掩襲,楚軍必敗。這就是謀詐之法。實際上,不僅《左傳》對謀詐之道多有記載,就是《周易》也有關於謀詐戰術的描述,如《晉卦》之九四說:“晉如鼫鼠,貞厲。”[24]意思就是進擊要如鼫鼠一樣快速,出其不意,這樣才能轉危為安。[25]在兵家文化中,計謀、詭詐是其核心內容,也是兵家最基本的特徵,其他各特徵可以說均由此衍生。如果除卻計謀與詭詐,那麼兵家也就不成其為兵家。這種區別於其他家派的質的規定性便喪失了。所以,兵家文化實質上是謀略文化,是人類智力角逐的一種文化。在軍事上,技術裝備等硬件固然重要,但人的智慧和謀略等軟件也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彌補硬件之不足。這大概也是中國文化中重道輕器觀念對軍事思想的影響。孫武、孫臏、吳子、尉繚子等先秦兵家在其各自的著作中,無不對詭詐之道濃墨重彩,閃爍人類智慧的光芒。

謀詐往往是與權變相關聯的。兵家、法家、縱橫家、道家有一個共同之處,就是重視權變,但這四家“權變”的含義又各有不同。首先,運用範圍不同。兵家之權變多運用於軍事領域,法家之權變多運用於政治領域,縱橫家之權變多運用於外交領域,道家之權變多運用於人生處世。其次,運用對象不同。兵家運用權變,主要針對兩軍交戰;法家運用權變,主要針對政治對手;縱橫家運用權變,主要針對在外交領域中需要拉攏或排斥的異國諸侯及其臣僚;道家運用權變,主要針對無可奈何之社會現實而明哲保身。再次,運用目的不同。兵家運用權變是為了保國安民,取得軍事上的全勝;法家運用權變是為了穩固君主在政治權力上的某種威勢;縱橫家運用權變是為了謀求自身的勢位富貴。因此,與其他三家諸子比較,兵家的權變可能更具殘酷性,但也更具理性。

(三)重法尚仁,刑德兼用

在先秦兵家中,相互排斥的儒家、法家得到了融會和統一。雖然荀子援法入儒,是先秦時期的儒家集大成者,但總體上儒家、法家的思想主張仍涇渭分明,迥然有別。在政治領域,孔子之儒與孟子之儒主張仁治和禮治;法家主張法治。法家的代表人物韓非子在其著作《五蠹》裏尖銳地批評儒為當時社會的五類蠹蟲之一,從而揚法抑儒。實際上,先秦時期的各家學派,幾乎都有自己的不足和缺陷。《荀子·解蔽》針砭墨子、慎子、莊子等各家學說的短處,說:“墨子蔽於用而不知文,宋子蔽於欲而不知得,慎子蔽於法而不知賢,申子蔽於埶而不知知,惠子蔽於辭而不知實,莊子蔽於天而不知人。”[26]就是批評墨子執迷於實用,卻不知文彩;宋子執迷於人情欲望,卻不知得失之理;慎子執迷於法治,卻失之於人治;申子執迷於權勢,卻失之於睿智;惠子執迷於言辭,卻不知實務;莊子執迷於天道,卻失之於人道。大概正因為諸子各有所蔽,不能盡善盡美,所以後來才有兼采百家之長的雜家。先秦兵家既吸收和改造了儒家仁、義、信的思想,又吸收和改造了法家法、術、勢的思想,使儒家與法家思想得到完美的融合和互為補充。在將帥修養方面,兵家強調的“仁”、“義”、“信”,正是受到了儒家的啟發並借用了儒家的概念。在戰略、戰術方面,兵家的“權”、“勢”、“謀”、“詐”與法家的“術”、“勢”可謂同源而異流。因此,在兵家那裏,儒家的“德”與法家的“刑”也得到了很好的統一。

