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子學刊第二輯

 

莊子蔽於天而不知人析論

 

(香港)鄭麗娟

           

 

[作者簡介] 鄭麗娟1981  ,女,香港人,祖籍福建。現為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博士研究生,專治文獻之學。論文有《〈莊子.外篇〉詮釋〈老子〉考》、《〈文子〉詮釋〈老子〉考》等。

                                              

一、引言

   

《荀子.解蔽》曰:凡人之患,蔽於一曲而闇於大理。”[①] 楊倞曰:“一曲,一端之曲說。”[②] 以為荀卿有感其時百家“各蔽於異端曲說,故作此篇(《解蔽》)以解之。”[③] 馮友蘭釋“一曲”、“大理”之意曰:“‘一曲’就是局部;‘大理’就是全面。”[④] 並進一步闡析《解蔽》篇旨曰:

 

很多的人往往都不知道全面地看問題。他們只片面地看問題,只看見局部,看不見全體,只看見樹木,看不見森林。他們並且堅持自己的看法,不容納異己的意見。正是如荀況所說的“私其所積,唯恐聞其惡也;倚其所私以觀異術,唯恐聞其美也”。這樣,他們當然要“蔽於一曲而失正求”。[⑤]

 

可見荀卿以為曲智之人觀於道之一隅,而未之能識,故有“解蔽之作,以明蔽塞之患及解蔽之法。本篇之作,欲以析論《荀子.解蔽》“莊子蔽於天而不知人”之義,[⑥] 並進而探討荀卿論說之據及其得失。

 

二、莊子蔽於天而不知人解詁

   

《荀子.解蔽》論評墨子、宋子、慎子、申子、惠子、莊子諸家蔽塞之患,以為各家之說皆道之一隅[⑦] 並謂莊子蔽於天而不知人。”[⑧] 考《莊子》一書言“天”、“人”者多矣,而其意蓋未盡同。[⑨] 欲明荀卿論評莊子蔽於天而不知人之義,則必先明蔽於天而不知人一語中三字之義。楊倞注釋“蔽”字之義曰:“蔽者,言不能通明,滯於一隅,如有物壅蔽之也。”[⑩] 所謂“一隅”者,猶“一偏”、“一曲”也。《荀子.不苟》曰:“凡人之患,偏傷之也。”楊倞曰:“偏,謂見其一隅也。”[11] 又《解蔽》曰:“凡人之患,蔽於一曲而闇於大理。”[12] 楊倞曰:“一曲,一端之曲說。”[13] 梁啟超曰:“曲者,一部分之意。”[14] 可見“蔽於天而不知人”之“蔽”,即《解蔽》篇首“蔽於一曲而闇於大理”之“蔽”,謂偏執局部,而不見全體。荀子以為客觀事物複雜,倘欲無蔽塞之禍,則須“兼陳萬物而中縣衡焉。”[15] 惜乎愚者不明是理,往往蔽於一偏而自以為知道,乃有蔽塞之患,故《天論》曰:“萬物為道一偏,一物為萬物一偏,愚者為一物一偏,而自以為知道,無知也。”[16]

    又楊倞釋《解蔽》“蔽於天而不知人之義曰:天,謂無為自然之道。莊子但推治亂於天,而不知在人也。’”[17] 梁啟超曰:“莊子以‘復歸自然’為道之極軌,而不知人治之有加於天行。”[18] 可見“蔽於天而不知人”之“天”,乃指自然;至於“人”,則指人治、人為。荀卿以為“由天謂之道,盡因矣。”[19] 楊倞釋曰:“因,任其自然,無復治化也。”[20] 荀卿以莊周一任自然,而不盡人事,故批評之曰“蔽於天而不知人”。

 

三、莊、荀”“旨意比較

   

荀子之觀與莊子不同。莊子以“天”為大,以為順物之自然,即可為治。荀子則強調人治,以為大天而思之,不如制天命而用之,治亂之本在於反求諸己。就荀子而言,莊子固蔽於自然之變而不求人事之功。

    莊子崇尚自然,以為順自然之性,而無所措意,則物自全矣,故《應帝王》曰:順物自然而無容私焉,而天下治矣。”[21] 《莊子》一書屢以“天”、“人”對舉,以為人事不能勝“天”,如《秋水》曰:

 

(河伯)曰:何謂天,何謂人?北海若曰:牛馬四足,是謂天落馬首,穿牛鼻,是謂人。故曰:以人滅天,以故滅命,以得殉名。謹守而勿失,是謂反其真。”[22]

 

莊子並舉“天,以為牛馬四足,乃生之所然,故謂之。至於絡馬首,穿牛鼻,則為人為造作,故曰“人”。由此可見,《秋水》“天”、“人”之義,乃指“自然”與“人事”,故成玄英曰:“夫牛馬稟於天,自然有四腳,非關人事,故謂之天。羈勒馬頭,貫穿牛鼻,出自人意,故謂之人。”[23] 又《在宥》曰:

 

何謂道?有天道,有人道。為而尊者,天道也;有為而累者,人道也。主者,天道也;臣者,人道也。天道之與人道也,相去遠矣,不可不察也。[24]

 

莊子以為無為者,天道也;有為者,人道也。兩者相較,以合自然無為之“天道”為高,事累煩擾之“人道”為下,故曰“主者,天道也;臣者,人道也”。莊子謹守“天道”,順物自然之觀點亦見於其對“命運”之討論,故《秋水》曰:“以人滅天,以故滅命”。考《管子.心術》曰:“恬愉無為,去知與故。”[25] 又《韓非.揚權》曰:“聖人之道,去智與巧;智巧不去,難以為常。”[26] 可見“智”、“故”、“巧”相類,並指知辯、巧利、偽詐。馮友蘭論析莊子“故”字之意曰:

 

        莊周認為人若是企圖用智謀、技巧逃避或抗拒“命,其結果必定是得到更大的不幸,自討苦吃。他認為,最好的辦法是,安於自己的遭遇,承認這是由於不可抗拒的力量,這樣,就可以在主觀上從不幸的處境中解脫出來,得到“自由”和“幸福”。[27]

 

可見莊子不僅反對以人事改變自然,亦反對以,故曰:以人滅天,以故滅命。”有關莊周“命”之義蘊,徐復觀論之較詳,其言曰:

 

        儒家所說的性命,是道德性的天命,而不是盲目性的運命。莊子所說的命,並無運命與天命的分別。他把賢不肖也屬之於命,把儒家劃歸到人力範圍的,也劃分到命的範圍裏面去了,於是莊子之所謂命,乃與他所說的德,所說的性,屬於同一範圍的東西,即是把德在具體化中所現露出來的“事之變”,即是把各種人生中人事中的不同現象,如壽夭貧富等,稱之為命;命即是德在實現歷程中對於某人某物所分得的限度;這種限度稱之為命,在莊子乃說明這是命令而應當服從,不可改易的意思。[28]

 

據徐氏之論,可知莊子以為不可逆,不可拒之命運。儒家將富貴、貧賤歸諸於命,而賢不肖則責諸個人道德修為。至於莊子則視人生中所有莫之致而致之際遇為“命”,故《德充符》曰:

 

死生存亡,窮達貧富,賢與不肖毀譽,飢渴寒暑,是事之變,命之行也。[29]

 

莊子以人之壽夭、貧富,乃至賢與不肖,皆歸之於,以為不可理解、亦不知其所以然,故《大宗師》曰:求其為之者而不得也。然而至此極者,命也夫!”[30] 又《達生》曰:“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31] 莊子以“命”為不可把握、不可抗拒,以為人僅能順“命”而行,安其所處,故《人間世》曰:“知其不可柰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32] 又《大宗師》曰:“東西南北,唯命之從。”[33] 由此可見,《秋水》以“人”、“故”與“天”、“命”對舉,不僅在於反對以人事破壞自然,亦反對以“智”、“故”改易命運,以為人當謹守“天”、“命”,乃能“反其真”,故《山木》曰:

 

有人,天也;有天,亦天也。人之不能有天,性也,聖人晏然體逝而終矣![34]

 