(四)重利尚功,理性實用

先秦兵家是重實踐、崇功利、講實用、尚理性的一個學術流派。先秦兵家剔除了鬼神迷信在戰爭中的影響,而重視人事和實踐的作用,把“天”從人格神的迷幻中復位為日月星辰的運行、春夏秋冬的變換以及燥濕寒暑的更替,把“道”從抽象的絕對精神復位為具體的政治清明、意志統一與人心凝聚,強烈的樸素唯物主義精神,這在鬼神思想盛行的先秦,是非常難能可貴的。這種冷靜的、客觀的、邏輯的、理性的思維是先秦其他諸子所不能比擬的。正因為具有這種理性實用的精神,才使得先秦兵家能準確地把握戰爭的規律,能夠抓住戰爭的根本目的——爭利,體現國家利益至上的原則。《孫子·軍爭》篇提出“兵以詐立,以利動”,《孫子·火攻》篇提出“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其尚功利的思想與儒家、道家重仁義而輕名利是截然相反的,就是與同樣重視功利的墨家、法家、縱橫家也多有不同。墨家所言之功利,主要是生民之功利,是生存之功利,用現在的話說,就是重視人的生存權。法家所言之功利,主要是用來調節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關係的杠杆,是進行政治改革和軍事擴張的工具,並被法家認為是人性的根本特點。縱橫家所言之功利多是追求個人的勢位富貴。先秦兵家雖然以利作為攻守的準則,但是在個人方面,《孫子·地形》卻強調“進不求名,退不避罪,惟民是保而利於主”。因此,先秦兵家總是能夠避免其他諸子的弱點和不足,把“利”置於國家、生民的核心地位,作為衡量一切軍事行動的標準,顯得更具客觀與理性。

 

三、先秦兵家的基本範疇及其理論構架

 

(一)先秦兵家的基本範疇——詭道

如果要問先秦兵家是否與先秦儒家、道家、法家、陰陽家、墨家等一樣,都有一個基本範疇或幾個重要範疇來概括其主要的思想主張,比如儒家之“仁”,道家之“道”,法家之“術”與“勢”,陰陽家之“陰陽”、“五行”,墨家之“兼愛”、“非攻”等,答案當然是肯定的。先秦兵家作為諸子之一家,它提出了詭道、利動、形勢、變、虛實、奇正、迂直、己彼、計算、動靜、主客、利害、開闔、攻守、強弱、文武、生殺、謀攻、軍爭、勞佚、示形、全勝等一系列的思想範疇,構造了獨具特色的完整的思想體系。在這些範疇之中,“詭”是基本範疇,其他範疇皆因“詭”而設,因“詭”而生。

先秦兵家特別是孫子,提出兵就是“詭道”的論斷,準確地抓住了兵家實質與戰爭特點。只要有戰爭,就會有詭詐。詭詐是伴隨戰爭終始的。雖然在孫子之前,詭道已普遍運用於政治與軍事領域,但是由於受西周軍禮思想的束縛,春秋初期的戰爭仍帶有西周軍禮思想的餘風流韻。而到春秋中後期,隨周天子權威的進一步喪失,天下裂變之勢的進一步加劇,諸侯專權與爭霸戰爭的進一步升級,披溫情脈脈面紗的西周軍禮才逐漸顯得不合時宜,失去了存在的土壤,詭詐之術才大行其道。“詭”是貫穿於先秦兵家的核心思想,具體體現在其戰略、戰術之中。先秦兵家構建了以“詭”為核心的兵家思想體系,圍繞“詭”而提出了形勢、虛實、奇正、分合、變等範疇,這些範疇實際上是“詭”的具體表現。

“詭”字最早出現於《詩經·民勞》,:“無縱詭隨,以謹無良。”[27]王引之《經義述聞》注云:“家大人曰:詭隨,疊韻字,不得分訓。……詭隨,即無良之人,……謂譎詐慢欺之人。”[28]“詭隨”即心懷詭詐而表面順從之人。可知,“詭”的本義即是欺詐,但是這並不指戰爭中的詭道,而是指人的行為表現與內心的真實意圖不一樣,是心懷叵測,難以捉摸。實際上,人的這種表裏不一的人性之惡的一面也是與生俱來的。所以“詭”的心理與行為是隨人類的誕生與社會的形成而產生的,它存在和貫穿於人類的一切活動之中。