郭象釋是文之意曰:言自然則自然矣,人安能故有此自然哉?自然耳,故曰性。”[35] 可見莊子以為人不能有天,更視“人之不能有天”為“性”,並將死生、存亡、禍亂、壽夭等諸事歸諸天生所然,無可抗逆,以為人僅能安時處順,隨化而往。

    至於荀子,其天人觀與莊子大異其趣。荀子提倡人治,《儒效》曰:

 

    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道也,君子之所道也。[36]

 

又《君道》曰:

 

    道者何也?曰:君道也。君道者何也?曰:能群也。能群也者何也?曰:善生養人者也,善班治人者也,善顯設人者也,善藩飾人者也。[37]

 

可見荀子之,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乃君子之道,亦即人道。《荀子.禮論》曰:“天能生物,不能辨物也,地能載人,不能治人也。宇中萬物,生人之屬,待聖人然後分也。”[38] 荀子以為天地萬物待聖而後分,視聖人為治之原,將人之地位提升至三才之一,與天地並列。《荀子.天論》雖曰“論天”,實則“論人”。其明於天人之分之旨,在於明人道之所宜,以為星墜、木鳴自然現象乃“天地之變、陰陽之化,物之罕至者也”,[39] 不足為懼,真正可畏的,乃是“人祅”,其言曰:

 

物之已至者,人祅則可畏也:楛耕傷稼,耘耨失薉,政險失民,田薉稼惡,糴貴民飢,道路有死人,夫是之謂人祅。政令不明,舉錯不時,本事不理,夫是之謂人祅。勉力不時,則牛馬相生,六畜作祅,禮義不脩,內外無別,男女淫亂,則父子相疑,上下乖離,寇難並至,夫是之謂人祅。祅是生於亂;三者錯,無安國。其說甚爾,其菑甚慘。[40]

 

所謂人祅,乃指因人事不齊而導致政令不明,舉錯不時、禮義不修、內外無別、男女淫亂、父子相疑、寇難並至、道路有死人。荀子以為一切禍福吉凶、治亂、安危皆繫於人事,而無關天道,故曰:“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41] 可見荀子屢求諸“人”而不求於“天”,此與莊子一任於“天”而不假於“人”迥異。惟《荀子.宥坐》曰:

 

夫賢不肖者,材也;為不為者,人也;遇不遇者,時也;死生者,命也。[42]

 

《宥坐》以死生為,看似近於《莊子.德充符》:死生存亡,窮達貧富,賢與不肖毀譽,飢渴寒暑,是事之變,命之行也[43] 命運。然細考之,實則不然。考《荀子.正名》曰:“節遇謂之命。”[44] 楊倞曰:“節,時也。”[45] 梁啟超曰:“節遇,猶云偶遇。荀子視‘命’為‘非常的’‘偶然的’,有如佛家所云之‘因緣和合’之意,與世人視‘命’為天定者根本不同。”[46] 荀子視“命”為人生中偶然之際遇。至於莊子,則視“命”為人力無可奈可之自然之力,以為“命”乃“德在實現歷程中對於某人某物所分得的限度”,即謂“道”一旦分化為“物”,“物”即已然得其限度,“物”之生,“命”已成矣。[47] 此外,莊子既視德在實現歷程中對於某人某物所分得的限度,則亦不可逆、不可拒,故曰知其不可柰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48] 至於荀子則視為偶然之際遇,而非天所命定,不具天命之義,故《榮辱》曰:自知者不怨人,知命者不怨天,怨人者窮,怨天者無志。”[49] 荀子以人生際遇歸之於“人”而不怨“天”。可見莊、荀對“命”之論述觀點亦異,宜乎荀卿之謂莊子但知“天”而不知“人”。

    莊子安時處順,任物自然之觀點,不僅體現於個人修養追求獨與天地精神相往來,亦即同於大通依乎天理之境界,亦見於其對之理解及社會觀。《莊子》外、雜篇屢言性,以為性為生之所以然之自然,故《馬蹄》曰:

 

馬,蹄可以踐霜雪,毛可以禦風寒,齕草飲水,翹足而陸,此馬之真性也。雖有義臺路寢,所用之。及至伯樂,曰:“我善治馬。”燒之,剔之,刻之,雒之,連之以羈馽,編之以皁棧,馬之死者十二三矣;飢之,渴之,馳之,驟之,整之,齊之,前有橛飾之患,而後有鞭筴之威,而馬之死者已過半矣。[50]

 

莊子謂馬之蹄可以踏霜雪,毛可以禦風寒,此乃馬之本性。及至伯樂,威之以鞭筴,齊之以鑣轡,於是馬之死者過半矣。莊子以馬為喻,明屈折自然之性,必致夭亡之理,強調因任自然而無所措意。

    至於荀子,則強調後天人為努力,以為生之所以然之天性,若不加上人為努力,則不能自美。故《禮論》曰:“性者,本始材朴也;偽者,文理隆盛也。無性則偽之無所加,無偽則性不能自美。性偽合,然後聖人之名一,天下之功於是就也。”[51] 荀子雖云:“人生而有知,……心生而有知”,[52] 以為人有能善之具。然而此種能善之具,須經後天“伏術為學,專心一志,思索孰察,加日縣久,積善而不息。”[53] 才能把潛能化為現實,故《性惡》云:

 

曰:“聖可積而致,然而皆不可積,何也?曰:可以而不可使也。故小人可以為君子而不肯為君子,君子可以為小人而不肯為小人。小人、君子者,未嘗不可以相為也;然而不相為者,可以而不可使也。故塗之人可以為禹,(然則)〔則然〕;塗之人能為禹,未必然也。雖不能為禹,無害可以為禹。足可以行天下,然而未嘗有能行天下者也。夫工匠、農、賈,未嘗不可以相為事也,然而未嘗能相為事也。用此觀之,然則可以為,未必能也;雖不能,無害可以為。然則能不能之與可不可,其不同遠矣,其不可以相為明矣。[54]

 

荀子以為心生而有知之能善之具,然須經後天之積學修己,繩之以禮義,導之以師法,方能達致完美。可見在人性論方面,莊子強調因任自然,無為而作,荀子則強調修己成聖,二者論說有別。

 

    至於莊周之社會觀,亦以關係為出發點。莊子以為人僅為萬化之一,故不可執化中之一物為我,其最高之哲學理想在於追求獨與天地精神相往來之心靈自由。故於社會觀方面,莊子亦崇尚自然,以自然為美,以為人事之力徒損自然之真,而無益於事。《駢拇》曰:

 

鳧脛雖短,續之則憂;鶴脛雖長,斷之則悲。故性長非所斷,性短非所續,所去憂也。[55]

 

莊子以為鳧脛之短、鶴脛之長,皆自然使然。倘以鳧脛為短而強續之,鶴脛為長而強斷之,必然造成憂悲、痛苦。莊子之政治理想亦以“天”為高,以為人君無為則民自化。《應帝王》記蒲衣子謂嚙缺曰:

 

有虞氏不及泰氏。有虞氏,其猶藏仁以要人;亦得人矣,而未始出於非人。泰氏,其臥徐徐,其覺于于;一以己為馬,一以己為牛;其知情信,其德甚真,而未始入於非人。[56]

 

蒲衣子比較有虞氏及泰氏之治,謂有虞氏要求人民有,強分非人之別。至於泰氏則不求分辨“人”與“非人”之別,或以己為馬,或以己為牛而不自知,可謂得道矣。兩者相較,高下立見,故曰“有虞氏不及泰氏”。可見莊子之理想政治不僅崇尚自然,且不求有“別。考《齊物論》曰:

 

故為是舉莛與楹,厲與西施,恢憰怪,道通為一。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毀也。凡物無成與毀,復通為一。[57]

 

又曰:

 

天下莫大於秋豪之末,而大山為小;莫壽乎殤子,而彭祖為夭。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58]

 

又《秋水》曰:

 

以道觀之,物貴賤;以物觀之,自貴而相賤;以俗觀之,貴賤不在己。[59]

 