然而,有了“詭”的心理與行為並不等於有“詭”的思想。前者是自發的,是人性中之本然;後者是自覺的,是人的社會性發展之必然。因此,人們把“詭詐”作為一種自覺的軍事手段來運用,是經歷了一個比較長的發展過程的,而最能誘發“詭”的思想產生的就是智力角逐。因此,“詭”在戰爭中最能獲得發展。

詭詐運用於戰爭中,從傳世的文獻記載看來,大概始於夏末之伊尹。《尚書·商書》記載鳴條之戰說:“伊尹相湯,伐桀,升自陑,遂與桀戰於鳴條之野,作《湯誓》。”漢孔安國傳曰:“桀都安邑,湯升道從陑,出其不意。”孔穎達疏曰:“升者,從下向上之名,言陑當是山阜之地,歷險迂路,為出不意故也。”[29]湯之都城在亳,桀之都城在安邑。安邑在亳的西面,伊尹不直接從東往西進攻夏桀,卻繞道至位於安邑西南的陑,偷偷從陑向安邑進發,結果與桀戰於位於安邑西的鳴條,桀亡。這就說明伊尹確實運用出其不意的詭道戰術突然襲擊夏桀。《孫子·用間》云:“昔殷之興也,伊摯在夏。”伊摯,就是伊尹。伊尹在夏做間諜,難道可以不用詭詐嗎?此後,姜太公繼之,並發揚光大,成為運用詭詐權謀的一代宗師。故《孫子·用間》又云:“周之興也,呂牙在殷。”呂牙在殷做間諜,同樣需要運用詭詐。司馬遷說:“周西伯昌之脫羑歸,與呂尚陰謀修德以傾商政,其事多兵權與奇計,故後世之言兵及周之陰權皆宗太公為本謀。”[30]

由上看來,詭的言行是隨人類社會的產生而產生的。即使在遠古時期的氏族社會,其軍事行動亦往往使用詭詐。《司馬法·天子之義》篇說:“古者,逐奔不遠,縱綏不及。不遠則難誘,不及則難陷。”這裏所說之“古者”,當指西周及其以前的時代。這說明為後世所稱道的《司馬法·仁本》所言“逐奔不過百步,縱綏不過三舍”,主要不是為了體現仁義之禮,而是由於車戰整齊劃一,缺乏靈活機動,所以不能追得太遠,以免誤入敵人陷阱。古代的軍禮多半是作戰條令、法規等方面的內容,是根據當時的戰爭水準而制定的,是有利於保存自己而消滅敵人的帶有共識性的作戰通則,而不是對敵人實行仁義的禮儀規範。可見,久遠的西周及其以前,也存在“誘”與“陷”等詭詐之術。但是“詭”上升為一種理論與方法,即“道”,則是從《孫子》起。故《孫子·計》說:“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這是對戰爭詭道最早的、最基本的概括。