莊子以為萬物齊一,反對強分美醜、貴賤、賢愚。莊子以為物各有其性,君主只須順性行,無為而作,即可為治。更謂人事不僅無益於治,且為禍亂之本,有損“純樸”之性,《馬蹄》曰:

 

及至聖人,蹩躠為仁,踶跂為義,而天下始疑矣;澶漫為樂,摘僻為禮,而天下始分矣。……及至聖人,屈折禮樂以匡天下之形,縣跂仁義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踶跂好知,爭歸於利,不可止也。[60]

 

莊子以為禍亂之起,始於聖人以仁義、禮樂攖人之心。於是乎“人心排下而進上,上下囚殺。”[61] “喜怒相疑,愚知相欺,善否相非,誕信相譏,而天下衰矣;大德不同,而性命爛漫矣;天下好知,而百姓求竭矣。”[62] 可見莊子蓋視仁義、禮樂為禍亂之始。[63] 莊子所言之“至德之世”乃一個人與禽獸、萬物齊同之社會。有關論述,《馬蹄》篇言之甚詳,其言曰:

 

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視顛顛。當是時也,山蹊隧,澤舟梁;萬物群生,連屬其鄉;禽獸成群,草木遂長。是故禽獸可係羈而遊,鳥鵲之巢可攀援而闚。夫至德之世,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並,惡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知,其德不離;同乎欲,是謂素樸;素樸而民性得矣。[64]

 

據此可知,莊子之理想社會不僅無道路、舟梁之具,亦無人禽之別、君子小人之辨。

    莊子之,無論於修己或治人方面,皆強調因任自然,追求逍遙之心靈境界及無為之治。至於荀子之“道”,在修己方面,追求天生人成之道德脩為,要求篤學成積以美其身;在治人方面,則要求明分使能,以致群居和一之社會。凡此,皆重於人事之努之。《荀子.王制》論述人與水火、草木、禽獸之別曰:

 

        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故最為天下貴也。[65]

 

荀子以為人禽之別在於人有,而彼則無。馮友蘭分析是文之義曰:

 

        由有生到有知,由有知到有義(社會組織)是有機界發展的階段。有社會組織是人類從動物界分出的進一步發展。高級形式包括低級形式;“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荀況的這段話可能有這樣的不自覺的涵義,但是他所注重說明的,是人與自然物之間的本質的區別。[66]

 

荀子重說明人與自然物之間的本質的區別,其目的在於突顯人與天地參之重要地位。荀子這種強調人與自然之別之觀點,與莊子視天下萬物為一氣之化,故妻死而歌,[67] 不以為人而喜之精神不同。[68] 又莊子主張萬物齊一,不分賢愚、貴賤,然荀子則以為人所以能群,在於有,其言曰:

 

    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義。故義以分則和,和則一,一則多力,多力則彊,彊則勝物。[69]

 

荀子以為人以能群,故力不若牛馬,而牛馬為用。至於人能群之因,則在於“分”,而“分”之準則則在於“義”。人能以“義”作為“分”之標準,故可集眾之力,眾力成則彊,彊則勝物,故“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馮友蘭謂“分”之義有二,“一方面是職分之分,一方面是界限。”[70] 又曰:“‘分’的具體規定就是‘禮’;以‘分’為基礎的道德原則就是‘義’。”[71] 荀子以為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故主張量能授事,集眾之力,此之謂“職分”。至於“界限”,馮友蘭釋為“對於人的欲求定出一定的界限。”[72] 考《荀子.君道》曰:

 

    用人之法,禁之以等。[73]

 

王先謙曰:禁之以等,猶言限之以階級耳。”[74] 又《彊國》曰:

 

夫義者,所以限禁人之為惡與姦者也。……夫義者,節於人而外節於萬物者也。上安於主而下調於民者也。外內上下節者,義之情也。[75]

 

荀子以為人生而有欲,倘若縱欲而行則爭,爭則亂,故當以以節人之欲,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於欲。”[76] 荀子以為人群共處,若彼此齊一,上下不分,君臣無別,即無以相制,若此,則亂矣,其言曰:

 

    分均則不偏,埶齊則不壹,眾齊則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處國有制。夫兩貴之不能相事,兩賤之不能相使,是天數也。埶位齊而欲惡同,物不能澹則必爭。爭則亂,亂則窮矣。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使貧富貴賤之等,足以相兼臨者,是養天下之本也。[77]

 

荀子謂群居必有,而之標準在於禮義。《荀子》更多次具體說明明“分”之法,《富國》曰:

 

    天子袾裷衣冕,諸侯玄裷衣冕,大夫裨冕,士皮弁服。[78]

 

《君道》曰:

 

    脩冠弁、衣裳、黼黻、文章、琱琢、刻鏤,皆有等差,是所以藩飾之也。[79]

 

又《禮論》曰:

 

        天子棺槨七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天子之喪動四海,屬諸侯;諸侯之喪動通國,屬大夫;大夫之喪動一國,屬修士;修士之喪動一鄉,屬朋友;庶人之喪合族黨,動州里。刑餘罪人之喪不得合族黨,獨屬妻子;棺槨三寸,衣衾三領,不得飾棺,不得晝行,以殣,凡緣而往埋之,反無哭泣之節,無衰麻之服,無親疏月數之等,各反其平,各復其始;已葬埋,若無喪者而止,夫是之謂至辱。[80]

 

可見荀子不僅指出群居必有,更就具體服飾、喪葬以明上下有,君臣有。總上之論,可知荀子所建構之社會,乃禮治社會,其目的在於明分使群。此種明分職、道禮義之禮治社會,與莊子齊萬物、順自然之社會迥異。可見莊、荀對“天”、“人”,自然與人為之關係論說不同,無怪乎荀子謂“莊子蔽於天而不知人”。

 

四、莊、荀並不求知天

 

    莊、荀對之界定及二者之關係論說不同,然就天道自然現象之生成、變化而言,二子並不求知天。《莊子.天運》論及自然現象變化,其言曰:

天其運乎?地其處乎?日月其爭於所乎?孰主張是?孰維綱是?孰居事推而行是?意者其有機緘而不得已邪?意者其運轉而不能自止邪?雲者為雨乎?雨者為雲乎?孰隆施是?孰居事淫樂而勸是?風起北方,一西一東,有上彷徨,孰噓吸是?孰居事而披拂是?敢問何故?[81]

 

《天運》提出連串問題,似欲探討天地、日月、雲雨等自然現象變化之因。然巫咸並未直接回答,其言曰:

 

巫咸祒曰:來!吾語女。天有六極五常,帝王順之則治,逆之則凶。九洛之事,治成德備,監照下土,天下載之,此謂上皇。[82]

 

巫咸以為天有六極五常,自然具足。帝王應天順物,即可為治。可見《莊子》未嘗措意於自然現象變化之因。除自然現象之變外,《莊子》更嘗論及萬物之生成,考《則陽》曰:

 

    少知曰:四方之內,六合之裏,萬物之所生惡起?[83]

 

《莊子》以為言、智之可盡、可知者,僅物而已。至於萬物生成之因,則非言之可極,智之可知,故《則陽》曰:“言之所盡,知之所至,極物而已。道之人,不隨其所廢,不原其所起,此議之所止。”[84] 又《齊物論》曰:“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85] 由是可見,《莊子》未欲探求自然現象之生成、變化因由。

    荀子以為天不為而成,不求而得,其事無形可見,亦不可知,《天論》曰:

 

列星隨旋,日月遞炤,四時代御,陰陽大化,風雨博施,萬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以成不見其事而見其功,夫是之謂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無形,夫是之謂天〔功〕。[86] 唯聖人為不求知天。[87]

 

荀子以為人能親睹列星之動,日月之照,四時之變等自然現象。然此等自然現象形成之因,則莫之能睹,莫之能見。《荀子》稱這種“不見其事而見其功”之自然現象為“神”、“天功”。此種自然變化之規律有其“常數”,未嘗為人世之治亂而變其常,故曰:

 

“治亂天邪?曰:日月、星辰、瑞歷,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亂,治亂非天也。”“時邪?”曰:“繁啟蕃長於春夏,畜積收臧於秋冬,是又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亂;治亂非時也。”“地邪?”曰:“得地則生,失地則死,是又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亂,治亂非地也。[88]