當然,在西周時期,由於實行以天子為大宗、以各封國為小宗、天下一家的宗法奴隸制度,各封國與周天子之間以及各封國之間大多數都有血緣或親屬關係。因此,主要靠仁、義、禮、讓來維繫這種統治方式,化解相互之間的矛盾。反映到軍事上,也確實帶有仁義之禮的色彩。即使周天子出兵征伐某封國,其目的也只是教訓它一下,使之知錯能改,而不是消滅它,萬不得已,才削其爵,移其國。因此,毋須使用,似乎也不忍心使用詭詐之道,因為都是“一家人”。這也不是由於西周時期的人道德覺悟有多高,而是由於這種宗法奴隸制度在周初尚能發揮效用。而當周平王東遷洛邑、逐漸衰落而喪失權威之時,各諸侯國便擁兵自重,干戈相向,甚至覬覦周鼎,宗法奴隸制度的效用也就喪失,名存實亡,不再能維繫周天子的統治了。到了這時,傾軋算計的詭詐之術才又紛然登場,大行其道,各呈異彩。這在《韓非子》中有所反映,《難一》篇說:“晉文公將與楚人戰,召舅犯問之曰:‘吾將與楚人戰,彼眾我寡,為之奈何?’舅犯曰:‘臣聞之:繁禮君子,不厭忠信;戰陣之間,不厭詐偽。君其詐之而已矣。’文公辭舅犯,因召雍季而問之曰:‘我將與楚人戰,彼眾我寡,為之奈何?’雍季對曰:‘焚林而田,偷取多獸,後必無獸;以詐遇民,偷取一時,後必無復。’”[31]舅犯主張用詭詐,雍季反對用詭詐,認為詭詐是一時之權,而非萬世之利,但晉文公最終還是依舅犯之言而勝楚師。這說明在春秋時期,雖然在觀念上仍受西周仁義思想的影響,但在真正對陣之時,卻不能不棄仁義而行詭詐。

詭詐作為人類的一種思想、理念,在春秋戰國逐漸臻於成熟,由經驗性認識上升為抽象性認識,由觀念性認識上升為思想性認識,由感性認識上升為理性認識,而成為運用於戰爭中的基本手段。“兵者,詭道也”這一戰爭規律最終由孫子揭示出來,“詭道十二法”亦由孫子首次概括。這時,“詭”作為一種“道”(理論法則)才正式形成。

(二)“詭道”理論的基本構架

1.“利動”是實施詭道的出發點。兵家非常注重戰爭中的利益原則爭勝之目的即是爭利。利益原則是高於取勝原則的,因為有的戰爭從表面局部看取得了勝利,但從實質全局看可能是失敗的。而有的戰爭從表面和局部看是失敗的,但從實質和全局看是勝利的。所以《孫子·軍爭》說:“兵以詐立,以利動。”又說:“軍爭為利。”《孫子·計》說:“計利以聽,乃為之勢。”《孫子·火攻》說:“非利不動,非得不用。”《吳子·圖國》說:“謀者,所以違害就利。”在兵家看來,利之所在乃義之所在。因此,在用兵上盡力發揮詭道的作用,無論什麼手段,只要有利,便無不可以使用。與之相反,在治兵上則多施仁義,而屏棄詭詐。因此,“利動”是運用詭詐之道的出發點。

2.“不戰而屈人之兵”是實施詭道的目的。兵家強調“全勝”,追求“不戰而勝”的用兵境界,“全”與“不戰”就是基於“利動”原則的思想,就是要獲取最大的利益,而把損失減少到最小的程度。先秦兵家認為天地之間人為貴,因此要儘量減少流血、避免流血,所以也就有“兵不血刃而天下親”的主張,這就是最大的利。《孫子·謀攻》說:“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又說:“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3.“詭道十二法”是詭道的基本內容。《孫子·計》說:“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後人稱之為“詭道十二法”。先秦兵家無不重視詭道,強調詭道,把詭道作為兵家方略的核心內容。此十二法,包含了兩層意思,一層(前四法)是示形於敵,另一層(後八法)是因敵制宜。其後的兵家詭道無有能出其右者,即使是後人根據歷代詭道所總結的“三十六計”仍可溯源至先秦兵家之詭道思想。在戰陣之中使用的數術、方技、道法等,都是為了詐敵、惑敵、愚敵。《李衛公問對·卷中》點破詭道的玄機,說:“假之以四獸之陳,及天、地、風、雲之號,又加商金、羽水、徵火、角木之配,此皆兵家自古詭道。存之,則餘詭不復增矣;廢之,則使貪使愚之術從何而施哉?”[32]

4.“形”與“勢”是實施詭道的物質基礎。《孫子》注重對戰爭形勢的把握。“形勢”即是戰爭的實力與態勢。這似乎與詭詐無關,但是這卻是實施詭詐之道的基礎。《孫子》認為詭詐之道並非空中樓閣,而是要以戰爭形勢為基礎。《孫子》所謂的“形”,有形體、形象之意,就是戰爭中的能見因素,比如軍力構成、武器裝備、後勤補給等,大概相當於今之所謂軍事實力。《孫子》所謂的“勢”,有勢力、態勢之意,就是戰爭中的潛在因素,比如士氣的高低、將帥的素質、指揮的方法、謀略的運用等,是蘊藏於“形”中的力量,實際上就是“形”的各個要素組合所表現出來的摧毀力。形是外在的,勢是內在的;形是可見的,勢是潛藏的;形有真假之別,勢有虛實之辨;形是人我皆知的,勢是惟有我知的;形是軀體,勢乃靈魂。此為形與勢的區別。然而,形與勢是相互依存的,沒有無形之勢,也無無勢之形。虛勢之形是假形,假形之勢是虛勢。形是勢的真體或變體,勢是形的精神或氣質,這便是形與勢的聯繫。把“形”與“勢”合起來講的是漢代任宏。任宏論次兵書為四種,其中就有“形勢類”。班固又對“形勢”加以闡明,說:“形勢者,雷動風舉,後發而先至,離合背鄉,變化無窮,以輕疾致敵者也。”[33]這裏已經包含了先後、背鄉、變化等致敵之詭道。《孫子》主張作戰要因形任勢。《形》篇說:“勝者之戰,若決積水於千仞之溪者,形也。”《勢》篇說:“善戰人之勢,如轉圓石於千仞之山者,勢也。”從這個意義上說,“形”與“勢”的意思又是相近的。《孫子》主張指揮戰爭須求之於勢,不責於人。也就是說,運用計謀要因形任勢,順應自然,不可拘泥,不可強求。

5奇正虛實迂直分合用間是“詭道”的主要表現形式。《老子·五十七章》說:“以正治國,以奇用兵。”首次揭示了奇正的施用對象。《老子》之意,並非把奇正截然地分開,只是強調在治國方面偏重於常法、正道,在用兵方面偏重於變法、奇道。關於用兵的奇正之法,《孫子》比《老子》講得更為明白而深刻。《孫子·勢》篇說:“戰勢不過奇正。”又說:“以正合,以奇勝。”又說:“奇正相生,如循環之無端。”就是說用兵不過奇正二字,用正兵迎戰,用奇兵取勝,奇正互相配合,並互相轉換,由奇變正,由正變奇,如此循環不窮,使敵不知我,而我知敵,從而達到致人而不致於人的目的。

奇正與虛實是相關聯的,從一定角度來說,奇就是虛,正就是實。從軍事形態來講,虛就是兵力部署的薄弱環節、虛空之地、隙漏之處,就是士氣的低落、疲困、饑渴,就是戰鬥力的弱小,就是作戰位置的劣勢;實就是兵力部署的強大、防守的嚴密,就是士氣的高漲、精力的旺盛,就是作戰位置的優勢,裝備的精良。從用兵方略來講,虛就是奇,是變法;實就是正,是常法;虛就是無,實就是有。而從虛與實的相互轉換來講,實可以變虛,虛可以變實。從因敵變化來講,敵人若知我虛實相變,我則反其道而行之,由虛變實,再回到虛;由實變虛,再回到實。這也就是後代兵家所講的虛則實之,實則虛之;虛則虛之,實則實之。故《孫子·虛實》說:“兵形象水,水之形避高而趨下,兵之形避實而擊虛。”

虛實、奇正也與分合相關。《孫子·軍爭》說:“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孫子·虛實》說:“我專為一,敵分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則我眾敵寡。”若敵眾我寡,則分敵擊之,合我迎之,分敵為十,合我為一。如此,便能變寡為眾。這就是奇法。若我眾敵寡,則如《孫子·謀攻》所言:“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這就是正法。