 

亦未嘗因人之好惡而易其道,故曰:

天不為人之惡寒也輟冬,地不為人之惡遼遠也輟廣。[89]

 

據此可知,荀子以為天道自然之變化有其常數,並不會因人之好惡、治亂而易其常。就此種自然變化之天道而言,荀子並不求“知天”,故曰:“錯人而思天,則失萬物之情。”[90]

    又荀子雖言“敬天,然其敬天事天之理,並非以天為大,《禮論》曰:

 

        禮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君師者,治之本也。無天地,惡生?無先祖,惡出?無君師,惡治?三者偏亡焉,無安人。故禮,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91]

 

荀子以事天地尊先祖隆君師三者並列,可見其事天敬天,乃出於報本反始之心,並無迷信成分。荀子稱祭祀之事為“文”,為人事之裝飾、點綴,《天論》曰:

 

    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後決大事,非以為得救也,以為文也。故君子以為文,而百姓以為神。以為文則吉,以為神則凶。[92]

 

可見荀子以為祭祀僅為文飾政事,乃人道之所需,非出於大天而思之,頌天而成之之迷信思想。

 

五、結語

 

    莊子謂世間萬事、萬物皆之化,故無高下、貴賤、賢愚之別,其所追求,乃道通為一,獨與天地精神往來之精神逍遙境界,[93] 亦即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齊一之境。[94] 於此理論之下,世間萬物之化,萬事之變,皆不足為意,人只需順物自然而無容私焉[95] 則天下治矣。至於荀子則明天人之分,以為人不當與天爭職,其所追求,乃一明分使群,上下有別、貴賤有等之禮治社會。二子所見不同,故荀卿以為“莊子蔽於天而不知人”。然就莊子而言,荀子屢言人事,以禮義為治,追求積學成聖,“天生人成”之道德修為,實若《達生》所言之孫休者:

 

飾知以驚愚,脩身以明汙,昭昭乎若揭日月而行也。汝得全而形軀,具而九竅,中道夭於聾盲跛蹇而比於人數,亦幸矣。[96]

 

莊子以為人事作為有礙於體道之化,而不能與天地之精神相往來。故此,莊子或亦因而視荀卿為“天下之治方術者”,[97] 得道之一偏,而自以為無所加矣、無所美矣。此等“一曲之士”,其術雖“有所長,時有所用”,[98] 然而“寡能備於天地之美,稱神明之容”,[99] 致使“內聖外王之道,闇而不明”。[100]

 


[] 王先謙《荀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386頁。

[]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86頁。

[]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86頁。

[] 馮友蘭《中國哲學史新編》(上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702頁。

[] 馮友蘭《中國哲學史新編》(上卷),第702頁。

[]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93頁。

[]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93頁。

[]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93頁。

[] 唐端正曰:“莊子所謂天,至少有以下三個意義:第一個意義是指人生中一切無可奈何的運命而言。……第二個意義是指生而自然的而言。……第三個意義是指整個氣化的自然或天地的大化而言。”《先秦諸子論叢》,臺北東大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81年版,第97頁)