虛實、奇正又與迂直相關。一般說來,迂為奇,直為正;迂為虛,直為實。《孫子·軍爭》強調將領要“知迂直之計”。具體地,我方若不具備正面進攻的條件,則要“以迂為直”,從側面迂回進攻,避實擊虛,便能出奇制勝。假如要爭奪某一戰略要地,我方若時間上、距離上處於劣勢,則要設法使敵人舍直求迂,延緩其時間,增加其路途,方法就是調動敵人,誘之以利,從而害之。這樣我方才能後發先至,贏得戰爭的時間與主動。故《孫子·軍爭》說:“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從這個角度來說,敵人之迂途,實則為我方之直途。這就是“以直為迂”,即我不迂而使敵迂。這個涵義,若從奇正與虛實的角度來看,則是我方以正(直、實)為奇(迂、虛),敵方以奇(迂、虛)為正(直、實)。也就是變敵之正為我方之奇,變敵之迂為我方之直,變敵之虛為我方之實。詭道的這四個主要表現形式猶如四個相扣的圓環,互有關聯而不相同,互有變通而不相疊,互有交叉而不相重,相即而相離,相異而相通。

詭詐的又一種表現是用間。在兩軍對壘中,要探取敵人情報,掌握敵人動向,必須使用間諜。《孫子》書中把間諜分為五種:因間、內間、反間、死間、生間。最具詭詐意義的要算反間與死間了。歷來用兵,無不重視間諜的使用。孫武是第一個撰述用間專文的兵家,其貢獻不是他發明了“五間”之法,而是他總結了“五間”之法。《孫子》認為無所不能用間,而且非神機妙算不能得間事之真實。因此,用間也是用詐。

6.示形於敵與因順自然是實施詭道的基本手段。不管兵家詭道的內容及形式如何豐富多變,其基本手法都是“示形”,因為只有“示形”,敵人才有可能上當,不覺得對方在運用詭計。所謂“示形”就是製造假像,隱藏真相,用現代軍事術語來說,就是“偽裝”。從偽裝的層次來看,有戰略偽裝、戰役偽裝與戰術偽裝。通過偽裝,使我知敵,而敵不知我,用以調動敵人,使之造成錯覺,作出錯誤的決策與判斷,從而為我所用,被玩弄於我之股掌之間。這就是《孫子·勢》所說“善動敵者,形之,敵必從之”與《孫子·虛實》所說“形人而我無形”。具體地說,就是《孫子·計》所云:“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也就是《孫臏兵法·擒龐涓》所說“示之不智(知)事”與“示之寡”。通過“示形”,迷惑敵人,控制敵人,出其不意,攻其不備,從而達到以奇取勝的目的。兵家詭道,要之,無不由“示形”而生。由於“示形”,奇正、虛實、迂直便變幻莫測,真假難辯,所用之種種詭道便無不大放異彩。

示形於敵,卻又使之不覺得我在示形,而誤認為我所示之形乃真形,這也是《孫子·虛實》所言:“微乎微乎,至於無形。”“形兵之極,至於無形。”可見,示形的最高境界就是無形,一切都非常妥帖自然,如風行水上,白雲出岫,無人生疑。這也就是《老子·四十五章》所說的“大成若缺”、“大巧若拙”、“大直若詘”,也就是宋代道學家所講的“無極而太極”。兵家所說的“示形而無形”,在哲學底蘊上,與道家、理學正相通貫。

使用詭道,要因順自然,而不可意為之,也不可憑空設之,一切都要順其自然,根據敵人具體情況,抓住其弱點,巧妙運用,而使之不覺。《孫子》所云詭道十二法之後八法實際上就是因敵施詐之法。敵人貪利,則以利誘之;敵人易怒,則以怒激之;敵人混亂,則趁亂取之;敵人強實,則避其鋒芒;敵人安逸,則使之疲勞;敵人親睦,則使之離間;敵人謙卑,則使之自滿;……總之,想方設法根據敵人的特點、利用敵人的矛盾用詭施詐,使之按照我方的意圖行事,最終受制於我。這大概也是《老子》的“道法自然”在兵法中的具體運用與體現。