[]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86頁。

[11]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51頁。

[12]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86頁。

[13]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86頁。

[14] 梁啟雄《荀子柬釋》,北商務印書館1976年版,第290頁。

[15]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94頁。

[16]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19頁。

[17]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93頁。

[18] 梁啟雄《荀子柬釋》,第294頁。

[19]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93頁。

[20]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93頁。

[21] 郭慶藩《莊子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61年版,第294頁。

[22]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590~591頁。

[23]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591頁。

[24]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401頁。

[25] 陳鼓應《管子四篇詮釋──稷下道家代表作》,北三民書局2003年版,第154頁。

[26] 韓非著、陳奇猷校注《韓非子新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45頁。

[27] 馮友蘭《中國哲學史新編》(上冊),第427頁。

[28] 徐復觀《中國人性論史》,中私立東海大學1963年版,第376頁。

[29]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212頁。

[30]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286頁。

[31]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658頁。

[32]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155頁。

[33]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262頁。

[34]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694頁。

[35]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694頁。

[36]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122頁。

[37]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237頁。

[38]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66頁。

[39]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13~314頁。

[40]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14頁。

[41]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08頁。

[42]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527頁。

[43]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212頁。

[44]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413頁。

[45]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413頁。

[46] 梁啟雄《荀子柬釋》,第312頁。

[47] 有關論說,詳參徐復觀《中國人性論史》,第376頁。

[48]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155頁。

[49]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58頁。

[50]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330頁。

[51]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66頁。

[52]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95~396頁。

[53]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443頁。

[54]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443~444頁。

[55]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317頁。

[56]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287頁。

[57]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69-70頁。

[58]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79頁。

[59]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577頁。

[60]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336~341頁。

[61]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371頁。

[62]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373頁。

[63] 按莊周實非斷然排斥禮樂、仁義。莊子以禮樂、仁義為“道”之末,故“羞而不為”,亦不以為高。《大宗師》記顏回“坐忘”之事。顏回先“忘禮樂”,再“忘仁義”,終至“坐忘”。由“忘禮樂”、“忘仁義”、至“坐忘”,可謂顏回體道之過程。在此過程中,顏回嘗三見夫子,而三稱“回益矣。”可見莊子僅視“禮樂”、“仁義”為“道”之末,而未嘗反對,以為倘若僅以仁義、禮樂作為道德教條,則所謂仁義、禮樂,不過維繫人際關係之所需,而非天生性情所必備者。

[64]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334~336頁。

[65]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164頁。

[66] 馮友蘭《中國哲學史新編》(上冊),第719頁。

[67] 按莊子視人為萬化之一,以死生為事之變、物之化,而不足為懼,故妻死而歌曰:“是其始死也,我獨何能无概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氣。雜乎芒芴之間,變而有氣,氣變而有形,形變而有生,今又變而之死,是相與為春秋冬夏四時行也。人且偃然寢於巨室,而我噭噭然隨而哭之,自以為不通乎命,故止也。”(郭慶藩《莊子集釋》, 614~615頁)。可見莊子視死生若四時之代序,蓋時之使然,故生不足喜,死不足悲。

[68] 按莊子以為人若能以死生為徒,通天下之一氣,即可為“真人”。所謂真人者,“不知說生,不知惡死;其出不訢,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來而已矣。”(郭慶藩《莊子集釋》,第229頁)。《大宗師》記子來有病,而謂子犁曰:夫大塊載我以形,勞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今大冶鑄金,金踊躍曰“我且必為鏌 昏鋣”,大冶必以為不祥之金。今一犯人之形,而曰“人耳人耳」,夫造化者必以為不祥之人。今一以天地為大鑪,以造化為大冶,惡乎往而不可哉!”(郭慶藩《莊子集釋》,頁262)可見莊子以為人不可執於萬化之一而為我。

[69]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164頁。

[70] 馮友蘭《中國哲學史新編》(上冊),第721頁。

[71] 馮友蘭《中國哲學史新編》(上冊),第721頁。

[72] 馮友蘭《中國哲學史新編》(上冊),第72 1頁。

[73]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241頁。

[74]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241頁。

[75]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05頁。

[76]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46頁。

[77]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152頁。

[78]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178頁。

[79]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238頁。

[80]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59~360頁。

[81]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493頁。

[82]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496頁。

[83]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914頁。

[84]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914頁。

[85]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83頁。

[86] 楊倞云:言天道之難知。或曰:當為“夫是之謂天功”,脫“功”字耳。王念孫云:或說是也。人功有形而天功無形,故曰“莫知其無形,夫是之謂天功”。“天功”二字,下文凡三見(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09頁)。

[87]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08~309頁。

[88]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11頁。

[89]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11頁。

[90]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17頁。

[91]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49頁。

[92] 王先謙《荀子集解》,第316頁。

[93]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1098頁。

[94]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79頁。

[95]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294頁。

[96]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663~664頁。

[97]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1065頁。

[98]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1069頁。

[99]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1069頁。

[100]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106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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