7.“變”是詭道的本質內涵。詭就是表裏不一,現象與本質不一,意圖與行為不一。從本質上看,詭就是變化。所以兵家詭道,一字以蔽之——變。《孫子·勢》說:“聲不過五,五聲之變,不可勝聽也;色不過五,五色之變,不可勝觀也;味不過五,五味之變,不可勝嘗也;戰勢不過奇正,奇正之變,不可勝窮也。”以自然之聲、色、味之變化無窮喻奇正變化之無端,奇正即是詭道之重要表現形式。《孫子》又以水之變化喻用兵之變化。《虛實》篇說:“兵無常勢,水無常形。因敵變化而取勝者,謂之神。”“變”是貫穿兵家謀略思想的主線,是兵家理論的核心,是一切詭詐之法的本質。歸根結底,兵家之詭道不管怎樣變幻莫測,不管怎樣波譎雲詭,其根本原則就是“示形”。

(三)詭道的作用與影響

詭道理論是兵家思想的核心,詭道揭示了用兵的本質,是戰爭一般規律的真實反映,在戰爭認識論方面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它由西周前粗糙的、零散的、膚淺的戰爭詭詐認識上升為精細的、系統的、深刻的理論,實現了感性認識向理性認識的過渡與轉變。

先秦兵家的詭理論是後世兵學詭詐之道得以豐富與發展的源頭是人類政治智慧與軍事智慧的集中體現造就了許多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與謀臣策士。他们熟讀兵書,精於運籌,長於計謀,諳於詭道,在歷代文學家的渲染下,成為智慧的化身。在具體的戰爭實踐中,詭詐之道可以彌補軍事技術上的不足,尤其是當雙方技術力量對比懸殊的情況下,詭詐之道的運用在技術力量薄弱者一方顯得尤為重要。若把謀略與技術完美地結合,則更易於達到克敵制勝的目的。

但是任何事物都具有正反兩方面的特性。兵家詭道猶如一把鋒利的雙刃劍,運用得當,便可殺敵;運用不當,亦會自傷。因此運用詭道,既要具備高超的智慧,又要具有高尚的道德,正如《孫子·用間》所云“非聖智不能用間,非仁義不能使間”。非聖智、非仁義亦不能用謀耳。若使用詭詐之術非其人,則會給人類帶來巨大的災難。也正因為如此,自宋代以迄清代,不僅懷疑孫子、孫臏其人及其著作真實者大有人在,而且對兵家詭詐之道進行猛烈抨擊的也不在少數。

宋代理學昌盛兵學繁榮,然疑古之風甚熾非兵之說風行。蘇軾云:“曰兵者詭道也,非貪無以取,非勇無以得,非詐無以成,廉靜而信者,無用於兵者也。嗟夫!世俗之說行,則天下紛紛乎如鳥獸之相搏,嬰兒之相擊,強者傷,弱者廢,而天下之亂何從而已乎?”[34]陳師道則從根本上否定《孫子》、《吳子》的價值,云:“孫吳之書,盜術也。不足陳於王者之前。”[35]葉適直陳兵家違反仁的根本原則,云:“非詐不為兵,蓋自孫武始。甚矣!人心之不仁也。”[36]

明代承宋之遺風流韻,更兼理學思想強化,儒士之中多有指責兵家舍正務奇、背義任詐、重霸道而輕王道者。俞大猷說:“孫武子‘兵聞拙速’一言,誤天下後世徒讀其書之人,殺天下後世千千萬人之命,可勝恨哉!可勝恨哉!……孟子以殺人盈地盈野者宜服上刑,然則孫武子一言殺天下後世之人不可勝計,使孟子而在,將以何刑加之乎?”[37]

直至清代,非兵之餘緒不絕如縷,仍有學者指摘兵家詭道之流弊。汪紱說:“然則握奇制變,孫子為最;而正大昌明,孫子為下。”[38]可見,在宋明理學作為統治思想的時代,懷疑與批評孫子及其他兵家的現象時有出現,言辭非常尖銳。雖不是社會思潮主流,但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兵家詭詐之道由於被世俗之人所曲解和濫用而產生的負面影響。

兵家的詭道理論運用於兩千多年來的戰爭實踐,不僅對戰爭理論的形成與發展有巨大作用,而且對中國的政治、外交、經濟、社會乃至文化心理產生了不可估量的影響。由於世俗之人偏愛於兵家的詭詐之道,而忽視其仁義思想,故其流弊亦不可小覷。在儒家文化占統治地位的各個歷史階段,兵家文化未能得到很好的發展,常遭排斥與擠壓,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統治者擔心兵家詭道一旦流入社會,將危及社會的穩定,禍亂人心。這種擔心是有道理的,也是正常的。客觀地說,兵家的詭道理論本是源於戰爭、用於戰爭的,但一旦滲透到文化心理中,滲透到國民與民族心理中,便將是對誠信、仁義等社會道德規範的破壞,更是對人性中善與美的戕害,其流毒未可估量。尤其是當把兵家的詭道理論抬高到不恰當的地位,以及過分渲染其在非軍事領域中運用的神奇效果,用非其人,用非其事,用非其時時,則其對社會的危害更為酷烈。這是我們在研究與運用兵家詭道時所要警惕的。這也是文化悖論在兵家詭道中的體現。

 


 

[①] 呂思勉《先秦學術概論》,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5年版,第15頁。

[②] 沈福林《兵家思想研究》,軍事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1頁。

[③] 《諸子集成·孫子十家注》,北京中華書局1954年版,第20頁。

[④] 《諸子集成·韓非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54年版,第347頁。

[⑤] 《諸子集成·呂氏春秋》,北京中華書局1954年版,第213頁。

[⑥] 《諸子集成·淮南子》,北京中華書局1954年版,第262頁。

[⑦] 《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3812頁。

[⑧] 《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4259頁。

[⑨] 《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1762頁。

[⑩] 《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1701頁。

[11] 《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1763頁。

[12] 《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1758頁。

[13] 《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1759頁。

[14] 《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1760頁。

[15] 《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1762頁。

[16] 吳如嵩《〈尉繚子〉的兵形勢特色(代序)》,見徐勇《尉繚子淺說》,解放軍出版社1989年版,第6頁。

[17] 李零《吳孫子發微》,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69頁。

[18] 劉慶《先秦齊國兵學的產生與發展》,《管子學刊》1994年第3期,第8081頁。

[19] 李桂生《先秦兵家流派初探》,《社會科學戰線》2005年第1期,第130133頁。

[20] 《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1762

[21] 《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1740頁。

[22] 汝波、李興斌《中國經典兵書》,山東友誼出版社2002年版,第103頁。

[23] 《十三經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版,第1918頁上。

[24] 《十三經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版,第49頁中。

[25] 鄭良樹《諸子著作年代考》,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1年版,第78頁。對《晉卦》的解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多有不同。此處採用書中《論兵家的起源及其學術領域的開拓》一文對《晉卦》的解釋。

[26] 《諸子集成·荀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54年版,第262頁。

[27] 《十三經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548頁。

[28] 《清人十三經注疏》第五冊,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版,第101頁。

[29] 《十三經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160頁。

[30] 《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14961497頁。

[31] 《諸子集成·韓非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54年版,第263頁。

[32] 汝波、李興斌《中國經典兵書》,山東友誼出版社2002年版,第694頁。

[33] 《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1759頁。

[34] 《文淵閣四庫全書》1384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版,第558頁上。

[35] 《文淵閣四庫全書》1361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版,第267頁上。

[36] 《文淵閣四庫全書》1362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版,第105頁下。

[37] 黃樸民、趙海軍《孫子兵法集注》,嶽書社2002年版,第324頁。

[38] 黃樸民、趙海軍《孫子兵法集注》,嶽書社2002年版,第3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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